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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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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被我一叫茫然地抬头看着我,有看到抱着我使出“千斤坠”的小熙,淡淡一笑:“让小熙和你一起去吧,他一直想你,总是哭,好不容易见到你,不会放手的。”

我低头看着小熙,小熙也执拗地和我大眼瞪小眼。

我终于败下阵来,妥协地抱起他,扛在肩上:“好了好了,和爸爸一起走吧。”

小熙咯咯笑着伸着小短胳膊搂住我的脖子。

我对着门里的楚孜说:“我一会就回来,现在这个季节,北京的菱角不好买,我要找一找。”

楚孜看了我一会,微微一笑,点头:“好。”

出门叫了出租车,小熙和我坐在后面,依依呀呀对着我说话,他说的好多了,两岁的孩子,已经能说出完整的句子。

前排的司机听了一会,觉得有趣,问道:“先生这是你的孩子吗?”

我心里升起一股骄傲:“是啊,是我的孩子。”

“真可爱,长得真漂亮。妈妈也好看吧。”

“恩,好看。”

“几岁了?”

“两岁半,他是十月份的生日。”

“哦,那还差半年,话说得真好,我弟弟家的小孩咬字不清楚。”

“妈妈教的好。”我笑道。

小熙探头探脑想到前排看看,我忍住笑,拉着他:“叔叔在开车,不能过去打扰。”

小熙扁扁嘴,不情愿地窝在我怀里。

司机用羡慕的语气说:“这个小朋友真听你话,不像别的小孩,霸王似的。”

找了好几家大型超市,生鲜区各色蔬菜水果堆得满满的,可是怎么也找不到楚孜说的菱角。眼看时间过了快一个小时,我也焦急起来。

“您好,请问这里有菱角么?”

“菱角没有,要新到的莲蓬。”

“不用了谢谢。”

“您好,这里卖菱角吗?”

“不卖,要买的话去生鲜市场看看。”

“谢谢。”

“您好,这里有菱角吗?”

“菱角啊,现在菱角进货很难,我知道的附近摊位都没有,不然你到贤重城的生鲜市场区问问吧。”

“谢谢。”

“您好,这里有菱角吗?”

“小伙子,过些天再来吧,现在没有呢。”

……

我找了大半个城市,却还是没有买到楚孜想吃的东西。

我抱着小熙,有些茫然,真的买不到吗?看看时间,午饭时间久要过了。

“喂。”我接通电话,是楚孜打来的。

小在,你买到了吗?

“还没有……等我,我一定会买到的。你饿了吗?”

没有……不用买了。

“为什么?你不想吃了?”

不是。这个季节,北京买不到菱角的。

她的声音低低的。

“买不到吗?”

恩,买不到的。

像是烟花还没升到天空,就被阻断了,嘭的一声,放烟花的人被火星烫到,又痛又惊。

“你在哪里?”小熙搂着我的脖子,用脑袋蹭着我,跑了这么久,他也累了。

恩,我在火车上。

“去哪里?”

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我想吃菱角,可是我知道,这个时候没有菱角可以吃的。好久以前我也是这个时候,跑遍了北京,却买不到菱角。这个季节果然就是没有的。

“为什么要走碍…”小熙还在蹭,迷迷糊糊动来动去,我把他放到地上,轻轻抱着。

我想去学点东西。我没有学历,也没有什么技术,什么也不会做。小熙和我在一起,我只能靠出去陪酒才能养活他。我不想小熙和我这样的妈妈一起长大。

楚孜顿了顿,我知道她一定在哭,她哭的时候从来不出声音,会用手捂着嘴唇,眼睛紧紧闭着,眼泪顺着脸颊滑到下巴上,落下一滴,就烫我一下。

小在,你会好好照顾小熙的对吧。我不能把小熙交给金俊秀,他不喜欢小熙。

把你和小熙骗出去,是怕你回挽留我。这件事我已经想了很久了,本打算带着小熙一起走的,可是有你在,把小熙交给你,比跟着我更好。你不会怪我给你这么多包袱吧。你弟弟那天说的话是对的,我就只会拖累你而已,即使我走了,也还要你照顾小熙,对不起。

小在,你在听吗?

