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冷眉冷眼
翌日,程思雨到新华书店闲逛,没有购买的明确目标,她只是转了一圈又一圈,眼光游走于一个又一个的书架里,她喜欢在书店里感受气氛,享受沉浸在的气息中,并确信书中自有颜如玉。
好巧的是,在她无意间挨靠在书架,略微一瞟不远处之时,认出了一张熟悉的脸孔,那张成熟沉稳又有点风度的脸孔,杜逸凡!想不到他也会往书店这种地方转,虽然他看起来要比沈凌风成熟,不过他是沈凌风最好的朋友,俗话说“物以类聚”,不羁跋扈的人从来不应该埋头苦读,她实在很难把书店二字与他们联系起来。
程思雨有意无意地跟在他身后,小步逡巡着,最后看见他翻开了一本《卡耐基经商之道》,满意地点了点头就拿走了往柜台的方向走准备付款,就在他转弯离走之际,她瞅见他的余光轻轻往她方向这边投射了几秒钟就收回继续前行,但那个眼神说不出的内涵,仿佛他是在看一个完全没有见过面也不认识的陌生到不能再陌生的普通人,冷漠地寒风刺骨,但他们明明就认识,明明他还语重心长大道理地安慰过她,莫非是她看错了?
杜逸凡付款过后就在书架旁的餐桌上坐了下来,这是一间书籍与下午茶混为一体的书店,客人在里面可以一边看书,一边喝饮料吃蛋糕,装修偏清新的绿色风格,是一种优雅又简单的轻奢欧式风,让所有埋头苦读或是悠然赏文的读者均能怡情悦性。
程思雨拿着付好钱的往杜逸凡的那一桌走,杜逸凡忽然感觉到有一个人影挡住了前方的视线,他缓慢地抬头往上一望,有点诧异,但很快他就恢复了安然的脸色,他自然又客气地说起客套话;“好巧。”
“是的,我也想不到我来书店买书也能撞见你,也想不到你也会来书店这种小清新的学生地方呢。”程思雨咧嘴一笑,傻头傻脑地说了一通。
“我看起来不像会看书的正经人么?”他说。
“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呢,我意思是你们看起来都是很阳刚的,很热闹,大家都喜欢开玩笑,应该会像成龙和他的成家班兄弟们的相处与交流方式,那自然而然你们会觉得书店这种地方沉闷,或者你们会更喜欢在淘宝上购买,方便快捷…啊..”程思雨不敢说的太多,怕解释太多反而给人一种欲盖弥彰的感觉,于是闭上了她欲言又止的嘴。
“有时候,很多事情不要单凭第六感与几次见面就去判断,我和我的朋友在一起交往,不代表我的性情就与他们差不多,只能说明我和他们有互相吸引对方的优点,当然我们有共同的地方,但并不是如出一辙。”杜逸凡冷静地说出这番话,脸上没有表情变化,一边翻页一边低着头说,让人看不出喜怒。
“但是,最起码我能感觉到,你是一个好人,你对朋友真诚又讲义气,对亲人也很好。”程思雨斩钉截铁地说。
“你太天真了,看事情凡事只看表面,没两下就把自己底牌都全亮了,如果我只是出于某种目的在你面前装的风度翩翩,豁达大度,或者我就是一个伪君子表里不一心有城府呢,这样你还能用你的第六感感觉出来吗?”杜逸凡这番理智地阐述竟让她茫然不知所措,一时之间语塞。
但程思雨还是有些心虚,或许是她的敏感症发作了,总思量着自己是否说错话了,是否因为自己的无心之失而伤害到他人的自尊,但或许只是她想太多,他只是一个理智又成熟的人,他只是在理智地分析,并没有故意针对谁,这毕竟只是一件小事。
她解释地说:“你说的这个点我也认为自己确实看的不够全面,但我绝非恶意,我只是随口一说,绝对没有半点看不起或是贬低的意思。”
“没事,我没有这么想,我也只是阐述我自己的观点而已。”他说。
程思雨与他同坐餐桌上,顿时二人不发一语,气氛略显尴尬,她不懂明明这是芝麻绿豆之事,男人不应该锱铢必较,不理解为何他今日的态度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说话带刺找茬一般,而且明明在她印象中,他是一个值得一交又成熟大方的朋友。她连忙翻开装作埋头苦读的样子,试图不让自己看起来太不自然。
“等下是凌风接你吗?晚饭时间你应该要和他一起吧。那你还不快点走?”还是杜逸凡首先打破了沉默。
“不是呢,我和他又吵架了。”沈思雨心想,这是婉转的逐客令吗?
