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000023号冒险队
我叫林斯。
我原本25岁,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穿越系统出了错误,我穿越到了一个只有13岁的小屁孩身上。
我的金手指是夺舍,不过在九年义务教育的熏陶下我不敢杀人,所以我只有拼了老命击杀魔兽。
于是这半年时间,人们经常能够看到我拿着棒槌追打史莱姆的画面。
有人说我励志,也有人说我傻逼。
不过我都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有...
为什么我的夺舍都只能捞到胶水啊?
摔啊!
要不是出了几次韧性属性,我都快要放弃这项光荣的事业了。
韧性,这意味着我被人揍会好得很快,而且也不用担心骨折什么的。
但是...
摔啊!
这是个魔法的世界,谁会用拳头来揍你?
魔法、刀剑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所以,我认为这半年的辛苦算是白费了。
我很无奈,我想要夺舍其他魔兽的资质,但是我除了史莱姆没有任何魔兽能打过。
以前我尝试着偷袭过隔壁饭店绑着准备下锅的“乌骨鸡”,但是差点被那火苗喷到毁容。
“乌骨鸡”的事情在枫林镇造成了一时轰动,有些人对我的行为表示不齿,但是更多的人却是将这件事当做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论如何才能在暮鼓鸡手下败北。
暮鼓鸡:林斯眼中的乌骨鸡,白天休息吸收热量,到太阳落山的时候才开始打鸣,也就是在这时候,其体内的热量达到极致,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股子热量会慢慢褪去。
一般人们捕捉暮鼓鸡,都会选在清晨,那时候的暮鼓鸡体内的热量还没有积蓄起来,喷不出火苗。
可是我不知道啊!我穿越的地点是在郊外,我甚至不知道这具身体的主人有没有亲人。
我经常在佣兵工会大厅打转,希望哪个佣兵团可以看上我。
但是我的声名已经在镇上狼藉,所有人看到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哈,这就是那个偷鸡不成反被喷的傻子吗?
傻子,你们全家都是傻子,我在心底反击。
就在我以为我会这样一直浑浑噩噩下去的时候,命运终于有了一丝转机。
......
一天清晨,林斯提着装满“胶水”的木桶,扛着一根圆棍,在一群人滑稽的目光注视下走到佣兵公会大厅柜台前。
踮着脚尖,林斯将木桶递了上去:“这次的。”
柜台后面是一个叫做加西亚的女侍者。
见到林斯提交任务,加西亚连忙帮着将木桶接了过去,一边过秤,一边担忧的看着身高只达到自己腰间的林斯:“要不你到我们佣兵工会来工作吧,我给老板说说,他一定会同意的。”
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的劝说,林斯抬头看了加西亚一眼:“到你们这里工作能杀魔兽吗?”
“不能”,加西亚看了一眼计量器上面显示的数字,继续劝说道:“不过这里的工资高啊,比你猎杀史莱姆赚多了。”
“那我不来。”林斯再一次拒绝,他是穿越者,他有金手指,去做一份侍者的工作太掉价了。
加西亚还想说什么,林斯直接挥手打断:“不去不去,我很忙的,没空在这里陪你聊天,快把金龙给我。”
加西亚一眼就看出这是林斯的托词,林斯现在都出名了,除了胖揍史莱姆,能有什么好忙的?拉开柜台抽屉,拿出42个铜鹰放在桌面上:“公会福利...”
林斯直接打断:“加西亚你真的好啰嗦啊!”
林斯一把将铜鹰抓起,塞进上衣内部特意缝合的口袋,打算离开。
正在此时,一道稚嫩的声音响彻整个大厅:
“有人加入我们的冒险队吗?”
公会大门进来4个衣着华丽的小孩,带头说话的是一个手持短剑,梳着红色爆炸头的男孩。
“哪来的小孩子?就这样还想成立冒险队?回家喝奶去吧!”
“去去去,打扰大爷喝酒,信不信我给你们家大人告你们,让他们打你们屁股!”
佣兵们肆无忌惮的大笑,这群孩子最大的也不过10岁,他们很多人的孩子都比这群孩子的年龄还大。
一群小孩成立的冒险队,连一个最低级的f级任务都完不成,最后只能成为一个笑话。
根本没有人愿意加入这只如同在玩过家家的队伍。
红发男孩脸上有些绷不住,身后的拿着法杖的女孩怯懦的拉了拉男孩的衣袖,想要让红发男孩回去。
就在红发小孩犹豫不决的时候,一道洪亮的声音响彻佣兵大厅。
“我加入你们。”
佣兵们纷纷向声音传播处看去,随即又是新一轮的大笑。
“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子在加上一群小屁孩,这组合,绝了,我看着你们队伍的名字就叫菜鸡冒险队吧!”
冒险队比佣兵团低一级,人数限制于5人以内,只能接最低等级的寻物任务,超过十人可向佣兵公会递交申请将冒险队变更为佣兵团,届时可容纳团员人数也将提升到10人。
“怎么?看不上我?”林斯站到那个看上去是领队人的红毛小子面前,看似随意,实则认真的打量着对方。
还真是弱啊!林斯在心底感叹。
加入这个小队不是林斯的本意,甚至就在几秒钟前,他也和其他佣兵一样在心中嘲笑着这群孩子的不知天高地厚。
不过随即那道该死的冰冷的声音响起了:
“佣兵系统激活,宿主杀怪掠夺几率增加1000%,掠夺增加魔法、技能方向,任务系统激活。”
“主线任务触发:建立佣兵团;半年之内建立一只佣兵团,视任务完成情况发放奖励,任务失败抹杀。”
“支线任务触发:加入冒险队;3天内加入一只冒险者小队,任务奖励:蓝色品质武器一件,任务失败:随机丢失一件物品。”
“支线任务触发:佣兵任务,半年内完成3件b级任务,任务奖励:紫色品质防具一件。”
比起加入由一只小孩组成的冒险队,蓝色品质的武器相较而言并不是那么重要,但是那丢失的一件物品,身体应该是物品的一部分吧?
如果是丢失钱币,衣服之类的还好,万一丢的是手臂、眼睛、大腿。
一想到这些,林斯立刻决定加入这只看上去极不靠谱的队伍。
“呃”,红发小孩看着面前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孩子有些犹豫,不过面对那些佣兵肆无忌惮的嘲笑,似赌气一般,他拍了拍林斯的肩膀,大声说道:“好,以后你就是我们冒险队的一份子了。”
佣兵们的嘲笑依旧,不过林斯与红发小孩四人却是没有再进行反驳。
来到柜台前花了10个银狼在加西亚那里注册了冒险队,期间加西亚不停的对林斯打眼色,想让他退出这个不靠谱的队伍,但林斯却故意将头转到了一边,就差吹口哨了。
好心当作驴肝肺,加西亚气呼呼的将注册在案的冒险者铜牌发给红发小孩几人。
林斯拿到自己的铜牌,只见铜牌上面多了一行字。
1000023号冒险队
林斯
一级冒险者
一级冒险者是最高级别的冒险者了,其实在七级冒险者的时候就可以加入佣兵团了,但是林斯是一个笑话,根本没有任何佣兵团愿意收留的笑话。
最为关键的是,整个枫林镇的佣兵都知道林斯这个一级冒险者是刷史莱姆刷出来的,虽然是f级魔兽,但也是最低级最低级的存在,除了黏液沾到身上有些难处理之外,根本没有一点战斗力,也就林斯这个厚脸皮才会刷史莱姆刷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