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九章,花魁落谁家
陆谦玉在人群之中寻找着绝命三剑-金自在的影子,似乎在一瞬间,这人就消失不见了,原来的位置上,坐上了一个陆谦玉根本就不认识的人,那是一个富家子弟,此刻正眼巴巴的盯着台子上,陆谦玉缓缓起身,将要去找绝命三剑的时候,场上爆发出了一阵欢呼之声,陆谦玉微微一愣,就听身边的宁儿说道:“哎呀,天底下,竟然还有这样的女子?”陆谦玉心道:“怎样的女子呢?”望过去,只见台子下,走来一个妙龄少女,大概只有十八九岁的模样,黑发如瀑,小脸微红,略是胭脂,不见妖艳,处处有一种清新的感觉,好像是三月的风一般,就好像是原野上的一棵草,那种感觉,就是无论谁看见了,都想在她的面前低下头去,高傲不起来,这个女子,穿着一件很长的轻纱裙子,有两个丫鬟拖着裙摆,缓慢地来到舞台上,个子不高,身材匀称,手臂白皙而且纤细,朱唇好像是将熟透的樱桃,粉嫩粉嫩的,她的手中,拿着一条丝带,在众目睽睽之下,上得台来,在一片欢呼声中,张开了小嘴,想要说话,可又不知道说什么,腼腆的样子,根本就不像是烟花柳巷之中的凡尘女子,他好像是观音菩萨坐下的童女,陆谦玉只看了一眼,便在心中,对这个女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陆谦玉想:“这个女人,双眉高挑,五官标致,比起那些人来,有一种格外的味道,好像是春天,在这丽水县城之中,还真是藏龙卧虎,居然藏有这等时间少见的女子?”
陆谦玉不敢忘了自己的大事,他转身过去,继续寻找绝命三剑的身影,宁儿拉扯着他的袖子,说道:“陆大哥,这么好看的姑娘,你居然还心不在焉的,你在找什么呢?”
陆谦玉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你别管,留在这里,跟着许来风,我去去就来。”说罢,站起身来,正在这时,那台上的女人,开口说话了,这次不是老鸨子介绍的,而是她自我介绍。
她的声音轻软柔和,宛如清泉,说道:“各位,我叫婉儿,今天给大家带来的节目是···,节目是,一段舞蹈。”
她说完,场下立即有人捧个场,响起了一阵阵的掌声,而在这其它佳丽出场之前,是从未出现过的情景,小姑娘羞涩的笑着,一双不能安放的手脚,死死的握着自己的衣角,嘴唇紧紧的咬着,浑身颤抖不已,这副模样,忍不住让人心生怜惜。
有人说道:“真想不到,好戏原来在后头呢,老鸨子,这个姑娘,又是那个楼的啊?”
“我看也不用比了,今年的花魁就是她了,这样的女人,让人不敢侵犯,实在是妙极,妙极啊,本大爷,愿意开出高价,只求姑娘可以会后,与我一聚,不知姑娘如何打算?
”
“这姑娘,凭什么跟你一聚,莫不如跟我喝上一杯,我出的钱,可不一定比你少。”
老鸨子道:“各位大爷,这位是我合欢楼的姑娘,前几个月刚刚来到这里!”
有人接道:“合欢楼里,竟然藏着这样美丽不可方物的女子,难怪是丽水县城,一百零二家青楼的第一,我看老鸨子,这次,你可赚大了,恭喜,恭喜啊,今年的花魁,非落到你们合欢楼里不成了,以后,我可要多多拜访这位姑娘!”
