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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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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的。”

元征虽然对阿鼠有信心,但也深知人间疾苦,从袖间掏出两张银票示意阿鼠拿着,“是个好苗子,多多读书,我看好你。”

阿鼠本不想再拿元征的银子,他已经可以给镇上的馆子做事了,可是胡彦不放心他日后的生活,硬是塞给他,他只好攥再手心,想元征正经地抱拳拱手,“我以后,一定会还给你的!”

元征轻笑,“好,我等着,若有麻烦,可随时来找我。”说罢,又让胡彦和阿鼠道别。

胡彦在元征的怀抱里一步三回头的和阿鼠挥手,直到上了马车。

☆、初心不改

回程的路上,元征瞧出胡彦对阿鼠的担心。他揽着胡彦的肩膀安慰,“吃苦不是坏事,阿鼠不是命短的人。”

胡彦长叹一口气,终是没有再说什么。

马车上的铃铛晃的叮当响,不紧不慢的跟着前面的侍从走在官道,一路回好消息,骇人的瘟疫真的褪去,这片土地又恢复了安稳平静。

三日后,车马回到王府,家里的下人便烧了热水请他们沐浴更衣,洗掉一身的尘土,也褪去往日的晦气。

寒风凛冽,胡彦这才意识到已经过冬了,打开衣柜方觉得自己没有冬衣穿,元征站在他身后补充说王府的裁缝几日后会从铺子里赶来替他们量体裁衣。

胡彦刚回来就想着往外面跑,把在胡家塘的琐事抛之脑后,晃着元征的衣服撒娇要他带着自己出去逛街。

元征担心他的病刚好,不肯妥协,点着胡彦的鼻子假装训斥他,“你的病才刚好,外边环境浊的很,等过几日再出去。”

胡彦不听话,扭着身子往元征怀里滚,跟着三岁孩子一样,“不嘛,就要今天出去,咱们去吃点好东西吧,夫君~”

“家里两个厨子还不够你使唤?又想吃什么好东西了?”元征对胡彦向他撒娇很受用,但就是不肯同意,想要再为自己争取些福利。

胡彦抬头,娇俏的吐出俩字,“馄饨!”

元征抬头望了望屋顶,他堂堂定王,难道委屈了自己的王妃么?馄饨何时成了胡彦心中的首选?

“出息,馄饨是好东西?”

“馄饨也不是坏东西啊!”

“家里山珍海味你不吃,非要吃一碗肉馄饨?”

“哎呀~那有什么好吃的嘛,你去不去?”胡彦死缠烂打,“带我去吧!”又拿额头去蹭元征的胸膛,殊不知他的发髻上插了根玉簪,脑袋来回动,差点扎到元征的下巴,定王爷只得抬着下巴抱着自家娇妻。

“你的病才刚好,万一再染了病回来怎么办?不是怕死的很吗?”元征仰着头抱着他,胡彦的腰扭得痛快,他的下身倒是不怎么痛快。

馋食的小顽猴这时候又不怕死了,“没事没事!我福大命大,老天爷垂爱我,不会死的。”再说了,不是有丁大夫的解药呢。

元征抬头酸了脖子,只好伸出手来拿掉了胡彦发髻上的玉簪,低头看着恨不能把头钉在自己胸口上的胡彦,“你不怕死,我还担心城中的百姓因为你染上病,今天不许出去。”

胡彦就是不吃这一套,额头哐哐地撞在他身上,跺着脚撒娇,“好夫君~我已经痊愈了,你就带我出去嘛!”

元征满意的看着胡彦,想知道他的小顽猴还有什么深厚的本领使出来,嘴硬的不肯让他出门。

胡彦最终也没进一步抱着他求人,嘴上一哼撒开了环在元征腰上的胳膊,又朝元征伸出手,“把玉簪还给我,你不带我出去,本少爷自己出去吃!”

元征的愿望没有得逞,手上把玩着刚摘下来的玉簪逗他,“哎呀,我记得,这簪子,可是为夫给你买的。它方才险些扎到我,我不能给你,”说着,元征拿着簪子背过手,“给了你重新带上,日后岂不是还要扎我。”

胡彦又朝地上重重跺脚,“我以后不戴它就是了!你还给我!”胡彦在心中盘算,这玉簪是元征从铺子里给他挑的,看颜色就知道这玉的材质上成,要是把它卖了,定能换不少钱,到时候,他想吃多少东西就买多少东西。

一想到钱,胡大少爷来了劲头,“我不戴它了,你把它给我,我这就去卖掉。”

定王爷听到胡彦要卖掉自己给他心挑选的物件,气不打一出来,“你夫君我没给你零用钱怎么,你还想卖了它?嗯?”

胡彦看着元征一下子黑起来的脸,暗骂自己愚蠢,怎么就把心里话说出来了,赔笑道:“哎呀,好夫君,我口误了,我口误了,我怎么可能卖掉你送我的东西呢。”

元征上前一步把胡彦箍在怀里,不顾他的挣扎,又重新把玉簪插回他的发髻上,嘴唇贴着胡彦的左耳,“你要是敢卖了为夫送你的东西,为夫就把你也给卖了!”

胡彦耳朵痒痒的到了警告,倒是一点也不怕他,伸手又去够他的脖子,吐气如兰,“那你带我出去吃东西呀,我就不用卖掉它啦!”

元征稍弯着腰,语气还是像刚刚那样低沉,“为夫送你的东西通通都要留着,敢弄丢一样,我就让你在咱们的床上过一辈子,嗯?”

元征本来就有点让胡彦害怕,这一句荤话震得胡彦五脏六腑发颤,识时务的捣蒜一般点头,“绝对不会,绝对不会!”

左右缠了这么久,宠妻的定王爷终于带着馋猫出了府,可怜家里的厨子做了一大桌子佳肴被冷落在饭厅。

元征到底还是担心胡彦的身体,拽了帕子遮住他的口鼻,吃饭的时候才许他摘下来,自己倒是什么都没戴,胡彦劝他他也不听。

面馆照常开着,还是原来的老妇人,看见他们二人之后笑了笑,像是记着他们来过,趁着老妇人烧汤的功夫,胡彦拉着元征的手耳语说是自己长得太俊俏,以至于老婆婆见过他们一次之后便过目不忘。

元征从竹编的小筐里挑出两个较为干净的勺子,提醒道:“那你可别忘了,上次来的时候,你可是女儿家的打扮,人家若是还记得你,心里说不定还以为你这人是个不男不女的傻子呢。”

这话说的好像都道理,但胡彦才不会承认,等香喷喷的馄饨上了桌,他愤懑地从元征的碗里挖走了几颗大馄饨,元征只是笑了笑,没再逗他。

这次的馄饨不烫嘴,胡彦一口一个馄饨往嘴里塞,半分可观的吃相都没有。

元征看不过他这“没出息”的样子,装作万分遗憾道:“我怕是娶了只馋猪当王妃啊。”

胡彦气的一口咽下勺子里的馄饨连带着汤汁,恨恨的看着元征,“那我恭喜您日日夜夜和猪睡在一起呀!”说完又想起来什么补充,“近猪者痴,越来越痴!”

怼完元征,胡彦自己都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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