“在。”

我和金俊秀……我真的喜欢金俊秀。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让我喜欢的男人。我真的喜欢他,才会想给他生个孩子,生一个我和他的孩子。虽然我知道,他那样的人不会允许我这样的女人做他孩子母亲的。所以,我答应他去接近你,把你的事情全都秘密告诉他。我……背叛了你的信任,对不起。

我想在临走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告诉了你,我也就没有遗憾了。你不要误会沈昌珉,他是被金俊秀陷害的。他真的喜欢你,我看得出。要是可以的话,就和他在一起吧,他会比金俊秀更适合你。

小在,听我说了这些,你恨我了吗?

“没有。”

碎花裙子微微盖过膝盖,夕阳在她身上镀了一层边,小熙还不会走,被她抱在怀里,她抬头看见我的时候,微微笑了一下。那个时候我就想,这一辈子,永远不可能和这个人分开的吧。

那……太好了。

我看到你放在床边的照片了,我带走了。

那个时候小熙刚刚出生三个月,我和楚孜抱着他一起回到楚孜小时候生活的老房子。也是初夏的季节。水红色的山竹英泱泱泻泻地开,占满整面深青色的屋檐,垂落下来。那天刚刚下过雨,a城的雨很多,因为在贤重方,一年四季都有雨。初夏的傍晚,夕阳斜斜暖暖。她说想在老房子前三个人合影留念,我们特意带着相机过来。小熙被我扛在肩头,楚孜还一直担心怕我摔着他。路人替我们拍了那张照片。三个人的笑脸定格在长方形的照片里,比那天透过水珠的阳光还灿烂。楚孜穿着碎花布的裙子,白色的衬衫,头发放下来,弯弯曲曲,一直垂到腰际,眼角微微笑着,温柔的,很美很美。

可是还有另一张照片我没有拿给楚孜看过,是我偷偷拍的。

我可能还会回来的。等有一天,我觉得我有资格做小熙的母亲的时候,我就会回来了。之前的日子,就拜托你了。

她坐在旧旧的竹编椅子上,哄着小熙。水红色的花一直开一直开,一直开到她的裙摆上。老房子,旧砖墙,绿色的叶子,水红色的花。下过雨的石板路反着最后的阳光,映得她的脸温暖如冬天里的牛奶杯。我悄悄拍了这张照片,珍藏着。

“楚孜。”

恩?

“早点回来。”

恩。

出去走走,忘记那些不愉快,等到有一天,你觉得痊愈了,可以了,就早点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耽美文里的女配……仍旧炮灰,不过写楚孜这个人物写得我自己都不忍心了。下章是楚孜番外,希望大家支持支持~~

第75章【番外楚孜】花期

山竹英,藤本植物,花期为每年的五月至十月。六个月,每年一半的时间在开花,花期很长,可以说是漫长。花朵大而薄,水红色,纯白色,米黄色,粉蓝色,每朵可以开三至一周不等时间。生命力旺盛,耐旱耐湿,相较其他植物也耐寒。但根茎不能直立,只能依附其他树木或支持物,向上生长。

每年山竹英开花的时候,我都不喜欢。花开得太多,扑扑簌簌,每天清晨落满院子,扫过了,第二天又落了一地,永远也扫不干净。每年夏天的清晨,我都在清扫满地水红色的花朵中度过。十七岁十八岁,一直扫到我离开这座陈旧的城市。

在北上的火车上,我一直在想老师同学的脸。或惋惜的,或幸灾乐祸的,或鄙夷的,或失望的。一张一张地想,想到最后,没有一张脸上的表情能让我的心波动一下。学校里最好的学生没有能上大学。高三最漂亮的女生出去卖了。那个心高气傲,谁都看不上的楚孜,走投无路了。

是的。我走投无路了。

北京很大,我很快就淹没在了这座繁华又浮躁的都市里。和我住在一间地下室的女孩每天昼伏夜出,化着浓浓的妆,身上混合着烟草和香水的气味,粘腻又迷离。她问我,楚孜,你要不要和我一起?我摇头。她笑起来,笑得很开心。我不知道她在笑什么。

后来,我还是去了。她领着我走进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我学会喝酒划拳,抽烟跳舞,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直到那天,我遇见金俊秀。

