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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也太老实过头了,明明是挺聪明一小孩儿,怎么不继续问清楚就傻乎乎地点头答应了呢?
“方狗蛋你是不是傻啊?”汪明也囔囔道,“你这可不是找了个老师,而是签了份卖身契啊。”
他还开玩笑道:“你这么老实啊,你就不怕程哥把你卖了?”
程逸看在了眼里,在心里给他记了一笔,这种智商级别的笨蛋他不急着拾。
把他卖了?
“小明哥你骗我,程哥才不会那么做呢。”
端方一点不担心王明说的话,虽然程哥好像不是很喜欢和大家一起玩,但他其实是个好人,那天背他下山,给他买牛奶的事情他全都记得。
程逸转过了头,嘴角勾起了笑。
既然答应了要教端方练字,他就索性自己做了一份字帖。
简单的方格纸上,他在每一行的开头都写了一个字,一共写了整整二十张纸,然后全部交给了端方。
“这一份必须在今天之内完成,对照着我写的第一个字来写,下笔时不要追求速度,写完了交给我检查。”
“嗯。”端方开心地点头。
看他好像还没意识到严肃性,程逸又加了一句,“要是检查不过关的话,我会让你全部重写的。”
别说,他这副样子还真有点当老师的感觉,严厉又认真,要是去当老师的话,也许他不是一个让学生亲近的老师,但绝对是很负责任的。
这回端方应答的声音大了一些,“我一定会认真写的!”
汪明看了下字帖,好奇道,“为什么这上面全都是永字啊?”难道练字的话不应该是从点横竖撇一步一步慢慢练起吗?
他小时候也练过字,老师教他打基础的时候就是这样一步一步来的,但可惜的是他三天两头没个定性,早早放弃了。
听到他问,甘波也看了一眼程逸写的字贴。
只见一张纸上一共有十五行,纸上每一行的开头都是同一个字永,一个其他的字也没有。
“是因为永字最简单吗?”甘波问。
端方不懂,也好奇地看向程逸。
“不是,恰恰相反,要想把永字练好是很难的。”
简单的一个永字,既有点横竖勾,又有提撇撅捺。
程逸自己有书法的底子,硬笔软笔都可以,他既然决定了要教端方练字,那就要按照最好最严格的来,所以选了永字开头,永字八法,涵盖了楷书的基本八法,要是能把永字练好了,再去写其他的字就轻松了。
练不好字的人无外乎两种,有的没有耐心,有的没有毅力,前者练不成体,后者练不成字。虽然知道端方是个认真的性格,但程逸还是让他提前应下了那些没头没脑的要求。
他性格就是这样,很少会答应别人的要求,但是一旦答应了下来,那就必须由他来掌控主权,没有别的选择。
一听到永字是很难练的,汪明又笑了,“方狗蛋,我看你今晚别想睡了。”
程逸刚才都说了,这些是今天的分量,必须要写完,而且写得不好的话还要全部重新写。
程逸是个说一不二的性格,就凭端方刚才那手辣眼睛的字,汪明估计他今晚想要睡觉可能够呛了。
第36章
练字是一个既时间,又力的事情,一直写到晚上八点多钟,端方才勉强写完二十张字帖。
起初他写的非常的别扭,每一笔每一划都写的很慢,写了大约二分之一后,他就觉得稍微顺畅一点了,原本滞涩的笔势越写越顺畅,他觉得左手好像也开始变得灵活了起来。一笔一划之间好像自然而然地有了联系,他写字的速度也慢慢提上去了。
但是好景不长,渐渐写到四分之三时,他的手腕开始变得沉重了,不仅如此,他的食指和拇指也开始变得麻木、僵硬。就好像他握住的不是一支笔,而是在用两根手指头抬起几斤重的铁块一样,他抵抗不了那种骨头里面发软的感觉,每写完一个字,都感觉好像下一秒手就要抬不起来了一样。
最后的一张纸,他写的尤其的累,尽管他知道这已经是最后一张纸了,但他越是心急,反倒写的越慢,手指头已经开始不听使唤,一笔一划完全不过脑,手指的手动像是形成了一种固有的频率。
全部写完时,端方觉得左手好像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写完了?”坐在另一边的程逸抬起头,放下手中的扳手,“拿过来给我检查。”
刚才端方练字的时候,甘波和汪明一直在烧水干活,程逸则是锤子扳手一大堆的不停敲打着一些东西。
他拿过那二十张纸,一目十行地扫过,不到五分钟,就已经全部检查完了。
端方有些紧张地看了看他,后面几张字贴他写完之后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了些什么,也不知道会不会被惩罚。
程逸一点都不想惩罚他,反倒是有点想夸一下他。虽然端方的字迹依然还是不好看,但是程逸一页页地翻过去却看到了他的用心。
他见过一些练字的小孩,里面认真练字的有,但是认真到端方这种程度上的他还从来没有见过。
从这些字迹上他可以看得出来,端方真的没有一丁点的懈怠,是全身心投入的在练字。
半晌没听到夸奖,端方懊丧地垮下了肩膀。
“程哥?我是不是写得不好?”他已经很用心了,但写出来的字还是没有之前程哥写得好看。
在程逸这样的内行眼里看来,端方的字肯定是写得不好的,但是他练习的是永字,而不是基础步骤的点横竖撇捺,最后的几张字帖能写成那样已经很不容易了。
“还可以。”他简单地夸了一下,就没有再继续鼓励了。
“行了,这些废纸留着点柴吧,你先去找甘波弄个热毛巾敷敷手腕。”小小年纪写了这么久的字,手腕肯定已经僵硬了。
端方牙都笑出来了,他悄悄留下了一张自己认为写得最好的字帖留了下来。
剩下的字帖被丢到了柴禾堆里,刚巧被汪明给看到了。
“你这么快就写完了?”他有点惊讶。
他知道端方不习惯左手,上午的时候用左手写一篇作文都够呛,还以为他今天写不完那么字帖了呢。
他捡起字帖一看,前面几张的字迹依然丑的不忍直视,一堆软趴趴歪东倒西的永字看得他都快要不认识这个字了。
但仅仅笑了几声后,汪明就住嘴了。
“这也是你用左手写的?”他拿着最后的一张字帖,一脸不可置信,“你该不会是写不完,找了波波帮你吧?”
不怪他大惊小怪,实在是因为那上面的字迹看起来已经能看了。之前从没用过做手写的字的人,经过一下午的训练勉强居然能有这么大的变化吗?
想起自己那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