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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更晚一些再动手,我观察他有一阵子了,但时间的跳跃性总是让我没耐心记住具体日期,而到今天为止,我在暗处跟踪他五天了。
三个小时前,我在黑暗中醒来,与往常一样,从衣柜深处取出一件带帽子的黑色外套,一条黑色围巾,穿戴整齐后,我打开房门,眼尾的余光瞥见玄关上放着一双毛线手套,是唐维安的。我犹豫了一下,把它戴在手上,凑到鼻间吸一口气,有浓浓的唐维安的气息。
我走进高志杰这些天每晚都要光临的酒吧,这是我第二次在北新见到他,第一次是九个月前,他对唐维安拳打脚踢的时候,尽管只是短短一瞬,我看到他被酒浸泡的猪一样的脸。
他伤害了我的豆奶,他活该去死。
我走在跳舞的人群里,被酒麻痹的人在这一片狭小空间里群魔乱舞,用不着丝毫遮掩,这些人根本注意不到我冰冷的猎物般的目光。
高志杰紧贴着一个女人扭动身体,肥厚的手掌从女人的背摸到了臀部,然后狠狠抓了一把。女人惊得一抖,他却更大力地紧五指,并把两张钞票塞进她开叉的裙底。色的灯光在此时闪过,他脸上迫不及待的垂涎暴露无疑。
距离那件事仅仅过去了两年,这个人已经因为钱变得面目全非。
刘建辉是不是也一样呢?我慢慢想着,还真是令人期待。
我猜想高志杰接下来的步骤,喝酒?还是带那个女人离开?接着,我看到他又往女人的衣服里塞了两次钱,两人走到吧台,女人拿起一杯酒喂到他嘴里,笑容妩媚风情。
很快,他的手便没力气再兴风作浪了,女人轻蔑地看他一眼,转身离开。
我又等了一会儿,他趴在吧台上一动不动,周围人来人往,谁也没兴趣关注一个肥丑的醉鬼。我把帽子拉下一些,用围巾遮住鼻子和嘴巴,朝他走过去,但很快我又停住了脚。
他爬起来了,跌跌撞撞地冲进人堆里,弓着腰张嘴干呕,被他撞到的人慌忙推开他,他被晕头转向的一路推出大门,门口的保安也极为熟练,将他引到旁边的巷子里。
我紧跟着他,看他扶着墙呕吐,即使是冬天,刺鼻的酸腐味也顺着风穿透围巾,钻到我的鼻子里。
我淡淡皱眉,避开下风向,走到他另一侧站住。几分钟后,他发出一声舒叹,摇摇晃晃地转过身,看样子打算回到酒吧去。
我叫了一声:“喂。”
两三个路人从我们旁边走过,一时之间,整条巷子只剩下我们二人。
他迟缓地回过头,晃了一下:“你叫我?”路灯下他的脸通红,头发油腻而稀疏,两颊的肥肉伴随话音细微地颤动。
“问你个事,”我走近他,那一刻任谁看到都会以为我们是相熟的两个人,我拉下围巾,把从酒吧里顺出来的一杯伏特加递给他,“先喝一杯。”
“你这小兄弟不错!”他拍我的肩,大声笑着,大口把酒吞咽下去。
这显然是我见过他喝得最多的一晚,我忽然想,就算我不杀他,他早晚有一天也会死于酒过量。
我从兜里摸出烟盒,那是来的路上刚买的,带着手戴让我点烟的动作有些滑稽。我吸一口烟,问他:“你杀过人吗?”
他的脸上还带着盲目的笑,表情如同没睡醒一般:“你说什么?”
“你杀过杀人吗?”我重复,看着他,“随便问问。”
他没有焦距的眼睛打量我一会儿,随即哈哈大笑,面色愈加泛红:“小兄弟……这你可、可问对人了,不过这事可不是随便……就能说的!”
“那就是杀过了?”我勾起嘴角,“你杀了谁?”
“告诉你……老哥我以前、以前是警察……”他打了个嗝,站立不稳。
“你杀了谁?”我微笑着,“他叫什么?”
“你他妈……少问……”他猛然挥出手臂,我偏过头,避开攻击,他指着我,“再问……把你也……崩了!”
我站在阴影里,细细地研究他,当猎物的一只脚已经踏进领地,应该放他走,还是吃了他?
我的目光四处搜寻,对面垃圾桶旁竖立着一根铁棍。
高志杰已经转身走了,他嘴里骂骂咧咧着含糊的字句,脚步踉跄。
我走过去捡起棍子,望着他的背影陷入思索,没等我做出最后的决定,他忽然转过身来,飘忽的视线对准我,片刻后,他叫起来:“你……老子见过你!”
风声在屋檐下呼啸,巷子里阴森空寂。我对他露出一个戏谑的笑,风一般闪到他身后,铁棍对着他的后脑重重挥下。
当猎物的一只脚已经踏进领地当然是吃了他。
他趴在地上,耳朵里缓慢地流出血,却没有死。他的手指轻微抽搐,似乎想往前爬。可惜,他已经无法支配自己的身体,连发出声音都很艰难,宛如一只死到临头的臭虫。
“你是谁?”我凑到他脸旁,总算听清他在嘟囔什么。
我沉默地看着,时间恍若倒流,我看着趴在地上的女人,毫不犹豫地举起了烟灰缸。时隔多年,当年的那个我又在体内苏醒,我以为他已经死去,原来他一直活着,只是陷入了长长的睡眠。现在他醒了。
我高举手臂,铁棍再一次砸下。空气撕裂,鲜血四溅。
我观察四周的动静,把他的头扳成侧向,全身的力量都凝聚在手上,我举起铁棍,用力插进他的脑袋。然后对着地上已无声息的肉体说:“我是周圣宇。”
血腥味随风远去。
得马上离开。我想着,扔掉手里的铁棍,然而转身的瞬间,有什么东西反光晃进了我的眼睛。
我倒回去,高志杰的手垂在一堆红白相间的秽物里,手心里露出一块黑色。我把那东西拽出来,是手机,屏幕亮起,静止在拨号的页面。
巷子尽头隐隐有脚步声传来,我飞速转身离开,穿过两条街后,我摘掉手套,翻出手机的最近拨出号码。
黑子。我盯着最顶层的这个名字,血液渐渐转冷。我点击拨号,电话接通后,那头传来一个睡意浓重的男声:“什么事?”
我挂断手机,拔出卡片,分别扔进路旁的两个垃圾桶里。
不用着急。
一个一个来。
谁都跑不掉。
冬天的自来水寒冷彻骨,我关掉水龙头,感觉手指的关节已经僵硬。
镜子里倒映出我的脸,我小心仔细地研究这张脸,这不是记忆中我的脸,然而记忆中的我又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在唐维安的记忆里,我大概永远都是十八九岁的少年模样吧。他喜欢那时候的我,我知道。
但我们的少年已经如子弹般呼啸而过。那之后的二十岁,二十一岁,记忆中日子都是千篇一律,但因为唐维安,我竟然神奇地回忆起了很多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