他坐在一群人中间,始终在笑,可是笑不达眼底。领班告诉我,那个包厢的客人一个都不能惹,要好好伺候,我说知道。我坐在一边,陪着每个客人笑。

我已经做得很熟练了,连带我来到这里的女孩都会对我说,楚孜,真不该带你来,你把我的客人都抢跑了。我笑着说着场面话,心里却茫茫然,像站在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忽然间,不知道要去哪了,身边每个人都匆匆低头赶路,没有愿意停下来告诉我,楚孜,你应该向那边走。

领班说,他是今晚最大的客人。我已经很红了,所以我被安排在了金俊秀身边。金俊秀喝酒应酬,说话说得很漂亮,应付其他的客人那些无聊下流的玩笑游刃有余。我觉得他很不一样。在这里我见过太多的人,可是金俊秀很不一样。后来金俊秀问我,当初把我从那里带出来的时候,我为什么那么痛快就答应了。我想了好一会,除了他的不一样,我想不出其他的理由。

我住在了他买的房子里,不再去上班。他很忙,生意做很大,早出晚归,不常来我这里,即使来了,也只是所需之后很快离开。我清楚自己的价值,所以我也根本没有奢望什么。各取所需,好聚好散。我从来都不会想不开。

虽然他很不一样。但我不会因为这样就爱上他。

以前的班主任说我早熟,我觉得我只是理智。

有一天,金俊秀忽然带了另外一个人来。俊秀常英俊,英俊得不像一个真人。金俊秀说他是金贤重。金俊秀已经很漂亮了,但是金贤重站在金俊秀身旁,金俊秀居然被淡化得厉害。金俊秀的暗示我很快就领会,于是使出浑身解数引诱金贤重,但是金贤重看我的眼神很淡,保留了我的面子,但也让我知难而退。他的手机响了一下,他看了一眼就飞快接起来,脸上突然有了神采。我注意到金俊秀的脸色在那一瞬间沉下来。

过了两天,金俊秀要我去诱惑一个人。

长得很安静。用安静形容一个人的长相很怪吧。不过我看他的第一眼,只想起那么一个词。本来想好的充满挑逗意味的台词一句没用上,就那么淹没在那人的眼神里。沉静得像水一样的眼睛。我忽然想起高中时候早晨无人的院落了,青石板,山竹英。我忽然就笑了。

我厚颜无耻地登堂入室,带着金俊秀的命令。

我们在一起吃火锅。他话不多,不是很爱笑,头发剪得很老实,眉眼清秀,画出来的一样。不是扎眼的一个人,可是很舒服。我笑着故意逗他,看他木讷又谨慎的反应,觉得好久都没这么开心过了。临走的时候,他还把他的毛衣强行让我套在身上,却完全不顾,我薄薄的b风衣哪能裹下这么臃肿的衣服。可是看他认真的眼,到口边的话,忽然就说不出了。

金俊秀的车就等在楼下。

成功了吗?他问。

我笑着说,没有。

他冷了脸,比夜里低迷的气温还冷。随手翻了一下我裹在风衣里的毛衣,脸色忽然变了,远不是刚才的冷所能形容的,是震怒。我在他的车上把毛衣脱掉,交给他。他这个从来不做家事的人居然煞有其事地叠了叠,放在副驾驶座上,然后把我赶到后排。就好像,他旁边的座位,是留给那件黑色毛衣的。车里的暖气开得很大,可是我还是觉得冷。

金俊秀的保护措施做得很周详,他是不可能让一个我这样的女人有机会怀上他的孩子的。可是有一天,他喝醉了,还和人打了一架,浑身是伤的到了我的公寓。嘴里喃喃叫着一个人的名字,倒在我的床上,一边叫,一边哭。那一晚,我有了他的孩子。

金俊秀把他私人医生的电话给了我。我捏着小小的纸条,觉得像是在捏一个小小的生命。也是这么薄,也是这么轻。然后我撕掉了纸条,说,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

我想留下这个生命。

我带着我肚子里的孩子,在火车上,和他又一次“偶遇”。他瘦了,裹着黑色的毛衣,将一杯温水放到我面前。我想开口笑他,还这么爱管闲事。可是想到金俊秀说的话,却这么也说不出口。我觉得,我对不起那一杯放在我面前的温水。

