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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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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陈以诚也盯着那火柱,“李先生你知道吗?阿斐学化工,根本目的不纯。他最大的兴趣就是研究毒药啊爆炸物啊强酸强碱之类的东西,不知道从哪里买的违禁试剂,他神经兮兮躲着乱玩,还做出什么防水防压的炸药,把学院的喷泉炸坏过一次。我们私下都说他是反社会,小小年纪,哪天迟早要把自己这张好脸给炸掉。同学里其实怪咖很多,但你要是过去问谁是freak,大家肯定第一个想到他啦。”

“你们都在这样说我?”黄煜斐垂下眼睫,嘴角噙着点寡淡的嘲讽,“不错,每年给实验室捐钱的人,反社会,怪胎。”

“哎,你还真的伤心啦?其实还好,半夜敲我宿舍大门,揪着我写报告,或者为了一点误差在十分位上的数据不让我睡,我也从来没说过你什么嘛,”陈以诚哂笑,“不过阿斐,乱造炸药确实很诡异。背着危险药品黑着脸满校园跑,也很吓人。”

“诡异吗?我觉得有点酷,哥,你现在还会造炸药吗?”李枳插嘴,两人的椅子刚刚被黄煜斐挪得紧挨在一起,他半靠在黄煜斐肩上,声音闷闷的,“我想改天把宋千家白鹅的老窝给炸了,那玩意和我有仇,一只鹅,狗一样啄我好几年,老鹅啄够了,它儿子继续啄。你说宋千家怎么就不知道炖个老鹅汤呢?”

他一说话,黄煜斐就不自觉弯起眼睛,语调也变了:“我们明天就炸掉。”他勾着手,一下一下地碰着李枳油汪汪的嘴角,轻轻地揉,调情似的,完全无视了陈以诚的存在。

李枳就跟顺毛的猫似的蹭他手掌,眼睛看向陈以诚,微笑道:“陈先生,再给我说点他上学时候有意思的事儿吧?”他那双眼睛,尤其亮,透点幽光,也像猫眼,一笑还露出猫一样的虎牙,“听这样子我哥以前还是个问题少年,我想多听听。”

“有意思的事情?嗯……我记得有一次他去la参加音乐节,被龙卷风困在路上,期末考试没考一门催化原理。”陈以诚用筷子尖闲闲戳着鱼肉,“平时这门他学得最好,小测,还有实验一次,错也没有出过,每天就喜欢给老师的课挑毛病,回来之后他直接在课上问教授,最高分多少,教授说94,他就说,请您给我96吧,那种理直气壮的样子,可以想象吧?”陈以诚“啧”了几声,指尖叩着桌沿,“最神奇的是,老师还真就给了他96分,其他同学当然不服气了,阿斐听见议论,看着人家说,我本来可以要100的,怕显得你们太惨。”

李枳一听,哈哈地乐,他转脸,跟神色复杂的黄煜斐嗔笑:“你可真行。”又问陈以诚:“还有别的呢?这事儿只能看出我哥拽,看不出他反社会啊。”

“还真没什么了,”陈以诚虚着眼,似陷入回忆,“阿斐实际上是个超级无聊的人,还总是阴晴不定的,喝酒觉得无聊,就把杯子扣过去一层一层地叠,经常能叠四五层,再一个一个从下面抽出来,关键是居然一个也不碎,”他明的脸上竟显出傻笑的神情,“打完架也觉得无趣,自我厌恶好久,把自己关在午休室里面写作业,你看,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无聊。”

“哪儿无聊,我觉得很有聊,”李枳啜着橘子汁,又抬手给黄煜斐喝,不抬头看,吸管却戳得很准,正在那人嘴角,“喝酒打架,成绩还那么好,太酷了吧。”

黄煜斐道:“小橘是第一个觉得我酷的。”

“就是很酷啊,要是当时我就认识你,那该多好。”

黄煜斐像是不好意思了:“我其实没有经常喝酒打架,偶尔。”

“嗯,我哥最爱学习,还有看西语小说。”李枳靠在黄煜斐怀里,仰起头,微微侧过脸,吧唧一下,他脆生生地亲了黄煜斐一口,“对了,还喜欢看我视频,循环着赶论文对吧?”

他这一来,黄煜斐,板烧师傅,还有那陈以诚,都是一惊。当然唯独黄煜斐是惊喜,他回亲了一口。幸好这店里人不多,没谁往他们这边瞧。李枳舒服地眯了眯眼,像不在乎谁看不看似的,坐直身子,盯视着陈以诚:“陈先生还在读博士,现在应该也不是美国的假期,来北京有事儿?”

“说起这个,我还是来抢阿斐生意的呢,”陈以诚脸色不太好,喝空了那杯苏打水,开始咬杯沿,“我家里是做医疗器械的,黄少爷家里也有个公司在北京卖这种东西吧?虽然现在这行业确实半死不活的”

“各个医院都有我们的人,”黄煜斐吃了一口李枳给他沾好黑椒酱的虾肉,舒展地笑,“你抢抢看?”

“那我只能试试咯?中国市场这么大,和黄家抢生意,反正我老爸也从没指望过我,”陈以诚也笑,“阿斐,我发现你还是一点也没有变,从来不许别人比你好。”

李枳则像在状况外,他睁大眼睛,盯着刚上的那盘子里装的黑乎乎的刺球,傻傻地问:“这就是海胆?”

“嗯,吃它的膏,小橘试试看?”

那勺黄澄澄的东西,即便挤了青芥末,也洒了生抽,看起来还是尤为肥腻。李枳试探着,只一舔,一小截红红的舌头就缩回去。“凉的,”他说,却像是喜欢这滋味,又把勺子连同那厚而软的膏体一块吮进嘴里,一滑,铁勺光溜溜地出来了。“好鲜!还以为会嘴呢,”李枳抹抹唇角,盯着那黑刺球发怔,“神奇的口感,没吃过这种好东西。”

“我第一次吃的时候,也非常吃惊,”黄煜斐接过李枳小心给他舀的满满一勺,像是面对什么宝物,“我感觉我在吃云。”他学着李枳,吮那勺子,就像初次品尝一样,谨慎地把这算不上太名贵的海鲜咽了下去。

白衬衫领口滚动的喉结,小男孩似的纯真神情,陈以诚全看在眼里。这人从前分明吃什么都是一副“这是蜡吗”的欠扁模样,事到如今,却跟一个野猫一样的贫穷男孩认真讨论并不当季的普通海胆。陌生感势不可挡地涌来,陈以诚就蓦地心酸了。

他明白自己,终日玩乐,挥霍,胡闹,却也总是喜欢抱有些无谓的期待,对注定会伤害他的人。他该长记性,好比曾以为的水到渠成,不过是某人所谓单方面失恋之后的一时兴起,事后的疏远,两年三年,直到现在,也像是他在自找没趣。又好比曾以为的非我不可,不过是某个家伙处事太拽,人缘太差,却也活在人堆里,需要一个脑子好使并脾气温和的人一起做课题的必然结果。

这些道理他早就清楚,只不过如今活生生地横亘在那儿,你看见本以为是沙漠的家伙,现如今为别人变成绿洲了,满身冒着的都是温柔的芽儿,这一瞧,就尤为扎眼罢了。

陈以诚忽然觉得乏味,包括车上那个唯一回报是剧烈后脑勺痛的亲吻。三年多前,那糟糕至极的一夜,不是同样绝情吗?他醒来后,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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