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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子俊的旧情人带回来,代娇娇一定会恶到死,狂燥不止的。我要利用她的狂燥牵扯代名权,最终把这个家里的所有人都毁掉。
于是,我终于决定给余冉一个机会。
恰逢蒋正国找不到女伴。
那并不是个非女伴不可的场合,但我还是让蒋正国当着她的面打了电话。余冉果然中招。我故作嫌弃,她闪着晶亮的眼睛向我介绍自己:“我的个头不矮,一米六八,上大学的时候学过模特,知道怎么走路优雅好看。别看我现在灰头土脸的,一画妆保准没错。”
多么上不了台面的自我介绍!这个女孩实在是普通得让人没得挑。坦白说,跟我接触的女孩之中,她是条件最差的,没有之一。
她的特长是会喝酒。这是我听过的最奇特的特长,我的第一反应是,无论多想激怒代娇娇,我都要把pass掉!
但她的眼睛却晶亮得让人心动,她的眼里染满了倔强。鬼使神差地,我带去了会所。
她并不会喝酒,才一杯脸就红了,指头抖个不停。我却并没有叫停,想看看她到底能把自己喝成什么样子。她也不求人,一杯接一杯地喝,生怕喝慢了会被我赶走似的。我看到她几乎用命在赌,赌我让她做我的女朋友。
对,她做我女伴陪酒的条件只有一个,做我女朋友。
在阴诲不明的灯光下,看着她,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我也曾那样地努力,想要赌赢。不知道为什么,我竟莫名心悸了。
但我并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就接受这个女孩子。因为在我心里,她还贴着蠢女人的标签。我需要人激怒代娇娇,但并不是蠢女人,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我不会轻易下决心。
所以,那天我只给了她钱。
我能看到她接到钱时的那份失落,但我不是圣人,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
后来,我还是决定一试,想知道她在代娇娇那里到底能起到怎样爆发性的作用。所以,我让蒋正国去找她。蒋正国后来抱回一个醉熏熏的女人回来,她就在我们家斜对面的楼顶上抽烟。
蒋正国说,她喝得差点从楼上跌下去。
于是,我借故表示,同意她做我的女朋友。
第323章:报复
我依然记得,她接受到这个消息时那副震惊的表情。
从那一天开始,她成了我的“女朋友”。她并没有要求女朋友的特权,在我的世界里有如隐形人一般存在,而每当我回到家里看到一直空空的桌子上摆着几样致的小菜时,才会意会到家里有人存在过。
她并不住在我这里,只是会经常过来帮我打扫卫生做饭。这是她之前承诺过的,我有些好奇,这个女孩子找我做男朋友就只想帮我做保姆的工作吗?
但我没有点破。
她的饭菜做得不错,非常可口,而卫生也搞得极好,可以与专业极别相比较。可以想见,她曾经是多么努力地在讨好自己的男朋友以及他的家人。
可到底,逃不脱被甩的结局。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我依然对她没有特别的好感,只是觉得她比别的人固执一些,仅此而已。
我选了个日子带她去了代家。
她的到来在代家激起了不小的风波,也使得想用婚姻绑架我,让我为他们所用的代宁峰和代名权十分失望。他们早就为我选定了相亲对象,想要彻底把我服。我在关心这些,连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子都懒得看。
余冉的出现果然激起了代娇娇的愤怒,但远远未达到我的想象。不过,代娇娇到底没让我失望,好好地设计了余冉一把,并且让她吐出了对我的利用。虽然知道她接近我就是为了气方子俊和代娇娇,但听到她亲口承认,我还是极其不舒服,当场就甩了她。
这并不是我要放弃她的真正原因,一个随时能被人利用而且轻易被人撑控的女人,不能用。我此时已经认定,这个女人成不了大器,更成不了我报仇的帮手。于是,决定与她分道扬镳。
她有在小区外停留过,被蒋正国挡了回去,后来蒋正国告诉我,代娇娇并没有放弃对她的报复,她过得很惨。我不关心。
对于复仇以外的事情,我都不关心,而这个余冉是死是活,会被代娇娇怎样,跟我没有关系。或许是从小经历了太多的缘故,我的心早就冷硬如铁,总觉得如果自己无法自救不好干干脆脆去死。
余冉,从我的世界里彻底消失。
再次知道她的消息还是来自于蒋正国。那日,我们正准备去谈一个合作,蒋正国突然咦了一声,“这个女孩不是余冉吗?”
我随意扭头过去,刚好看到一段视频,在我家对面的楼顶上,一个女孩摇摇欲坠,要跳楼的样子。
“如果她跳了楼,代家大小姐岂不是要开心死?”蒋正国似乎只是随意说了这么一句,我却狠狠震了一下,连自己都理不清是什么原因。
“代娇娇的狂躁症很严重,稍不如意就会爆发,而且有暴力倾向。这个女人就是一个炸弹,其实差的只是导火线。”蒋正国关掉了视频,开始向我汇报代娇娇的情况。
我心里想的却是自己那个可怜的母亲,她也曾被代家人整得无路可走,虽然很想活下去却终究死去。余冉,在某些方面跟我的母亲有些像,尤其那天她照顾我的样子。
我对自己说,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去救她。于是,我放弃了生意带着蒋正国冲上楼,把她给救了下来。
楼上,堆满了酒瓶,当我把她扯下来时,她的脚步已经踉踉跄跄。即使如此,她还地我眉开眼笑,然后说了一大堆……全是道歉的话。我可以确定,她醉深了,并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谁。
她的道歉并没有深入我的内心,但她说的为方子俊做过的那些事却深深刺进了我的心里。我没想到,这个世界上竟有这样纯粹的爱,为了方子俊,她甚至连命都不要。
往日,我定要送她一个“蠢”字,只是不知那晚的月亮太美还是她的话太煽情,我只觉得感动,无比感动……
我甚至想,如果有这样一个妻子,即使没有真爱也是值得的,至少,她一辈子都会忠诚于我。于是,我向她提出了结婚。
那是在她清醒过来后。
当听到这两个字,我从她脸上没有看到喜悦,只有惊讶。无尽的惊讶。我以为惊讶过后她会点头同意我的求婚,终究,能跟我这样的男人结婚是她几辈子修不来的福份。她却沉默了。
其实,我也觉得自己疯了。娶一个对自己利用价值不大的女人,是我代宁泽该做的事吗?
是的,最开始,我并不认为余冉会帮我促成大事。她太过单纯,太过执著,又太过普通,不是我所见过的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商人。这样的人,是成不了大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