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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接过头发,不知他是何意,紧接着耳边传来宋峻山远如天边的声音。
“宋翊他死在了战场上。”
如意手上的东西全数落下,怔愣了好一会道:“怎么可能?宋翊能以一抵百,怎会死在战场上,谁死了他也不可能会死的。他答应过我,说会回来,怎么可能,你别骗我,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不敢回来见我?你跟他说,不管他是断了胳膊还是腿,我都等他回来。”
宋峻山道:“当日,我们击败北越,在回营的路上遇上北越的伏兵,他们来势汹汹,把我们一行人逼到了一处悬崖边,宋翊不幸落崖,我正想拉他上来,北越人砍断我的右手,我没能抓住他,眼睁睁看着他落入崖底。他只留下这一缕头发,是爹对不起你,没有抓住他。”
如意弯身捡起地上散落的发丝,问:“他掉下山崖,尸体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没见到他的尸体,他就是没死。”她捡完地上的发丝,揽入到怀中,站起倔强道:“宋翊怎么可能会死?他那么强悍,就算是掉上崖又怎样?肯定还活着。”她紧咬住嘴唇不让泪落下,转身离开房间,直奔自己的房间。
怕她出什么事,紧跟在她身后,见她回到房间就开始拾东西,换洗的衣服,银两,银票,没有章法的统统扔进包裹里,快速地打包背上。
江瓶儿拽住她背上的包裹问:“你要去哪儿?”
如意竖定道:“去找宋翊,去他掉下崖的地方去找他。”
江瓶儿道:“他死了,你爹亲眼看见他掉下去的,万丈深渊粉身碎骨,尸身都找不到的。你一个弱女子怎么找?你说?”
如意道:“他没死。前几日他还给我写信,说回来等冬天时带我去滑雪,他没死,你放开,我要去找他。”
如意使力扯包裹,江瓶儿死死地抓住不让她走,包裹散开,银两衣物散了一地。如意蹲下,紧咬住嘴唇,没有章法不停地揽掉下的东西,一股恼揉成一团往包裹里塞,然而她的手不听使唤,一张单薄的银票是怎样也塞不进包裹里,一下两下三下,银票被她揉成小团,像只不听话的小球落在地上。
如意坐在地上,突然嚎嚎大哭。
江瓶儿抱住她道:“傻孩子,打仗都是会死人的,娘小时候死的人比现在还多。人与人的缘分是上辈子注定的,强求不得。”
如意扒在母亲肩头抽泣:“娘,你说是不是我以前说,他不回来,我就嫁给别人,很快把他忘了,他才不回来的。我该对他说,他要是不回来,我就等他一辈子,这样他肯定会回来。娘,我不该对他说那种话。他肯定是听了我的话,有什么事就不回来。我得去找他,把他找回来。”
如意站起,抹掉泪,摊开包裹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来,整齐地放好归置,再次打包。
“娘,我去找他,肯定是他又犯傻,不敢回来,我去找他。把他找回来,女儿不孝,不能报您生养之恩,对不起了娘。”
如意整起包裹,不顾母亲的反对背上行囊,也许一辈子都找不到,那又如何总归有个念想。
江瓶儿拦不住,也就不再拦,帮她问清宋翊掉下山崖的地点,宋峻山找来两个武功高强的亲信做护卫,两夫妻送她出城。
城门外,如意换上一身男装和母亲告别,看着母亲憔悴的脸,再多保重的话也说不出口,转身钻进马车,绝决不带任何留恋。到这时她才体会到宋翊两次走的心情,不是没有话,是不敢说,怕说的多了就舍不得。
马车摇晃出城约莫走出半个时辰,身后隐约传来呼喊声,侍卫回头见长公主骑马而来,便向车内的如意报告。
“公子,是长公主。”
如意掀开窗帘,伸出头向后面望去,长公主一身白色骑马装,风尘仆仆而来,至她马车前道:“走时也不和我说声。”
如意下车,两人走到稍远的河边说话。
河边一排排的杨柳树,叶子落得七七八八,风吹过,枝尖的叶子刷刷落下,漂散在河面上,顺着水往下流。
长公主感慨:“时间过的可真快。”
如意道:“是啊,真快。”
“你此去前路茫茫一个女孩子家得小心。”
如意笑道:“你不也是女孩子?当年能以一已之力保太子安全,男人都做不到。”
长公主哈哈大笑道:“只是我运气好,当时藏身他们没找到,说书的夸大其词。”
如意道:“我运气也很好。”
长公主道:“我也这么觉得。”
风吹过,吹来天边的一朵云,明亮的河面上落上块阴影,水波晃动,推着那朵云前行,等着那朵云飘远。
长公主道:“记得回来看我这个老人家。”
如意道:“好,有空我回来。我走了,要赶路,你也保重。”
“保重。”
长公主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再看看这湛蓝的天空,会心一笑。她是不是该找个附马?有个喜欢的人,为了那个人飞蛾扑火,好像也不差。
第55章
北越与周国交界处有座城,名云州,这里四通八达,非北越也非周国,在这里大家按照规矩可以贩卖任何东西,城中的商户每年需向城主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便能在城主的庇佑下开店。
不大的云州城就成了极为繁华的商贸之地,每日出城入城的人数极多。
在这云州城中有家酒肆,老板是个寡妇听说丈夫死在了战场上,没找着尸骨。她自觉丈夫没死,千里寻夫在这里开店,店中有一画像,挂在柜台前,来人便问,有没有见过此人?
战场上刀剑无眼,打仗过后横尸遍野,百姓们不管是周国的还是北越人直接挖坑把尸体埋一起。
找不到尸体才叫正常。
听说这个寡妇长得极为貌美,不轻易见人,柜台前坐镇的是个漂亮小伙子,说是老板的亲弟弟,看上去十四五岁,生得面若芙蓉,唇红齿白,一双杏眼圆溜溜的,笑起来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看着就欢喜。
不光云州城的姑娘们喜欢这小弟弟,就是男人都喜欢,这孩子穿上女装比女人都要美,没事过来瞅瞅也是赏心悦目。在这一群人中当属城主最为热情,每日都会去她的店,喝上几杯小酒。城里人们都等着这城主某一天,把这小伙子‘娶’回家,结果一直没什么动静。
当事人城主,此时正在店里喝酒,坐在固定靠窗的位置,喝小酒吃菜。别人都说他每日来看上了这店中老板弟弟,其实他就是单纯来喝酒吃饭。
她家酿的酒好喝,菜也好吃,特别是红烧肉,一顿不吃想得很,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入口即化,肥而不腻。做出来的菜没有北方的粗犷,婉约细致,一小盘的每次一份都不够吃。还有小点心,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