宝宝踢了我一下,我把水喝了。

我强拗着他陪我回了我住的老房子。

山竹英还在开,房子却已经空了。

好像有石头砸了我的脑袋,我懵了。那个里八嗦的老太婆居然不要我了。

他抱住我,说了什么我都听不进去。他替我安排了葬礼,还照顾我的身体。我在病床上到了他的戒指。戒指很简单,套在无名指上。眼泪落在上面。

我对自己发誓,这一辈子,戒指我只带这一只。

我切断了和金俊秀所有的联系方式,他亦不知道我已经回到a城。我和他躲在小小的a城里,迎接我的孩子出世。

小熙说话很早,可是他最先会叫的不是妈妈,而是爸爸。和他也比和我亲。他总为这个沾沾自喜。他搂着小熙,牵着我逛街,指着衣橱里的裙子问我喜不喜欢,我摇头,说不喜欢。他再说,我就扭头走掉,可是晚上,却到了包装袋里的礼物。我穿上裙子,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然后走到客厅他睡的沙发床前面叫醒他,说,明天,我们去拍个照吧。他迷迷糊糊,说,好。第二天我特意好好地打扮,和他还有小熙一起照相。我看着照片对自己说,楚孜,要守住,一定要守住,没有人能从你这里抢走,谁也不行。

但话还是说得太早,那个穿着名贵连衣裙的女孩被他领到家里。见面的一刹那我就能感觉到裴嘉对我的明显敌意,和她对他强烈的占有欲。我有种预感,我要失去他了。

果然,裴嘉约我谈话。说得很直接,句句见血封喉。我在她的言语里抬不起头来。

你不过就是在装可怜嘛,博取他的同情。他那个人你是知道的,随便一个阿猫阿狗在他面前受了伤,他也看不过去,何况还是你这么个“命运坎坷”的女人呢?他看不穿你的把戏,不代表我会被你骗到。起你那副可怜的样子,别再拖累他了,真以为你对他有多重要?根本就是你一厢情愿巴着他不放。你带给他的是什么?而我又能带给他什么?你自己想清楚后,就做个决定吧。

我看着裴嘉指甲上眼花缭乱的绘,一个字也说不出。

我真的想反驳,但我知道她说的都没错。

我回到桐油巷的老房子,对着水红色的山竹英发了一整天的呆。晚上,他很晚才回来。他又瘦了,我知道他和之前的公司闹了矛盾,所以到酒吧去工作,还另外做兼职,为了让我和小熙生活的好一点,他的身体都一点一点被消耗了。他看到我,很担心。我在他的怀里,脑子里乱糟糟的,我到底应该怎么决定。

我对他说,小在,你抱我吧。

他拒绝了,但是抱着我一整夜。

我没有勉强他。

他不知道,我想给他生个孩子,生一个属于我和他的孩子,眼睛像我,嘴唇像他。

第二天,我带着小熙,买了机票。

回到北京或许根本就是个错误。金俊秀很轻易地找到了我。我什么都不会,想养活小熙,就只能靠回到原来的地方卖笑。

我被金俊秀圈养起来。小熙不喜欢他,看见他就害怕,一害怕就哭。金俊秀对这个不在他属意范围内的孩子也丝毫没有感情,看小熙的眼神很厌恶。我没有半点遗憾,我本就没有把小熙当做他的孩子。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金俊秀居然用我要挟他,回到了北京。

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要我和他回去。眼泪忽然就冲到眼眶。

我咬着牙,冷冷嘲笑他。

他被我的话打击得有些懵了。直到我把戒指扔到他脸上,他才如梦初醒。

他走以后,金俊秀狠狠教训了我。我知道,金俊秀在生气,我居然叫他不要再管我,我居然叫他走得越远越好。金俊秀就是想用我绊住他,所以金俊秀当然不满意。

我看着金俊秀,忽然问他,你喜欢的人是谁?

金俊秀皱着眉头,很不耐烦,当然是金贤重。

我真的不解了,如果金俊秀喜欢的是金贤重,为什么会对小在这么不放手,俊秀要强锁在身边。于是我又问他,那为什么当年你喝醉酒,一直喊的名字是小在。

金俊秀的脸色忽然变了,紧紧箍住我的手臂,你说我那天叫的名字是谁?

我重复,小在。

他几乎是落荒而逃。

也许越是局外人,越是看得清,骗自己的人,远远不止我一个。

又过了几天,金俊秀冷着脸来找我。把昏迷不醒的沈昌珉扔到我的床上,要我演一场戏。我照做了。

然后我看见小在白了脸,手指微微发抖。

我知道,他对我失望了。他伤心了。他不会要我了。

我抱着小熙,对他说,小熙,你喜欢金俊秀爸爸吗?

