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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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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他好一会儿,然後又说:“另外,你刚才说的话,剧里的贵公子也对穷姑娘说过。”

卓小飞语塞了,其实林再再说的狗血情节都挺有可能发生的,毕竟人生处处是狗血,他和纪阳同时追求林再再,不就够狗血了麽?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并不喜欢你或者纪阳,我没必要为了不喜欢的人惹那麽多麻烦,”当然,就算是为了喜欢的人,也不见得会愿意,“还有,你有没有看过柳雨拍的那部偶像剧?”

“没有。”他只是出钱的,他没有看狗血偶像剧的兴趣。

“在剧里,有男二出来跟男一的柳雨抢女主角,”自从上次见到柳雨,然後要了两张签名照送给蒙小姐後,蒙小姐就经常拉着他跟他说剧情,午休时更是强迫他一起看,於是他对那部剧也大概熟悉,“结局里,男一和女主角结婚,男二要出国,出国前他把男一约出来喝酒,你们知男二对男一说了什麽吗?”

林再再难得做吊人胃口的事。

卓小飞觉得林再再睁大眼一脸“你问我吧你问我吧”的表情很可爱,忍不住笑了,配合的说:“说了什麽?”

“男二对男一表白了。”林再再还记得当时蒙小姐咬手绢的激动模样,“男二说他追女主角完全是出於嫉妒,是想破坏男一和女主。”

此时,林再再的眼神犀利而透澈,仿佛是看穿一切的侦探。“所以,其实你真正的目标并不是我,而是纪阳!”

“……”卓小飞此时此刻真想掐死编剧。

这几年同性恋题材开始流行,鉴於广电局的严审,以此为主的片子一般是不能通过的,所以大多都是打打擦边球,增加话题,从而引起更多的关注。柳雨长相清俊漂亮,公司有意把他打造成中性偶像,果然男女通杀,而那部狗血剧播出後的确大热,视率破纪录不止,甚至在娱乐圈掀起一阵美少年之恋的风潮,不少正在拍摄或准备拍摄的电视剧电影都加入同性恋情的元素。

卓小飞知道这部狗血偶像剧带来的影响很大,却万万想不到,自己会被套入剧情之中。

卓小飞的惊讶和不语,在林再再看来,是默认了,他有些得意的拍拍卓小飞的肩,语重深长的说:“卓先生,人生在世短短数十载,世间男女千千万,能遇上自己爱的人是奇迹,我相信只要你勇敢去追求,一定能够得到幸福的……”

不等卓小飞说什麽,林再再又继续道:“我是很愿意陪你做一场戏帮你得到纪先生的,不过实在是工作繁忙,爱莫能助,希望你谅解。”

一个小孩子,却偏偏一副老滑头的世故模样,让人哭笑不得。

到现在卓小飞还不知道林再再是什麽人?该他聪明的时候蠢钝的让人恨不得拿刀子捅自己,明明一副好孩子爱助人的模样,却怕麻烦怕得要死,他就希望全世界都别烦他,让他自己一个人过日子就好!

好歹也是单身贵族,被一个小孩嫌这嫌那,这口气能哽死人哪!

“虽然你的推论好像很合理很真实,不过我必须告诉你,你不是福尔摩斯,所以这不是真相。我和阳少一丁点的不正当关系都没有,这点我可以肯定。”卓小飞额头黑线一打一打的来,这小孩也太好想像力了,他和纪阳?听着都觉得喜感。

林再再又恢复了那副没表情的死鱼脸,说:“年轻人不要口是心非。”

泰山崩於眼前而面不改色的卓小飞不淡定了,他真想先掐死编剧,再掐死眼前这个小屁孩啊。

这麽想着,卓小飞真的用手扶着林再再的脖子,纤细白皙的颈项仿佛只要用力一点就会被掐断。

难道他想杀人灭口?林再再慌了,是恼羞成怒了吧!心想果然无知是福,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

然而,过了许久,掐着自己脖子的双手始终没有用力,林再再张开眼看着卓小飞,却看到一张戏谑的笑颜,呼吸近在咫尺。

“再再啊,你怎麽会那麽可爱呢……”卓小飞长长了叹了口气,“可爱到让我忍不住想现在吃掉你啊……”

