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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话,于是点了点头。
我在家里足足呆了半个月,直到手完全好了才去上班。其实那点小伤根本不需要呆半个月的,但程枫坚持,我只能听他的话。
我的出现让经理眉开眼笑,嘴巴几乎拉到耳朵边上,然后不忘对我嘘寒问暖。而上次针对我的王颖在看到我时,脸色泛起了白,唇用力咬在一起。
“上次那位先生这几天还打听过你呢,哦,对了,他特意把你的资料调了过去看。”经理意味深长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小雅啊,发达了可别忘了我呀。”
显然,他以为那人要包养我。
我只是笑了笑。
那人那副正直的样子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不太相信他会包养女人。而且以他的年龄,早该结婚生子了吧。
今晚,那个男人却没来。我比较闲,坐在台前玩弄指甲,王颖却忙得像条狗似的,没有停过一下。我也是后来才听人说,王颖被调到了大堂,至于原因,没人清楚。
“小雅,你可真是幸福呢,大家都快忙死了,独你一个人闲着。”平日里不怎么熟络的同事走过来,无比羡慕地看着我。负责贵宾室的好处是,不用像大堂里的服务生那样跑断腿,但工资提成却比他们高得多。
试想一下,贵宾客户动辄花百万,提成哪里可能少得了。所以,被人羡慕是很正常的事。
我只是笑笑。我的入跟付出是成正比的,他们只看到我享福,却没有看到我挥汗如雨,半夜不睡努力进业务的身影。
所谓一分付出一分获,我的享福一点都来得不冤。
“唉,女人啊,还是要长得好。”同事酸溜溜地留了这么一句,离开。对面,王颖哧地一声冷笑,“长得好又怎么样?别以为自己搭上了有钱人真可以飞上枝头变凤凰,人家代先生虽然说没有了老婆,但对前妻情深款款,这么久以来从来没有传过半点花边新闻,知道的人都说,他这辈子不会再娶了。”
原来,那个人姓代。
我忍不住又想起那张沉稳而俊美的脸来,真的很好看呢。他的妻子是离开了还是不在了?
从骨子里,我喜欢这种从一而终,对感情执著的男人。当这种男人还是个成功男人时,这种品质尤为可贵。
对于这个男人,我的第一印象出奇地好。
姓代的男人没来,程枫却来了。他在包间里坐了一会儿,我欣喜地跑过去,像个孩子似地跟他叽叽喳喳说了不少。这里没有人知道我失忆了,所以不曾知道我的孤独。只有他一个人对我知根知底还是我的爱人,打心眼里,我对他是十分依赖并信任的。
他温和地看着我,并不插言。
“对了,那个代先生竟然没有妻子呢。”我突然想到了那个英俊的男人,“程枫,你说他的妻子去哪儿了?是死了还是分开了?”
“这些事不是你该管的。”一直没有出声的程枫突然极冷地打断了我的话。我惊讶地看着他,片刻才回过味来,他说那个男人是我们的仇人,我表现出对仇人不一般的关心,难怪他会生气。
“对不起。”我小声地道歉。
他已经没有和我呆下去的想法,立了起来,“然然,别忘了你的任务,尽最大的可能让他爱上你。”
第271章:让他爱上你
“爱上我?”
王颖的那些话响在耳边,此时我没有了自信。一个对妻子深情依旧的男人,一个至今身边连个红颜知己的男人,一个不打算再娶的男人,他当真能爱上我吗?
而且,我为什么要他爱上?他是我的仇人,不该有仇报仇吗?在我的想法里,面对仇人就该举刀相对,直接斗个你死我活,而不是让他爱上自己。
“相信自己。”程枫似乎看出了我的犹豫,拍了拍我的肩膀。
“可是程枫。”我还是觉得有些受伤。我是他的爱人啊,为什么要另外一个男人爱上。我支吾着把这话问出来,他凝视着我许久,“你以前不会问这么多的,以前的你我说什么便是什么,然然,我很担心你。”
以前的我?
以前的我半点印象都没有,但从清醒过来到现在,我还是第一次向他发出质疑。
“对不起。”我再次道歉。他是我的天我的地,他认为我做错了我就做错了。
再见到姓代的先生时是一个月后,我已经做得相当出色,也没有再出过差错。经理对我十分客气,但那份讨好已经没有了。在姓代的先生帮了我之后,他一度对我十分讨好的,大概以为我能得到那个人的亲睐,但在他许久未曾光顾之后大抵觉得自己想错了,便又对我公事公办起来。
他讨好我的时候,最看不过的就是王颖,每天冷嘲热讽,等待着我有一天被下放,也像她一样到大堂里去做事。不过这种事情并没有发生,因为我不想让程枫失望,所以一如既往地努力。
姓代的先生到来时,并没有点我进去服务。我忘了说,我们这里的会所客人是可以随意点自己喜欢的工作人员进去服务的。那天,王颖一反常态没有呆在大堂,而是兴奋地端着餐盘连步子都迈得格外大,头也抬得格外高,经过我身边时特意反胸脯挺了又挺,我便知道,她的春天来了。
这些,我都不在意。
不过,王颖到底耐不住,在出来时鼻孔朝天地站在我面前,“看吧,代先生连你是谁都忘记了,竟然点了我进去服务。我终究是被他用习惯了的。哦,对了,你应该也很想进去服务吧,我给你一个机会,给我打下手,怎么样?”
她大概是想羞辱我的。但我并不计较,心里想的是程枫的交待。他要代先生爱上我,总要常出现在他面前才行吧。不管王颖心里想什么我都点了头。
王颖脸上的讽刺愈发深刻,甚至不屑地撇起了嘴,大概把我当成了为了达成目的甘愿低头的人。我的确是这样的人。
王颖把我带进了那间包厢。
一个月没见,他依然清峻,眉目中沉稳不变。今天,只有他一个人,指间端着一个杯子,不知道想着什么事,心不在焉。他的指头真的好漂亮呢,这是我第二次感叹他手指的美好。
其实他身上无一不完美。程枫已经长得很不错了,他却比程枫更上几个台阶,里里外外,无一处不让人顶礼膜拜。我想,这种人,生来就是被人关注的。
他在看到我时,手里的杯子明显地晃了一下。虽然只是极小的动作,但我还是注意到了。其实,也可以是因为看到王颖或是别的什么人事,但那一刻我就是那么确定,他是因为我才这样的。
“代先生,您好久没来了哟,最近很忙吧?”王颖热情地打着招呼,半跪下给他倒酒。倒酒的时候,她有意翘起兰花指,那根根单寇红指能把人的眼睛射花,她不忘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