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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正常人,也有喜怒哀乐,遇到开心的事当然会笑。
但是你每次碰到我的时候,我不是在骂人就是在揍人。莫非你想让我笑着骂你们抽你们?”
“呃,算了,忙正事吧。”
不要太计较那些细节了,不然睡觉会做噩梦的,“我想设计一种方便携带的小盒子,就是这样,底部可以旋拧的,喏,将口脂装在里面,需要用的时候拧出来,不用的时候再拧回去,你看……”
……
我低下脸,看到沈月卿正看着我发着呆。
午后、阳光,微风拂动,还有时时抖落下两片树叶的歪脖子树。
天空映在他的眼底,是一片深沉的颜色。
作者有话要说:
朱珠:领导长太好看了肿么破?
第14章谈判
“沈总,我帮你设计口脂的盒子,”
我伸出两指,夹起那张勉强称得上是设计图的鬼画符,“作为奖励,你教我读书认字,好不好?”
在没有足够的筹码之前,不能轻易和沈月卿谈条件。可眼下,我也不知我现在手中拿着的,到底算不算筹码,够不够分量?
沈月卿凝视我片刻,从我手中抽回图纸:“如果这件事情进展顺利,我会考虑教你。”
此人就像一块冷冰冰的石头,在做出决断之时总是给自己留下回旋的余地——他不说我会教你,而是说我会考虑教你。
至于考虑的结果,有可能是我决定教你,也有可能是我决定不教你。不管结果如何,都不会让他背上失信食言的坏名。
但同样于我来说,这事也算有了商量的余地,最起码不是之前那十分坚定的拒绝了。
“朱珠先谢过沈总。”
沈月卿又捻了一张纸,提笔在上面写下几行字。
南诏的文字我还看不懂,但他写字很好看,文字整体瘦长明丽,笔锋处却稳稳如刀篆一般深刻。
不经意间看一眼,恍惚有种“翩若惊鸿、矫若游龙”的惊世之美。
“这个拿去给绿林轩的当家钟先生,我让他与你商议口脂盒改版的事宜。”沈月卿将纸帖折叠好,然后又提高音量喊道,“阿影。”
那个粗壮结实的身影立刻出现在沈月卿面前,抱拳道:“沈爷有何吩咐?”
沈月卿将帖子交给他,说道:“你带朱珠去百里坡找钟先生。你们俩嘴笨,不要在钟先生面前乱说话,给宁王府丢了脸。”
“是,沈爷(总)。”
“切记、切记在子时之前回来。”
沈月卿一连叮嘱了两次切记,刚被罚过月钱的我和阿影都不敢怠慢。
*
这是我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出宁王府。
绿林轩是南诏存在百年之久的老字号国货,在南诏国内大街小巷都可见它旗下的胭脂水粉铺。南诏女子生的柔美动人,家中的脂粉香膏自然是少不了,瞧准了商机又有靠山的绿林轩生意越做越大,若不是因战争动乱,差点都做到西凉去了。
沈月卿让阿影带我去找绿林轩的当家钟先生,而钟先生却不在任何一家门店里。
他住在距离南诏国都平阳东城门百里坡外的一处风水宝地。
我不是风水大师,自然不知道那里算不算风水宝地,我想多知道一些关于钟先生的事情,阿影却一点也不透露给我——我知道阿影不待见我。
我翻墙进沈月卿的小院,阿影正在偷偷打盹,所以没注意到我。
他跟随沈月卿六年有余,这还是他第一次犯错被罚月钱。
马车上,阿影一句话都不说,只沉默地看着窗外。赶马的是个性子开朗的小哥,一路唱着悠扬的山歌。
我想到晚上还要熬夜工作,干脆就在马车上打了个盹。
我的觉实在好睡,十几年从没失过眠,合上眼就睡得跟死猪一样不知时间,直睡到日落西沉。
“!!!”
我是被屁股上传来的疼痛弄醒的。
睁开眼睛,阿影双手环胸,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他竟是直接把我踢下马车的!
“几次了,叫不醒你,怕误了沈爷的事,故而得罪了,请朱姑娘不要怪罪阿影。”
……鬼知道他是不是公报私仇。
叫醒我的方法有千百种,为什么偏偏选择把我踢下马车这种最惨烈的?
怪罪他?我还能怎么怪罪他?他都把话说死了,他是怕我贪睡而影响了事情的进展,他也是不得已这么做。
要是我去沈月卿那里告状,他如此反驳,沈月卿也绝不会为我出头。
“朱珠贪睡,阿影先生心了。”
我从地上爬起来,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
阿影颔首:“朱珠姑娘,前面就是钟先生的宅子了。”
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我看到一栋烟青色的古宅。
三面环山,还有一面是水,不知究竟算不算风水宝地。
宅子应是有了岁数,隔的那么远都能看到墙面斑斑驳驳。
墙角杂草丰茂,却被修剪地整整齐齐,这倒是稀奇,极少有人不种兰草而种植杂草——钟先生怕也是个性情古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
阿影递交了沈月卿写的帖子,门口的小厮进去通报了片刻,回来后引我们去了偏厅。
“请二位客人稍等,钟先生现在正在陪其他客人调香,今日府中来了位白公子,钟先生过会就来。”
小厮恭敬地说完,又让两个丫头端了茶水和糕饼上来。
钟先生家的茶不是普通的茶水,而是淡粉色的香茶,颜色澄澈透亮,香气怡人,虽然十分漂亮,却让人不知如何下口。
我索性去吃那盘子里的糕饼,糕饼做成小巧玲珑的圆饼状,上面不但细细地绘了牡丹的图案,连同那牡丹叶子也填了色。
我不得不佩服起艺术家的闲情逸致了。
同样是吃进肚子里的东西,有的人只图果腹能吃就行,有的人却讲究色香味俱全,更有甚者,比如钟先生,他这里的点心已经致到了艺术品的境界。
糕饼团里包着豆沙馅,拌了金丝桂花蜜,绵软香甜又不腻口。这点心虽然致,但一盘子只放了两个。
我吃了一个,还有一个留给阿影。
阿影在喝香茶,瞥了盘子一眼没说话,也不吃点心。
“影先生!”
正在我发呆之际,有个穿青衣黑靴的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他眉目还算清秀,眼角有淡淡的纹路,一看就是笑多了的。
“钟先生。”
阿影上前行礼,我也学着他的样子行礼。
钟先生让我们礼,又问我:“想必你就是沈爷说的朱珠姑娘,我听沈爷说你提出了改良点绛唇的提议。”
点绛唇是那款口脂的名字。
“……小女子不才,以为用手刮涂的方式有些不妥,比方说无水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