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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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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再是看着讨厌鬼的眼神,而进化了一下下,成为了看着可怜鬼的眼神。

那天我吃了两人份的布丁。

那是继婆婆的甜糕之后,我吃的最香的东西了。

“可怜鬼,以后双休日的布丁都给你吃,”小少爷十分大方,吞口水吞的也很大声,他瞄到我的眼睛,有些手足无措,“你眼睛怎么红了……算算了,星期五的也给你!你别哭了啊!我警告你不要太贪心,啊啊流出来了流出来了……知道了!以后的少爷我的布丁都给你吃了!”

嘴硬心软的小少爷成了我第三个偷偷爱着的人,我喜欢吃他手里攥过,不情愿地递过来的布丁。

……

可惜后来,我父亲车祸死了之后,一切都变了,从太平间出来的杭父一夜间便老了,没过多久,我得知了他自杀的消息。

也是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杭乐雍的母亲还活着,不过待在神病院里。

无数的重压之下,当时只有十几岁的杭乐雍长大了。

他不再莽撞鲁莽,不再情绪外露,将所有都藏进了心里,他越来越爱笑,却不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笑,我知道他心事重重,连同看着我的眼神也变得难懂了。

他仿佛换了一个人,不再是那个会递给我布丁的小少爷。

也再没有了一只手不情不愿递过来的布丁。

我却从那时便等着,一直等到那个孩子骄傲的脸在记忆中慢慢的褪色。

有时我觉得,我便是为他而活着的。

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是这个人藏起了那个爱吃布丁的小少爷。但终有那么一日,我意识到了,如同前两个一样,我再也不能见到那个心心念念的,我第三个爱着的人。

他被藏得太过久,已经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没有情感的,以愚弄我为乐的吞噬了那个人的怪物。

我不知何时弄丢了那个小少爷,便是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我意识到自己有些累了。

踽踽无尽的未来,还会有那第四个人等待着我吗?

……

我直到在冰水里绝望窒息的那一刻,脑中浮现的,竟是那个在潮湿的、弥漫着肥皂味的浴室里,手撑着半边脸颊,蹲在我身旁的人。

那人吊儿郎当地眉头一挑,恶声恶气地对我说:“喂,倔驴,你该醒了。”

“……”

眼前有些花,我以为自己是在地狱里了,但映入眼帘的白色调,让我怀疑了一小下人生:难道,我还上了天堂?

都没有。

耳边仪器规律的滴滴声,还有呼吸在塑料罩上的白雾,提醒着我,我还活的好好的。

不,应该并不好。

我眼前的黑斑太多了,连眼珠都差点转不动,还有呼吸一下,便火辣辣痛半天的喉咙和气管,肺更是同拉风箱没啥两样了。

更糟糕的是,我觉得自己身上很烫,往夸张里说,仿佛都能闻到烤肉味了。

我就这样睁着眼睛没多会儿,又晕了过去。

这一觉并不好,耳边总是有人在嗡嗡的说话。

弄的我不太想再醒过来,就放纵自己在黑暗的泥沼里越陷越深,外面没有什么想见的人,没有什么留恋的东西,我宁愿待在这里,没有烦恼,没有苦闷。

可是总有人要来打扰我。

那重重击在我胸膛上的东西太可怕了,弄的我十分的难受,仿佛遍体鳞伤,浑身都在痛,难受到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可能性要灵魂出窍了。

甚至有那么一瞬,我像是看见了一片极刺眼的白光。

后来,我再回想,可能看到的是手术室里挂着的极亮的灯。

被这么一折腾,我又不想死了。

活着挺好的,为什么要逃避?这不是我的style,我才刚从那里出来,还想吃吃外面的饭菜和甜点呢。

世界这么大,总是会有比甜糕和布丁好吃一百倍的东西,不能轻易放弃希望,是吧?

于是抱着积极念头的我又回来了,努力从包裹着自己的墙里钻了出去,游啊游,像跑了十几个一千五百米那么累。

我再醒过来,脸上已经没有呼吸罩了,仪器也没了,动了动有些凉的手,只有手上挂着的盐水。

我发了一会儿呆,似乎听到了什么动静,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幻听了,摸索着朝那声音的方向看过去,立马对上了窗外一张熟悉的脸。

我:!!!

我他妈险些以为见鬼了。

惊魂未定之时,意识到这是活人的脸。

等我克服极强的地心引力,拖着虚弱的身体蹭到窗户边,那窗外的脸已经在风中晃悠了许久,好几次我都以为他要被风卷走了。

我打开窗,让他钻进来,顺眼往外头瞅了一眼,就这一眼,我差点犯晕地直挺挺往窗外栽下去,酿成一桩坠楼惨案。

回头看看扶住自己、臭着一张脸的小孩,我无语了好半晌。

心中咆哮:这么高不知多少楼啊!耿文耀这小子莫非是蜘蛛侠吗?!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狗来暗搓搓挖渣攻墙脚了。

天时,地利与人和,让我们祝他好运。

第五章居心不良5年轻的耿少爷腰就软了。

“蜘蛛侠?”耿少爷哼唧了一声,从鼻子里哼出的声音显得特别的不屑,“资本主义信奉的英雄理念,蠢驴你也看那种?”

我:……

我此时特别想为可爱的小蜘蛛抱个不平。

“小爷以前喜欢攀岩,”他拍拍身上的装备说,“是技术流。”他强调了“技术”二字。

我仿佛能看到这位小少爷极限运动的作死蠢样,我的确曾听过那一群二代三代们有一段热血生涯,譬如说跑酷,譬如说跳崖,哦不,挂了根绳那叫蹦极。

我“救”了无端作死的耿少爷之后,便在病床上缓气,没有多余的心力叮嘱他爱惜生命了。

心里有个疑惑:为什么他不走正门?

这个答案很快就摆在我面前了,耿少爷是来偷人的。

不是沾些情-色味道的引申义,而是字面意义上的偷人。

我宁死不屈。

可惜耿少爷根本没想问我的意见,直接把手里的另一套装备往我腰上一扣,用他的大力将我扛在了肩上……好歹找个舒服点的姿势吧……

我头昏眼花,先前躺病床上也不知昏迷了多久,遭了多少罪,空空如也的胃就像是被整个摘了出去一样痛。

耿文耀若是动的再走两步,我就要吐给他看了。

我努力酝酿了一下……没吐,小声干呕了两声。

耿少爷终于意识到这样摧残一个病人,是在变相缩短他的寿命,他大概也不想看我减寿,遂换了个抱姿,我也能喘两口气了。

耿少爷还特别有理,他比我还火大呢:“不舒服为什么不说!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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