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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也不会去管莫家的家事。
可如果,洛非想让莫涵当自己的王子妃呢?
那莫家的事就是他的事。未来老婆的家事,当然要查个清楚明白。
洛非微笑着道:“表哥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埃米尔松了口气,还以为他听进去了自己的劝告。
完全没想到,洛非所谓的“心里有数”,是想把莫涵娶回家当老婆的那种有数。
……
洛非没再问埃米尔关于莫涵的事情。他暂时不想告诉埃米尔自己喜欢莫涵,毕竟大皇子喜欢上一个alpha这种事听起来太过震撼,被传出去的话很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
他喜欢莫涵虽然是真心,可要是莫涵不同意,那他也不能强行把人绑回王宫吧?帝国提倡婚姻自由,他身为大皇子肯定要做出表率,要是强行逼婚的话,民众们不用口水喷死他,爸爸也会打死他的。
所以,在确定自己的心意之后,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全面的了解莫涵,追求莫涵,让莫涵也喜欢上自己。
只有他们两情相悦,他在父王那边、莫启明先生那边,才有谈判的资本。要不然,他在这里一头热的喜欢莫涵,莫涵最后来一句“我不愿意”,那不就前功尽弃了吗?
迅速拎清关键之后,洛非便让重明仔细搜索莫涵的全部资料。
由于莫涵18岁之前一直在家和弟弟一起上课,能查到关于他的资料,大部分都是进入赫尔曼大学之后的表现。他用两年时间修完了四年的课程,提前通过帝国最高级别的智能工程师考试,莫涵的经历简直是一段可以拍成电影的“学霸传奇”。
据洛非所知,赫尔曼大学课程压力繁重,学生挂科是常事。莫涵就算再聪明,两年时间学完四年的课程也太夸张了些。
唯一的解释是他在考上赫尔曼大学之前已经学过计算机编码相关的知识,甚至已经学了不少大学的专业课程,基础非常扎实,所以他应付大学的考试就相当轻松,而且能提前通过最高资格的专业考试并拿下证书。
看来,莫启明先生很有远见,提前请了家教给莫涵补课,让莫涵的起点比同龄人高出许多。
父王对洛非的教育方式也是这样,让洛非从小走在同龄人前面,在校期间门门满分,正是因为很多知识他在家就学过了。但洛非学的都是天文、地理、军事、历史各种基础,请老师相对容易,莫涵学的如果是大学的专业编码课程,这家教是从哪里请的呢?
难道莫涵的身后,还有一位比他更厉害的师父?
洛非轻轻皱了皱眉头,让重明将莫涵的资料全部保存下来,仔细地看着资料里莫涵的照片。
重明忍无可忍地吐槽道:“主人,你真的变成莫涵的粉丝了啊?”
洛非微笑:“他那么优秀,我欣赏他不是很正常吗?”
重明弱弱地提醒:“可他是个alpha。”
洛非道:“我喜欢他,跟他是alpha或者omega没有关系。我喜欢的是他这个人,不是他身上的信息素。”
重明:“…………”
说的好有道理!
重明发现,自己居然被主人给说服了。
于是,它开始积极地帮主人搜罗网上关于莫涵的全部资料,包括新闻报道、出席各种活动的照片、宣传视频等等,只要是跟莫涵有关的,全部下载到存储空间里,还单独建了个文件夹,叫“王子妃资料馆”。
洛非赞道:“懂事。”
重明道:“主人,莫涵他是个厉害的黑客啊!我有点害怕。要是以后你们在一起了,他想入侵我的智能系统,我该怎么办?”
洛非毫不犹豫地说:“那你就不要抵抗了,乖乖让他入侵。”
重明:“…………………………”
洛非微笑着补充:“反正他不会破坏你的系统,最多也就研究一下你的编码。”
重明启动了休眠模式,进入休眠状态。
它不想理会这样没有原则的主人。
***
很快到了下午两点,埃米尔想去飞船的休闲区逛逛,洛非闲着无聊便陪他一起去。
休闲区占据了整个飞船的三楼,分餐饮、娱乐、影音、游戏等不同区域,跟城市的综合商场差不多,不少人在参与的娱乐项目,耳边不时传来小孩子们兴奋的笑声,看上去非常的热闹。
洛非不太喜欢这样热闹的场面,跟着埃米尔逛了一会儿,正好看见前面有一条购物街,他便转身走了进去。
埃米尔跟在他身后,问道:“你想买东西吗?”
洛非点头:“买件礼物送人。”
埃米尔八卦地问:“买给谁啊?”
洛非说:“给莫涵。”
埃米尔:“……………………”
无语片刻后,埃米尔忍不住嘀咕:“你干嘛给莫涵买礼物?他那么有钱,想要什么都可以自己买到吧?”
洛非道:“他有钱那是他的事,送不送礼物却是我的心意。第一次请他吃饭,总不好空着手。”
埃米尔挠挠头,继续嘀咕:“又不是约会,吃个饭还要带礼物吗?”
洛非心想,就是约会。
第一次请喜欢的人吃饭,总要带点礼物给对方留个好印象。
他没有多做解释,走进一家男装店,朝埃米尔招手道:“表哥,你来帮我参考一下。”
埃米尔一脸别扭地跟着他走了进去。
一个alpha,要帮一个alpha作参考,给另一个alpha买礼物?
怎么想都觉得好怪异啊……
这家店里卖的是帝国非常出名的高端订制男装,价格昂贵,衣服的设计比较低调内敛,不会太浮夸,可以穿着出席一些正式的场合,很多商务人士会买这家店的衣服,配莫涵的话倒也正好。
两人一走进店门,就有个美女导购礼貌地跟了过来,道:“两位先生需要挑些什么?”
相比起埃米尔的浑身不对劲,洛非倒是神色平静,他走进店里四处转了转,然后看中了一条领带,问道:“你觉得这条怎么样?”
埃米尔回过神来,发现洛非选了一条水蓝色底的领带,白色刺绣花纹,看上去很致。这条领带的风格不会太过轻浮,也不沉闷,年轻人戴的话刚刚好,而且颜色也很清爽。
埃米尔拿起领带仔细看了看,道:“我觉得不错,你确定要送领带给他?”
洛非点头:“嗯,他应该会喜欢。”
因为,发布会那天,莫涵所佩戴的领带就是这种风格,配他特别好看。
第一次送礼物不能没把握乱送,领带这种东西是男性必备,加上莫涵戴过蓝色,显然不讨厌蓝色。保守一点送他一条不同款式的蓝色领带,莫涵要经常出席各种活动,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