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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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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那年我高烧住院,孟穹就是这样,给我盖着毯子,把我背到医院的。

我把头靠到孟穹的后背上,抬起手指,轻轻在他脖子上画了画。

那是‘m’和‘q’两个英文字母,我不知道他认出来了没有。

当我压低声音对他说:“孟穹,现在你能告诉我了吗?”的时候,我听到他‘嗯’了一声。

孟穹并不是和我一样重生到这个世界,他没有保留前世所有的记忆。据他所说,他能记住的就只有我死去的时候,他自己的‘心情’。

最开始见到我的时候,他总是在不定的时候回忆起自己抱着一个男孩,痛哭的场景。即使是回忆,他也能感受到自己那时候几近崩溃的情绪,以及那种想要陪男孩一起去死的绝望。

除此之外,他能确信的就是,自己很爱那个男孩。

这回忆越来越清晰,他甚至知道了我出事的时间和地点,他知道了每一个细节。

一开始孟穹是恐慌的,因为他发现自己怀里抱着的男孩儿就是长大了的大哥。

可随着他慢慢回忆自己的感情,他就不害怕了。孟穹被一种强烈的欲望打倒,他说那时他心里想得全都是‘一定要得到启明。’

要和启明表白,被拒绝也罢,死也不放手。

这是孟穹最朴素的愿望,从前世到今生,一点都没有改变。

也是因为这种心情的传递,他才会对年幼的我表露出好感、会恐惧我的离开、会情不自禁。

会爱我。

会舍不得我。

五年后。

“我叫陈启明,今年二十五岁。”

“当我和你一样踏入这所大学的时候,我还尚未成年,我比所有人都小,可并不比他们差些什么。”

如今网络购物快速发展,就像是一场春雨,席卷了整个国内市场。横亘在网络市场的是一家具有活力的年轻巨擘。这家公司的创始人年龄只有二十五岁,一时间成为全国焦点,各个杂志纷纷邀请这位年轻的创始人传授经验,可他全部拒绝,只答应了自己母校的一场演讲。

这位年少多金的青年,风度翩翩地站在台上,轻描淡写地讲话。

台下的大学生仰着脖子看他们的学长。

他们发现这个传说中手段狠硬的学长,实际上长的异常柔美。他的皮肤白皙,身材匀称,看人的时候漫不经心,把‘礼貌’和‘冷漠’中间的度拿捏的非常准确,让人不觉得他失礼,却也不敢在他面前托大。

然后陈启明淡淡瞥了一下远方,说出了这次演讲的最后一段话。

“在这所大学里。谁都是平等的。”

“我们的灵魂都是一样的。”

市中心新建了一栋摩天大厦,这就是陈启明公司的所在地,第二十八层是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办公室。

陈启明正在办公室看文件,到了张蒙的邮件,就打了个电话让技术人员帮他修理漏洞。电话还没挂断,又有电话打了进来。

“陈总,楼下有人要给您送东西。”

“进来吧。”年轻的男人只给了三个字,说完就拿着水杯,站在落地窗前,似乎是在看着什么东西。

在陈启明的眼中,一家新建的蛋糕店就在他们公司边,悄悄成长。

招牌上潇洒地写了一个英文单词。

就好像有人凑到他的耳边,轻轻唤。

启明。

启明……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啊,正文完结了。

这里是阿鬼,第一次见面的读者和老读者们,你们好。

从三天前我的情绪就开始变得非常微妙,有的时候面对电脑一个字都没打就开始泪流满面,更是不敢看留言,这真的很奇怪。因为很久以前我就说过,我写文为的是看读者的留言,希望和他们沟通自己的想法,这和我的初衷背道而驰。

可是我现在明白了,原来一开始的渴望,并不能支撑你全部的人生,就像是一个隐隐的梦想,可以当作绝望时的动力,却不能永远固守着那片净土,放弃自己不同于理想的生活。

想说的其实很多。关于读者的留言,我非常在意,在意到了一种偏执的情况。一旦有人说这个不好那个不好,我就会寝食难安,恨不得把文章修成他想要的那样。

如果实在不能修,就回复他的留言,辩解一番。

但是实际上,哪个人敢说自己写的文没有一个人说不好呢,当年莫言写《欢乐》的时候几乎遭受全城攻击,现在不也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吗。

这篇文让我看到的是,坚持自己的本心,尽管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会有人因为你最初的想法而远离,可这才是你写文的本意。

那么我想写的是什么?

我最想写的,就是一个个现实生活中的【人】。

他们不一定非常优秀,也许很坏,但是最坏的人心中也有柔软的地方,再好的人心中也有不能让人触碰的地方。

如果写出来了,那我要感激,如果写不出来,只能继续努力。

当时写大纲的时候编辑就告诉我,第一人称的文会减少一半的读者。

我当然知道第一人称没有市场,可我还是尝试了。我觉得这样的描述可以让我和主角多一种沟通,在某一程度上,我们是一样的。这并不是说我杰克苏玛丽苏,而是说我笔下的主角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就活在你们身边,一转眼就可以看到。

陈启明,孟穹,张蒙,张扬,赵耳朵……

谁是那种小说中才能出现的大少爷呢?谁娇生惯养,谁一帆风顺呢?

质问我:“你怎么写得那么绝望!一点希望都没有,弃文。”的妹子,其实我想说,因为我行文的本意就不是让他们一帆风顺,生活又不是电视剧,谁能保证没有挫折。

想要的不过是他们那种面对挫折后,闪耀的人性光芒。

嗦了这么多,不想再给自己辩解。

这篇文的缺点显而易见,最大的一个就是我粗糙的文笔,因为是第一人称,所以我下意识的把所有句式都变成了我的观点,整篇文看起来非常累,说我‘苦手’的妹子并不无道理。

确实是‘苦’,每个句子读起来都苦,能忍受我的小白文笔的妹子们,辛苦你们了。

还要感谢每一个给我扔霸王的妹子,每一点排名的进步都能让小透明阿鬼内心感到安慰。

‘原来真的有人喜欢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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