一片呼声之中,女子开始了表演。
陆谦玉这个时候则去找绝命三剑去了,天下美女,在他眼里,没有一个人,可以比得上邱洛洛,所以他丝毫不关心,今日谁才是万众瞩目的焦点女子,有一些女人,不用特定的场合,不用艳羡的人群,不需要精装打扮,她出现的地方,就是靓丽的风景。
二楼中,女子的舞蹈,宛如燕子在跳舞,清灵温柔,手中的丝带,就是她的舞具,只见她舒展着胳膊,摆出一个个的造型,手脚灵活,丝带在她的周围,形成了一条条的云彩,白色的丝带,白色的云彩,而她好像是藏在云彩之中,望着人间的美丽仙子,圣洁冰晶,不可玷污,她的舞蹈,表达的是一种相思之苦,一个人的舞蹈,跳出了那种悲伤的味道,在座的有不少懂舞的人,不是因为他们原来就懂,是因为这个女子,演绎的直白,简单,生动,形象,把一段舞蹈用肢体语言演的活灵活现了。
陆谦玉错过了这样的舞蹈,不知道是不是会后悔。
许来风摇晃着手中的白纸扇,一边点头,一边观摩,由衷地赞叹道:“这舞跳得好,人长得好,处处都好,什么都好,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这样灵秀的姑娘了,真是天地里的一个大造化,哈哈哈,好!”
边上,万事通-柳三变看呆了,他一大把年纪,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过,在他这个年纪,早已该对女人失去了兴趣,可这个女人的出现,让他仿佛重新回到了青年时光,那个时候的男女,清澈,充满了梦想,他自言自语的说道:“花魁,我看今日的花魁,就是她了。”
十位佳丽,这个女人足以冠觉群芳。
老鸨子走到柳三变的身边,说道:“柳大爷,你的意思是?”
柳三变笑道:“老板娘,这个女子,是从何处而来啊?”
老鸨子挤眉弄眼,嘿嘿笑道:“柳大爷是什么意思,难道看上了我这个丫头不成,如果这样,我就让他下台后,去陪柳大爷喝一杯,如何?”
柳三变微微一愣,脸色沉着,说道:“不,这样的女子,怎可陪我一个糟老头子,美女应该配英雄,这些话,你不必再说,这个女子,给我的感觉很奇怪,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
而不妖,仿佛说的就是这类的女子,世所罕见,世所罕见啊。”
老鸨子明白了柳三变的意思,这时,女人的表演也到了尾声,场中一片安静,鸦雀无音,都给女人惊人的舞蹈震撼到了,他们深深地陷入到了那一段可歌可泣的舞蹈之中,但是他们在乎的仅仅是女人的肢体动作,而不是舞蹈的本身,有人求教许来风:“这位公子,貌似你十分精与此类,敢问一下,这个女子,跳的是什么舞蹈,不妨说说,让我好了解了解,如何?”
许来风有意卖弄一手,哈哈大笑道:“姑娘跳得很好,极好,我很久没有见过这样动人动情的舞蹈了,姑娘,在下眼拙,你跳的可是,醉桃花,说的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婉儿笑道:“公子说的极是,奴家跳的不好,还请最为公子,老爷们,见谅,献丑了。”
许来风道“姑娘若是跳得不好,那天下间还有谁能把这段舞蹈跳好,姑娘你这是在谦虚,在我看来,你一步一步的将整个故事还原出来了,是真情的流落,不知道姑娘,心中又在思念着谁?”
听到许来风突然出来的话,许多男人都哑巴了,许来风的意思实说,这个女子因为思念一个人,所以才把这个思念融入到了舞蹈之中,从而唤醒了舞蹈之中的魂,佳人心有所属,这让多少位置坠泪啊,多少人在这个女人出场一刹那,就付出了自己的心和爱情,也许这些男人的爱情不是持久的,在那一瞬间,在他们的心中,只怕是无人能及的上这个女子。
宁儿心服口服的想:“这个女人好美,他是从哪里来的?”
婉儿道:“公子,奴家心中的确有思念的人,多少年过去了,奴家一直都在追求他的下落,可惜,一直没有找到,他就好像是石沉大海,雁子飞去了南方。”
许来风叹气道:“姑娘,若是有需要在下的,在下在江湖上还有一些朋友,有些脸面,有些手段,说不定可以帮助到姑娘,不知道姑娘要找的是什么人,可否告知在下,在下斗胆,要帮姑娘寻找。”
女子满脸的忧伤,难以让人接受和不忍触碰的忧伤,女人说道:“公子若是愿意帮我,奴家自然乐不可支,大从心眼里高兴,但是这里,不是说他的时候,会后,小女子,愿意与公子在后堂一叙,诉说多年来的愁思!”
