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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穿越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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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瓢崴。

张昌平的脸色在几次变化之后重归平静,“好词,可惜今日却是诗宴。”

哟,文脉世家也会玩这种文字套路啊!

伍桐暗暗感概,果然能传承千年的世家,里面没一个人的脸皮是薄的。

诗我虽然不会写,但我熟读唐诗三百首,就算不会作诗也会吟诗,等会儿你们可千万没圈到我我,不然我就拳到你们哭。

雍王似乎对这种不要脸的操作很熟悉,对张昌平的话没有一点反应,“今日确实是诗宴,但填词如此,作诗也不在话下吧?”

张昌平的嘴角抖了抖,最后什么也没说出来。

牧云转过头冲着伍桐笑了笑,他今天应该是来看戏的。

“还请诸位入座,诗宴即将开始!”雍王后面的跟班大声唱道。

伍桐闻言就坐了下来,还是这里和他有缘。

“安于为何坐在这里?”雍王看着坐在角落里非常开心的伍桐奇怪地问道。

“啊?”伍桐抬起头迷茫看着雍王,只一瞬间,伍桐就编好了说辞,“殿下,我发现这里风景优美,与我今天的八字相合,所以坐在这里正合适,殿下您忙,不用管我。”

雍王被伍桐蹩脚的话弄得笑出了声,“安于莫闹,你是长乐的夫君,也就是我的妹夫...”

“殿下今年多大...贵庚?高寿?”伍桐突然忘了应该怎么问年纪,一哆嗦之下连高寿都问出来了。

雍王一头黑线,狄子旭忍俊不禁,牧云干脆大笑出声,至于张昌平,这位圣人之后现在突然怀疑刚才那首风情万种的词到底是不是他写的。

“本王虚长长乐两年。”

“就是二十呗?和我同岁啊。”伍桐点了点头,那确实是妹夫,“殿下刚才要说什么,还请继续。”

被伍桐这么一打岔,雍王都忘了自己要说什么了,想了半天,看到伍桐坐在案几后盯着自己,他这才想起来原本要说什么,“安于,你既然是我妹夫,又受我邀请,怎么能坐在这里,随本王去前面落座。”

伍桐是真的不想去前面,这和大学上课抢后排是一个概念,提问的机会少,或者根本提问不到后排,伍桐是抱着这个心理,若是到了最前面和雍王坐到一起,肯定不自在。

“不用不用,殿下不用如此照顾我,这里挺好的挺好的。”伍桐转过身看着一旁的湖和假山,“依山傍水,五行缺饭,要是殿下能让人送过来一些吃食就更好了。”

这下牧云彻底收不住闸了,笑的岔了气,“道长,你还真是个妙人啊哈哈哈哈。”

雍王不想和扯皮,拉着伍桐的袖子就往前面走,“到前面来,本王让你吃个够!”

拉着袖子本来没什么事,可一想到雍王不近女色,伍桐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殿下,殿下,我自己能走能走。”

为了不让雍王碰自己,坐在前面这点小事忍忍就过去了。

“安于,你要吃什么?”雍王黑着脸问道,不只是因为自己甩了他的手还是因为自己到诗会只记得吃这件事丢了他的脸。

这个年代,京城就是在繁华,做出来的菜也就那样,一点味道都没有,伍桐忙着问道,“谁是厨子?”

“这怎么会有厨子?”狄子旭压低声音在伍桐旁边说道,“和那个俾子说,她是王府的婆子,等会儿也是她传菜。”

狄子旭刚才说他爹是什么人来着,这家伙对雍王府里的家仆门清啊,伍桐看着那个体型微胖的婆子,看得出来确实是在厨房干活的。

“呃...”伍桐想了一下应该叫她什么,想了半天也没找到一个合适的词,所以他也就不强求自己了,凑到那个中年发福的婆子跟前,仔细说着他要吃什么,怎么制作,上次去御膳房他可看到那里面的御厨都是怎么做菜的,他不觉得那些东西会好吃,宫里都那样,王府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伍桐得说好了。

这里没有铁锅,伍桐也不能为难他们做个炒菜,在这打边炉有点太过分了,别人都在吟诗作对,自己在一旁吃火锅有点过分,权衡了一下还是煎烤的东西简单能做。

负责和厨房沟通的婆子将伍桐说的东西仔细记下一点也不敢怠慢,她是奴仆,这里的人都是贵人,她得小心照顾到位。

“奴才记下了。”

“辛苦你了。”伍桐从兜里拿出一块碎银子,“厨子忙活也不容易,你们拿去分吧。”

那婆子接过碎银感激涕零,转身告退便去厨房忙活伍桐要的吃食。

伍桐传授厨艺的时间太长,回到案几坐下的时候,已经有人在诵诗,真厉害,不管他们的诗好或不好,这段时间作诗的功力真是强,反正伍桐是弄不来。

“怎么去了那么长时间?”狄子旭问道。

“她总是记不住,我说了好几遍,她这才记下的,希望她不要忘了关键步骤。”伍桐叹了口气说道,旋即看着四周,他和狄子旭坐在雍王身后,只能看到对面张昌平和牧云的表情,不过依伍桐的判断,现在局势很被动啊。

“比什么呢?”

“冬。”

狄子旭的回答很简洁,伍桐想了想,“你是说写有关冬天的诗?就这,怎么表情这么凝重啊?”

“七步成诗。”狄子旭叹道,“这时间太短了。”

“未必吧。”伍桐的数学很好,“第一个人是七步成诗,第二个人再走七步那就是十四步的时间啊,这不是越往后时间越长吗?”

狄子旭深吸一口气,他摸了摸自己的脑袋,然后低下头看着自己桌案上的诗,“七步时间已过,没有写好的诗都不算。”

“这这么多人,你上哪知道谁写好了,谁是现写的?”伍桐看着对面至少三四十的才子,“全凭自觉啊?”

伍桐是现代人,对于古代这种说是死脑筋也好,说是一诺千金也罢,古代的文人还是极具风骨的。

狄子旭低声说道,“这是骨气。”

有些理解了。伍桐点了点头,伸着脑袋看着狄子旭刚刚写好的诗,轻声念了一遍,然后又念叨了一个怪话,“平平仄仄平,仄仄平仄仄...你这韵脚不对啊!”

“安于你也懂诗?”狄子旭一怔旋即问道。

“以前老师教过,什么平仄韵脚的。”伍桐低着头仍然看着这首新出炉的五言,他倒是记得平仄韵脚,但古体诗几乎不讲平仄的,他的语文老师就是没穿越过来,不然伍桐得被锤满头大包。

嘛,他也看不出来什么,这首诗和伍桐学过的诗有很大差距,但是一考虑到这是七步成诗,伍桐就对这首诗有极高的赞美。

七步成诗他可做不到,别说七步,七十步他都做不出来。

“你也写一首?”狄子旭撺掇道。

伍桐想了想,提笔写了一首诗。

可狄子旭没有先看向诗,先入眼的是伍桐一手柳骨楷体,骨力遒劲,棱角分明。穿越过来之后,伍桐在勾栏每日默写小说,这一手毛笔书法进步许多,现在已经能有柳公权五成火候了。

“好字!”狄子旭先是赞叹,旋即念道,“天地一笼统,江上一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安于,这是你想到的诗?”

伍桐很得意,这首诗在很多小说里都出现过,他能记住这首诗还是因为极品家丁,既然被人穿越都用过,他拿来用用也无妨。

一是穿越必备。

二也是没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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