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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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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莫行之如此软玉温香抱满怀,享受的眼睛都眯起来了。

有这么一个人,他在外人面前,都是酷帅有型,飒爽英姿。唯有在你面前,才暴露出种种柔软来,贪吃、好色,运动完喜欢像猫一样摊着,偶尔还要滚来滚去……

可爱的几乎要忍不住一口吞下肚了。

还是要忍忍……

莫行之低下头,在王子霄的胸前留下一个深深的牙印。

原本漂亮的樱花粉因为情动而变成了水红色,搭配着那印子显得诱人又糜烂……

王子霄疼的闷哼一声,他因为泡多了天然萃取华,身体敏感的很,加上年纪还小,皮肤幼嫩,要不是多年培养出来的极佳耐力,真恨不得将作恶的家伙掀翻暴揍一顿!

“马上就分开了,真舍不得你……给你留个记号。”

王子霄觉得暴揍虽然可,掀翻却还是要的。留记号什么的,这主意相当不错啊~

莫行之的胸前也出现了一个深深的牙印。

王子霄欣赏片刻,然后突然翻身而起,跑去外面找了一只水笔过来。

“你倒是启发了我……”

他拿着笔朝莫行之邪笑两声。

牙印除非咬出血,不然最多两三天就没了。还不如用这种水笔来做记号纯天然、不伤肌肤,日常流汗洗澡都不会去掉,只有用一种专门的洗液,才能将其卸除。

因为这种特性,不少人选择用这种水笔画纹身来着,喜欢就画,烦了就卸除,就跟多年前的美甲一个性质。

“也得我鞭长莫及,你这家伙背着我搞三捻四。”连上衣都不敢脱!

王子霄嘿嘿笑着在莫行之胸前花了两个恶俗的心连心,左边写了王,右边写了莫,因为激动,他手还抖了抖,结果画出来的心歪七扭八,丑的令人不可直视。

莫行之嘴上吐槽,心里其实很满意他的占有欲。不过他深深怀疑这小混蛋是故意画这么丑的,他可是看见过小混蛋练字的,王子霄手指稳定,先不说字写得漂不漂亮,起码线条流畅,字形端正。

为了报复,他也在小混蛋胸前花了两颗胖胖的心,左边写莫右边写王。

妈的,把字写漂亮需要天赋,写丑也需要天赋啊!他觉得自己画的很萌,相比起来小混蛋画的这个显得更丑了。

非叫王子霄给他重画。

王子霄偏不肯,两个人很快又在床上扭打成了一团。

这两个幼稚鬼……

不过这么胡搞一通,倒也冲淡了几许离愁别绪。

“除了演戏,你还有其他的理想吗?”

王子霄突然问莫行之。

因为他想起来,前世的十几年后,莫行之好像是有计划自己做导演,拍摄一部电影的。

他这种念头,是突然就有的,还是早有计划呢?

结果莫行之很轻松的回答他:“我觉得亲手讲一个故事也很有趣,所以除了表演以外,等时机成熟了,我还想自己拍些东西现在先偷师一些经验什么的,等我觉得可以了才会启动这个计划。”

果然是早有预谋啊!

怪不得平常在片场,莫行之总绕着导演转,积极得很。

“那你呢?除了演戏和唱歌?”

“也没什么特别想做的……我想过一种悠闲的生活,兴之所至,兴尽而归……或许等你当了导演,我能给你做摄影师呢,到时候咱俩一起去拿奖,哈哈。”

他本来就是这种偏于散漫的性子,前世从了军,今世则彻底放了羊,感觉像是补偿心理,更懒了……

总之做自己喜欢的事,爱自己钟爱的人,他现在一部戏接一部戏,完全没有空闲的时候,是因为他爱过这样的生活。也许等以后,他不想演戏了,就干脆瘫在家里长蘑菇呢。

将喜欢的歌修复好,再试着自己写歌,等凑够了一场演唱会的量,他就满世界的巡演去,还要邀请跑调大王莫行之给他当特邀嘉宾。

哈哈哈现场一定好玩极了。

两个人东扯西聊,深夜才相拥入眠。

第二天一早,他们是被一大波狂轰滥炸的电话铃声给震醒的。

翘着鸡窝头,俩人一脸懵逼的听完了这些人乱七八糟的报喜。

“啊,是吗,的确太好了!”

“什么,评价不错?我最喜欢看别人夸我了,回头就去看。”

“沉得住气?没有啊我现在高兴的恨不得下去跑圈!”

“同喜同喜,希望越来越好吧!”

没错,就在昨天晚上,《射雕英雄传》和《帝王路》一二集正式开播了。

虽然选在了同天晚上,两部剧却并没有彻底撞车,一个选了八九点,一个选了十十一点。

现在两部剧的实时视人数都出来了。

双双破了五千万!

这可不算上传网络后后期补足的人数,五千万是实打实的直播在线人数,首集能有这样的成绩,已经算热门剧集预定了。

两部剧从投资商到导演,从演员到幕后,统统乐得合不拢嘴。剧组办事大方,当晚就给主演们包了大红包发过来,喜气溢于言表。

给王子霄和莫行之打电话道贺的这些人,都是比较聊得来的圈内人,同剧组的就同喜同喜,不同剧组的就说谢谢,王子霄一边应付这些,一边去酒店房间搭配的小厨房快速熬了一锅粥出来,配上自己亲手做的奶黄包,简简单单的早餐,味道却非同凡响,各种浓淡合宜的香,闻一闻就让人忍不住口水肆虐,吃起来更是一种绝佳的享受。

心上人如此人妻又贤惠,莫行之真恨不得将他缩小了揣进衣兜带走。

早被养刁了的胃,离开了这小混蛋,日子过得简直就是受罪。

莫行之没有跟王子霄说过,他其实真爱他给自己带来的这缕人间烟火气。

莫家虽然富贵有余,家里人却谁都不会做饭,平日里要么在外面吃,要么就是保姆做的。没认识王子霄之前,他过得一直就是这样的日子,所以也并不觉得有哪里不对。

认识王子霄之后,他在厨房烘出一室的香,自己在一旁给他打下手,洗菜端盘摆桌……

真的不一样。

好的日子总会令人感到沉溺,在不知不觉中,早已深陷其中,不可自拔也不想自拔。

这样的感觉,莫行之不好意思跟王子霄说,毕竟他们俩现在才一个十九岁一个十七岁,青春正年少,老夫老妻一样的温馨日常到底是什么鬼啦……

可现在要离开了,才知道到底有多么不舍。

……不知道的,还以为从此俩人要天涯海角再不相见呢。

最多三四个月,何况偶尔闲下来,他们还能互相给对方探个班什么的。

莫行之的行李箱内,放着王子霄专门给他做的牛肉条和鸡肉棒,能提供丰富的能量,好吃还不用担心发胖,实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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