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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们的武器交出来,我可以考虑,让你们死得痛快点。”
“甭想!”
宋默一把甩开门板,举起手里的弓弩,对着赛万斯就是一匣子,然后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回头叫:“来啊,来追我啊!”
脚步那叫一个轻盈,姿态那叫一个优美,声音那叫一个宛转悠扬。
骑兵们:“……”
草丛里的伏兵们:“……”
其实,格里兰的领主,神经真的有点问题吧?是吧?
赛万斯策马追了过来,平举起手里的长枪,眼见蹦跳中的宋默就要被串成叉烧了。
几十个男人突然从草丛里站起身,手里的弓弩,同宋默用于攻击赛万斯的一模一样!追在宋默身后的骑兵同时一凛,赛万斯举起挂在马背上的圆盾,保护住身上致命的部位,大吼道:“防御!”
训练有素的轻骑兵们立刻高举圆盾,护住自己的头和上身。
箭矢暴雨般袭来,盾牌能保护的也只有骑士自己,不到片刻的时间,五六匹战马就被射死,掉下马背的骑士,成为了更好的靶子。骑士们有些发懵,他们不是没上过战场的菜鸟,他们都十分清楚,除非有一千个以上的弓手,否则,根本就不可能在短时间射出这么多的箭。想到吉尔斯说的连发弓箭,所有人的脑袋都开始发热。
这种武器,不应该留在这些农夫的手里,简直是暴殄天物!
赛万斯猛地举起长枪,喝道:“结阵,冲击!”
骑士们同时丢开插满箭的圆盾,抓紧长枪,以赛万斯为中心,驱马向站在草丛里的男人们猛冲过来。
奔腾的战马,卷起了满地烟尘,骑士们的吼声和狰狞的面孔让所有人心惊。一旦被他们冲过来,仅凭着战马的冲击,就能撞飞所有人!
宋默下令停止射击,带着大家撒丫子就跑!
赛万斯等人在后边紧追不舍,他们就不相信了,凭着四条腿的战马,还追不上两条腿的人?
事实也正如赛万斯预料的那样,眼看着落在后边的人,就要丧生在马蹄之下,宋默却突然停下了,高喝一声,“起!”
数条三指粗的麻绳突然从草地中拉起,绷紧,奔跑中的战马根本就来不及反应,前腿绊在绳子上,跪倒在地,将马上的骑士甩飞了出去。
这些骑士应该庆幸,他们只有五十人。如果是几百匹战马一起冲击,他们会立刻被自己人踩成肉酱。
刚刚还被赶鸭子似的男人,立刻掉头开始朝骑兵们射击。
骑兵们的混乱只是暂时的,他们重新结阵,用长弓反击。这一刻,农夫和战士的差距,显露无疑。就算格里兰的男人们手持更先进的武器,可在身经百战的奥比王国骑兵面前,他们依旧是一群没什么战斗经验的农夫。
如果这些骑兵数量更多一些……
宋默眯起了眼睛,必须速战速决。五十个轻骑兵的强悍和杀伤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强森!给地发信号!“
“遵命,领主大人!”
守在投石器旁的地们听到了手榴弹的炸响,只有两声,但凭借声音传来的方向,他们可以轻易判断出敌人所在的位置。
地们将炮弹放进了投石器的网中,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负责投石器的操作,老地猛的一挥手臂,男人们用力拉紧了绳子,被填充了炸药和石子的炮弹,立刻飞了出去!
骑兵们再一次被打乱了脚步,一种会发出巨响的武器,刚刚炸断了一匹战马的脖子,马上的骑士也受了重伤。
突然有骑士对着天空惊叫,“头上!”
赛万斯抬起头,只见数个燃烧的火球,从天而降!
“光明神在上,是投石器!”
骑兵们再顾不得阵型,立刻四散逃命,赛万斯即便想阻止,也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骑兵们四散逃开,躲避从天而降的巨大“火球”。
一个火球就落在距离赛万斯不到五十米的地方,一声巨响,地面出现了一个直径十几米的深坑。
赛万斯被爆炸的热浪从马背上掀了下去,重重的跌落在地。无法动弹。腾起的烟雾,马嘶和人吼响成了一片。
如果让奥比的骑兵们说说此刻的感想,除了骂娘之外,他们最想说的话恐怕就是:连投石器都上来了,谁再和他们说宋默格里兰是个穷光蛋,他们就和谁急!
