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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涎眉邓眼道:“阿云,你走得这么快,是还记得我的车长什么样子吗?”
闻言,凌云脚步一滞,微微摇头道:“不记得。”他坐过一次,隐隐约约记得是某牌子酒红色的跑车。不过,这个写字楼的地下停车场光出口就有三个,里面的路线错综复杂,一眼望过去全是车。若是没有孟彦的带领,他还真的不一定能记得哪一辆是他的。
孟彦十分愉快地与他并肩而行,眉飞色舞道:“阿云,你还没吃饭吧。我知道临江路有一家新开的西餐厅,他们家的西冷牛排嚼劲十足。”
“谢谢。不过我回家煮点南瓜粥就可以,不用你破了。”凌云淡淡地道。
“晚上光喝南瓜粥怎么能饱呢?”孟彦笑着道,“不到半夜准会饿。如果你不喜欢吃西餐,那我们去海底捞吃火锅吧。我记得你最喜欢吃火锅了。”
“最近火气大,不能吃火锅。”凌云垂眉道。
“那我们去喝煲汤吧,我记得有一家粤菜馆的老火靓汤做得很地道。”孟彦又建议道。
“呃,最近火气旺,不宜进补。”凌云抬头看他一眼,道,“我回家喝点南瓜粥就行。你的车在哪里?”
“就是这辆。”孟彦指着右手边的一辆道,“阿云,要不我也去你家喝点南瓜粥吧。我晚饭也没有吃。”他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道。
“呃,冰箱里的南瓜只够做一份。”凌云道。
“我们可以去超市里买。”孟彦掏出车钥匙按了解锁键,随即打开副驾驶的车门道,“你难道不想邀请我去你家坐坐?我还没参观过你的家。”
凌云兀自拉后座的车门,却拉不动,他站在那儿,淡淡地道:“我家没有什么好参观的。还有,我要坐在后面。”
孟彦抱着胸挑眉看他:“阿云,我不想当你的驾驶员。”
“我也没说要你当我的驾驶员。”凌云道,“我只是觉得你的副驾驶应该留给更重要的人坐。”
“你已经是最重要的人了。”孟彦忽然逼近,低声道,“我为昨天说的话道歉。”
“没关系。”凌云直视他的双眼道,“那些事迟早要说开,我不想一直被人误会。”
“既然已经原谅我了,那就坐到我的身边来。”孟彦道。
“只是一个位置而已,有必要这么较真吗?”凌云低声道。随即,他低头绕过孟彦,准备坐到副驾驶上。
谁知,孟彦忽的抢先一步,打开后座的车门,将他狠狠地推进后座上。凌云还没反应过来,便见孟彦的身子覆上来。
一个热烈而又绝望的吻顿时让凌云喘不过气来。他双手用力地推着孟彦的胸/膛,不知是孟彦的力气太大,还是他的力道被这个吻给削弱了,半天也没有将孟彦推开。
“唔……”别这样。
孟彦双手抱着他的头,舌/尖挑开紧闭的牙/关,以一种侵略者的姿态席卷整个口腔。
凌云被吻得迷迷糊糊,手上的力道渐渐减弱。
半晌,孟彦的舌/尖才退出他的牙关,临走之前,还恋恋不舍地舔了一下下唇。他抱着凌云的头,深情地看着他的眼,哑声道:“再爱我一次吧。”
凌云也直直地看着他,孟彦的双眼里像是住着星辰,让他深深地沉迷其中。忽然,他鬼使神差地颔首道:“好。”
“真的吗?!”孟彦听到这一句,喜出望外,低头在他的额头上轻啄一下,笑道,“你真的同意再给我一次机会?”
“不然呢?”凌云无力道,“我如果拒绝,你就会放弃吗?”
孟彦连忙摇头道:“不会。我会一直纠缠你,直到你点头为止。”
凌云白了他一眼,道:“你看,既然早晚都要答应你,不如早早点头,待到热情消散时,再说分手也不迟。”
闻言,孟彦将他紧紧揽入自己的怀中,像个孩子一样赌气道:“我再也不会和你分手了。”
“再说吧。”凌云在他的耳边轻声道。
“来。”孟彦将凌云从后座里拉出来,扶着他在副驾驶上坐好,又将安全带给他系上,“这个位置以后就是你的专座。”
“呃,其实只是一个座位而已,我不会在意的。”凌云实话实说道。
“我在意。”孟彦挑眉看她,随即关上副驾驶的门,绕到驾驶座上,点火,踩油门,酒红色跑车缓缓驶出停车场。
“我们去吃点东西吧。”孟彦笑道。
凌云摇头:“最近真的上火,只想回家吃点清淡的东西。”
“我们去超市买点菜,今天由我来做晚饭。”孟彦的心情显然不错。
“你会吗?”凌云挑眉看他。在他的记忆里,眼前这人成绩好,才艺不错,但是十指不沾阳春水,那双修长白皙的手连个班级卫生都没有碰过。
“当然。”孟彦得意地笑道,“想当年,我在风洛实习之时,因吃不惯那里的饭菜,又不想出去吃路边摊,只好在家里学着做饭。没想到半年就练就了一手好厨艺。那时我就在想,我真tm是个天才。”
“嗯,你一直是个天才。”凌云摸着良心夸赞道。
闻言,孟彦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一边看着前方的路,一边道:“你想吃什么菜,我今晚做给你吃。”
“到了超市再说吧。”凌云道。
“好。”孟彦转头看了他一眼,眉眼含笑,心里偷偷地乐。
小云云这是同意他今晚去他家了。
“好好看车,眼睛别乱瞟。”凌云道。
“是,夫人!”孟彦笑道。
他轻轻哼起歌来。
“你这么可爱,
心思也那么好猜。
你嘴里说着我坏,
心里却偷偷把我爱。
哦……
来,来,来
趁着时光还在,
我就耍一次无赖。
别说这只是意外,
我知道我也是你的菜。
紧紧拥你在怀,
陪你看那百花开,
顺便把爱晒。
就算天不在,
就算山被埋,
此情永不衰。
”
这都唱得是什么啊。凌云不禁扶额。不过,虽然歌词有些一言难尽,歌声却非常好听。听着听着凌云便入了迷。
“哦……
来,来,来,
就算好时光已不在,
我也依旧把你爱。”
不得不说,这个小曲儿十分洗脑,凌云都忍不住跟着轻哼。
孟彦唱得更来劲了,一连循环了七/八次,才将“爱”这个字的尾音拖得老长,结束了这首洗脑神曲。
“这是你临时乱哼的吧?”凌云问道。
“是啊。怎么样?好听吗?”孟彦问道。
看着孟彦一副求夸赞的模样,凌云决定顺从自己的真实想法:“好听。”
“好听我回去以后就把它记下来,然后天天唱给你听。”孟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