许来风道:“好,能问姑娘办事,那是许某人的服气。”
听着许来风和婉儿你一言我一语的对话,最重要的是,婉儿居然主动邀请许来风,这可妒忌死了其他男人,是能想到,他们花费不菲,才能来到这个地方,一睹佳丽的芳容,竟然让其他人抢了先去,他们的心里,自然难
以接受这个现实。
柳三变道:“姑娘,我在江湖上,也能说得上话,而且对于江湖上的事情,略有耳闻,姑娘要找什么人,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我也可以帮忙。”
女人道:“谢谢,谢谢,天底下,还是好人多,只可惜,我无以为报。”
许来风道:“姑娘,既然柳老爷子要帮你,我看就不需要我了,你不知道,柳老爷子,外号叫做什么,他叫万事通,江湖里的人,没有人他不知道,江湖里的事,他无不知晓,相信,你心中的思念,很快就能落地了,到那时候,愿微笑伴随你左右,如果加一个极限的话,我希望那是永远。”
许来风三寸不烂之舌,对付女人的确是有一套,在场上的这么多男人,就没有一个人,能够说出这种动人的话,他们一个个的在心里抱怨着,“他妈的,这小子油嘴滑舌的,就挑好听的说,听的婉儿心花怒放的,我们还哪有竞争力,不行,不让眼睁睁的看着这个小子得逞了,让我们怎么办?。”
柳三变拱拱手,说道:“许公子,你言重了,书···”柳三变既然被人称之为万事通,对于他身边坐着的这个脾气秉性相同的人,他如何会不知道,他就是书剑山庄的少主人,如果连近在咫尺的人都认不出来,他这个外号,就该换一换了,柳三变,最厉害,也就厉害在这里,江湖上都说他的“百里追风弩”和‘金缕衣’是厉害的东西,可他们都错了,柳三变,厉害的是他的头脑和眼睛。
许来风抢白,趁着柳三变没有道出自己的身家,说道:“没错,我平时是喜欢读书的,也喜欢弄剑,我爹说我这个习惯不好,读书,就是读书,弄剑就是弄剑,一心不可多用,这样到头来,容易一事无成,柳老爷子,你说我爹爹说的对不对,你跟爹爹想必也认识吧,咱们两个还是有些矫情呢,能够攀附柳老爷,乃是在下三生有幸啊,你可要劝劝我的父亲才好。”许来风乱说一通,柳三变知道许来风不想让自己透露出他的身份来,他这个人很聪明,一般别人不喜欢的事情,他是不会乱说的。
柳三变说道:“许公子,你的爹爹说的可对啊,在我看来,你弄剑比读书更好,一边读书,一边弄剑,这样容易相互耽误,难成大事,我看你还是弄剑吧,说起来,我与你的父亲,已经多少年没有见过面了,改日,一定去摆放不可。”书剑山庄,是天下第一大庄,要说柳三变这样一个在江湖上声名赫赫的人物,与书剑山庄没有一点交集,许来风石不相信的。
此人,亦正亦邪,许来风,很难把握,这个人的心里都在想些什么问题。
接着,一百零二家的青楼为婉儿进行了打分,毫无疑问,她就是今晚的赢家
,丽水县城的花魁。
当老鸨子选拔了最终的结果,婉儿面色平淡,似乎这一切都在她的预料之中,也似乎是她对此根本不在意,谁又能妄自猜测出一个女人的心思呢,女人的心思,最是难猜。
男人们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兴,甚至是低落,因为这个花魁,并没有选择他们其中一人,而是选择了许来风。
正所谓,人红是非多,在座的诸位,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脾气大,势力大,他们岂能眼睁睁的看着便宜了许来风。
场中,一个公子站了起来,说道:“许公子,你运气好,博得了花魁的邀请,可我不服气,婉儿要找人,我们也能帮她寻找,为什么,她偏偏选择你?”
许来风哼道:“那么,这位朋友,有何指教?”