“我的乖乖……”
早就远远躲开的宋默等人也被这个场面惊呆了。宋默更是直咋舌,这哪里是投石器,估计山炮的威力都没这个大。
一轮“炮击”之后,五十个轻骑兵,连同战马算在内,还能站着的,只剩下个位数了。
宋默有些后悔了,这些可都是钱啊。
男人们却不管领主在想什么,等到硝烟散去,一窝蜂的冲了上去。马上的给拽下来,站着的直接给揍趴在地上,每个“幸存者”的身边,都密密麻麻的围了一圈人,对着躺在地上的家伙,祭出了无数只大脚,一顿狠踹。
宋默看得下巴都掉在了地上,这不是和“王八拳”并称为两大杀器的“群踹”吗?
等到群踹告一段落,宋默派了两个随从回去报信,余下的人开始打扫战场。
战马,活的直接牵回去,死的晚上加餐。
骑兵,还能动的抱着脑袋蹲左边,重伤不能动的躺右边,去见光明神的躺中间。等到统计完之后,宋默再次惊呆了,这群被弓弩突突过,又被手榴弹炸过,紧接着被投石器砸过的骑兵,竟然大部分都还活着!就算其中很多人已经只剩一口气了,可到底还在喘气不是?
老天,是他的武器太不给力,还是这些人的抗击打力太强,难不成他们也能在被打扁之后原地复活?
死者为大,死了的人,宋默会挖个坑把他们囫囵个埋了,还活着的……宋默撸起袖子,活动了一下手指,该扒就得扒啊。
不过,和宋默一起干这活的不是众位壮汉,而是闻讯赶来的女人们。
见到这些如待宰羔羊一般的骑兵,女人们的眼睛都在闪闪发光。纷纷撸胳膊挽袖子,狞笑着朝抱着头蹲在地上的骑兵们围拢过去。
宋默被女士们突然爆发的王霸之气惊到了,明智的停下脚步,将场地留给了女士们。
下一刻,惨叫声从女士们的包围圈中传出,不时可以看到被扒下来的铠甲,上衣,腰带,裤子,鞋子飞上半空。偶尔还有两条做工良的内裤!
宋默忍不住揉揉眼睛,没错,那的确是内裤!丝绸的,棉布的,靠之,怎么还有蕾丝的?!
等到五十个骑兵全身上下都被扒得一干二净之后,女士们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宋默擦了一把冷汗,他分明看到,有几个女士的手,拍在了骑兵队长赛万斯和前队长吉尔斯的屁股上!
宋默顿时悟了,劫财之后再劫色,这才是抢劫的真谛啊。
而打扫完战场的男人们,这时才开始清理自己身上的伤口。八十多个男人,有一半身上带伤,好在没人丧命。伤口都是强弓造成的,处理方法也很简单,把背上的弓箭一拔,有伤药的撒上一点,没伤药的直接用布条一勒,完事。
宋默抓抓脑袋,这才是猛士,真的猛士!
“领主大人。”
“什么?”
“您肩膀上的伤也需要处理一下。”
肩膀上的伤?
宋默诧异的看了一眼强森,然后扭过脖子,以极其高难度的动作,看到了插在自己肩膀上的那支箭……
强森见宋默没说话,还以为领主是要他帮忙,直接上手把箭往下一拔……
下一刻,宋默的惨叫声响彻云霄,久久不绝。
“强森,我要杀了你!”
15、第十五章...
打了胜仗,自然要庆祝。
领主府前再度燃起了篝火,烤肉的香味引得人食指大动,宋默婉拒了姑娘们的邀请,一个人坐在火堆前,抓着一块马肉吃得满嘴流油。
什么贵族礼仪,在烤肉面前,都得让道。别看今晚的马肉分量多,奈何领地里的人都是多年不见荤腥,上次分到的马肉还不够塞牙缝,好不容易有了一次敞开肚皮的机会,就连刚长了几颗牙的孩子都知道,不拼命往肚子里塞的是傻子。
这一次,地们也走出了领主府。虽然五十多个地另起了一个火堆,没有和领民们凑到一起,可至少领民们不会再对他们怒目相向了。偶尔地还会向领民们推荐自己特制的调料,宋默怎么看,怎么觉得那几个调料瓶子眼熟……
好吧,为了今晚的气氛,他忍,回去再和这些绿皮的算账。
宋默吃完了一块拳头大的马肉,打算去抓下一块时,几个年轻的姑娘走了过来,这是今晚的第三波了。不出预料,宋默再次摇了摇头,姑娘们只能悻悻的离开。
“领主大人,您不应该拒绝姑娘们的热情。”老约翰走到宋默身边,试图劝一劝宋默。领主的态度转变得太快也太不寻常了,只要是男人,谁会忍心拒绝这么多年轻漂亮的姑娘?难不成,是因为上次好事被打断,某些方面出了点问题?
