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3
夜爵还没来得及喊停,那只狐狸的皮毛就与肉体分了家。
猎人用极其熟练的手法活生生的剥下了它柔顺光泽的皮毛。还一边庆幸,血没有溅到皮上,可以卖一个好价钱。
而那只刚刚被活剥皮的血淋淋的狐狸被扔在一旁。眼神里充满了泪水和恐惧,它死死的盯着眉开眼笑的猎人手里的那张皮……
是啊,科技在进步。很多人会说,活着剥皮,那是以前的事情了。
现在进步了,都是放毒气、断颈、电击、窒息,还有安乐死,根本没有那么痛苦。
而现实则是电击并不会一次性导致它们死亡,而需要反复电击,直到它们死去。这种方式真的没有痛苦吗?它们真的感觉不到痛楚吗?
而毒气和窒息、断颈同样没有百分百的成功死亡率。绝大部分动物仍然是在活着的时候,被剥去了皮毛。
还有一种黑紫羔皮和海豹幼崽都还是刚来到这世界,还没有真正看过这个世界。甚至有的羔羊在母亲肚子里,就被取了出来,剥皮制衣。难道人类真的没有衣服穿吗?并不是,人类有无数种选择,有数不清的衣服可以挑选,而他们却只有这一件而已,为什么人类连这一件都要剥夺?
然后穿着这血淋淋的裘皮,穿着其他物种的皮毛来彰显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的尊贵。再辩解为这是一种时尚,一种潮流。对啊,这是一种以杀戮为主的时尚,是一种以屠杀至上的潮流。
皮草对于人类来说,并不是必需品。只是单纯的装饰性服饰,而人类却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剥夺了他们的生命。把他们的生命当成了自己可有可无的装饰。
秦夜爵觉得就这点来讲,这和那些虐猫,虐狗来满足自己变态的欲望,来发泄自己无处释放的压力。逃避现实的那些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就算没有亲自动手,那也是纵容这种现象的帮凶。所以还是那句老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不要管别人有没有做到,要从你自己,以身作则。
从那以后,秦夜爵便在再也没去过那里。因为在那里他总能是想起,那只狐狸,看着自己皮毛的眼神。 “想什么呢?”范炎轩的话,打断了陷入回忆的秦夜爵。
“没什么,你怎么也起得这么早,不会是被小爽赶出来了吧?”秦夜爵的胳膊搭在范炎轩的肩上,挑眉问道。
范炎轩听完身子一闪,站到了一边,秦夜爵的胳膊落了个空,但是还是立刻以一个十分优雅的姿势,站了回去,没有摔个狗吃屎。
“哟,就是不一样啊?要换成是别人肯定要摔个狗吃屎。”范炎轩打趣。
“我们家爽夫人醒了,要吃早餐,这大冷的天,我害怕冻着我们家宝贝,所以当然是我这伟大的爱人义不容辞献身的时候啦。”范炎轩拍着胸脯,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
秦夜爵倚在墙边一脸不屑“切!不就是让人家给赶出来买早餐了吗。还伟大,整个一妻管严。”
范炎轩不服气说“感情您老不是啊?我要是妻管严,你就是晚期妻管严。”
秦夜爵听完笑了笑,拍了拍她的肩膀“咱俩五十步笑百步,半斤八两都是这德行,我就不耽误你进贡的时间了,万一你们家那位大发雷霆,就不好了。”说着就朝着房间走了过去,走到一半他回过头对范炎轩说“老范,别光记着你们宝贝,还有我们俩也顺带买回来吧。”说完就一溜烟的进了屋,不给她任何反应的时间。
范炎轩叹了口气“看来,我还真是天生老妈子的命啊!”
早餐完毕,大家都聚集在范炎轩的房间里,披着毛毯窝在沙发上看电影,讨论着今天的行程。
“今天我们要去看红霞吗?”范统问大家。
“我想等我们最后要走的时候再去看吧。如果今天就去看,剩下的也就没什么看头了。最重要的还是压轴吧。”范炎轩接道。
“赞同。”梁爽喝了一口热气腾腾的可可心满意足的说。
“你呢?秦大少爷?”范炎轩问一旁裹的跟粽子似得秦夜爵。
“无所谓,没意见。”
范炎轩看了一眼范统。“一切安排听老姐。”
她满意的点了点头,宣布“那我们今天就……就不出门了,因为外面实在是太冷了。”范炎轩想着早上去买早餐,太高估自己的抗冻能力了,只穿着单薄的衣物就出门了。结果冻的她直流鼻涕,鼻涕都快冻成冰碴子了。
“我们不出去买点特产吗?”范统问。
“这最有名的特产就是皮草了,你要买吗?”范炎轩反问他。
“那还是算了。”范统连连摆手。
太阳还没露脸多久,就又躲进了层层迷雾之中,然人寻不见它的踪影。一切又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
四人这一天点了一大桌子的外卖,渡过了温暖又温馨的一天。
到了傍晚,索性直接点了火锅,送到了房间里。在这么寒冷的日子,没有什么比火锅更加适合这种天气。不论是清汤,鸳鸯的锅底,还是鲜嫩可口的羊肉卷等等一众食材都是让人垂涎欲滴的美味。
吃完了就睡,这是人生的一大美事。而今天他们今天完成的非常完美。大家整理过后,就各回各的房间,准备呼呼大睡。
尽管天色离睡觉为时尚早,但是吃完了饭就犯困,还是人类摆脱不了的一大习性。
但是秦夜爵并没有睡,他在范统熟睡之后。穿好衣服出了门,来到了逛街时,看到的那间制造手工饰品的店铺,当时范统说了一句“好漂亮。”之后便离开了。
可这句话,却记在了秦夜爵心上。他跑到那里准备亲自动手做一个什么送给他。
他并不是想要范统多么感动,多么感谢他。他只是单纯想要博他一笑,一笑足以。这样他的目的就达到了,可是做什么呢,做个手链?项链?还是什么?秦夜爵灵光一现“对啊,对戒。”
他想起了父母的那对戒指,那对朴素的金戒指。没有任何花纹,没有任何镶嵌,只是单纯的戒指。
他告诉店员,他想要做一对金戒指。在戒环内刻上自己和范统名字的尾字母。
店员为他放好工具,开始教课,一步一步的教他怎么做。可是秦夜爵这种以前养尊处优惯了的大少爷,从来没有亲自动过手做过这些。只能笨拙的,用颤抖的手指,完成细的步骤。
忙活了几个小时,秦夜爵总算做出了个差不多的戒指,幸亏他没选择更加复杂的,要不然到后天也完不成。就这样,店员告诉他还需要最后的一些步骤,到明天晚上才能来拿货。
秦夜爵心满意走出店门,他笑得很开心。因为他想象着范统见到礼物的表情,他就觉得很幸福。
走到门口,秦夜爵却不自觉的停下了脚步,他感到到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在吸引着他。他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