这个人看了看柳三变,怕是忌惮柳三变的名头,可他打算豁出去了,柳三变,就柳三变吧,柳三变是江湖里的一号人物,名声是想亮了一点,越是这样,他做事就要受到约束,总不能跟我们争女人吧,这样的事情,若是日后传到了江湖上,他柳三变到底还要脸不要了,这人仗着这一点,骄傲地说道:“老鸨子之前说了,今晚在场的人,只有一个人,可以得到花魁的亲睐,这个认识你,我不服气,大家都是一个鼻子,一双眼睛,你能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就不信,我能比你差了,不如我们比一比,你若是输了,花魁今天晚上就陪我了。”
许来风心想,“原来他们是嫉妒我,一群酒囊饭袋,也配得到花魁的亲睐,老天爷,那可真是眼睛瞎了。”许来风道:“花魁,仅仅是邀请我,到后堂去说一些事情,什么陪我,她是花魁,选择谁,是她的自由,而且,依照丽水县城的传统,花魁就是整个县城最大的女人,我圈你们的思想,可不要想歪了,这样才好。”
有人说道:“我们花钱来的,这花魁大会,就是拿着我们的钱举办的,怎么我们连吭声的权力都没有了吗?”
“老子出资了三万两金子,按理来说,能和花魁说上几句话,如果没有我们这些人,谈什么花魁大会,这丫头,还不是一个青楼的头牌妓.女,怎么现在野鸡变成凤凰了,就把他的大恩人给忘了,哪有这样的道理。”
“我看,这个规矩得改改才是,什么只能选择一个人,我看在这里的人,人人有份,让花魁陪我们每一个人一个晚上,这样才算是公平,老子的真金白银也不是白白的花了,这样老子心里才舒服。”
“对,我赞成这样做,花魁今天晚上就先陪着我,因为我花了八万两。”
“什么先陪你,难道谁花的钱多,花魁就陪谁吗,那我之前花了七万两,现在追加一万五千两,我就是八万五千两,这样
花魁就是陪我了吧。”
“老子出十万,你们在比谁的钱多吗,老子有几万亩的天地,好几个茶叶厂,我不信,睡还能比我出钱多。”
男人们为了花魁先陪谁这件事情发生了争斗,进而引发出了一系列的骚乱,在许来风看来,这次选拔花魁的味道有些变了,变得污秽不堪,这些男人,为了能够得到花魁的赏识,居然一掷千金,可怜的婉儿,就这样成为了一件商品一样,让男人们明码标价了,随着更多的人加入,男人们把事情简单化了,他们开始一轮又一轮的叫价,从七万两,到十万两,花魁陪谁一个晚上,悬而不决。
而陪这个字,也显得特别刺眼。
这时,许来风大喝一声:“各位,请听我一言,首先,婉儿是一个女人,她不是一件商品,他是没有价值的,她需要的是一个明白她的人,一个她喜欢的人,这个价格,可能是天价,也可能是无价,没有人有权利能够为花魁做出选择,只有他选择你们,没有你们选择他,现在诸位明白了吗,如果不明白的话,可以好好的反思一下,最后你们就会清除,你们现在的所作所为,到底有多么的无知,可怜,粗暴,让人感觉到恶心透顶。”这些话,是许来风站在椅子上说的,声音传遍了整个二楼,铿锵有力,牵动着所有人的怒火,原本呢他们的怒火就因为许来风而来,很多人看许来风都不顺眼,早就想对付他了,在这富豪和纨绔子弟的眼中,杀一个人,根本就不用他们动手。
有人突然大叫了一声:“你居然诋毁我们,侮辱我们,好啊,你胆子不小,我们不管你谁,你惹到我了,给你好果子吃,等我把你打得半死,我看你还如何和花魁约会,来啊,小的们,给我上来,灭了这个家伙。”
“对,兄弟们,咱们先把这个口出狂言的家伙打得满地找牙再说。”
“小的们,拿下这个小子,回去大爷有赏,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女人,金子,让你们满意。”