面对越来越凑近的卓小飞,林再再想往後退,却因为脖子上的手不敢动,直到唇上感觉到微凉的触感,才发现自己被吻了。

林再再有些吓到了。他不是没被吻过,和男人上床的时候,总会被紧紧的吻住双唇,还会有舌头钻进来,舔他的口腔,让他全身酥麻无力。

对林再再来说,那些是因为欲望的激情而产生的行为,就跟被插入一样,都是性行为。

可是,卓小飞的吻却不同。他们没有情欲,也没有爱抚,他们不是要上床,这个吻是突然发生的,林再再不明白这是什麽意思。

卓小飞没有把这个吻持续太久,他只是含着他的唇瓣,像品尝食物一样,品尝了一下林再再的味道,连舌头都不曾伸进去。

这样一个儿戏的吻,却让卓小飞感到前所未有的愉悦,尤其是林再再脸上的惊诧,更是让他有一种爽快的感觉。

卓小飞放开林再再,重新启动车子,而林再再还睁大着眼睛,直盯着卓小飞。

两人一路无语,直至到达林再再的住处楼下,林再再才惊觉,“你怎麽知道我住这里!”

“小笨蛋,狗血偶像剧里没有告诉你,女主角的学校和住处总是很容易被男主角发现麽?”卓小飞在他的额头上弹了他一下,嘴角笑意盈盈。

林再再捂着额头,一边开门下车一边喃喃嘀咕道:“不要变狗血不要变狗血……”

“你已经很狗血了。”卓小飞笑道。俊秀的面容在柔和的黄色灯光下透着一种难言的魅力。

“谢谢你送我回来。”林再再关上车门,弯下腰透过车窗对卓小飞道谢。

卓小飞说:“你要谢我的话,改天请我到你家吃饭吧。”

啧啧,得寸进尺啊,那麽快就想登堂入室了。

“改天有空一定好好答谢你……”林再再随口应道,“回去的路上请小心。”

走到大门口进去时林再再还特意转身向卓小飞点头致谢,後者扬起一个微笑,心想这个小孩真是有礼貌。

两分锺後,二楼的一个小套间亮了灯,卓小飞才启动车子离开。

站在窗前的林再再看到车子尾灯的光越来越小,最後完全消失,不禁叹了口气。

卓小飞的确对他很好,不过,他并不需要这些,不要任何人,他自己一个人就很好。作家的话:上一章文序有点问题,已经更正了,大家可以回去再看一遍,当然不看也没关系,对剧情木影响的。

今天去舅舅家,舅舅家在一个四面环山的地方,这种地方……很冷很泠……而且那里的房子都比较妙,完全不挡风,差点把我冷死,最後没办法,只好去踢毽子,然後打羽毛球,希望能暖和点。当时我穿着7cm的高跟鞋啊……4mx7m的院子里,10个人踢毽子,2个人打羽毛球,4个不满5岁的小盆友骑各种三轮车四轮车,回想起来也够妙的--

饿(一受多攻)47

林再再又饿了。

不过这次他学乖了,没去gaybar──前几天去了徐昭的生日派对後,估计一踏入酒吧街一步,就会被通报全市,没多久那两个麻烦就过来了。

有时林再再真是郁闷,不明白这两人怎麽就是抓着他不放呢?如果是基於越得不到就越想要这套理论,他也许该考虑从了他们。

如果条件允许,他是二话不说马上就这样做的。林再再是个满足於现状的人,不管发生什麽变故,他从来不会因此让自己变得辛苦难过,既然被纪阳和卓小飞这两人弄得烦了,何不干脆从了他们其中一人,之後会发生什麽,那都是他们自己的事。

可惜条件不允许啊,还是那个理由,要是他真的跟某人确定关系後,他必然会对他忠诚的,如果他饿了某人却不在他身边,他是饿死呢还是去吃野食?前者必死无疑,後者……也只有死路一条,并且依照那两人阴毒要面子的性子,生不如死也不是不可能。

总之,这是一条极为危险的钢索路,一不心,就送命了。

交往=断他食路=把他往死路上推

这麽一条公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林再再当然不会想不开去答应。

虽然现在的情况也不乐观,不过好歹也未至绝境。

储备粮,还是有的。

当然,经过谢言真那次後,林再再是断然不敢随便对窝边草下手。

这样看来,似乎前景堪忧啊。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徐昭那生日派对,也不是全无获的,那个夏愈峥,不就是当下的最佳选择麽?

於是,中午休息後,林再再从手机通讯录里翻出那天存下的手机号码,想了一下,发了这麽一条短信:夏先生,今天晚上有空麽?

