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小修)
杨路对飞羽族的奥莫里和他几名趾高气昂的手下没有任何好感,然而,也谈不上什么恶感,他们之间纵使有过两次摩擦,可说到底仅仅是些小误会小矛盾,第一次其实跟奥莫里扯不上太大关系,他话说得有点胡搅蛮缠,最后却也没有为难他们,不管当时出于何种考量,事实上他是有那个能力的。
至于第二次在白犀牛旅馆,杜比等人也就搞了个小小的恶作剧,要真存了恶意,就不会用六叶了,估计只是想为他那个刁蛮的表弟出出气。
所以,杨路认为奥莫里此人外表虽看着盛气凌人,傲娇十足,其本质却并非那种大奸大恶恃强凌弱的人,至少从他到了这卡美亚大陆,所见的大多是一言不合就要打要杀,奥莫里已算得上相当温和,尽管那一头华丽的长紫发和让人想打喷嚏的羽毛装总有那么点拿腔作态的装逼样,不过那是别人的个人喜好,杨路无权质疑。
他只是感到惊讶,奥莫里怎么也会跑到这凶险可怕的奥卢奇格森林里来,心里刚升起几分疑惑,杜比的后半段话便为他解了惑。
为了找他?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前前后后统共才见过一面的人就说喜欢,杨路哭笑不得,他倒把自己当初看到法安受苦受难,心里牵肠挂肚的难受劲给忘了。
杨路小心翼翼向法安瞥去,生怕小豹子又吃醋生气,这一路上莫名其妙冒出好几拨人,一个莱米洛还没引上正途,如今又多出一只鸟人来,兽人们就跟从没见过异性打了鸡血似的,将心比心,如果这种事摊到法安身上,杨路也得酸死,可问题他自认为言行端正,行止有度,没有一丝招蜂引蝶,叫人误解和浮想联翩的地方。
以前在地球上,就算他是同性恋,也不会避讳和其他相熟的男性正常说笑,到了这里,性别一下来个大逆转,别说不认识的兽人,平时就连跟莱米洛相处他都时刻注意着分寸,言笑点到为止,肢体绝不碰触,那种吊人胃口让人觉得有戏最后又令人失望的事,杨路不会干,那不是心软,那是虚荣心作祟,不如一开始就保持恰当距离,才是对人真正负责任的表现。
杨路从法安脸上竟看不到一丝意外,小翼豹仅仅哼了哼,几不可闻地嘀咕道:“跟闻着鲜肉的苍蝇似的,甩都甩不掉。”他和莱米洛俩人都是一副早就知道的样子,杨路糊涂了,这是什么情况?他是关键人物吧,可好像是唯一不在状况内的。
莱米洛对奥莫里同样没什么好恶,说实话,奥莫里心修饰的王子外表比起法安和莱米洛都要俊美些,他可以说是兽人星球上最注重整洁和个人形象的兽人之一了,但也正因为如此,他没有法安率性和可爱,也没有莱米洛俏皮和讨人喜欢,奥莫里平常总爱绷着脸拧着眉,看人的眼神要不高人一等,要不满含挑剔,仿佛在暗示别人‘走开!离我远点’。
了解奥莫里实际只是个内里闷骚有点小洁癖的面瘫的,唯有他的家人和贴身伺候的杜比等人,莱米洛自然不清楚,所以就算奥莫里是个财力实力均很雄厚的劲敌,以他对杨路的了解,这人还不如自己有希望,莱米洛沉吟片刻后,回身问:“路安,要不要救他们?”
奥莫里的身份特殊,他对杨路感兴趣这件事,当时在旋角羚饭馆里的食客或多或少都看出来一点,之后负责盯梢奥莫里的一群花豺应该也有打听到,如此一来,彭普拉城的城长索伦萨不会不知情,假如奥莫里因为杨路死在了奥卢奇格森林里,不管他的死因是否跟杨路有直接关联,北方的圣巴夏城都会把这一切清算到法安和杨路身上。
倘若东方坎贝拉城那边得悉消息,有人从中再刻意挑拨一下,最后很可能会发展成托塔斯卫城与圣巴夏卫城之间的又一次大战,所以莱米洛认为,与其让奥莫里死,救他一命,今后会少去许多麻烦,何况这个鸟人和蝮蟒族的厄多塞不同,他虽说有点欠抽,却不是个无赖,救他不说好处,起码少结一方仇人,多出一条退路。
莱米洛既然能想到,杨路和法安自然也想到了,即便没有这些前提,杨路也不会见死不救,不论这是不是奥莫里一厢情愿,都变相应了那句‘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今后回想起来心里也是难安。
法安和莱米洛向来以杨路意见为首,杨路同意,另外俩人就更不会提出异议了,莱米洛观察好路径,一边拨开树丛,一边顺嘴道:“快来瞧瞧这是谁?”