老约翰越想越有这种可能,难怪领主大人死都不说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看着老约翰越来越纠结的神情,宋默的第六感告诉他,最好不要问老约翰现在在想什么,他肯定不会愿意知道答案。
狠心拒绝这么多妹子也是情非得已。经历过上次的假妹子事件,宋默觉得,比起摆脱初哥身份,还是自己的人身安全更重要一些。万一这次妹子变的不是汉子,是个巨龙什么的,他会直接被压死在床上。
“管家,我今晚没心情。”
宋默的回答并不能让老约翰满意,他反而更担心了。如果宋默的某些方面真的出了问题,格里兰家就要绝后了,哦,不,他太对不起老领主了!
老约翰明显不打算轻易放过宋默,宋默被逼得实在没办法了,冒出一句:“管家,你要知道,骑着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前凸后翘的也不一定妹子……”
话一出口,宋默就后悔了,连忙嘴巴一闭,把接下来的话都咽了回去。
老约翰看看宋默,不太明白宋默的意思。
显然,妹子变汉子这种神奇的事情,一般人是很难想得到的。
宋默开始觉得,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的家伙,纯粹就是自虐。摆个诸葛亮式的人物在身边,你说一句话,他就能猜到接下来的三句,早晚神经衰弱。
像老约翰这样的多好,就算他说漏了嘴,老人家照样什么都猜不出来。
可宋默高兴得太早了。老约翰的确没明白宋默真正的意思,却不妨碍他就宋默的话做发散性思维。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前凸后翘的不一定是妹子?
不是王子,不是妹子?
……是王子,不是妹子?
不是妹子?!
想到某种可能,老约翰惊悚了,倏地转头看向宋默,对方正兴致勃勃的和地们讨论着地下城堡的建造问题。火光映照下,那双黑色的眼睛,亮得惊人。
不是他想的那样吧?
老约翰连忙摇摇头,觉得自己想多了,可看到被宋默招呼过去的强森,看到宋默搭在强森肩膀上的手……老管家觉得自己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难道这才是领主大人真实的意思?
因为不是妹子,所以必须是汉子?!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老约翰已经摸到了真相的门槛,可却在进门前拐了个弯,并且越走越远。
老约翰的目光就像是x光一样着强森,如果目光可以杀人,强森现在肯定已经被戳成了筛子。事实上,强森被宋默“搭着”的肩膀,已经青紫一片了。如果条件允许,宋默估计会直接把强森这条膀子卸下来。他的伤口,现在还疼着呢。
“领主大人,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强森的声音都带着哭腔。
“恩,知错就好。”宋默满意了。
“所以,您能不能不要再让管家盯着我了?我宁可被您把两条胳膊都拧成麻绳,也不愿意被管家这么盯着,我会做噩梦的。”
“……”
深夜,喧闹逐渐归于宁静。
吃饱喝足的领民们回到家,带着饱足的幸福感沉入了梦乡。回到领主府的宋默却没有睡,而是走到关押奥比王国骑兵的地下室门前,拉开门上的小窗,看着里面的俘虏。
除去已经去见了光明神的,所有的俘虏都被关在了这里。包括赛万斯和吉尔斯,四十多个大男人都被扒得一、丝不挂,浑身上下只有一条毯子遮羞。这还是管家的好心,如果遵照宋默的意思,根本就用不着浪毯子,一人给一根布条,足可以解决问题。
说不定,不让他们围得这么严实,还会造福领地内的女性同胞。比起格里兰男人满脸大胡子的粗犷样子,这些骑兵大多出身良好,为了方便佩戴头盔,下巴的胡子都刮得很干净,只在上唇留了两撇修剪整齐的胡须。就算此刻显得十分狼狈,也比格里兰男人看上去整洁英俊。
不过这种英俊让男人们很不爽。宋默也同样不爽,但他不爽是因为另外的原因。
啪的一声关上小窗,宋默抱着胳膊拧紧眉头,该怎么处理这些家伙?