两个小时候,林再再才到回信,不过因为上班的时候林再再一般会把手机调震动放抽屉里,而且桌上压了满满一堆的文件也感觉不到振动,直到下班,林再再才发现有一条未读信息和两个未接来电。

林再再先看了信息,内容只有一个字:有。

再看看未接来电的时间,是回信两小时後,大概是因为他一直没有回信才打过来的。

出了公司之後林再再给夏愈峥回了个电话,对方很快接通了,不过对方似乎正在忙,略带歉意的说稍後再给他回电话。

这麽一个稍後,就是一个半小时之後了,等他再回电话,林再再已经回到家洗完澡正想着要不要上网找mb或者一夜情对象。

接到夏愈峥的电话时,林再再正趴在床上。

夏愈峥没说什麽废话,直接切入主题,然後问林再再要不要出来吃个饭,林再再当然是求之不得的,比起那些不知底细的mb,夏愈峥是经过检验确定无毒的优质口粮,相较之下当然是选後者啦。

原本夏愈峥提议去某西餐厅吃饭,林再再一听那西餐厅名字就否定了。那间西餐厅是本市颇有名气的西餐厅,上过美食节目,纪阳和卓小飞分别都带他去过的,那里好像是挺受这些嘴挑的公子爷欢迎的,真去那里可能菜都没上就被人发现了,好事之徒有多少,眼线就有多少,听说徐昭那个赌局又壮大了,金额越来越巨大,可见好事之徒数量之多。

夏愈峥也想到林再再怕是不愿被卓小飞他们知道的,想起他有个朋友在郊区山脚弄了个私人会馆,不对外开放,只接待亲朋好友,私密性很好,倒是挺适合的。

只要不会被逮到,林再再觉得哪里都无所谓。

决定好地点後,夏愈峥让林再再把地址发到他手机上,他过去接他。林再再一边发信息一边叹气,搞得跟偷情私会似的,还要怕被捉奸,都什麽跟什麽嘛。

夏愈峥先开车过来接了林再再,再从附近绕了近道过去,即便如此,到达之後已经九点了。

“今天可能会在这里过夜,可以吗?”夏愈峥问道。

“可以,明天是周未,不用上班。”林再再很干脆的点头。

夏愈峥本以为林再再会稍微矜持一下,没想到那麽爽快啊……

其实今晚夏愈峥就想跟林再再吃个饭聊聊天增进一下感情,探探对方对他有没有意思,不过,林再再可是一点这方面的念想也没有的,露骨点说,林再再今晚的目的就是跟夏愈峥滚床单,情感交流什麽的一切可。

不过人夏愈峥是君子作风,和林再再这以饱食为目的禽兽是不同的。

这个私人会馆外面看起来就像民国剧里军阀政客的官邸,次日早上离开时林再再才得以看清楚这大宅的外貌,的确就是那个时期的流行的西洋风花园式洋房,後来林再再才知道这里的确是民国时期一位留洋归来的富家大少尽心机建造的。这位富家大少继承了祖业,投机从事海外贸易,可惜因为战争爆发,货源中断,公司也倒闭了,富家大少便举家迁至香港,临走前把全部房产卖掉,几经转手後到了现在的主人的手上。

当下林再再还不知道这里大宅是正宗的民国建筑,只以为是有钱人仿照那个时代的风格建的别墅。

进去之後一个穿着旗袍挽着发髻的漂亮女子迎上来,脸上带着合宜的笑容,柔声道:“夏少爷来了啊,房间已经准备好了。”

两人跟着那旗袍美女经过一个小花园,然後进了一个小宴厅,也是民国时期的装修风格,里面还有不少复古的摆件,英式的落地大摆锺,顶着一朵大喇叭花的手摇式唱片机……看得出主人的确花了很多心思在里面。

林再再是吃了饭的,夏愈峥刚忙完工作,到现在都吃过东西,所以还是叫了正经的晚餐,都是粤菜,致而不花俏,味道也很不错,最主要的这些菜都是用天然调味香料而非以各种食品添加剂混出来的味,於是吃饱了的林再再也忍不住多尝了一些。