这些人忽然间拧成了一股绳,许来风成了孤立的一方,场面朝着不受控制的方向发展,许来风本来就孤傲,心道:“我许大少爷,害怕你们这除了吃,就是睡的公子哥不成。”
许来风道:“老鸨子,打坏的了桌子,可达让他们来付钱,你现在把婉儿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许来风展开了扇子,只见下面充上了很多人,服装颜色不一,便是这些公子哥的手下了,因为会场的规定,他们只能在楼下等着,或者在门外听候差遣,接到主子的命令,他们一个个的冲上来,手里还拿这家伙。
许来风踢开了椅子,宁儿,马三强等人聚集到他的身边,老鸨子遣人护送婉儿回到后堂去,婉儿目不转睛的看着
许来风,露出担心的模样,眼泪马上就要夺眶而出了,许来风笑道:“等我料理了这群不三不四不五不六的家伙,就去找你,我说话算数,你要找的人,就包在我的身上。”
柳三变的名头这个时候不管用了,这些人根本就不是江湖中人,加上他们仗着人多,一个人挑事,其他人迅速响应,对许来风群起而攻之,那还能管柳三变高兴不高兴,即便柳三变不高兴那又能怎么样呢,柳三变身边只有两个随从,就算他帮着许来风,许来风这边,加起来,只有六个人,反之,那些胆子小的人,对花魁不感兴趣的人都离开了,还剩下三四百人,即便他们每个人带着两个随从,加起来,也是六七八人之多,更不要说,有些人带着带着一队人,合欢楼里热闹的同时,街道上也热闹起来了,幸亏这合欢楼够大,很多人都在往里面挤,一楼的大门都要挤破了。
柳三变绝对是一个讲义气的人,许来风与他可谓是臭味相投的忘年朋友,两个人尽管隔着很大的年龄差距,他是不会离开的,他来到许来风的跟前,幸灾乐祸的叫道:“许公子,这下好了,你觉得他们这么多人,我们的下场如何?”
许来风没有料到柳三变会站出来帮自己出头,只要他往这一站,许来风就承他的情,但许来风不想因为自己一时冲动,让柳三变惹上麻烦,许来风说道:“对不住了柳老爷子,这是我的事情,你还是快点离开这里,去个安全的地方,等我料理了这些家伙,就去找你喝一杯。”
柳三变哈哈大笑,说道:“真是虎父无犬子啊,许公子,我愿意认识你这个朋友,说什么都不走了。”
这边正说着呢,那边一伙人,已经冲过来了,他们可不认识柳三变,主子让他们打谁,他们就打谁,这种事情,以前没少干,可谓是非常的熟练,只不过,他们以前教训的都是普通人,现在却是武林高手,说实在的,许来风看见这么多人,心里也忍不住害怕,他们几个人,即便再厉害,也不是这么多人的对手,要是下杀手吧,只怕不符合江湖规矩,要是不下杀手,想要从这么多人的人堆里冲出去,谈何容易,就是累,也把自己累死了,许来风看了看宁儿和马三强,这才注意到,他妈的陆谦玉呢,陆谦玉哪去了,许来风刚才一心都在花魁的身上,压根就不知道陆谦玉已经追着绝命三剑出去了,等他反应过来,心里一寒,缺少了陆谦玉这样一个战力,后果不堪设想,他问宁儿:“陆谦玉去哪了?”
宁儿拔出双刀,说道:“我也不知道,陆大哥,好像去茅房了。”
许来风道:“早不去,晚不去,这个时候去,他是要我死啊。”
马三强则拎着一截凳子腿,说
道:“许公子,这可怨不得我们公子,说实在的,你的确不敢招惹这些人啊,你为什么要招惹这些人呢,你看看,他们人这么多。”正说着,马三强低头躲开了飞过来的酒杯,是的,那些由家丁组成的敌人,已经开始进攻了,他们冲过来的同时,扔出了一切可以仍的东西,几个人,以兵器护住自己的身前,将打过来的东西打回去。
短兵相接!
