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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啊。没有少吧?”我想既然是四年过一次生日,那么他的年龄应该就是四的倍数咯
他“噌噌噌”的拔掉四根蜡烛,“这个才是我的数。”几乎是咬牙切齿了。
“啊?你才二十四岁?”我还忐忑的想要不要再加上四根呢。
“不然你以为呢?你就那么着急的想要帮我过另一个生日?”他惩罚似的用力捏我的脸
我刚想解释,正好瞥了一眼钟,赶紧推他,“许愿,吹蜡烛,动作快!”还有半分钟就要12点了。
他很坚决地摇头“你不会是要我做双手合十的虔诚动作许愿吧?”
“不然呢?你还要划十字?”我差不多要咆哮了
“许愿真的那么重要?”
“当然重要,而且你一定要许愿我们会一直在一起。”我霸道的说
他一连古怪的看着我,“难道你不知道把许的愿望说出来就不准了?”
我恨不得拍死他,“你还没有许愿呢!”
“好吧。”他终于妥协。
我跑去关灯。
在昏暗的烛光前,他看着我,慢慢闭上了雾蒙蒙的眼,修长的手指交握在下巴处。
我专著的看着他,繁密的睫毛闪啊闪。
他的眉毛很浓但是却不是特别的粗,他的皮肤偏白,怎么晒也晒不黑,所以穿黑的特别好看,鼻子也是高高挺挺的,我觉得他是那种适合戴眼镜的人,无论什么镜框看着总会好看,因为总是稳稳的架在鼻梁上。
最喜欢的是他的嘴唇,淡粉红色的,生气的时候会抿着,高兴的时候会很小弧度的弯起。虽然这张嘴里说出过很伤人的话,可是这个人却一直温暖着我。
他闭着双眼,双手合十的样子一点也不像一个虔诚的信徒,却像是地狱的使者,让人不由自主地跟随他走入黑暗,融入黑暗,而且那么的心甘情愿,仿佛生来就是要和他一起沉沦的。
我半个身体趴在桌子上,第一次那么近距离的仔细观察他。
他睁眼,靠向前,轻轻一口气吹熄蜡烛,24支。
房间里漆黑一片,谁也没有想要去开灯。两个人就那么在黑暗里对望,看着彼此。
黑暗一点也没有掩盖掉他的雾眸,反而显得更加清晰。
我靠近他,看着眸子里的雾气散尽,越显得清亮,透彻。
“生日快乐。”
寂静的房间里,我的声音像是呢喃,摩擦着他的嘴唇。
“我的生日礼物呢?”带笑的声音
我笑咪咪的看着他,“亲爱的,我有没有说过我已经喜欢到离不开你了?”我指指自己,笑得更加灿烂,“所以,我决定把自己打包送给你,这个礼物你喜不喜欢?”
“哦?”醇厚如美酒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明的暗哑
“啊!”下一刻,我被抱起
感受到胸膛的震动,男人笑得邪恶,“那我要好好的享用我的礼物了。”
“蛋糕!我们还没有切蛋糕。”
我尖叫,被抛向床。
哦这男人!每次都用抛的!!!
云雨初歇的深夜,我缩在他的怀里,像只畏寒的猫儿。
“叮”
黑暗中两起红色的火星,带着弥漫的灰白色烟雾
“你抽的是什么烟,为什么会有一种像巧克力的烟味?”我皱了皱鼻子,并不排斥这种味道
他笑,“要不要试试?”
“好啊,好啊。”像个好奇宝宝,我拿过他的烟,学他平时抽烟的样子,有模有样的放进嘴里
深吸一口,“咳……咳咳咳……咳咳。”好呛人的薄荷辛辣味
“慢点啊,小笨蛋。”大手拍着我的背
我咳得直掉泪,好半天才缓过气来,“这个是什么味道啊?鼻子好难受……”
“来,先摒住呼吸。”他捏住我的鼻子,“好,再试试。”
我吸吸气,“咦?”那么快就好了?
“为什么抽烟的感觉和闻烟的感觉就是不一样?”我抱怨,觉得胸腔里满满都是那种辛辣清凉到胸口微疼的味道。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以后不许吸烟了。”他拿过我手里的烟,在床头柜上的烟灰缸里拧灭。
“我怎么可能会,难都难受死了。”我钻回属于我的位置,满足的蹭蹭
惩罚性的捏捏我的脸,耳边是低沉的声音,“小家伙,不要玩火。”
我奸笑,“那好啊,除非你告诉我你许了什么愿。”
“说了,不就不灵验了?”他回我
我贴着他平摊的修长五指,慢慢拢,交缠握紧,“lucifer,不要离开我,绝对不要。”从来不知道,我的声音会是那么沙哑,透着我自己都不明白的不安,带着迫切。
他亲亲我的额头,不语,没有给任何承诺。
忽略心里小小的失望,我告诉自己
好不容易抓住的,属于我的,我不要放掉。
无论如何都不要。
第五十章
恋爱,其实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
喜欢一个人,其实是一种让人变得可怕的方式。
我不喜欢以前的自己,对我来说,是深刻厌恶爱着哥的那个自己。偶尔看到夏百合那张完美的脸,午夜梦回,我还是会梦见那日夏商的求饶,夏百合的惨叫,全都化成滚烫的血潮,向我涌来,无论我怎么逃,最后都会淹没我。
就像是梦魇,紧缠着我不放。无论怎么忏悔,都已经铸下了错误。不能逃,不能赎罪,只能以命抵罪。
胡思乱想的时候,我经常问自己,宋怡雯,有一天你死掉了,会进十八层地狱的哪一层?
有些事,关于日记本,关于那张病历卡,我还是记不起全部,只是很模糊的闪过几个身影。
我只是关心那个女孩,哥的第一个女朋友,她最后到底是怎么消失的,或者我迫切想知道的是,她的消失是不是和我有关,我有没有像对夏百合一样对她做过什么。
二月过后的没几天,警署打电话来说,来我们家偷东西的贼已经捉拿归案了,比起当初信口开河的三个星期,时间几乎长了两倍,长到让我几乎已经忘了那次盗窃案,但我没有想到哥竟然还是对这件事情念念不忘的。
那天和他一起去警署签字,看见了小偷。
四十岁左右的大叔,是个惯犯,一脸的颓废猥琐。
“说,你到底拿了哪些东西?”哥上去也不管脏不脏,抓了那个大叔的衣领恶狠狠的问
他那种神情我只看到过一次,唯一那次就是在阳明市的医院门口,我们在谈判杉傲泽的生死大权。
“我只找到几千块钱,其他的,其他的真没有拿。”那人惊恐的往后退,却被警察推到哥的面前。
“那”哥回头看了看,仿佛有所顾忌的低下了声音,咬牙切齿的靠在那人的耳边说话。
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