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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有一天,会被在后脑勺上砸了石头。被他曾经抱过、背过、举高高过的孩子。砸过之后,还要啐上一口,说
“恶心。”
“呕。”
“怎么还不搬走!”
后来他总算搬走了。
连带换了名字。
开始全新的生活。
现在的他,吃得很多,笑得很少,肌肉紧绷像一只生活在丛林里的野兽,随时随地准备一言不合就撸起袖子和随便什么人干架。
为了不掉面子,抽烟,喝酒,不好好穿校服,追在女孩子身后起哄。和老师顶嘴声音比谁都大。
没有人会相信他曾经是一个为了哄哭泣的小女孩高兴,能在地上一蹲半个小时柔声细语的大孩子。
然而现在,忽然有人叫他“小宇哥哥”。
就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陈旧生锈的锁他被一把推进记忆的房间,那些以为早已抛进过往的时光宛如老屋里扬起的尘灰扑面而来……
他全身的刺顿时全炸起来,像是一只领地被侵犯的野兽,豹子样的眼睛里利刃般寒光一闪而过:
“你是谁?”
04、
哇!
超委屈的!
萧琊表面上不动声色,内心里翻江倒海。
当年天天亲亲抱抱举高高的,现在却问“你是谁”!
说好长大和我结婚,说了好几次,拉过勾勾立过誓!撒谎要吞千根针的!这还不算完全长大,就已经“对面不相识”了!
好吧。
他也知道自己变了很多。
外形、声音、举止、气质……如果不自我介绍,童年的玩伴,多半也很难认出他。
但玩伴是玩伴,小宇哥哥是小宇哥哥!
明明小宇哥哥也变了很多长高了、晒黑了,连气质都变得尖锐,不像以前那样活泼阳光……他可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为什么小宇哥哥就认不出他?
说明小宇哥哥完全没有把他放在心上!
名字一改,心也变了!
当年的承诺都不算数了!
小宇哥哥大猪蹄子!
他这么想着,脸色不由自主地又略沉了一沉。
路思远一见,背后瞬间浮起一层冷汗,忍不住又往后小退一步。
简直踩在萧琊的心尖上。
又酸又疼。
他叫路思远“小宇哥哥”,原本是想唤起幼年的记忆,拉近两个人的距离。
没想到弄巧成拙……
别看他学习成绩好,体育全面,又是优秀班干部,处理事情干净利落,做什么都游刃有余的样子,其实他为了追上“小宇哥哥”的脚步,硬是跳了一级,比其他同学还要小一岁。
这也是第一次追人,全靠天赋摸着石头过河,一遇到这种计划外的情况,当机的情况其实比路思远还严重……
不过他优秀干部当惯了。
就算心里再虚,面上是不露怯的,反倒显出几分高深莫测。
路思远就更惊恐了。
眼睛亮亮地盯着他。
直盯得他整个人像架在烧烤架上似的发热。
但眼睛里的陌生和提防又让他心口发凉。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的对峙片刻。
到底是萧琊没有办法,苦笑了一下开口反问:“是啊,我是谁呢?这样吧,小宇哥哥如果能想得起来,那么赌约就一笔勾销,如何?”
第3章
05、
还问“如何”?
说的好像这种情况还能有其他选择?
不答应还能怎样?
路思远靠飞速妥协暂时保住了节操。
为了能把节操保卫成果长久地巩固下去,他立刻开展回忆工作这对他来说并不容易,毕竟那段日子是卡在他心口的一根刺,最少七八年时间,他都努力想要遗忘那个大院,以及和大院相关的一切。
也许是有点太努力了。
他再怎么努力回想,也想不起哪个孩子像萧琊。
跟在他屁股后面的男孩子们,简直是一群没进化好的小猴子,黑、瘦、躁动,力旺盛思维笔直,个顶个的歪瓜裂枣。
萧琊是他们的反义词。
别的且不论,光外形就完全不匹配。
萧琊有点……过分好看了。
好看得路思远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描述。“唇红齿白”、“眉目如画”一类公式化的描述,纸上看着也觉得蛮好,和萧琊本人一比,嘿,可差了十万八千里了。
硬要说的话,只能借一下同班女生的说法:“从漫画里走出来的梦幻美少年”。
不需要多余的修饰,也不需要更多的表情、言辞和动作,萧琊只需要穿着最平常的校服白衬衫,站在升旗台发表一段模式化的官方言论,就足以撩得整个校园粉红桃心乱飞。甚至还有其他学校的女生因此翘了自己学校的早读,专门趴在他们学校的围墙上就为了看个升旗仪式。
抽屉里时常掉落告白信。向他告白的小姑娘从南天门排到忠孝东路还能拐个弯再排回来这还不算那些太害羞不好意思告白的。
男生嘛……虽然有的时候嘴上不服气,但只要萧琊在场上打球,就算不下场一起打,也多半会停一停脚步多看两眼连打篮球这么左冲右突、野蛮凶暴、大汗淋漓的事,萧琊都能打得潇洒飘逸的好看。
更别提他还有一双水汪汪笑起来春风洋溢的眼睛路思远总离得他远远的,就是觉得他笑起来有点太……
怎么说呢……
他一笑,路思远的语文水平就被迫提高。
什么“吹面不寒杨柳风”啦,什么“暖风熏得游人醉”啦,幼年背过又被路思远遗忘的诗歌接二连三地蹦出来,在脑袋里上蹿下跳,闹得路思远太阳穴直涨疼。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路思远也……多少算是个小颜控。
长得好看的人,不管男的女的,他都愿意有事没事多搭两句话,或是有机会就帮对方一两个小忙什么的萧琊刚刚转学过来找不到路,还是他主动上前搭话,领着萧琊去报道,又帮他找宿舍、义务担任校园向导……没想到当了一回东郭先生,引狼入室,热心的义举没有换来真情回报反倒招来……
呸呸呸。
想这个干嘛!
路思远甩了甩头,把萧琊盯着那种快要把他皮肤盯出两个洞的眼神从脑子里驱赶出去。
总之
如果当年有这么好看的一个男孩子,他路思远是不可能不记得的!
06、
以及,性格也……完全不相符。
路思远记得,小时候做他“跟屁虫”的那起皮猴子,个顶个的是未来的酒色之徒预备役有好吃的要抢,有好玩的要抢,甚至有时候还会抢着欺负漂亮的女孩子……
当时“小宇哥哥”能当孩子王,除了他学习好、热心又有耐心,还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