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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隐忍
当了成年人之后,仿佛就对节日没什么感觉了。尤其我这两年来不再为人打工,连过节的最后一点价值放假也失去了意义。偶尔回想起小时候欢天喜地地过节、过年,遥远得像上辈子的事了。好在家里还有瑞瑞这个小朋友,他才四岁多一点,小孩子的眼睛,看什么都是新鲜的,端午节我和保姆坐在桌边包粽子,他刚好只有桌沿高,踮着脚趴在桌边,露出新剪的蘑菇头和一双清澈眼睛,指着黄糖问我:“爸爸,这是什么?”
“这是黄糖,”我手上有水,不能摸他头发,笑着问他:“你要尝一尝吗?”
他点点头,反正他是对什么都要尝一尝的。
黄糖一码一码地摆在盘子里,我弄了一小块下来,瑞瑞伸出舌尖来舔了舔,像小动物喝水,舔了一口之后眼睛顿时亮了起来:“甜!”
我怕他有蛀牙,一直限制他吃糖,偏偏瑞瑞和所有小孩子一样喜欢糖,因为太久没吃,对糖的审美都没有了,黄糖这种腻得化不开的甜味一直是我童年的噩梦之一,瑞瑞却如获至宝,把那一小块黄糖紧紧攥在手里,开心地跑掉了。过一会儿又过来告诉我:“爸爸,黄糖好甜!”
瑞瑞长得确实有点像我,一笑眼睛就没了,他一边脸颊有一个小酒窝,皮肤白得像牛奶,笑起来无比可爱,连保姆都忍不住笑了。
予舟对我的教育方法向来很不屑一顾,用他的话说:“吃糖这种小事,管他干什么。我小时候别说糖了,什么不是想吃就吃!”
纪家家大业大,纪老爷子年岁高,身体好,性格也强势,说一不二,隔代人最宠小孩,他作为唯一的继承者,长子金孙,更是受尽了宠爱。所以予舟从小就肆意妄为,别说保姆,他父母都不太敢管他。
我这两年胆也大了,忍不住反驳他:“对,纪少爷糖吃得多,掉牙都比别人早几年,六岁牙就漏风了。”
这是我从他保姆那听来的光荣事迹,算是他人生第一件憾事。他从小性格霸道,常年带着世交家的小孩四处为非作歹,欺男霸女,可想而知掉牙这件事对他的威信有多大的伤害。不知道他自己介不介意,反正等我十五岁遇见他的时候,他已经不吃糖了。纪家几代豪富,娶的都是美人,到予舟这里,算是集优点之大成。他继承了他父亲的深轮廓,眉骨漂亮,高鼻薄唇,一口牙也整齐锋利,笑起来无比耀眼。
就是他这坏脾气一直没变。我说这话时是今年正月里,刚过完年。这两年纪老爷子身体也渐渐走下坡了,公司里的事渐渐都交到了予舟手上,他越来越忙,夏天还好,冬天里常常我睡得正香,半梦半醒之间被人弄醒了,他一身寒意,跟一头在雪里跑了几个时辰的野兽一样,没头没脑地啃我脖子。
过年那几天算是难得的休息日,予舟现在算是纪家半个当家人,身份高了,只有别人迁就他的份,他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除了在初一二去几个长辈家拜年一丝不苟地穿了大衣之外,从初三后,基本每天都是一件睡袍,夹着烟懒洋洋地在家里走来走去,我那几天都躲着他,就忍不住说了这一句,还是被抓住了。瑞瑞被吓得眼泪汪汪,小手肉乎乎的,急得一直拍卧室门,坐在门口大哭:“不要欺负我爸爸!”
瑞瑞一直很怕予舟。端午节不用上英语课,他就在我身边跑来跑去。知道予舟可能不会回来,就更开心了。
予舟加班向来是不会打电话回来的,但是卫平都会发个信息告诉我。卫平也是我们当年的同学,现在在做予舟的助理,卫平的爷爷就是纪老爷子当年的管家,也算是心腹。卫平从小就是予舟最忠实的跟班,性格温和沉默,我记忆中他做过的唯一一件反抗予舟的事就是六年前不声不响去了国外读书,老实人偶尔逆反一回反而特别要命,予舟当时气得连最喜欢的车都砸了,谁知道三年前卫平又悄悄回来了,一声不响,又回到予舟身边做起了助理。
我一直猜想,卫平是喜欢过叶修羽的,所以六年前才会出走。不过也难说,毕竟当年人人都喜欢叶修羽。直到现在我也一直记得当年叶修羽前呼后拥的盛况。有些人生来就注定是被人簇拥和爱慕的,予舟是一个,叶修羽也是一个。他们是世交,予舟比叶修羽大一岁,两人从小一起长大的,一样的天之骄子,叶修羽也是从小被骄纵宠爱的,我记得他当年的脾气有多大,就像我记得他笑起来有多好看。
他和予舟,原本是所有人看好的一对。我想,就算是在视同性恋为洪水猛兽的纪家人眼里,一个看着长大、芝兰玉树的叶修羽,也比我这个来路不明的低等人好上许多,至少不会“委屈”他们家的纪予舟。可惜六年前叶修羽和予舟决裂之后远走欧洲,直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据说过得很潇洒,四处旅游,早两年我还在予舟的朋友那里见过叶修羽的照片,希腊的无边界游泳池,池水色蔚蓝,远处是白色的古城建筑和爱琴海,天高云淡。叶修羽懒洋洋靠在泳池边,仍然是当年的漂亮模样,他的眼睛长得好看,身量清瘦修长,眼中常有那种被惯坏了的人特有的傲气,就算赤裸上身也贵气十足。他们给我看这个多少有点挑衅的意思,事实上,除了挑衅,他们也不会跟我说别的话。
他们视我如窃贼。在他们的眼中,就算叶修羽和纪予舟当年如同刺猬般互相伤害,打得头破血流远走他乡,也轮不得我这个外人来染指。
好在我早学会不在意这些。
以前年轻的时候,心眼死,脾气犟,喜欢一个人,哪怕低到尘埃里,哪怕知道他已经有无数人环绕,知道自己就算把一腔心头血洒在他脚下也无法得到他一点注意,仍然一心一意地跟随在他身后,不撞南墙不回头。
我那时候多喜欢纪予舟啊,连说到这三个字,都觉得心脏都软下来。我常常好像有无数话想要跟他说,等到了他面前,却一句也说不出来。至少有整整三年,我在背后为他做尽所有的事,站到他面前时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喜欢就是这么讽刺的事,我那时候那么穷,穷到无立锥之地,竟然仍然想给他最好的东西。人年轻的时候就是有这种不自量力,我竟然会觉得纪予舟还会缺少什么东西,像穷人节衣缩食省出一件礼物,兴致冲冲地为富可敌国的王子贺岁。现在想想,心酸之余,只剩好笑。
而这些,予舟的朋友,连同卫平,全看在眼里。
他们轻视我,因为他们见过我的卑微。人就是这样的动物,见过一个人最狼狈的样子,以后也会觉得他不配被好好对待。好在我现在已经没了年少时的傲气,和他们也算相安无事。这场面有时显得有点诡异,我们都是予舟身边最亲近的人,却都把对方视为无物,仿佛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