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离开
刘杰,正在收拾东西,可想了半天愣是没发现自己有什么好收拾的,他是赤手空拳来的,自是要赤手空拳的离开。
刘杰能感觉到他提出要走的时候气氛的变化,原本其乐融融的一顿饭也变得压抑了很多。可是没有办法,时间真的过去很久了。
“阿婆有话跟你说。”肖熏冷着脸进来道。说完就又出去了,似乎不想跟刘杰说话。
刘杰摇摇头,来到外屋,婆婆坐在一个椅子上,整个人蜷缩在里边,刘杰坐在他旁边。
阿婆牵过他的手道:“阿婆曾经也有个一个儿子,他跟你很像。”
刘杰想张嘴说些什么,阿婆打住他,道:“先听我说。”老妪起身,走到自己人睡觉的屋里,拿出来一个蓝布包裹,打开后,就是以前刘杰不经意看到的那本《花草集》和一幅画,老妪把那副画展开了给刘杰看,道:“这是阿婆年轻的时候,是我刚怀自己的儿子的时候,我自己画的。”
老人开始絮絮叨叨的说起来她年轻时候的事情,就从她到这个村庄开始的,如果不是看过他的《花草集》刘杰自是不知道她之前的过往的,但是在了解了她的《花草集》,又听了她没有写上的这一部分,刘杰才觉得现实有时候比你想象的更加残酷!
“我没有给我家那位留下血脉是我感觉到现在最遗憾的事情,你是不知道,当初他抱着我的儿子,说是这就是他儿子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都不用说,都知道他想要个真正属于他自己的血脉,可是一直没怀上,你说这女人肚子,有没有收成真的就跟老农伺候的土地差不多,你使了吃奶的劲,但是老天爷不给你面子,你也颗粒无收,但是吧,你有时候啥也不多做,撒了种子后就在家里耍,老天爷风调雨顺反而能打几袋粮食。”老妪摸着自己的小腹,脸色安详,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老天爷真的是没有道理可讲啊。”老妪叹了一口气。
“小相公,你跟肖姑娘不是姐弟吧。”老妪说道。不等刘杰说她就接着道:“老妪看的出来,你们也没想隐瞒。”
刘杰道:“我跟肖姑娘关系比较复杂,一言难尽,阿婆要是想听我就跟你说说。”
老妪摆了摆手,道:“你不必跟我这老妇人说,老妇我经历的事情很多,所以只相信自己看看到的,肖姑娘人虽然跳脱了些,不似那些正常女子,但是绝对是个好姑娘。”
刘杰强忍着吐槽的欲望,坐在一旁,想听阿婆接下来的话语,但是肖熏却是突然闯进来,摸着阿婆的手,道:“阿婆,你跟这种没良心的说些什么,阿婆,我们走了你照顾好自己啊。”
说罢,拿出一包银子,放到桌面上,道:“阿婆,你收好这些银子,别再去挖药了,且不说你手脚已经不灵便了,眼睛都累坏了,阿婆好好活几年,说不定还能见到我们两个。”
刘杰道:“怎么说话呢,什么叫几年,阿婆肯定长命百岁。”肖熏冷哼一声,看了刘杰一眼。
拿过那张画,对老妪道:“这是阿婆年轻时候的样子吗,真好看,这是怀孕了?怎么没见到阿婆的孩子。”
“阿婆这次其实也是想拜托你们两个件事,我儿子十岁那年走丢的,他叫杨虎头,到今年已经走丢了十年了,所以,我想着,你们是要出去的,有可能的话看看能不能找到我儿子。”刘杰看了肖熏一眼,点头,道:“我们到时候会注意的,阿婆,杨虎头有没有什么特征,我们到时候注意一下。”
阿婆道:“他的脖子后边有块胎记,黑头发,蓝眼。”
肖熏刘杰俱是点点头,都知道人走失了十年,已经不好找,但是还是答应了下来,能让阿婆有个盼头慰藉。
“我还听说你是要去集庆路啊,你到时候去帮我看看,集庆城里,桃花巷的张家还在不在,在的话就没事了,如果不在了的话把这本书在那里烧了吧。”
老妪把书递给刘杰,刘杰接过去。
三个人站在大门口,刘杰没有骑马,把马给了肖熏,与老妪道别后刘杰背着一个小包裹,往南,向集庆而去,肖熏则是骑马往北而去。老妪等两个人的身影消失后也关上了大门。
集庆,也就是后世的南京城。在这时,集庆有“集庆寓意,汇集喜庆”意义,我想关于南京的描绘就不用太多了吧,诸位自是能够想象和理解,六朝古都,江南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这一系列名称加持下,这个大都城的繁华难以想象。
刘杰坐在一个马拉的货车的后边,车速不快,腿一伸撑住地面,然后整个人就站立了起来。跟驾马车的车夫打声招呼,向着集庆城门走去。
进了城,刘杰开始逛了起来,这时他倒是不着急这一会儿了,开始慢慢的逛了起来,淮河那边的水灾似乎根本没有影响到这座城,难民也没有走到这座城边,整个城都透漏着一种安详。
刘杰知道这座城的辉煌还会继续,直到一个被人们称作魔都的城市崛起之前,他都是这片土地,南方最强大的城市。
后来明朝的北京其实与南京比起来都还是要差了一些,在明朝洪武年间,都是南京作为首都,他作为首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经济繁华,北京不行,汴梁不行,西安同样不行,凭着朱十六的倔脾气,一直惦念着迁都,可是最后还是没有迁,无论是出于政治还是经济的考量,都足可见这座城的不凡。
即使是刘杰这个来自后世的,也为之叹服。
耳边无数的小摊贩的吆喝声,人跟着人挤着一起。刘杰随着人流挪动,在大街的一边,人流在这里滞留住,形成了一个半圆球,扣在街上。
里边是一阵哭哭啼啼,刘杰身高差一点,看不到里边的情景,他也没想在此浪费时间。
“快闪开啊。有马过来了。”刘杰朝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只见一个穿着麻衣的少年纵马而来,前边的人都朝两边分开,刘杰亲眼看到一个跑不快的被马撞倒在地,马上的少年放声大笑。甚至挥舞着那边在马屁股上再抽了一下,马速更快。
刘杰脚下自是也赶紧随着人群向两边分开,跑不开的被撞倒了可不是闹着玩。
已经躲开的刘杰,突然发现道路的中间一个小女孩,呆呆的,似是被吓坏了。
达耶看着道路中间的小女孩,咧了咧嘴角,一夹马腹,就打算纵马越过去,越过去了那个小女孩自然就没事,但是越不过去自然也不怪自己。凭借着他家的家室,撞死了多少钱赔不起?