莱米洛这话不过是句开场白,之前被树丛挡着,三个人都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知道奥莫里主仆此时此刻兴许会有点狼狈,也存了点揶揄调笑的意思,这种心态算不上过分,像奥莫里这类平日里老爱端着架子的人,一旦踩着了狗屎,谁都会想上前去戏弄两句。
不过真等莱米洛见到了奥莫里和杜比,他反而‘呃’一声,说不出话来,这俩家伙也把自己搞得太惨不忍睹了点,莱米洛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表情古怪地别过头去看杨路,他怕再说下去,估计奥莫里直接就把自己闷死在臭泥里了。
杜比也就罢了,反正仅剩一个半焦的光瓢脑壳露在泥面上,光还没光得彻底,留了一根折断的枕冠耷拉在上面,让法安不由联想起明明发了芽最后却又营养不良中途夭折的洋葱头,‘噗哧’一声发笑还没冲出口,就被他硬生生咽了回去,好在他现在是张大毛脸,即使憋笑憋得肚子痛,眼皮一垂别人也发现不了。
至于奥莫里,那一头他极为珍惜的王子范十足的长紫发还在,可惜分成了左右两半,中间竖长的一溜不知被什么东西干干净净削了去,好似轮胎从头上碾过一样,一张原先白皙现在脏污的俊脸上刮破了数道血口,引得五六条半指长的蛆虫在那上面吸吮蠕动,配合他青筋暴突嘴角抽搐的表情,比起杜比的倒霉样有过之而无不及,怪不得他一副快发疯的样子。
奥莫里一见到杨路等人,想死的心都有了,他素性自负又骄傲,长到二十八岁就只暗恋了杨路一个,这一回固然不能说是抱着英雄救美的心态进的奥卢奇格森林,可也不该是眼下这种美人聚众围观,英雄掉落屎坑的情景,那太打脸了。
“你,你们……”杜比还想嘴硬两句,结果嘴一长大,一口臭泥灌了进去,差点没当场噎死。
杨路低咳了一声,没有笑,表情似乎比平时还正经严肃点,像奥莫里这种自尊心极强的兽人,假若令他羞恼太过,大概宁可死也不会让你去救他,纵然救了往往也会弄巧成拙,这段耻辱好比人家心头上的一根刺,从此被他记恨上,那就得不偿失,好心办坏事了。
杨路走到莱米洛划定的不足以触动阵势的边界处,站在一块仅能站下一人的白色岩石上,蹲□望着奥莫里,脸上既没有流露轻讽之色,也没有显出故意交好之意,嗓音轻柔柔的,语气却很郑重,“奥莫里,我们想请你帮一个忙。”他不说帮别人,只说请人帮忙。
他一过来,奥莫里就羞耻地调开了视线,不去看他,暂时把脸上的蛆虫也给忘了,等杨路说完,奥莫里以为自己听错了,怔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含糊其辞道:“你,你说什么?”
“我说,我们想拜托你帮个忙。”杨路又重复了一遍。
“什么忙?”奥莫里支支吾吾,嘴型依旧开得很小心。
杨路回头望了望法安,一会儿功夫,黑巫咒又发作了,法安蜷在地上拼命忍耐,杨路眼中的墨色沉甸甸的,低声道:“你看见了,法安中了幻狐族的黑巫咒,他现在身体十分虚弱,我们急于赶去尼普蒂亚城求医,你和你的手下若能送我们过去,不胜感激。”
奥莫里沉默了几秒,尚在犹豫,就听见一小串咕嘟声,扭头一看,杜比鼻泡都吹出来了,赶紧急道:“你们先想法子救他再说!要小心……算了,看来你们是有法子的。”说到后面,奥莫里又止不住沮丧。
玄清在奥卢奇格森林里设置的阵法,除了森林中心的死阵需要杨路的石牌才能出入以外,其他每一处都留了生门,譬如这一片泥潭沼泽是个巽兑相生的阵法,阵位在南,是为离,破解的方法是以杨路所站的位置起始,脚踏七星,并移动三处对应卦位,看似简单,落脚点的位置若是差了一分,就跟奥莫里和杜比同样下场了。
阵中布局一经改变,奥莫里和杜比全身缠得死紧的树藤仿佛一条条游动的巨蟒,滑行着从他们身上退开,慢慢潜入泥潭深处,消失不见了。
奥莫里等不及莱米洛去拉他,仰天嘶吼一声,一股郁气发泄出泰半,憋得脸红脖子粗,总算把身子从泥浆里挣脱出来,一飞到安全地带,他立马将脸上的蛆虫拍落下来拼命踩踏。
莱米洛就近掰了一根粗树枝,把差不多只剩一个光脑壳露在外面的杜比从淤泥里挑了出来,蓝孔雀像条被烈日暴晒过的泥鳅,半死不活地摊在地上,出气多,进气少,鼻孔和眼睛都快分不清了,形象问题也就顾不了了。
奥莫里半晌才冷静下来,莱米洛递了个水囊过去,想要拍他一下表示安慰,手伸到一半发现无从入手,很果断地缩了回来,笑眯眯问道:“休息够了,可以走了吧?”
