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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神秘寡言却十分性感。他想着和这样的男人相拥,他的长枪戳刺在对方结实的小腹上,舌头纠缠在一起。他们向对方发起激烈的攻击,心中除了性欲,还有爱情。
米立换上干净的衣物,面无表情地走出卫生间,脸颊微微泛红。小白跟在他身后下楼,看他做开店前的各项准备。米立打开店门,正碰见毛子周从外边走过来。两人沉默地对视了几秒,米立扭头看墙上的时钟,惊讶道:“现在才六点半。”
毛子周解释道:“晨练。”
他仔细看了米立一会,说道:“身体怎么样?脸色看起来倒是比昨天好多了。”
米立想起刚才卫生间里的事,脸色顿时变得更“好”了。
米立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那只手虽然洗过肥皂了,却仿佛还残留极淡的腥味。他心中一颤,故作镇定道:“昨天有吃药,好得差不多了。”
毛子周见他满面通红,又声音黯哑,蹙眉道:“怎么脸这么红,还在发烧?”
他上前一步,抬手要试米立额头的温度。他的手掌宽大而粗糙,小指贴在米立浓黑的眉毛上。米立不自在地眨了眨眼睛,目光停留在毛子周的胸膛上。他刚刚运动完,只穿着一件短袖黑色t恤和运动裤,外套随意地搭在肩头。他胸前背后俱是汗渍,t恤紧紧地贴在胸上,肌肉线条隐约可见。
米立稍微并拢双腿,规规矩矩地站着,哑声道:“你穿的太少了,会着凉的。”
毛子周回手,在唇前竖起食指,“嘘”了一声,说道:“你嗓子不好,别多说话。”
他扯下外套,随手穿上,理好衣领,对米立道:“还有点发热,没全好,再休息一天?”
米立摇头道:“吃药就好了。”
毛子周点头道:“我去买早饭,你要吃咸稀饭还是猪肝面线。”
米立不喜欢咸粥,就选了面线。片刻,毛子周带着两份猪肝面线、两杯豆浆和四个馒头回来了。他不让米立动手,自己从店里搬了小桌子和凳子出来,摆上早餐,两人便坐在店口吃了起来。
米立昨晚没吃晚饭,饿得饥肠辘辘,几口喝光面线,拿了个馒头配豆浆吃。毛子周吃得慢些,把碗里的几块猪肝都挑给了蹲在一旁的白猫。
米立道:“哎,别给它这么多,你吃就好了。”
毛子周一口馒头一口面线道:“没事,我不爱吃猪肝。”
米立险些喷他一脸豆浆,道:“那你还买它。”
毛子周漫不经心道:“买一样的省事,再说这不是还有小白吃么。”
米立心道这根本不是一回事。他正要反驳,毛子周又道:“你声音太沙哑,这几天还是少说话好。”
米立只得瞥了毛子周一眼,把还没来得及出口的话和着馒头一起咽下。早餐点的豆浆很甜,每喝一口喉咙都会有轻微的刺痛感。他吃完馒头,捏着还剩半杯的豆浆发呆。小白伸爪拨他手中的塑料杯,玩了两下觉得无趣,又抱着他的裤腿一阵拍。
毛子周指着馒头道:“再吃一个。”
米立摇摇头,示意自己已经吃不下了。不知道是因为甜豆浆的刺激,还是因为毛子周的反复提醒,他现在也觉得嗓子火燎般的难受,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毛子周便把剩下的那个馒头也吃了,米立有点怀疑如果不是这么做太奇怪,对方十有八九会把自己喝了一半的豆浆也一并消灭了。他把豆浆放在桌上,看毛子周逗猫。毛子周对他很好,让他想起小时候代替长辈照顾他的表哥。
那个表哥和毛子周同岁,也是不善言辞却体贴周到的性格。他和表哥曾经非常要好,长辈们都笑话他俩像是亲兄弟一样。可惜后来他出外打工,表哥也有了自己的家庭,俩人有了各自的生活,到现在已然生分了。
他不禁开始考虑毛子周的婚姻问题。毛子周三十岁了,有自己的一番事业,长得又帅,在这个小城市里可谓是黄金单身汉,肯定有很多人给他介绍对象。可是毛子周还单身着,也许因为他眼界高,男人三十岁还算不上年纪大,并不能说明他的性取向。
米立想起所谓“gay达”的说法,有时他确实能凭直觉认出萍水相逢的同类。但对于身边的熟人,他反而难以辨认,也许是因为主观认识太强以至于直觉无法发挥作用。他和宋起在一起时,还是宋起先忍不住,告诉他自己不是直男,两人说开后才交往的。
现在他同样无从判断毛子周的性向,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越来越执着于这个问题。他想自己最好不要再深究下去,以影响这段看起来十分美好的友情。可是有时毛子周对待他的态度,尤其是最近,会让他忍不住产生某种隐秘而难以抑制的萌动。
毛子周转过头,迎上他的视线,淡淡道:“老看着我干嘛?”
米立随口道:“你身材很好。”说完就开始懊悔,觉得这话很像是一个心怀不轨的同志搭讪时用的。
毛子周不以为意道:“在部队锻炼出来的。你也不差。”
米立捏了捏自己有点儿松软的腹肌,不无羡慕道:“比你差多了。”
毛子周道:“你现在没锻炼,成天坐在店里肯定不行,以后和我一起晨练吧。跑跑步,活动活动,对身体也有好处。”
米立立刻点头应了。如毛子周所说,他的力气和肌肉都是以前打工做体力活时练的,现在窝在店里,大不如从前。他可不想过几年变成副大腹便便的样子,无论从健康还是审美的角度来看,那都是个不小的灾难。而且他并不排斥和毛子周有更为亲近的关系,一同晨练无疑是个很好的机会。
☆、晨练和准备同居
米立本以为毛子周的晨练就是跑步而已。他们住的小区离江滨路很近,中间只隔了两个街区,走路十分钟出头就到了。那里的空气比城区好,人行道宽阔平整,路旁的风景也不错,很适合清晨长跑。
但现实和想象总是有不小的差距。毛子周和他约定的时间是早上五点半,出门时天还是黑的,俩人在路灯下的人行道上并排慢跑。路上没几个人,和平日里车水马龙的景象大相径庭,偶尔有一辆大货车呼啸而过,更显得冷清。
大约过了三千多米后,米立开始感到吃力,毛子周却还是一副轻松的模样,隐隐还有加快速度的趋势。他渐渐落在了毛子周身后,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后他实在是撑不住了,也顾不上毛子周到底蹿哪去了,连个身影也看不见。他勉强做出个跑步的姿势,但速度并不比走路快多少,只能算是没停下而已。
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溜着狗从他旁边经过。说是遛狗,其实是哈士奇在前头飞奔,男生拉着狗绳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跟着,很难说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