许来风合上扇子,以扇子运用点穴手法,出拳脚,宁儿则用双刀,不过是刀背伤人,马三强用的是凳子腿,不足以要人性命,柳三变除了宝具护身之外,也有几手拳脚,在江湖上那是绝对不入流的,可是在这里,他就成了武林高手,他的两个随从,也都挺厉害的,由于不能伤人性命,打起来,只好小心谨慎。
这些家丁的体格都非常不错,许来风不用内力,打翻了几个人,结果便招来更多的人,一切都在破坏,桌子,椅子,鼻子,眼珠子,脑袋瓜子,六个人,为了一个小圈,抵挡着敌人的冲击,这些家丁中,并非都是寻常人,也有些会武的,竟然跟许来风打了一个有来有回,超骂声,出招声,倒地声,呻吟声,从二楼里传了出去,街道上的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都在街上看热闹。
陆谦玉这时根本就不知道合欢楼里打的正热闹,他在找绝命三剑,当陆谦玉发现他不见了,首先来到了楼下,装作一个游客,随处看看,正好,看见一个人的背影刚刚走出合欢楼,很像是绝命三剑——金自在,于是陆谦玉也跟着出来了,那人迈着碎步,穿过人,只给陆谦玉留一个若隐若现的背影,来到了街道上,向着一条巷子走去,陆谦玉心想:“他去巷子干什么,突然离开合欢楼,难道是见什么重要的人。”,于是,也跟着来到了巷子里,行动变得小心了起来,他窜上屋顶,以轻功前行,巷子不深,因为丽水县城的房屋排列,基本上是一条直线,不存在巷子,那绝命三剑,一钻到漆黑的地方,就消失的不见了踪迹,陆谦玉找了一会儿,竟然没有找到,他心想:“绝命三剑,好厉害的脚法,竟然连我的轻功都椎他不到。”正在陆谦玉纳闷的时候,忽然间,一个人影飘飘然落到了陆谦玉的身后,他拔出了剑,气息中带着怒火,他说道:“阁下,在合欢楼里就一直盯着我,这次竟然跟着我来到这里,是出于什么目的,难道是认识我吗,在我的记忆里,可从未出现过阁下的踪影。”
陆谦玉微微一笑,心道:“原来我是上当了。”陆谦玉道:“我只是觉得你很面熟而已,现在看出来了,我们并不认识,打扰了,这就离开。”
金自在冷笑几声,说道:“阁下的脚法这么好,竟然能够追的
上我,可不是寻常人,你就这么走了?”
陆谦玉道:“我们不认识,是我认错人了,不走的话,难道兄台要请我喝一杯吗?”
金自在道:“你可知道我是谁。”
陆谦玉转过头来,第一次面对金自在,两人相隔两丈远,陆谦玉道:“你是金自在?”
对方微微一愣,道:“你怎么知道我是金自在?”
陆谦玉道:“我猜的。”
金自在道:“你猜的很准,我就是金自在,既然知道我的名字,就该明白,我已经拔剑了,你休想这么轻松的离开。”
陆谦玉问道:“不然怎样?”他的手按在孤寒上,绝命三剑在江湖上名声响了几十年,他又是影子派的副帮主,说明这个人,还是有些本事的,陆谦玉可不敢轻敌托大,他现在身边没有帮手,只有他自己一个人,若是对付不了,那该怎么办,说不定会命丧金自在之手,陆谦玉都从不会小看任何一个成名之人,这次也是一样。
金自在道:“我拔剑,就要人命,你敢耍我,说,你为什么跟着我?”
陆谦玉道:“说我为什么跟着你,可能是因为好奇吧,你金自在是影子派在的高手,在江湖上,行踪不定,这次居然出现在合欢楼,我想你可不会因为花魁去的吧,所以我有点好奇,你来这里干什么,就是这样,现在你明白了?”陆谦玉也拔出了剑,并且接续说道:“你瞧,我也拔了剑,我这个人拔剑的话,还会把剑放回去,可以不杀人,可别人要杀我,他就要杀人,这是为了保护我。”
金自在冷哼一声,风吹着他的鬓角,眼睛里有一种深邃的光,两个人站在屋顶上,瓦片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不是陆谦玉发出的,而是金自在,这说明金自在正在暗中运力,他是打算,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果了陆谦玉,他起了杀心。金自在道:“那我只好告诉你,你过于自信了,我这次来,为的就是这个花魁,要不然,我为什么会来到丽水县城?”