夏愈峥是大家少爷作派,吃相文雅,看着就挺赏心悦目的。

而且,林再再越看这夏愈峥越觉得他有点眼熟,当然不光是指模样,还有他身上那股优雅味。

饿(一受多攻)48

算起来,这次也才是两人的第三次见面,双方都不了解对方的身份背景,林再再是没打算要了解的,不过夏愈峥对他有其他心思,席间便浅浅的问了他一些问题。不过两人都不是那种喜欢高谈阔论的人,一个是谦雅君子,一个是不怎麽爱说话的小孩,这麽两个人,是怎麽聊都热不起来的。

林再再是无意去深入对方的生活的──你会跟饭桌上的烤鸡聊天谈生活麽?所以,基本上都是夏愈峥在问,林再再回答。

开始夏愈峥觉得林再再和他之前的交往对象挺相似的,现在才发觉,两人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之前的男孩不算十分活泼,不过还是挺喜欢聊天的,聊学校的事聊公司的事,夏愈峥除了工作时必要其他时间都是比较寡言的,跟他在一起的时候都是那个男孩说得多,现在却完全倒过来,林再再比夏愈峥还要寡言,和他聊天夏愈峥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个话唠。

吃完饭後,领他们过来的旗袍美女对夏愈峥说岑先生来了,还请了一个古琴名家过来演奏,问他有没有兴趣来一起欣赏,顺便聚下。夏愈峥告诉林再再那个岑先生是他多年的好友,这个私人会馆的主人,然後问林再再的意愿,若是不想去就不去了。

虽然夏愈峥这麽问,不过林再再当然不好直接说不去,主人家都过来邀请了,夏愈峥和他又是朋友关系,於情於理,都应该过去打个招呼。

林再再虽不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不过基本的礼数还是有的,便道:“我对古乐挺有兴趣的,过去看看也好。”

这话不是客套敷衍,事实上林再再的确喜欢中国古乐,小时候跟附近的老爷爷学过一点二胡,後来初中时为了除学加入了学校的特色古乐团,成为艺术特长生,常被学校推选去参加市的文艺演出,学校为了评选各种名衔很注重艺术这一块,专门派老师指导古乐社,林再再更是重点培养对象,参加过不少比赛,基本上每次都能得奖,甚至得过一次国际级的奖项,让校领导相当高兴,初中三年学杂全,还发了艺术特长生的补贴,加上比赛的奖金,学校发的奖励还有年级发的奖励,林再再靠这个捞了一笔数目可观的奖金,高中三年的学杂顺利解决。

高考的时候老师觉得他天赋不错,还想保送他上国内首屈一指的艺术学院,不过林再再觉得混艺术还是要有家底,不然太难熬了,他更愿意把二胡作为爱好而非职业,所以拒绝了。

大学之後,林再再很少再拉二胡,他知道到了大学,拉二胡参加比赛并不能像初中那样为他除学,毕竟比起修的艺术类专科生,他那点水平是不够看的,而且他不是喜欢出风头的人,还是低调点比较好。

那个岑先生全名叫岑儒知,相当风雅的名字,很有世家公子的味道,并且他的长相也和他的名字一样风雅,看起来的确像是夏愈峥的朋友,同一起的还有其他人,都是夏愈峥岑儒知这类气息相近的人,而那个古琴名家也是和岑儒知的家族有世家渊源的。

人以群分这话是不错的,正如纪阳那堆人会走到一起──全是坏胚。

林再再一个普通人家的穷孩子,在这里面倒有些突兀了。

而且这类世家公子其实都有个通病,眼界高,看不起人。虽然面上客客气气,表情也丝毫没有鄙夷的意思,但林再再可以感觉到得,他们还是和他保持距离,并非因为陌生人,而是觉得他们不是一类人,所以下意识的排斥罢。

一向迟钝的林再再,在某些时候却是出乎意料的敏感,像是周围的人稍微散发出一丁点的恶意,他也能感觉到,并且,他自己也会离那个人远远的。

互相介绍过之後,演奏也开始了,因为是私人性质的小聚,也没有特地搞个舞台,几把红木椅子散落在演奏者的前方,手边一个小几,致的青瓷杯子,香郁的碧螺春,一边听曲一边品茶,的确优雅。

古琴的弹奏者叫薛闻兮,长发飘飘的古典美男,浅兰斜衿长褂,像块上等温玉,这样的人,便是奏得再烂估计也会让人如痴如醉。不过好歹是名家,琴技的确不错的,又有才华又有美貌,还是底蕴深厚的名望世家的公子,就这些而言,此人近乎完美了。

这样完美的人,便是这些高傲的贵公子,也是愿意去主动结识的。

薛闻兮演奏了两曲,加起来约莫半小时。演奏完毕之後,便有人小心的好了琴,薛闻兮也走过来跟大家聊天。

林再再是不想再呆的,不过那薛闻兮似乎对夏愈峥挺有兴趣,竟拉着夏愈峥聊了起来,原来两人幼时是同一个小学的。

饿(一受多攻)49

聊着聊着,薛闻兮看着林再再,道:“愈峥,不给我介绍一下你这位朋友吗?”