“等一下。”奥莫里接过水囊,从头顶淋了下去,剩下一半扔给了杜比,随后道:“还有一个人,是我的侍卫队长,名叫布伦沙,想请你们帮忙找一下。”
“那只蛇目翅雕?”莱米洛想起那个黑金色头发,眼睛略微奇特的雄性。
“是的。”奥莫里点头。
莱米洛有点不耐烦,站起身道:“这么大一片森林,难道你要叫我们一个一个帮你把失踪的手下全部找出来?”
“我不会提如此无礼的要求,路安拜托我们送你们去尼普蒂亚城,你们有三个人,而我们这边只有两个,我不可能一带二,除非你想被留下。”奥莫里恢复了几分生气,背脊挺得笔直,只是一眼都没往杨路那边看。
见莱米洛紧抿着嘴角,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奥莫里继续说道:“布伦沙原先就在这里,可是等我们进来,他就不见了。”
“什么意思?”莱米洛有点听不明白。
“我们在进这个沼泽之前,他就躺在那边。”奥莫里指了指另一头的草丛,解释道:“像是受了挺严重的伤,可是一等我们冲进来,这里变成了沼泽,我和杜比被困住了,布伦沙却消失不见了。”
这下莱米洛听懂了,换言之,如果不是为了救那只蛇目翅雕,奥莫里和杜比不会差点连命都丢掉,这种情况是幻象还是……
莱米洛搓着长满了胡髭的下巴,突然脸色一变,跳起来催促几个人赶紧拾东西上路。
“怎么回事?”法安全神戒备,以为又出事了,想到那个地煞瘟癀阵头皮就一阵发麻。
“这两个家伙不知触动了什么机关,把那个布伦沙移到传送阵里去了,他又不会启动传送阵,要不了多久,传送阵就会自动抹杀他,到时,方圆百公里内的阵位会全部打乱重新布列,再要找到新的传送阵,又得耽误好多天,快走!”莱米洛一边解释,一边把杨路的背包甩到肩上,焰晶已经用完了。
奥莫里虽然听不懂莱米洛说的什么传送阵、阵位之类,但抹杀的意思总是明白的,连忙也死拽活拉地把杜比弄了起来。
等一行人急匆匆赶到传送阵,果然看到了烧成焦炭一样的布伦沙,好在还有死,只是昏迷了。
眼前光影一阵浮动,再抬头时,望见了夏季夜空漫天闪烁的星星,几个人都愣在那儿呆呆地欣赏,杜比几乎喜极而泣,从没一刻觉得夜晚是如此的可爱。
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曳曳流光相皎洁扔了一个地雷~~妹子,你在神上给了我很大动力==b,都杀到另两篇文下面去了,顿时该亚感到屁股肉上被人刺了一下,往前窜了窜。
说说闲话,有段时间看文发现很流行穿越清朝,电视剧也拍了好几部,尤其雍正那会儿,估计现在依然流行,四四八八们比偶像明星还受欢迎,迷恋得一群妹子神魂颠倒,我一直搞不太明白,我对清朝没有太大好感,也从不看清穿文,不说他们是否属于外族侵略,就那发型就找不出一点叫人着迷的地方,其实大家都被清宫戏误导了,认为清朝的发型是剃去额发的阴阳头,实际那种发型是到慈禧那时才开始的,在那之前流行的是金钱鼠尾头,什么叫金钱鼠尾呢,就是几乎把头发全部剃去,只留脑顶一小块,梳一根极细的小辫子,留下的一小块头发只有铜钱那么大,梳成的辫子只有老鼠尾巴那么细,满洲人检验发型是否标准,就把一个铜钱套在辫子上,要求辫子能够穿过铜钱眼,铜钱能够完全盖住脑袋表面所有的头发,其含义为削平四夷,定鼎中原,凡是剃发不符合这个标准的都要处死,那样不堪入目的发型,1647年清寇广州剃发易服令竟还无耻的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福州遗民所撰《思文大纪》愤怒写道:“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顾炎武在《断发》诗中道:“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由此,实在很难对穿越清朝表现出浓厚兴趣,也很难觉得这是一个迷人的朝代,不从大道理讲,一个再帅的帅哥,光瓢脑袋上顶根猪尾巴,就好比一个美女脸盘中央长了个带长毛的大痦子一样,着实叫人倒了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