陆谦玉哦了一声,说道:“原来,你好色是出了名的,在下实在是佩服佩服,像是你这种在武林上有这么大的名号,还如此不要脸的,真是少见。”
金自在道:“我可没有空跟你耍嘴皮子,剑到,就要见血,不是你的血,就是我的血,但我要知道,我将要杀死的是谁。”
事到如今,陆谦玉没有退路,也不隐瞒了,他看见金自在的右脚有一个拉起的动作,这说明,金自在的供给要从右边来,陆谦玉道:“你们影子派的人,得罪了我,因此我发誓,要除掉影子派的人,这就是理由,而我,就是陆谦玉。”
金自在听到‘陆谦玉’这三个字的时候,眼睛里蹦出一道光,他说道:“你就是陆谦玉,江湖上
人人都想要你脑袋的那个陆谦玉?”
“他们是很想要,可脑袋依然在我的身上,他们拿不去,哦,你们影子派的谢无衣死在我的手上了,宋天英逃了出去。”
金自在道:“谢无衣在我影子派的还算是不错,居然死在了你的手上,说明你的外公,也不可小觑,至于那宋天英也已经死了,我们是在一个树林中发现他尸体呢,看样子,一定是他们发现了你的身份,想要拿下你,结果给你杀了。”
陆谦玉还以为宋天英会把自己的下落告知给影子派的人呢,没想到宋天英已经死了,陆谦玉道:“他死的很好,这样就不要再给我杀一次了,而下一次,他一定不会死的那么痛快。”
金自在道:“总之是他们的实力不行,死了也就死了,在我们影子派,不会对那些死去的人,有太多感情的,江湖就是如此,不是你杀死了我,就是我杀死了你,即便你陆谦玉今日不出现,我也会去找你的,这下,可以免去不少时间。”说着,金自在出剑了,当面就是绝招,没有试探陆谦玉的剑法,他觉得不需要,因为他施展绝命三剑的时候,极少有失手的时候,这三剑,分攻陆谦玉的上中下三路,的确是从右边而来的,他的剑招有些飘忽,看不见,在夜里,更加看不见,于是,陆谦玉只能靠听,靠猜,靠攻,陆谦玉也出剑,一共三剑,陆谦玉以孤寒,挡开了前面的两剑,最后一剑,以洛英抵挡,用孤寒抄上,往上一击,从挥变成了刺,逼得金自在退了半步,金自在不得不退,因为他的剑给陆谦玉的剑拨开了,陆谦玉的另外一把剑,锋利的刺向他的心脏,他只能退,这一退,右手的剑,交到左手,往陆谦玉的小腹猛刺,陆谦玉将孤寒往对方剑上轻轻的一压,整个人平着飞了起来,洛英叠了三招,一招比一招要快的攻过去,金自在看陆谦玉的动作,大吃一惊,他心道:“这小子用的是什么招数,是陆家的《千军破》吗,难道这就是《千军破》,还真是奇怪。”金自在大退,一边退,一边用剑气掀起屋上的瓦,瓦成了暗器,陆谦玉穿过这些暗器,连刺三剑,金自在是个厉害人物,他非常沉着,手中长剑两三下,就化解了陆谦玉的剑法,两人缠斗了七八手,陆谦玉的剑法,他渐渐摸到了一点门道,而他的剑法,全部暴露在了陆谦玉的剑下,陆谦玉看出,对方的剑是两刺中间,加了一砍,刺是虚招,砍是实招。
金自在推到了一个比较安全的位置,说道:“陆谦玉,你的剑法,果然是高,我今日是开眼界了,难怪宋天英和谢无衣会死在你的剑下。”
陆谦玉道:“你金自在的剑法,不过平平,绝命三剑,难道就这些把戏?”
金自在呵呵
一笑,说道:“你是一个不可爱的对手,不够低调,你要知道,剑外有剑,而你这种人,最适合我用绝命三剑,上次用这一招,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我杀了大漠孤烟直。”
陆谦玉道:“我可不知道什么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你刚才已经用了你的绝命三剑,而现在我要用我的绝命三剑。”
“天上人间”、“万里河山”、“无迹江湖”,就是陆谦玉的绝命三剑。
陆谦玉面向一个剑术高手,直白的用处了这三招,一开始,金自在就感觉到了压力,那是源自一个剑客,天生的危机感,他预感到,陆谦玉的剑,不好躲!
陆谦玉像一道影子是似的冲了过去,先用“无迹江湖”接着用“天上人间”最后才用“万里河山”,剑式排山倒海一样的压过去,金自在长剑横在胸前,见招拆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