“又吵架?前段时间不是才好好的吗?”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一言难尽,或许我们确实存在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她无奈又摇摇头地说着。
“所以你想过来我这里找安慰?诉苦?”杜逸凡询问道?
“你…我…我根本不是这个意思。”程思雨诧异,噘起了嘴,眉头微蹙,声音因为怒意而微颤:“我原本以为你从前是真心要教我道理,甚至把我当作朋友,但我并不知道你人前一套,人后变脸,原来你一直觉得我厌烦之际,不过现在我知道了,我以后一定不会再劳烦你,看见你我也会自动走的远远的,和你保持不少于一百米的距离。”
杜逸凡沉默不语。
一分钟过后,他忽然站起身子,神情淡然,脸上浮现着成年人惯有的波澜不惊的冷静与理智,他转过头望着程思雨说:“本来,朋友间是不应该与双方女朋友有过多交际。”,说完他就步伐齐整地离开,拿着走出了书店的门口。
只剩下程思雨一个人呆坐在凳子上,她茫然地看着前方的读者人来人往,她疑惑不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明明当初是他待她友善如朋友,主动安慰,怎么今日仿佛在怪她当初没有拒绝他的好意,冷眉冷眼,现代人的心情与看法怎么说变就变,喜怒无常地让人难以适应,莫非这一切如他所说,所有的友善与真诚只是社会上生存与社交的一种假象而已。
稍作片刻,她已经离开了静雅书店,此时是傍晚六点半,不知为何,今日天色黑得莫名之快,又骤然下起了绵绵细雨,雨点絮絮叨叨,连绵不绝地坠落,随着风的律动调皮地亲吻了她的脸颊。
思雨出生在一个西风斜阳伴随着丝丝小雨的傍晚,那是个颇有诗意的季节与时分,因为赵雨涵喜欢雨,自然而然,思雨叫作思雨。思雨,思雨,这个名字为赵雨涵所想,她说她最喜欢斜风细雨,年轻的时候她时常捧着脸抵在书桌上,打开窗户,静静发呆似的瞅着窗外的人生百态,千奇百怪,碰巧遇着下雨时分,她还会聆听雨落的声音,把手伸出窗外捕捉雨的踪迹。
细雨依然下个不停,雨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程思雨独自站在店铺的房檐下避雨,静候着雨神的离开。雨点轻微拍打着她的背脊,不小心浸湿了她的后背,随后她感受到后背的丝丝凉雨,顺势一摸后背的衣服,发现果然湿了一小片,于是口中不忍喃喃自语地埋怨道:见鬼了今天。她冒雨走到马路边拦车,好一阵子,马路上车水马龙,偏偏今日出租车少的出奇,好不容易碰上一辆,车内又竖起了满载的红牌。她有点负气的等待着,眼神一直瞟向马路来往的车辆。就在她折返走回那间店铺房檐下的同时,她在小道的转弯处看见一部熟悉的黑色奔驰车缓缓驶离,车上的人悠然抽着烟,脸孔散发着一如既往的沉稳。只见车内的男人忽然往思雨的方向望去,他的眼神与思雨的眼神对视着,对视了三秒后,那个男人的眼神有点迟疑,有点犹豫,又有点小小的担忧,就在车内的雨刮刷刷摆动,发动器嗡嗡作响的时候,他又恢复了那副沉稳的脸孔,他装作完全看不见思雨的样子,倏然收回了眼神,大力踩深了刹车,车子就大声地怒吼一声“嗡”无情地飞驰走了,那速度快得简直能用漂移形容,更未能留下一个流连可顾的车影,等她回过神时,车子早已消失在马路中,消失在她的视线中。
程思雨大为错愕,感到失落,她喃喃自语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做错了什么了吗?我明明没有做了什么啊。”
待到雾散雨尽时,她踏上了归家的道路,她边走边反省着自己,是否自身看待问题过于片面,只顾着坚持己见却忘了从他人的角度出发着想,有时甚至会断章取义,一竿子打沉一船人,无可置疑,她确实过于看重感觉,随心处事,虽然不知道今日的杜逸凡为何如此反常,可是她想深一层,是她不懂沟通,不会帮人设身处地地想问题,才会与沈凌风多次争吵,或许这次争吵,确实是她小题大做,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她为何还要咬着不放,何必要用过去的往事来破坏现有来之不易的幸福呢?
只是,当她回到家时,她并不知道,那个踩着刹车驶离车子的杜逸凡又沿路折返,他开着车子急促得驾驶,驶回原地时,他在方才程思雨站立避雨的地方旁边的道路停下,他心烦意乱地摇下车窗,期待地往窗户外探着头张望,却已经捕捉不到程思雨那瘦削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