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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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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洁癖很重的人,何大志既然跟自己上床了,就不能再跟别人上床,既然他的小鸡鸡不能想著别人,那他的脑子也不能想著别人。这是金钰对自己经常出现的奇怪心理的解释。

只是洁癖,不是嫉妒。

也许,是时候该找一个与自己相配、相合的男朋友了,这样就不用再与何大志维持这不明不白的关系,也不会再对何大志抱有奇怪的心思。

听了那冷淡带著微微厌弃的话,何大志一顿,抱著金钰的手臂也松弛下来。

他知道金钰瞧不起自己,先是瞧不起自己的出身,後是瞧不起自己的外形,再是瞧不起自己混了五年仍是跟在别人後头打著体力工,每天一身灰土的回家。他自认为四年的体贴、陪伴可以抵消这些不足,他把自己完全敞开给金钰,就希望他可以主动地看上两眼,知道自己的好,他一直在努力铺筑通往金钰心里的那条路,想著可以进入他的世界,不要只停留在性上,可金钰的心就像藏在个大碉堡里似的,死死地关著门。

他一次次地发动攻击、一次次地失败,再一次次地给自己寻找理由做神补给,为下一次的进攻做好准备。可理由越来越少,他已经开始怀疑自己会不会有成功的一天,

“做吧”

金钰一副理所当然地样子把手伸下去,开始揉弄何大志的胯部。

习惯了性爱的身体慢慢涌上热潮,但是心却慢慢冷下去。何大志有些恍惚,自己对於金钰来说,到底是个什麽呢?按摩棒吗?

金钰见何大志呆愣著,并不像往常一样乖顺地抱著自己亲吻,心下疑虑,却也不想说些什麽。要说五年相处来,没有感情那是不可能的,但若真的承认这个人为男朋友,金钰还是觉得降低了自己。他不想低就,尤其是看到表哥的小篆以後,金钰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身处这个圈子里了,不说现在,以後肯定也会碰到圈子里形形色色的人,何大志实在是拿不出手。

但他又放不开何大志,许是他的温柔,抑或是他的体贴,尤其是五年前隐秘的初恋失败後,没有人可以诉说,只有何大志在一边陪伴单身在外的他。

如果只按五年前说好的‘性伴侣’来看,何大志做的早已超过了性,但若谈上感情,他的虚荣心无法承认。

暂且,还是只谈性吧。

金钰推倒何大志,翻身而上,拿过床头的润滑剂开始扩张自己的後穴。

他与何大志的性爱已经定型,哪怕是占上风,也会主动自己扩张。金钰几乎都忘记了,初见面的时候他是想上了大志的。一切都熟练的理所当然,连想都不用想,两人之间的关系似乎只差那句承认的话。

何大志的呼吸开始急促,不仅是快感的蔓延,更是心里的憋闷。看著金钰泛起潮红的脸,他喜欢却也感到悲哀。尽管相识初期曾信誓旦旦地说‘不求回报’‘只要让我对你好’就可以,但人总是贪心的动物,身体到手了,又会想要心,没有谁可以别无所求地为另一个本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人白白奉献五年吧。他使出浑身解数,还是连一个口头的承诺都得不到。何大志的灰心看起来是那麽理所当然。

他很想把金钰掀下去,好好问个清楚,对自己,他到底是怎麽想的。可刚起身,就被金钰抓住两只手按倒。

“你在别扭些什麽?”金钰咬著唇眯著眼,一副忍无可忍地样子,从牙缝里憋出句话来。

何大志刚想说话,就被金钰的後身一夹,微微的疼痛逼得他只张嘴叫了一声,再睁开眼睛,只看到翻著白眼再次沈入性爱快感里的金钰,丝毫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这才是一个对待性伴侣的态度吧。何大志突然觉得金钰其实并没有错,他说只保持性关系,便一直保持的很好,没有过界,错在自己想要的太多。

“呼,呼,啊──要射了”

令人迷醉的高潮总是来得快、去的也快。

金钰喘息著,低头看到自己射在何大志腹部的液。他的肌肉形态真的很完美,就像他的性器一样,只有点包皮过长,不过也好,敏感度不高,硬的时间比较长,就像现在,还跟一根铁棍子似得戳在自己的屁股里。

可金钰不想再做下去了,在上位虽然更爽但也更累。

他懒洋洋地往床上一倒。抬起只脚往何大志那黏糊糊仍高高翘著的性器上戳了戳,“要我给你撸出来吗?”

这种事发生很多次了,金钰想要的时候,何大志不能拒绝,当然他也无法拒绝,胯下的兄弟总是那麽敏感,但当金钰不想要的时候他也不会勉强,因为他不想让金钰不开心。

何大志坐起身,看到自己性器上的粘液,一部分是自己的分泌出的前列腺液,一部分是金钰的肠液,混杂在一起,就像两个人纠缠著......蓦地,他心里一阵激动,连带著性器又挺起晃了两晃。

金钰显然也发现了,就听他怪叫一声,“大志,你很猛啊”

“哪,哪有?”何大志羞涩起来。虽然自己是攻方,但在与金钰的关系里一直处於被动的地位,经常被他调戏地说不出话来。

“我不能再陪你玩了,明儿还得上班呢”

已经得到满足的金钰裹了裹被子,往旁边一蜷,摆出明显的‘驱赶’姿态。

“啊”何大志露出一脸失望,却也不再勉强,乖乖地下了床往浴室走去。

看著他的背影,金钰有著丝丝的愧疚,他知道自己对何大志很不公平,不论是感情上还是性上。但他不想公平,情感世界里本来就没有什麽公平可言,这是金钰从惨痛的初恋里得到的教训,更何况他完全不想和何大志谈情感呢?

“不要怪我”他喃喃著,“只怪你自己不争气”

如果是那个人的话。

那个人是金钰现在的上司,一个清爽俊帅的男人,比金钰大五岁,却丝毫看不出来,有著孩童般欢乐的笑脸。

金钰一直是佩服他。一个完美的人,工作能力强,是大老板眼里的红人,会赚钱、会享受玩乐,从他的每日穿著、用品上可以看出他审美品味也不错,与同事的关系保持地恰到好处,从来没有什麽人说过他的不是。完美到不似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

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女朋友。公司里明恋暗恋他的姑娘有好几个,可他对她们也都是淡淡的,没有给人家一丝一毫遐想的余地。

金钰对他产生想法是在一次出差的时候。

那次,他们要一起赶早班机,前一天晚上,他就跟金钰说直接打著的到他家接他,再一起去机场。

金钰按时按点地去了,可怎麽也等不著他的人,打电话也没人接。待他和司机心急火燎地等了十五分锺以後,他才出现在小区门口。

金钰急急地开了车门,刚说了句“陈哥”就被他挥挥手打断。

“别喊我陈哥了,听著多老,直接喊陈谦吧”

“啊,好”金钰有些迟疑。不是因为他的话,而是因为他的状态,十分萎靡,整个人像被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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