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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马纳萨斯战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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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亚的马纳萨斯,这是一座小城市,但是地理位置极为重要。联盟军队(南军)指挥官,弗吉尼亚第一步兵旅旅长托马斯·杰克逊站在一栋建筑物楼道:“躲在壕沟里?躲在房屋里面?那又是什么战术?这样打仗,岂不是不能集中火力?”

参谋军官道:“他们可能大量装备了后装枪,射速比较快。”

麦克道尔再次拿起望远镜,往对岸望去,他压低了望远镜的高度,仔细观察地面,发现果然地平线上隐隐约约有不少南军士兵的脑袋在晃动,很明显,他们都躲在战壕里面了。只见战壕还不止一条,对岸密布着纵横交错的沟

壑,外围还有一些木桩,木桩上,似乎有一些像是铁丝的东西。

“哈哈哈!”麦克道尔哈哈大笑:“对面的指挥官肯定是一个庸才!打仗哪里有把自己埋在地下的?他们这样打,即便是后装枪,也无法集中火力射击!只要我们以密集的阵型冲上去,集中火力射击,肯定能把他们打得头破血流!”

参谋军官回答道:“对面的指挥官名叫博雷加德,但他身边有个中国人的参谋长,名叫韦昌辉,好像是清国太平天国的人。这些挖壕沟的办法都是这个韦昌辉想出来的。”

“一个愚蠢的中国人,能够想出什么好办法?博雷加德也算是一位优秀将领了,还是一名法国人,居然听一个中国人的话,我看他是不是头脑发晕了?”

博雷加德,全名皮埃尔·古斯塔夫·图坦特·德·博雷加德,出生于路易斯安娜州的新奥尔良,毕业于西点军校。因为是法国人的后代,而且擅长指挥炮兵,因此被人称为小拿破仑。麦克道尔怎么都想不明白,按道理,一位这样优秀的军事指挥官,肯定不会犯下如此愚蠢的错误,可是却听说博雷加德对那个韦昌辉言听计从,难道也被太平天国的人给洗脑了?

“准备渡河!”麦克道尔下了命令。

北军28000名美军士兵,乱哄哄的登上了小船,划着船向对岸驶去。

美利坚联邦军密苏里第13步兵团团长威廉·特库赛·谢尔曼乘坐在其中一条小船上,看着身穿蓝色军服的士兵划着船往对岸驶去,谢尔曼心情好到极点,他相信,只要北军渡过奔牛河,对岸的南军肯定就会溃不成军。

联邦军队在渡河的时候,很奇怪的是,对岸的联盟军居然没有开炮!

其实北军也算是精锐,一些枪法精准的散兵使用的是毛瑟步枪,用来担任狙击手的任务;还有手里拿着温彻斯特八连发步枪,腰间还挂着手榴弹的战士,他们是用来攻击的破阵力量;最后面才是排列着整齐阵型的步兵。至于那些普通的步兵使用的是前装线膛枪配备米尼弹,这种装备,是这个时代普遍比较标准的装备。

就连武器精良的兰芳军中,还有不少前装枪。不过兰芳帝国赴美的干涉军,使用的当然是清一色的后装枪,使用前装枪的军队目前留在国内用来预防万一。

北军士兵拼命划着船,向对岸划去。就在此时,对岸战壕里响起了零零星星的枪声,那是少数神枪手在开枪射击。虽然枪声稀疏,但是枪法非常准,平均每两三声枪声,都能打中一名北军士兵。中弹的北军士兵身上头上喷出血雾,或是闷哼一声,一头栽倒在船舱中,或是惨叫一声翻滚着掉进河里。

不过零零星星的神枪手,当然阻止不了拥有28000人马的联邦大军渡河,在死伤了两百多人之后,

北军的船只靠上了岸,成群结队的北军士兵跳下船只,在各级指挥官的指挥下,迅速排列成整齐的队形,一步步向前方的南军阵地走去。

联邦军队之中,最勇敢的就是布鲁克林第十四民兵团了,这支军队有个外号,叫红腿魔鬼,这支军队原本是纽约州第十四民兵团,编号改为纽约第八十四志愿步兵团。由于第十四团官兵的要求,陆军部继续沿用第十四民兵团这个称谓。

“开火!”博雷加德下了命令。

一支支毛瑟步枪从战壕里伸出,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身穿蓝色军服的北军士兵。

南军士兵扣动扳机,一排排耀眼的火光从战壕内喷出,正在齐步前进的北军士兵被一排排的打翻在血泊中,惨叫声此起彼伏,从河滩一直到岸边战壕,北军士兵以尸体一直铺到了铁丝网跟前。

可是北军士兵十分勇敢,他们迎着南军密集的子弹,以手中的步枪反击。

“砰砰砰”北军士兵射来一排子弹,打完子弹的北军士兵立即蹲下,把枪托立在地上,取出子弹,塞进枪口,再以通条把子弹推到底,然后再次端起枪,向前面射击。

双方激烈的对射,可是南军士兵躲在战壕里,战壕有效的保护了南军士兵,北军射来的大部分子弹都被战壕挡住。而北军排列着密集的队形排队射击,南军每一排子弹射出去,都能在人群中拉出一条条刺眼的血线,撂倒了大批北军士兵。

除了那些装备毛瑟步枪和温彻斯特步枪的北军士兵能聪明的趴在地上同对手对射之外,那些使用前装枪的北军士兵都只能直挺挺的站在那里或是蹲在那里射击,他们无法趴在地上作战。因为前装枪的特点,无法趴在地上装填子弹,即便是能够趴在地上射击,可是打出子弹之后,还是要站起来才能装填子弹。

躲在战壕里射击的南军,和暴露在空旷地上,还要站立或者蹲着才能装填子弹的北军,双方的对射就是不对等的,简直是南军对北军一边倒的屠杀!

几名勇敢的北军士兵冲到铁丝网跟前,拔出刀来劈砍铁丝网,可是他们绝望的发现,铁丝网根本就劈不断!结果对面战壕里射出子弹,正在劈砍铁丝网的北军士兵当即就被打成了抽搐的尸体。

“撤退!快撤退!”麦克道尔发现,用前装枪同后装枪比拼火力对射,简直是吃亏到极点的事情,于是他下令撤军。

“撤退!撤退!”各级基层军官大吼着下了命令。

吃了大亏的北军如潮水一般退了下去,在河滩上和铁丝网跟前留下了满地尸体。

“将军,北军清一色的后装枪,后装枪可以躲在战壕里射击。而我们的前装枪无法趴在地上射击,这一点,我们吃了大亏。”那名欧洲留学回来的北军参谋军官看出了问题所在。

“是啊!”麦克道尔点

了点头道,“看样子,随着战壕的出现,前装枪是该淘汰了!否则,前装枪实在太吃亏了!”

事实上这个时代的前装枪,同单发的后装步枪相比,射速也不会慢太多,米尼弹前装枪每分钟射速也可以达到六发的射速,后单发后装枪的射速,一分钟也就是十发左右。可是战壕的出现,就使得前装枪变成了烧火棍。

“我们把散兵、神枪手、突击兵和骑兵全部集中起来!这样我们手里也有近万支后装步枪!”麦克道尔说道。

“散兵,神枪手,突击兵和骑兵?天啊!”周围的军官倒抽了一口冷气,“那些可是我们北军的精锐啊!”

那些精锐北军,手里的步枪有温彻斯特八连发步枪和毛瑟步枪,都是后装枪,可以同南军一搏。可是那些精锐每个都是林肯的心头肉,若是损失太大了,以后还拿什么和南军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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