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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见过木子云,只是在心里揣测这总不会是老板和叶安歌的孩子吧?
虽然他打了寒颤,觉得自己脑洞太大。
连锁酒店现在还有房间,陈彦开了一间单人间,把木子云往床上一扔就准备甩手走人。
还是叶安歌走上前去把木子云的鞋脱了,又给他盖上被子,毛巾浸湿之后给木子云擦了把脸,仔细看过之后才离开房间,关上了酒店的门。
陈彦双手环胸:“你对他可真好。”
叶安歌微笑:“是吗?”
陈彦说:“去我家吧。”
叶安歌正要拒绝。
陈彦似乎看出了她要说什么,又说道:“我可不是要对你做什么,虽然我确实挺想做点什么,不过还没有饥|渴到霸王硬上弓的程度,有事要跟你说,也有东西要拿给你。”
叶安歌轻笑:“有什么事现在不能说吗?”
陈彦:“有一样东西,放在我家里。”
叶安歌看着陈彦,陈彦也看着她。
秘书站在走廊口,觉得自己被强行喂了一波狗粮。
加工资!一定要加工资!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
叶安歌和陈彦对峙着,叶安歌问:“什么东西?”
陈彦:“你来就知道了。”
叶安歌面色不改:“哄我吗?”
陈彦的眼睛紧盯着叶安歌,他的眼神很专注,里面似乎有无数情绪无法诉说:“一个小东西,不过,你应该有印象。”
随后陈彦把自己的手机拿出来,翻出了一张照片,递到叶安歌面前。
叶安歌瞬间失神:“这是……”
陈彦回了手机:“来吗?”
他一副胜券在握地模样,眉梢都写着得意。
叶安歌咬牙:“走吧。”
坐上车的时候叶安歌还有些恍惚,她看着车窗外城市的风景,林立的高楼大厦,正在散步或是购物的行人,他们都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亲人,如果现在有个人跳出来告诉他们这一切都是假的,估计他们也会笑这个人是神经病。
有血有肉,有感情有家庭,怎么就是假的了呢?
这还是叶安歌头一次来到陈彦的家,陈彦没有住别墅,反而是住在一套小房子里,比陈彦买给叶安歌的房子还要小,大约七十多个平方,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个单身汉住是完全够了。
叶安歌走进房门的时候,整个人还有傻,因为这房间的装修风格和她想的完全不同。
因为她现在住的房子就是陈彦当时联系的装修,叶安歌还以为陈彦就喜欢那种冷冰冰的,像酒店一样的装修调调。
结果现在发发现并不是
这套小房子的主色调是暖色调,有种田园风格的装修,客厅的中间还放着榻榻米,飘窗上放着几本书,电视机旁边还有个书柜,虽然上面并没有放几本书。
沙发是布艺的,墙壁上贴着墙纸。
比起叶安歌的住所,陈彦的房子才更像是一个家。
对比起来,不管是叶安歌和乔凌河的家,在陈彦面前,估计也就是个大点的酒店。
陈彦还给叶安歌从鞋柜里拿出了一双女士拖鞋。
叶安歌没动。
陈彦说道:“新买的,以前我也没带女的回过家。”
叶安歌这才穿上。
她倒不是嫌弃,主要怕有人穿过,那个人要说有脚气就麻烦了。
毕竟女主的体质虽然好,可也不是防百病的体质。
叶安歌坐到了陈彦家的沙发上,在这个七十平米的小房子里,叶安歌反而感受到了一种很久没有过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是叶安歌以前的家才能带给她的。
还有十多年的贷款要还,也就比这个大一点,八十多个平方,两室一厅,其中一个房间是常年空置的,她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不买单人公寓,毕竟因为工作的特殊性,她私下也没什么朋友。
交朋友反而是害了对方。
一旦卧底被发现,不仅仅是祸及家人,如果没家人,关系好的朋友也会被报复。
叶安歌看着陈彦去给自己倒水,还看见他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盒蛋糕。
他们两这是偶遇,叶安歌还没自信到认为即便他们没什么互动,但陈彦却为了她在家里一直准备着这些东西,那也太自信了。
自信的有点厚脸皮。
陈彦把水杯和蛋糕放到一边的小桌子上,他倒是没发现叶安歌在想什么,反而问道:“嫌小?”
叶安歌摇头:“你一个人住,大小正合适。”
“我名下十几套房产。”陈彦说,“就这套住着最舒服。”
两人闲聊了一会儿,陈彦才把之前给叶安歌看过照片的东西拿出来。
那是一把小刀,上面还刻着一个叶字,这是叶安歌人生中过的唯一一份礼物。
这把匕首通体黑色,两面开刃,一边平滑,一边带着锯齿。
这把匕首伴随着叶安歌度过了人生最艰难最黑暗的时光,也曾经染满鲜血,保住过叶安歌的一条命。
叶安歌很珍惜它,因为它的意义已经超过了它本身的价值。
“我拿到它的时候,就觉得这应该是你的东西。”陈彦把匕首拿在手里,陈彦的肤色是小麦色,但在纯黑色匕首的映衬下,竟然还显得白了些。
估计是因为以前的经历,陈彦的气势压得住这把刀。
这可不是观赏性的匕首,而是见过血的凶器。
叶安歌:“这确实是我的东西。”
她死的时候,身上带着的就是这把匕首。
可是她连身体都换了,这把匕首是怎么跟过来的?
叶安歌有些转不过这个弯。
陈彦勾唇一笑:“说说吧,你用它做过什么?这把匕首沾过血的吧?”
“就是个藏品。”叶安歌,“在街边看到了,觉得好看就买下来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弄丢的。”
陈彦笑着看叶安歌:“既然不是很重要,那这把匕首就送给我了?我肯定会好好珍惜。”
……
叶安歌周身的气质一边,就像温吞的泉水瞬间结冰,周围的空气都冷了下来,她的声音也变了,沉稳,冷漠,像是一块千年寒冰:“还给我吧。”
陈彦却不为所动:“既然不重要,何必这么执着?”
叶安歌没说话。
那时候她刚进组织,还不是头狼,组织的老大还是个一身痞气的男人,他高大英俊,因为常年卧底经验,有了一身社会人士才有的匪气,只是还残留着那么一丁半点部队里出来的纪律性。
那时候她正是要在老大的照拂下进卧底的帮派,这是老大给她的见面礼。
这把匕首陪伴了老大十年,陪伴了她六年。
后来,老大死了,他是个孤儿,没有家人,但是有远方亲戚和邻居。
下葬的时候,老大的墓碑上连姓名都没有,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