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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啮血为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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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洪顺堂大厅内。

“反清必须复明?”陈新元问道。

主人赵清荣正坐在正中间,两边分别坐着温官寿和王殿桓,陈新元坐在王殿桓的右边,坐在陈新元对面的,是一名留着八十年代洪金宝式大包头,身上穿着一件白色西装的矮胖子,这胖子脸上坑坑洼洼,还满脸横肉,虽然五官还算端正,但怎么看都不像大明皇室后人。陈新元心中暗暗腹诽:这家伙,长得还真有点像洪金宝,不对,眼睛没有洪金宝大,看起来感觉还更像曾志伟一些。

那个家伙正是天地会和顺堂老大,和顺公司董事长朱来。

虽然目前朱来是和顺堂老大,温官寿只是二把手,但是温官寿年龄最大,在和顺公司的资格最老,而且是荷兰人承认的鹿邑甲必丹,所以这排座位的时候,温官寿的座位就安排在朱来前面。

朱来以茶杯盖撇去了泡沫,打开杯盖,端起茶杯来吹了口气,慢悠悠的喝了一口茶,才放下茶杯说道:“对!我们天地会,反清必须复明!我朱某人,正是大明皇室后人,我是唐王的后人,唐王知道吧?是隆武帝的弟弟,朱聿锷的后人。”

陈新元心中暗暗道:如果真是朱聿锷的后人,会说出唐王名讳?而且反清又何必复明?大明灭亡是有原因的,本身腐朽不堪,阉党,东林党,皇室太多,各种原因。不过当年假冒大明皇室后人的家伙太多了。

坐在朱来边上的一名面如黑炭,满脸胡子,个子高大,身上只穿一条短卦,两条胳膊露出腱子肉,下穿黑裤的彪形大汉道:“对,我们郑家就是拥护唐王的!如果陈副堂主你不能答应我们的条件,那很对不起,恕我们不能合作。”

这个说话的家伙名叫郑宏,是和顺公司的第三把手。

反正看到这朱来和郑宏,给人一种看八十年代香港武打片的感觉,他们的衣着打扮也就和那些老掉牙的老片里面的打扮差不多。若不是捏了自己一下,感觉还疼,也许陈新元就会唱起八十年代电视剧霍元甲的主题曲了。

陈新元思索了许久,方才开口问道:“那么按照朱堂主的意思,我陈某是给你们当小弟,朱堂主准备当皇帝了?”

“不不,让陈副堂主当我小弟,这个念头我朱某不敢想,我们只是共同起兵反清。一旦反清复明成功,我朱某肯定是大明的皇帝,毕竟这天下,就是鞑子从我们朱家手里夺走的,我只不过是夺回属于我们朱家的江山罢了。至于反清复明成功之后,你陈副堂主肯定是第一号大功臣,到时候位列三公,当宰相,给爵位,甚至封王都不成问题!”朱来说了一大串没营养的话。

陈新元心中暗暗腹诽:说了那么多,还不是自己想要当皇帝?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我打下的江山,给你当皇帝?到时候我功高震主,你不灭我九族就怪了。

可是转念一想,自己不能眼睁睁看着兰芳共和国被荷兰人给灭了。要救兰芳,只能是匡扶罗家。要匡扶罗家,还真少不了这些人的帮忙。

更何况,自己不仅仅是为了救兰芳,最重要的是,婆罗洲岛的意义实在是太重大了,婆罗洲岛上盛产黄金,黄金可是这个时代的硬通货,有了钱才能反清,复兴华夏。自己即将派兵占领的纳土纳群岛,那毕竟是几座小岛,土地面积太小,人口少,资源也少,在那里发展,怎么看都不可能发展壮大。

随后陈新元又想到,不久之后还有洪秀全搞了个拜上帝教,太平天国才是将来最大的反清力量,反正自己是先在东南亚发展,等到太平天国起事之后,再利用太平天国来灭满清,自己再渔翁得利,既然如此,不如先答应他们。

思索了片刻,陈新元说道:“我陈某也是天地会的人,反清复明原本就是我们天地会的宗旨,这点我肯定要遵守,大家也知道违反了天地会规矩,那是三刀六洞的下场。若是反清复明能够成功,那我陈某人愿意拥立朱堂主为帝。”

“好!”朱来哈哈大笑,“陈副堂主快人快语!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啮血为盟!”

“好!”一直没有说话的赵清荣站了起来连连拍掌,“我们今天就在这里啮血为盟!来人啊,上酒坛!”

一名家丁端上酒坛,打开盖子,赵清荣第一个咬破自己的手指,往酒坛里面滴了一滴血,接着他把酒坛递给朱来,朱来也咬破手指,滴入一滴鲜血,随后把酒坛递给陈新元,陈新元也咬破手指……

赵清荣、朱来、陈新元、王殿桓、温官寿、郑宏、刘晋福等人一人倒了一碗血酒,众人端起酒杯,发了一通誓之后,一饮而尽,这就算是完成了啮血为盟。

“爷爷,不知不觉,我在新加坡也住了半个多月了,耽误了去欧洲的行程,我是不是该动身离开了?”等到朱来他们离开之后,陈新元向自己的岳祖父提议道。

赵清荣哈哈大笑:“贤孙婿,不急不急,再过几天,那兰芳罗家的人就会来新加坡了,到时候你也见见你二夫人的弟弟,第二个小舅子,哈哈哈!”

