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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跟着季夏进城,完全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看稀奇来了。
飞电看习惯了满眼的军绿色,此时看着路上花花碌碌的人群觉得很是稀奇。路上的行人看着他们也觉得很稀奇,一个帅气的小战士牵着一条威武神气的军犬,怎么说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季夏一路上被人指指点点、回头侧目,他非常淡定,倒是飞电常常因为看热闹而忘了走路,要被季夏拉一把才追上来。小孩子对飞电尤其喜欢,但是又害怕它巨大的体型,于是拉拉杂杂地跟了一路,季夏带着飞电走一路,就缀了一屁股的看热闹的小孩。
小城的生活悠闲又富足,人的生活状态要比大城市的好上不少,起码从他们闲适的表情和丰富的特色小吃店就可以看出来了。
他们出来的时间是上午八点多,正是小城人们吃早饭的时间。飞电嗅着空气中诱人的食物香味,不由得一个劲地舔鼻子。季夏看着它:“飞电,是不是想吃东西了?我带你去吃早饭。”飞电肯定不是饿的,是馋的,它一天吃一顿就够,军分区的伙食比他们自己那里开得要丰盛,怎么可能会饿着它。但是难得出来一次,偶尔多一顿也撑不坏它,季夏决定带它去觅食。
看了一路,季夏挑了一家耙肉饵丝店:“老板,两份饵丝,一份不加辣,清淡一些。”
店主老远也注意到这一人一犬了,笑眯眯的:“你的狗也要一份吗?”
季夏点头:“嗯,最好帮我找个大点的盆子,给我的犬吃饭用,盆子我另外掏钱。”
店主说:“哪里用花钱,将我家大花吃饭的盆子冲一冲,给你的狗吃饭要得不?”
季夏瞥见店堂里端有一条黑白相间的中华田园犬趴在那儿,从飞电进来就没动弹过。“当然行,只要你家的狗不介意就好。”
“它介意个啥子?”店主一边下饵块,一边笑眯眯的问,“你的狗是公的还是母的?”
“公的。”
“这就怪了,我家大花是条母的,怎么见了你的狗还躲呢。大花,出来认识朋友。”大凡男人,没有不喜欢大型犬的,尤其是像飞电这种威风凛凛的军犬。他看见飞电,就想让自己的母狗去勾搭一下,没准能珠胎暗结,他也能养条好狼狗。但是那条母狗一动也不动。
店主人将季夏的饵丝端上来,然后去拿大花的饭盆来飞电装饵丝。季夏赶紧主动去端,店主端过来的飞电肯定不吃。季夏发现,店主给飞电的饵丝里放的耙肉比自己碗里的还多,可见这老板对飞电是青眼有加了。“吃吧,飞电。”
大花看见自己的饭盆到了飞电嘴边,不由得抗议地汪了一声,声音不大,飞电抬起头来,冲它呲了一下牙,大花赶紧将头低下去了。飞电旁若无人地开始享受美食。
店里没有来别的客人,店主将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然后坐在了季夏对面,满脸欢喜地看飞电吃饭:“你这狗真神气,是狼狗吧?”
“是狼狗。”很多老百姓对狗的品种认识不足,只要不是土狗,长得像狼的狗,就都叫狼狗,比如德牧、昆明犬等,都是,季夏也不跟他细说。
店老板又问:“它生娃没?”
季夏笑起来,猜到了店主的心思:“我的犬在服役期间,是不能□的。”
店主咽了口唾沫:“那也太可惜了,这么好的犬,不能留个后啊?”
季夏说:“也不是不能,要等它退役之后才行了。”
“这样啊。”店主摸摸下巴,“但是你们的军犬退役之后都送哪里去了,能给我们领养吗?”
季夏摇了摇头:“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
“真是太可惜了。”店主遗憾地说,然后压低了声音,“小伙子,我问你下,你能不能把你的狗借我用一下啊?我可以给你一点好处。”
季夏笑着摇摇头:“对不起,这是违反规定的。我不能这么做。”而且就算他答应了,也还得看飞电它愿不愿意啊。
店主一边惋惜,一边垂涎地看着飞电,飞电头也不抬地吃着自己的饭,仿佛这两人讨论的一切都跟自己无关似的。
季夏吃完饭,结账的时候,老板说什么也不肯要飞电那份的饭钱,季夏说:“老板,飞电跟我一样,都是有编制在身的军人,它也要像我们一样,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所以你可不能不要这钱啊,不然我们就是违纪了。”
店主这才悻悻的将钱接过去。
一人一犬都吃得肚子滚圆,沿着街道慢悠悠地溜达消食。那些原本在街上溜达对着电线杆撒尿占地盘的土狗一看见飞电,全都夹着尾巴跑走了。季夏笑嘻嘻地对飞电说:“瞧你,简直就是犬王了,多威风!”
飞电对那些土狗不屑一顾,只是昂着头,跟着季夏的脚步,不住地打量着这个新奇的世界。
季夏看着飞电,飞电顶多还有两三年就该退役了,到时候怎么办?自己去申请领养吧,训导员领养退役军犬,上头应该会同意。最好还趁飞电没老之前,给它找个伴,生一窝孩子。飞电长到这么大,算起来已经是中年了,还没真正做过一回公犬呢,这么优秀的犬,如果不留后代,多遗憾。
季夏找到县城最大的超市,带着飞电进去了,门口的保安也没阻拦,大概这儿养狗的人多,带狗逛街的也不少。季夏推了个推车,将飞电抱起来放进推车里,然后推着去找东西。飞电对这种新奇的体验兴奋得不得了,它伸着脖子,在货架间看来看去,嗅到空气中各种各样食物的香味,尾巴摇得那个欢实,要是它会说话,肯定会和季夏说:“想吃这个,那个,还有那个……所有的都要。”
季夏细心地选了选,给飞电买了一件王中王,又买了几包狗饼干,这些东西都不能常吃,够上几个月了。推着飞电经过日常用品区的时候,买了两瓶洗发水,一扭头便看到了包装好的男式内裤,不由得想起了罗建飞,他还欠自己一条内裤呢,不知道什么时候给自己买。想到这里不由得偷乐。
出了超市,季夏还想着要去给罗建飞买点小礼物,虽然他觉得内裤其实是最好的礼物,但是这不能随便送啊。还是送点不太引人遐想的东西好了。
这个小城颇有点历史,房子都很古旧,被当地政府开发成为旅游资源,但是因为地理位置偏僻,游客并不多。但也因此保留了许多传统的东西,比如各种老式作坊,季夏就看到了一家手工刀具铺子。
店主是独龙族人,擅长制刀,大多是砍刀和菜刀,季夏在一堆大刀中发现了了一对小刀,刀身约有二十厘米长,有点像藏刀,套着刀鞘,刀身已经开过锋,散发着一股森寒的气息。季夏觉得这刀跟罗建飞的气质特别吻合,便买了下来,决定自己留一把,送一把给罗建飞。
第三十四章被告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