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50
着匕首对着锦鸡比划时,才想起来没有水,所以既不能拔毛也无法清理内脏。她束手无策,抬头去看王延龄,见他摇摇头摊开手臂一副无能为力的样子,只得悻悻地起身把匕首还给了他。
见她垂头丧气地,王延龄柔声地劝说她:“你若是没力气,一会儿我可以背着你走,咱们先朝那座山的方向去,登高望远,说不定到山那头可以找到人家。”
第184章两情相悦
考虑到他们俩身穿汉人的服饰,艾怜觉得还是避着人好些,她摇摇头:“你拎着鸡,我们找到水源就不必再找人家了。”
抱着她这个美人他甘之如饴,但抱着鸡,哼!这鸡哪里配让他一个堂堂的宰相当坐骑。“扔了吧,到时候我再抓一只。”
“不行,这只鸡腿断了,放了它也活不成,还是跟着我们好。”
眼下的情形,轻装上阵才是最明智的做法。王延龄向来不喜欢对不听话的人再三进行说教,他惯常的做法是如若那人听不进去意见便放任他去撞南墙,等他吃了苦头后自然就意识到错了。便面无表情地说:“舍不得扔,那你就自己拎着,累了可别指望我帮你拎。”
艾怜负气道:“行,我自己拎着,到时候你可别吃鸡肉。”
王延龄微微一笑:“这是什么道理?我抓回来的鸡,凭什么我不能吃?”
艾怜无以为对,便白了他一眼,弯腰抱起锦鸡,跟在他身后向那座山走去。
风从荒原上吹过,不停地掀起他宽大的衣袖和袍角,那身青袍血渍斑斑、很多地方破烂成片,发簪子早已不知何去,披散着的墨发随风肆意狂舞。虽然此刻他身上有几分落魄贵族的意味,但那挺拔自信的背影依然风姿卓绝。
他是她见过的气质最好的男人,他的气质和风度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是自他出生以来就被严谨的世家教育熏陶出来的。艾怜抱着鸡,欣赏他风姿的同时也不得不感叹,他那样风华绝代的人物,的确只有曹氏那种出身名门、高贵雍容、端庄大气的女人才配得上。
不过,她并不为自己与他之间巨大的差距感到自卑,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存在,无论神还是肉体都有自己独特的长处和魅力,她艾怜身上的闪光点多着呢。
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可爱情就没那么多讲究。男人女人只要看对眼,相互吸引着,爱情就来了。在现代社会中,肖想有妇之夫当然是不对的,但这里是虚拟的游戏世界,王延龄妻妾众多,便宜别人也是便宜,所以,她不打算错过他,当然她也没想要同他长相厮守。
他是系统提供给她的男人,她有些喜欢他了,如果他也喜欢她,那就顺其自然地与他在这段特殊的时期恋爱一场。人不风流枉少年,痛快地潇洒一回,才不枉她在这个世界里吃那么多苦。
望山跑死马,王延龄用袖子擦了一下脸上的汗,心中有些焦急,他并不知道跟在身后的女人一直在琢磨着把他弄到手的事,只觉得她今天的速度慢了许多。他停下来,转身看着仍固执地抱着锦鸡不肯松手的女人,有些不耐地说:“就你这个速度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大宋?你就不能把那只鸡扔掉吗?”
艾怜累得气喘吁吁,可还是舍不得扔,她脑子里有以前那个女人受苦挨饿的记忆,现在皮袋子丢了,没有食物和水让她很没有安全感。虽然王延龄武力值强大,但他是个养尊处优的富贵人,直到目前他都没让她吃上喝上,所以她很怀疑他的野外生存能力,万一山那边是沙漠,那怀里的这只鸡就是救他们命的稻草。
她讨好地说:“你帮我拎一会儿好不好?这样我的速度就能快些。其实我是为你好,万一山那边是光秃秃的荒漠呢,你上哪儿再去抓这样一只肥鸡?”
王延龄一动未动,傲慢地说:“我可不是侍从,我的手是用来写奏折和使剑杀敌的,怎会为你拎鸡?”
真是矫情得要死!
艾怜纠正他道:“错!首先,这只鸡烤熟了,你不是也要吃吗?怎会是为我拎着?再说,手的功能很多,你的手除了写奏折和使剑就不做他用吗?既然还能做别的事,当然也可以拎鸡。还有,我也不是侍从,我可是副宰相的前夫人,还不是照样屈尊降贵地抱着鸡?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则无患。这只鸡也许就是我们的救命食物,你拎一会儿好不好?”
“副宰相的前夫人”这个词,让王延龄觉得很是刺耳,他一脸不快地问:“你和陈世美是不是没事儿就在一起练嘴皮子?女人应当端庄娴雅,伶牙俐齿地好么?”
“说不过我就怪我伶牙俐齿?”艾怜嗤笑道,等看到他的臭脸色后,马上聪明地调整策略,有些发嗲地说:“你喜欢端庄贤雅呀?那你拎着鸡好不好?这样我就可以端庄贤雅了。”
王延龄黑着脸不为所动:“不好,嫌累就扔了它。”
“你怎么就这么固执?民以食为天,宰相大人,请您时不时地也放下身段去体验一下劳动人民的艰辛好不好?”
这话说得很有些意思,王延龄突然发觉同她抬杠是件有趣的事,便背着手,不紧不慢地以尊长的口吻教导说:“夫人,真正的端庄娴雅是一个女子从骨子里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的一种气质,而不是现学现卖的肤浅装样,更不是你放下一只鸡就能装出来的。”
这家伙的嘴又开始不招人待见了。
艾怜的倔脾气也上来了,不再求他,抱着锦鸡一边大步向前走一边忿忿地碎碎念:“当初我们在家乡时,回娘家也是步行的,要走上十多里地才能到我家,每次陈世美都会不辞辛苦地给我爹拎一只鸡回去,他可是状元郎,和你比不差什么,他的手也是写奏折的,可他拎鸡就从未有过怨言。”
王延龄跟着她,好笑地抓住了她话里的漏洞:“我又不随你回娘家,做什么非要我拎着鸡?难道你对大人我有什么想法?”
艾怜气呼呼地说:“大人您身娇肉贵的,我这等平庸粗俗的小妇人怎敢对您有什么想法。”不想再看他那张讨厌的脸,她加快了步伐。
王延龄还真是佩服她的体力,生气后竟然像喝了鸡血,迈出的步子虎虎生风,那只锦鸡差不多有三四斤重,难为她竟然抱着走了这么久。
他再次劝说道:“还是把鸡扔了吧,等过了那座山,如果是荒漠也不打紧,荒漠下到处都是兔穴,我抓兔子也很在行。”
艾怜气他不早说这话,这只锦鸡她都抱着走了一半的路程了,若现在丢下,那她之前的举动算什么?不正好证明了她愚蠢又偏执吗?
有些事情就是打落牙齿也要往肚子里咽,她闷闷地说:“我爹爱吃鸡,遗传得我也爱吃鸡,所以每次回娘家陈世美都要拎一只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