“爷爷!”赵紫楠有些不高兴的拉着赵清荣的胳膊摇了几下,“兰芳罗家又有什么好了?我们帮他们可以,让他姐姐进门不行。”

赵清荣抚摸了一下孙女的脑袋:“傻孩子,男子汉大丈夫三妻四妾也正常,你陈大哥纳了罗芳伯孙女为妾,这是政治婚姻,这样我们才更有理由帮助罗家。”

数千里之外,大屿山。

东涌炮台的原清军军营已经被改成了一座监狱,窗户都加上了铁栅栏,木头门也都换成了铁门,外面上了铁锁。

那个十四岁的半大小子和他的二叔就被关押在同一间牢房内,半大小子是因为清军败退的时候腿吓软了,没能跑掉,结果当了俘虏;而他的二叔是扭到脚跑不掉了,这才被华夏军抓到这里来的。

“开饭了!”外面响起一名海盗的吆喝声。

看管俘虏的还是真正的海盗,华夏军陆军兵力本来就不足,不可能分成人手来看押俘虏,于是看押俘虏的事情就交给了黄德美的海盗。

两名背着洋枪,其中一人腰间挎着腰刀,另外一人腰间别着一把斧头的海盗走上来,挎着腰刀的海盗打开牢门,把一篮食物递进去。

“哇,伙食还不错,还有肉呢。”半大小子打开食盒,看到里面是米饭,有蔬菜豆腐,米饭上面还有一片红烧肉,他惊喜道。

外面送饭的海盗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这只是很普通的饭菜了,再过两天,会让你们吃到更好的饭菜。”

“不会是让我们吃断头*?”二叔问了句。

“到时候就知道了!”海盗抛下一句话,便转身给别的牢房送饭去了。

“断头鸡?啊!”半大孩子吓得“哇”一声哭了出来。

二叔破口大骂:“天杀的海盗啊!你们杀了老夫我没什么,可是炳文他还是个孩子啊!你们连孩子都不放过!”

牢房里另外一名清军俘虏往嘴里扒了几口饭,放下饭碗说道:“二叔,放心吧,他们不会杀我们的。要是真要杀我们,干嘛还要浪费那么多好药材给我治伤了?”

这名清军俘虏被俘的时候,腿上挨了一枪。华夏军俘虏了他之后,被送到一间帐篷里面,一名皮肤微黑,相貌俊俏的小姑娘带着几名洋婆子,给他取出了钻入骨头内的子弹,在取出子弹之前,似乎工具都用开水烫过,取出子弹之后,用酒精在伤口消毒,还上了药,再给包扎好,之后还给了他一小包药,让他服用,说可以解铅弹之毒。

“看,外面又有受伤被俘的人送来了。”听到外面的声音,这名俘虏说道。

陶煜文躺在担架上,被两名俘虏抬到战俘营来。

“你们这些杀千刀的海寇,快给老子来一个痛快!”陶煜文虽然被捆得结结实实的,但躺在担架上仍然大喊大叫。

“到了,在这里放下来。”一名个子不高,皮肤微黑但相貌俊俏的少女说道。

这少女正是杨云娇,她让俘虏放下担架,随后走上前去,先查看了一下陶煜文肩膀的伤势,又掀开陶煜文的官服下摆,随后转头用英语对一名英国女护士说道:“去拿把剪刀来,要把衣服裤子剪开。”

“逆贼!海匪!你们果然勾结洋人!”陶煜文看到英国女护士就破口大骂。

女护士拿来剪刀,剪开了陶煜文官服上的披肩,又剪开他伤腿的裤子。

“肩膀是枪伤,子弹还在里面,要马上动手术取出。腿上是被刺刀扎了一下,还好没有伤到大动脉。”杨云娇说道。

边上一名负责押送俘虏来的战士说道:“这家伙太不老实了,被我们在肩膀上打了一枪,我们的人上去,他还用脚踢我们,所以就给了他一刀。”

杨云娇打开酒精瓶,先给陶煜文腿上的伤口消毒,酒精涂抹上去的时候,陶煜文只觉得一阵钻心的疼痛,他大喊大叫:“你们快杀了老夫!别以为这样折磨老夫,老夫就怕了你们这些逆贼海匪!”

“你别叫,这是救你命!”杨云娇喝了一声,“我们可舍不得你死,三品游击,可以换不少银子呢。”

随后,杨云娇又用手术刀割开陶煜文的肩膀,用镊子取出子弹头。她跟了陈新元也有半年多了,学会了一点医疗技术。不过给清军俘虏动手术,却是不用浪费麻药的,毕竟麻药太贵了,反正只要救活一条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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