这些俘虏几乎个个带伤,要想让他们干活,还得先给他们找医生。格里兰家族领地里有铁匠,有木匠,有猎人,有农夫,就是没有医生!这里的人已经被严酷环境锻炼出了一副顽强的体魄,小病直接熬着,睡一晚,第二天什么事都没有了。大病也得熬着,实在熬不住了,才有老人去山里找几棵草药,找对了第二天就能活蹦乱跳,找不对,直接咽气。
没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宋默知道这种情况后,下决心要改善这种情况,可老约翰的一席话让宋默立刻就蔫了。
要想有医生,就得去找光明教会?
什么时候医生和神棍挂上钩了?
光明教会之所以在整片大陆都有这么大的市场,连国王也不会明目张胆的和教会作对,只因为主教们在扮演神棍之余,经常客串医生的角色。他们的医术只传给教会中的修士,绝对不会外传。
要想成为医生,就得先成为修士。连给宋默治疗的医生乔治,也是光明教会的挂名修士,如果不是老约翰拿出“重金”,外加和老格里兰有点交情,根本就不会到格里兰这个穷地方来。
当然,再深的交情也抵不上金币的价值,偶尔来格里兰串个门是可以的,常驻是绝对不可能的。而且乔治的医术实在算不上高明,毕竟他只是个“挂名”修士。就像是入室大弟子和在山门前扫地的,武功能是一个水平吗?
想到自己被一个半吊子治疗过,还“心甘情愿”的为此付出了一大笔“诊金”,宋默就觉得这世界不是一般的黑暗。
久而久之,光明教会垄断了大陆上的医疗事业,这让很多国王十分的头疼。更糟糕的是,这些会医术的神棍,对政治的热情不是一般的高。而且政见常常和国王背道而驰。
和他们讲道理,他们和你讲神谕。
和他们比武力,他们就用罢工威胁你。一旦教会罢工了,肯定会出大乱子。
为此,国王们更头疼了。
“所以说,所谓的光明教会,事实上就是一群主业神棍,副业医生的家伙组成的反政府组织?而且受到了大部分民众的拥戴?”
宋默搓搓下巴,如果本x登也有这个水平,就不会被山姆大叔爆xx了。
格里兰太过贫穷,教会的触角几百年都没伸到这里来,伸过来做什么,扶贫吗?这让老胡里安做梦都在羡慕嫉妒恨。
但问题也来了,没有教会,就没有医生,宋默如果想在自己的领地里发展一下医疗卫生事业,肯定绕不开教会。
宋默不愿意主动去找一群神棍到自己的领地来说三道四。最好的办法,就是找机会绑一个来。反正他是强盗,除了抢劫,绑票也是一种谋生方式。
简单点说,他是强盗他怕谁!
不过宋默现在还没力去策划一起针对教会的绑票案,他必须先解决这些俘虏的去留问题。
杀掉不行,这实在不符合他的行事标准。
放掉更不行,劲巴拉的把他们抓来,就这么放了?明摆着亏本。
要想当劳动力使唤,就要先给他们治伤。靠之,他自己的伤都是布条一绑了事,还给他们花钱去找医生?想得美!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宋默想得头疼。难不成,真要勒个布条,放到领地里做巡回展览,用来丰富广大劳动妇女的业余生活?
他会被愤怒的男人们给撕了。
就在这时,管家老约翰给他带来了另一个坏消息。
“管家,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当然不是。”老约翰严肃的说道:“我绝对不会在这件事上开玩笑。”
听到老约翰的话,宋默愣住了。打了一场胜仗,他的小金库却见底了?也就是说,再不想办法,他就要破产了?
要想在短时间赚到金币,除了再抢一票,就只能在地下室里的俘虏身上打主意了。直接要赎金?这不现实。万一对方派更多的骑兵来怎么办?既然他们想要连发弓弩……
宋默缓缓眯起了眼睛,看起来,他有必要和那位骑兵队长赛万斯谈一谈了。
16、第十六章...