“刚才介绍过的,不过那里你不在这。”夏愈峥笑了笑,然後给两人互相介绍。

林再再稍微对他点头致意,但薛闻兮却伸出右手来,林再再只能伸手握住,道:“你好,刚才的演奏很。”

薛闻兮笑眯眯的看着林再再,道:“哎呀,你真的一点也不记得我啦。”

“我们……认识?”林再再开始在脑里搜索自己是否认识这号人物,却始终不记得自己过去见过这人,便道:“薛先生是认错人了吧,如果我看过你这样的人,肯定不会忘记的。”

薛闻兮却笑,“拍马屁也没用,你就是忘记我了,我们八年前见过的。你的名字我记得清楚,你的脸也跟八年前没什麽变化。”

听到薛闻兮说跟林再再是旧识,大家有有些吃惊,两个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人,怎麽会认识?听薛闻兮的语气,似乎关系还不错的。

薛闻兮说得很确定,可林再再怎麽也想不起他见过这人呀。林再再最怕碰到这种情况了,突然有人走过来跟你打招呼说好久不见云云,有时候对方报了姓名之後林再再会想起来,但大多数时候对方报了姓名也想不起究竟是谁,为了避尴尬,林再再就会装作记起来了,然後跟对方寒暄,弄得好像真认得对方似的,事实上找个借口走开之後林再再就会开始抹汗,心想那人是谁呀,究竟是谁呀,然後想上一天也想不出来。

他很想像以往遇到实在不记得的熟人那样装作记起来了,不过这个薛闻兮应该不好唬弄,於是林再再只得开始掰指头,回想八年前发生过什麽特别事有什麽特别的人。

八年前他在读初二,初中和高中都是寄宿制,放假林再再都是回姑姑家,难不成是学校同学?不过他刚才听说这人小学就出国了,一直在法国定居,应该不可能见过的吧。

看到林再再想出一额虚汗来,众人不禁有点黑线了,最後林再再抬头,表情颇有点小孩做了坏事向家长认错的意思,说:“薛先生……我真的记不起来了……”

薛闻兮被他的表情逗乐了,掏出一条手绢给他擦掉额头上的汗,说:“别那麽紧张啊,我不会因为你记不起来就把你吃掉。”

“真是不好意思,八年前我才十二岁吧,我记事比较晚。”林再再觉得对方那麽记得自己自己却一点也记不得是很失礼的事,於是忍不住为自己辩解,不过理由好像有点扯。

旁边的人听得黑线,记事晚也不是晚成这样子吧。

“原来你那里才十二岁?好小啊,刚刚够得上少年组。”薛闻兮有些吃惊。

说到少年组那三个字,林再再终於想起来了,初二的时候他参加过一个国际性的比赛,是在维也纳举行的一场音乐比赛,当年他得了少年组二等奖,可谓凯旋而归,校领导特地为此开了校会,大大的表扬了他,还上过当地报纸,那阵子他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走到哪都被人行注目礼,直到一个多月之後才慢慢恢复正常。

“啊,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和我同组得了一等奖的。”林再再想了下,“当时那些媒体给你封了一个东方仙乐少年的名号……”

“哎呀,这个让人害羞的蠢名号我花了好长时间才忘记的,现在又记起来了。”薛闻兮吐了吐舌头,有点不好意思。

林再再淡淡道:“还好吧,我那个二胡仙童不是更蠢吗?”

“原来再再会拉二胡呀。”夏愈峥微笑着看着他。

岑儒知则道:“真没想到,闻兮和愈峥的朋友有这样一段旧缘,既然今天那麽巧遇见了,也是缘份,不如你们合奏一曲?我这里也有二胡。”

“我很多年没碰二胡了,”林再再摇头,“技艺生疏,真要拉的话可能会很惨烈。”

薛闻兮听了惊讶不已,“没有拉了?为什麽?你拉得很好,当时好像还有企业想赞助你帮你开演奏会……”

“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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