达耶眉头一皱,他看到一个背着个包袱的年轻人单手抄起小姑娘,整个人向人群那边跃去,达耶目光一冷,本来还有一丝生机的小女孩,我这次就留给她个十死无生,打扰了自己的兴致。
达耶手腕一抖,本来直着走的奔马,方向一偏,竟是向着刘杰他那里撞去。刘杰脸是侧着的,余光看到了马朝着自己撞了过来,但是根本没有什么办法,他本就是鱼跃过来的,力道用老。想要调整方向根本就来不及了。
说时迟那时快,刘杰就见一个身影从人群中窜出,站在奔马的一旁,一把扯住了缰绳,嘶鸣一声,整匹马人立而起。马上人直接被甩了下来。
“达耶,我怎么跟你说的?”穿着一身麻布衣衫的汉子,控制住马,对着摔在地上的达耶怒道。
达耶从地上爬起来,十分狗腿,舔着脸笑道:“达鲁哥,你怎么在这。”
被叫做达鲁的汉子,留着蒙古族的发型,戴着银质发饰,十七八岁的年纪,麻布衣服扎在腰间,整个人英武异常。
达鲁皱着眉,看着大街上狼藉一片,撞伤的人不在少数,躺在街上,达鲁踢开达耶,把刘杰扶起来,看到刘杰的面孔,却是没想到是个年轻人。对着刘杰一笑,竖了竖拇指,道:“是个汉子,敢从这奔马下边救人。”
“达鲁哥,是这马疯了,可不怪我啊。”达耶继续赔着脸在旁边道。达鲁却是自顾自的跟刘杰道:“我达鲁就佩服勇士,等我去教训一下那个家伙,我请你喝酒。”
说罢,就把旁边絮絮叨叨的达耶单手提了起来,一拳捣在他的肚子上,达鲁身子一歪,躲开他吐出来的东西,把趴在地上的达耶一脚踢飞,紧接着跟过去,一脚踩在达耶的胸口,道:“达耶,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不准在闹市区骑马?嗯?当我达鲁说的话是耳旁风?”
“达鲁哥,我错了。”达耶躺在地上说道。说着说着还往外吐东西。
达鲁皱了皱眉,把脚从他胸口上拿开,“达耶,记住你的身份,欺负这些汉民算什么本事?你是皇室血脉,就该继承起皇室的责任。”
“达鲁哥,我可不比您,我一个旁支的血脉,算什么皇室血脉。”达耶笑嘻嘻的从地上爬起来,脱掉沾了污秽的外套,跟在达鲁身边。
“行了,今天这件事我肯定会告诉伯父的,你就等着挨鞭子吧。”达鲁推开达耶,朝刘杰走去。就听后边达耶哀嚎一声,对跟过来的仆役一阵打骂,不过这些显然不管达鲁的事,似是习以为常。
“哈哈哈,勇士这怎么还要偷偷溜走?达鲁请喝喝酒都不行?”人到声到,刘杰苦笑一声,转身,他看出来这应该是个蒙古的贵族,不想跟他们有什么关联。对这蒙古人刘杰实在不喜欢,尤其是看到了达耶的行事。
“我送这个小姑娘回家,有空的话再一起喝酒吧。”刘杰道。
“无妨,这酒改天喝,我们先送这小姑娘回家。”说罢,捏了捏刘杰怀里小姑娘的脸,小姑娘吓得缩了缩,一副要哭的模样,达鲁有些尴尬的收回手。
“走走走,去送小姑娘回家,这集庆城我熟的很,少有我找不到的地方。”
在小姑娘的指引下,三个人一路上拐来拐去,渐渐的从繁华的街道上远离,来到了低矮的棚户区,穿着破烂的人们在其间穿梭,刚进城门时刘杰看到的有多繁华,那这个地方正好相反,就有多么脏乱贫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