小熙摇头,不喜欢。

我笑着点头,好。

我带着小熙,逃出了金俊秀的监视。我在一家高级俱乐部重新挂牌。那间俱乐部的主人是我的熟人,他答应我,绝对不会让金俊秀知道。

我已经豁出去了,他已经对我死心了。

我再也再也不要再拖累他了。

人算不如天算。偏偏我倒霉的时候总是被他碰见,好像命中注定一样,不管我在什么地方,他都会来救我。

解决了薇姐他们,又冒出一群保镖,那些人根本就是有备而来,故意找他茬的。拳头打在他身上,我的心却要疼碎了。

当他说他要带我走的时候,我以为我听错了。他应该对我死心了,他应该对我失望了,他应该再也不相信我了。可是我看着他对我伸出手,我没法抗拒,只能握住。

原来在看见他第一眼的时候,我就沦陷了。

我就幸福这么一秒,不算多吧。

说谎说得多了,就能说得像真话一样自然。春天的北京,要他到哪里去找菱角。我找过的。跑遍了一家又一家超市,一家又一家生鲜市场,找不到的。那年我也想吃菱角,或许只是以为那天的月亮太远,那天的风太轻,我忽然就想起那个破落的小院了,坐在院里里,剥菱角,甜甜的,脆脆的,很有家的味道。可是在我最想找到那个味道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或许即使找到,味道也不对了。

我拨了他的电话,好多话想对他说。我想说我不喜欢金俊秀,我想说我想留在你身边,可是为什么话一出口,全都不对了呢。

就好像季节不对的菱角,即使找到了又怎么样呢。

我去学了计算机,去学了文秘,正正经经地找工作,住在廉价的廉租房里,每天早出晚归。我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忽然想起,那年我离开家乡,北上的时候,就是想要过这样一种生活吧。只要赚一点少少的问心无愧的钱,只要有个小小的地方可以回去,我就很满足了。我什么时候,就离最初的梦想越来越了呢。到最后,我走不回去了。

老板是个很好的人,很年轻,对人也好,他三番两次的暗示我不是不明白,却始终不接受。我心里有一个人像是种子埋了进去。我不让他发芽,却也不会让其他种子种进来。

老板问我要不要去北京,有个出差的机会和他一起。若是平时,这样的邀请我一定会拒绝了,可是一想到北京,我就很想回去,我想看看他,过得好不好。

我没有奢望更多,我真的只是想看看他,过得好不好。

再碰见他,是在人来人往的路边。他坐在一辆车里,正是红灯。在我发现他的瞬间,他也看见我,微微愣了一下,眼中浮现起光来。我像是着了魔,想过去和他说句话,就一句就好。可是忽然看见他身后一个人探出来,怀里搂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是裴嘉。看得出胖了一点,可是脸上很有神采,手臂挽着他,似乎不满意他一直朝外面看。下一秒,裴嘉顺着他的目光也看到了我,脸色顿时凝重起来。

那是他的孩子吗?他和裴嘉在一起了吗?裴嘉那么爱他,他一定很幸福吧。

我笑了。挽起身旁的人。老板愣了一下,可是马上露出欣喜的表情。

小在愣住了。

红灯换成绿灯,后面的车喇叭按个不停,他却不理,打开车门想跳下车,裴嘉叫起来,拉住他,他为难地回头看了一眼裴嘉,又看了一眼我的方向。但我已经上了老板的车,他已经看不见了。

老板问我,一直在向后面看什么。我捂着嘴唇,不敢说话。只要开口,就会哭出声来。老板抿了抿嘴唇,什么都不再问了。

当天晚上,我离开了北京。

我接受了老板的求婚,也带过他回过a城。他总问我,为什么不带结婚戒指。我说,我不喜欢。却用手,捂住无名指上那枚简单的戒指。

扔掉了,又被我捡回来了。

皮夹里还藏着一张发旧的照片。三个人的笑脸,他买的裙子,围墙上的山竹英,暖暖的夕阳的余晖。

如果,我回到那座小小的院子里,我一定不会嫌弃每天跌落的花朵有多难扫,我愿意扫一年,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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