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4
不含糊。
最后我查了查词典,才知道那个花体写出来的‘phosphor’是启明星的意思。
研二下半学期,我们学校附属的医院接了一位特殊的病人。她的特殊在于,我们都认识她。
那位病人名叫‘余之轩’,和我是初中同学现在是赵耳朵的女朋友。
她得了血癌,也就是日常说的白血病。余之轩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突然晕倒,然后流血不止,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深度昏迷,几乎有生命危险。
余之轩有个双胞胎哥哥,可他们两个长的一点都不像,是异卵双胞胎,在进行骨髓匹配检测时,发现他们两个不合。
那时候我正和孟穹忙新店的事情,所以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件事,后来回学校,我就看到赵耳朵躺在宿舍床上,无声的流眼泪。
我问他怎么了,赵耳朵一句话都不说,那时我才知道出事了。因为我很久都没见过这样哭泣的赵耳朵了,他那么绝望,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赵婶儿刚跳楼时的他。
我和孟穹拿着鲜花去看望余之轩。她的脸色惨白,几乎和床单一个颜色,嘴唇都是紫的。那时她正在睡觉,但是很快就醒了,她并不吃惊,很温柔地笑。
我和孟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以前孟穹对这个女孩剑拔弩张,现在他看着余之轩就像是看赵婶儿,眼神中只有同情,没有厌恶。
我们不说话,余之轩也不说话,三个人安静地坐在房间,阳光顺着窗外缓缓爬进来,有的被树叶挡住,在余之轩脸上倾泻出斑驳的阴影。
余之轩很温柔地说:
“麻烦你们帮我照顾一下他。”
我和孟穹都知道她的那个‘他’指的是谁,所以我们都没说话。
余之轩就那样看着我们,她已经知道我们的回答了。
那天余之轩一直仰着头,阳光照在她的眼睛里,使得她的眼眸映出如同琥珀一般的黄色。那黄色让我想起几年前我在寺庙看到的那个孤独的老人,那时他的眼神和余之轩如出一辙。
祥和、安静、沉稳、内敛……
似乎每个词都可以形容他们的眼神,可每个词语都无法准的形容这眼神带给人的震撼。
和余之轩匹配的骨髓一直都没有出现,她越来越虚弱,到后来她也认命了,不再继续化疗。可药物的副作用让她头发全都掉光,不停呕吐。
赵耳朵开始很晚回宿舍,每天晚上我都听到宿舍里类似老鼠吃东西的声音,想想才知道那是赵耳朵在咬紧牙关,不停颤抖。
然后有一天,赵耳朵对我说:
“陈启明,我要和她结婚。”
我顿了顿,说:
“好吧。”
他要和一位半只脚踏入棺材里的女人结婚,可我一点都不惊讶,因为如果对方是孟穹,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接受。
我拿着当年那位老人送给我的念珠,交给张蒙,让他帮我加工成婚戒的模样。
张蒙看着我,问:“这是什么?”
我说:“念珠。”
张蒙就不说话了。他抓紧时间打磨这两枚特殊的戒指,终于在赵耳朵仓促的婚礼前赶了出来。
如果说赵婶儿的死亡让赵耳朵懂了勤勉向上,那么余之轩的行将就木则让他懂了沉稳内敛。穿上西装的赵耳朵显得相貌堂堂,他瘦的厉害,原本合身的西装空荡荡,脸色比旁边的新娘还要不好,却露出了这些天第一个笑容。
因为时间紧张,所以余之轩的主治医师就成了司仪。他穿着洁白的礼服,认真地问: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
“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你愿意吗?”
孟穹悄悄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用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愿意。”
赵耳朵的声音同时响起,他拿起话筒,说‘我愿意。’
司仪继续道:
“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
“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你愿意吗?”
然后我笑了。在孟穹的眼中,我看到一个人扬起嘴角,用口型说了句‘我愿意。’
那一瞬间,阳光屏住呼吸,天地都褪却了颜色。孟穹眼中只留下了,这个仿若星辰般美丽的人。
台上的余之轩抽抽泣泣地哭了,那句‘我愿意’半天都没有说出来。最后赵耳朵弯腰搂住她,给她一个吻,并且不停地亲吻余之轩的唇角,这个女孩才停止了哭泣,终于说出了那三个字。
交换婚戒的时候,用的就是我送给他们的那对儿,洁白的念珠安稳地躺在铂金上,那样怪异的搭配却被张蒙加工成了最合适的模样,看起来很是动人。
传说只有喇嘛的眉伦骨与小指骨才能被做成念珠。那一刻,我请求神佛睁眼,能看一看这善良的人,他们正在遭受苦难。
可直到最后余之轩也没有到神佛的祝福,她在次年六月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赵耳朵的情绪非常稳定,他握住余之轩的手,只是深情地看着她,一句话都没说。
余之轩笑了笑,对着赵耳朵眨眨眼。她已经没有力气了,只能用这个动作示意赵耳朵向前。赵耳朵吻了吻她的唇角,把耳朵侧了过去。
余之轩用那种气流发出的声音对他说:
“嵘绽,你知道吗?”
“我骗你的。”
“这辈子,我只喜欢过你一个人。”
葬礼那天赵耳朵没有哭。这一年他流了太多眼泪,似乎已经认命了,早就在等待这一天的来临。对他来说,和余之轩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上天的恩赐,除此之外,并不要太过贪婪。
日后赵耳朵读研究生,读博士生,然后是博士后,成为本科生教授,博士生导师……
都没有再结过婚。他的婚姻状况那一栏永远都是未婚,那是因为当年他结婚的时候年龄不够,还没有领证。
他兢兢业业,不要命一般钻研,每当别人让他休息,他就会说。
来不及了。
没人会等你长大如果你不争取。
孟天在七个月前被枪决,他的妻子带着女儿回了一趟老家。之后就来到孟穹的店打工,做做银和监督的工作,倒是不累,孟穹开的工资也不低,足够她们娘俩生活了。因为有一层特殊的关系,孟穹对她们两个很是放心,也给孟天做了交代。
孟穹的生意越做越大,后来开的两家连锁店都开始回本,慢慢赚了不少钱。
我研究生二年级毕业那天,孟穹提议说要请我吃肯德基。我很惊讶地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