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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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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用膝盖向两旁顶的更开,他顺着她的后脊梁一路吻下来,掰开t峰钻了进去……大小两手按在镜子上,低头看……一个如此高位的人在你的胯下,这种居高临下的观感……刺激得大小不觉低泣,她受不了了。

这才是个玩弄人的元祖,无论身体,亦或神,

他又把她拽到舞室中央,

大小仰躺在地上,穿高跟的两脚着地腿曲起大张,等待着慢慢解皮带的男人享用……

四面都是镜子,整个舞室灯火通明,

无一物,唯有他们,

四面都是他们的身影,

却好似又有无数双眼注视着这一切,注视着每一个细节,

羞耻,

诱惑,

热切,

紧张,

期待,

禁忌,

跟他们共同喜欢的红色寓意一样,那样扣动人心!

却,

这一切都抵不住蒋大小这具肉身给人带来的冲击,

当鄂敏书挺身而入,紧致销魂的同时竟然还遭遇一层薄膜的阻挡!

“你!……”当然是不可思议,

女孩儿眼中似有泪光,那样信赖地望着他,

敏书一手蒙住了她的眼,一用力,顶了进去。

☆、61

上海有个人大d表叫柏w青的说过一句话:贞操是女孩最好的嫁妆。晚上一个人睡觉不是因为没有找到爱情,而是在攒嫁妆。这里头的话语逻辑有点如此意味:女人是商品,膜是包装,结婚是购物,初夜是拆封。其中的道德教训是:非买勿拆。

那如果用这个逻辑来看他身下这个女孩儿,这孩子一生该何等美妙,她能在严谨刻板的“道德规范”里肆无忌惮浪荡,因为她永远是最保鲜的“商品”,永远拥有“初夜”……

着实神奇,鄂敏书吻了下她的额顶,这个女孩儿的一切都在往他愿意“豢养”的方向发展。

罗素曾经养过两个爱沙尼亚的小女孩,住在自己家里。这两个孩子刚经历过一场饥荒,差点给饿死。罗素平时稍微有一点财迷,但绝不是一个小气的人,给孩子的伙食应该是很好的。但这两个孩子吃饱了以后不浏览、不学习、不玩闹,而把全部时间都花在附近的农场上,在那里拼命偷土豆,然后还要储藏起来。她们满脑子都是食物,在罗素家里天天就做三件事:吃食物、偷食物、藏食物。罗素把这当成一件稀罕事,写进《政治与人性》里。

好吧,伟人都能从童幼禁忌里找到伟大的思想点,鄂敏书也想。他说一直想养个女儿不是假话,大小的复杂性叫他更具挑战。

于蒋大小而言,鄂敏书给她的刺激又是那样没完没了的惊人。

鄂敏书是最顶尖上的调教者,他通晓“虐恋”的一切本质。其实疼痛也是一种瘾,比甜蜜来得更凶猛、更真实。特别是像蒋大小这样对“疼痛”无知无觉的孩子,鄂敏书的“调教”是一种毒,叫她深深着迷……

在这间四面是镜子的房间里,老师来了,是高雅天堂,蒋大小一日胜比一日地“被挖掘”她潜藏在身体里的“清纯贵气”;老师走了,是堕落天堂,蒋大小又被一日胜比一日地被鄂敏书“挖掘”身体里最腐烂最败坏的欲壑。

捆绑。对某些人来说束缚可以带来存在感和归属感。工具中绳子是首选,既方便获得又易上手,除此之外还有镣铐。捆绑的手法五花八门,和一个合格的船员所要掌握的绳索技巧不相上下。敏书的手带着绳锁在她周身优雅打结时,大小的“悟性”几乎是一眼即成,她也掌握各种捆绑的技巧。

动物扮演。犹如《苦月亮》中奥斯卡就带着面具学猪叫、学猪走路,咪咪则提着皮鞭扮演驯服者,充满乐趣的游戏。敏书愿意取悦她,为她戴上狗镣,跟在她的尖细高跟后爬行,大小如女王在镜中漫步。

鞭笞。好吧,往往鞭笞的用途是为提高身体的敏感度与技巧性。但是敏书从来不碰鞭子,鞭子都掌控在大小手中。

八岁的卢梭在被姑妈体罚的羞耻和疼痛中体会到了一种极为复杂的兴奋。于是,他在充满自恋色的自传体文学《忏悔录》中对自己的那点小癖好直言不讳:“有谁能相信,这一个少年时代的惩罚,竟决定了我一生的趣味和欲望?对我来说,跪在一位专横的女主人面前,遵从她的吩咐,请求她的宽恕,是一种最优雅的快乐。”

于是,即使地位上、情感上都占绝对强势的敏书,也不能摆脱被统治的渴望,他赤l地躺在地板上握住大小的高跟鞋,喊道:“再狠点!!”

手帕。像网友初次见面的约定报纸鲜花作暗号一样。他们的“秘密虐恋”里手帕是标记,位置、颜色都有讲究。以至后来,无论何种场合,大小望见敏书拿出手帕擦嘴,亦或瞥见他将手帕绅士优雅地放进裤子口袋……大小难以自持地微颔首去望自己隐隐颤抖的指尖,敏书的每一块手帕,哪一块没沾过她的尿液、t液,甚至血液……

画作。敏书拿起画笔哪怕只是随意勾勒,无论画作还是他本人,都充满灵性。敏书有一本“秘册”,里面全是大小的s处特写,有油有素描。大小爱在充满阳光的午后,他们在一扇窗下,阳光照射着她的眼,她用一手遮挡着,双腿打开,敏书翘着腿悠适地坐在靠椅上看一眼勾勒几笔。他们有时候轻轻说说话,大小会笑,带动着胸脯的轻颤,美艳不可方物。有时候一句话不说,大小累了,会光着屁股蜷缩成一团,敏书会放下手里的笔和画册,从后面抱着她两人小睡一会儿……

他们在“秘恋”,一个权力巅峰的幕后统治者,一个渴望体验“疼痛”的小野鸡,亦父亦爱亦磨折的“秘恋”着……

☆、62

第八章

“恋”这个字很早就有人发现是“变与态”的综合。着实,用在鄂敏书与蒋大小身上诠释得再合适不过。

像鄂敏书这样明又严谨的贵族知识分子,意识形态可能比常人更讲究“自我感觉”,极致个性,唯我独尊。走到他这个份儿上,无论从地位还是审美,要什么不可得?却因自身的严谨与挑剔,宁缺毋滥。迷恋,对他而言可能就是一种很美妙的感觉,例如他迷恋蒋大小的s处,手绘它的时刻可能有许多能叫他愉悦的灵感,那么,即使世上再嫩再无敌的b摆在他面前,也是枉然。这就是迷恋的魅力。

蒋大小呢,她的感觉看起来卑微,却也独一无二。她能“呼应”鄂敏书的“迷恋”也找到让自己愉悦的心灵舒展方式,何乐不为?其实已经无关乎鄂敏书的地位与身份,他是一个乞丐,能让自己产生“迷恋”,大小照样会为他“变态”下去,也许这就是“恋”的魔力,跟“爱”还是有本质区别滴,更动物更本能。

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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