赛万斯被带出了地下室。
宋默特地为他准备了热汤和面包。要和人家做交易,就要表达出应有的诚意。
看着面前的热汤和面包,再看看坐在桌子对面,满脸笑容的宋默,赛万斯想说,比起食物,他更想要条裤子。
“裤子?你不觉得男人穿裙子也是一种时尚?”
去你x的时尚!
赛万斯险些喷出一口鲜血。
作为一名身经百战的骑兵队长,他经历过大大小小数百场战役,遇到过形形色色的敌人。但是像格里兰人这样的,从武器到铠甲,从上衣到长裤,甚至连内裤都不放过的,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简直是丧尽天良,丧心病狂!
“至少把内裤还给我!”
“这件事我们可以等一下再谈,我建议你最好先吃点东西。”
对视几秒,赛万斯队长屈服了。拿起汤勺,舀了一口热汤,送进嘴里。
宋默对赛万斯的态度很满意,这是个聪明人。不过和聪明人做买卖,要更加小心。
赛万斯用最快的速度吃完了毕生最难忘的一餐,侍女将餐盘端下去,门被从外面关上。室内只留下了三个人,赛万斯,宋默格里兰,和格里兰忠心耿耿的管家老约翰。
宋默笑眯眯的靠在椅背上,手指一下一下敲着桌面,慢悠悠的说道:“不知道你是否听过这样一句话,相逢便是有缘。”
有缘?
“从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觉得,我们之间,其实是很有缘分的。”
很有缘?
“既然我们很有缘分,那为什么不将这种缘分继续发展下去呢?”
赛万斯一瞬间有些发懵,然后怒了。难怪他会纵容那些女人把他们扒光!这个无耻的王八蛋!
赛万斯猛的站起身,双手握拳,重重的砸在桌子上,怒视宋默,“起你那龌龊的想法,我不会答应的!”
宋默卡巴卡巴眼睛,他龌龊?哪里龌龊了?
“那个……”
“你不必再说了,说什么我都不答应!”
“不是,我说……”
“再说也没用!”
三番两次话被打断,宋默也怒了,站起身一拍桌子,“闭嘴,听我说!”
赛万斯瞪着眼睛,宁死不屈的梗着脖子。
宋默撇撇嘴,“毯子掉了。光天化日下遛鸟,有碍观瞻。”
瞬间,寂静无声。
赛万斯的脸黑成了锅底,他遛鸟是因为谁?因为谁?!怒火烧尽了赛万斯最后一丝理智,他握紧拳头,朝宋默扑了过去!
一声闷响从室内传出,守在的门外的随从刚要冲进去,宋默的声音响起:“不许进来!”
领主的命令不能违背,随从们重新站了回去。
室内,赛万斯跌倒在地,老约翰一只脚踩在赛万斯的肚子上,不偏不倚,恰好踩在他的伤口上。刚刚赛万斯就是被老管家一脚踹倒的。别看老约翰上了年纪,放倒个伤员,还不成问题。
宋默半蹲在地上,笑眯眯的将匕首抵在赛万斯的脖子上,“队长大人,我的管家脾气不太好,见谅啊。”
刀架在脖子上,可以不见谅吗?
“好了,我们言归正传。”宋默用刀背拍了拍赛万斯的脸,“队长大人,做一笔交易如何?”
交易?什么交易?难道?!
“再敢骂我龌龊,我就割掉你的舌头!”
赛万斯张开的嘴又闭上了。
宋默凑到赛万斯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赛万斯的脸色变得很奇怪。看着宋默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神经病。
“赛万斯队长,你难道不觉得这个交易一旦成功,对大家都很有好处吗?”
好处?他不觉得,他只觉得这个领主言语粗鄙,而且异想天开。
“恕我直言,格里兰的确有先进的武器,可使用武器的只是一群农夫!一群农夫侥幸打败了五十个轻骑兵,但如果是一百个,或者更多呢?你们没有任何胜算,我为什么还要冒险和你做交易?我相信,你未来的下场,不会比我现在好多少。”
“你是指被扒掉内裤,顺便被拍几下屁股?”
赛万斯额头上冒出了一条青筋,他想杀人!
“我想,你还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没有自大到以为凭借区区几百人,就能向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挑战。”宋默顿了一下,才接着说道:“因为我知道自己肯定赢不了,才提出这个交易。”
“为什么是我?”
“因为你现在是我的俘虏,任我摆布,必须听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