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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雪仍未停,纷扬而下,四周静谧,偶有几声寥落狗吠,听来十分遥远。
李枳拽着大箱子踏上泥泞雪地,冰透的风灌进领口,忽地想起一句电影台词,他记不得是哪部电影,但他就是记得这句话,连演员用粤语说它时呢喃似的调调都记得仔细:
“该如何跟你不想失去的人说再见?我没说再见,我什么也没说,就这样走了。”
就这样走。住了四个月的房子,本来准备爱至少五十年的人,都在身后,而他就这样走了。
如今他仿佛丧家之犬。大雪落在他锈迹斑斑的气管和肺叶上。他吞咽空气,嗅到不算浓的血腥味,什么东西堵在那儿,让他疼。就像有把上了膛的枪塞在他嘴里,不知谁的手指扣住扳机,随时要发力一按,他吐不出这金属的腥臭。李枳低下头,每一步都迈得稳当,却不情不愿。巨大无垠的委屈和寂寞吞噬了他,混成一种毫无道理的、自相矛盾的后悔,连同静谧的傍晚,缓缓流淌在脚下。他抽抽噎噎地,却流出不什么泪。
多奇怪,明明是他闹着要走,如今无话可说地被赶出去,却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
那轮太阳又变成赤红色,和它早上蹦出来时有八分相似,颇自豪地宣誓自己的有始有终。而周围仍是灰扑扑的,时间在冬日寒冷的薄暮默默地凝固。
往排练室走的一条长路,经过妙应寺的白塔、平安里的四中、地安门的炸鸡店,李枳始终侧耳听着行李箱轮滑过地砖的声音,节奏均匀,他也始终没听见身后任何为他响起的脚步。他张口,试着自言自语什么,却发出无意义的音节,哑哑的如同呜咽。迟了,太迟了。路人异样的眼光,四围纷杂的街声,鼓楼顶上的初雪,都和他无关,他只对空白倾诉世界应当允许一个真正的卢瑟在一个莫兰迪色的周四下午,对它语无伦次一会儿。
回忆偏偏在这会儿特别浓。他想起那一天,澳门街头的宾利跑车里,伴随着鸡蛋仔香气的那首standbyme,街头霓虹都是意气风发的;想起某个春天的夜晚,黄煜斐煞有介事地说十六岁以前的梦想是当职业赛车手,还幻想过娶斯嘉丽约翰逊;想起晚春的蟠桃,盛夏的麒麟西瓜,初秋的巨峰葡萄;想起一起吹的风,一起躲的雨;想起车顶被拉上大片鸟屎时黄煜斐的苦恼样儿,还有拎着环保袋从超市回来,在门口被流浪狗蹭来蹭去时两人的欢笑。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真等离开他的时候,他最爱他。
哪怕到了排练室,被宋千陈雨浓以及赵初胎捉着胳膊,盯着那包了纱布的右手,看熊猫似的大惊小怪了好一阵,李枳仍然陷落于那种复杂粘稠的情感。黄煜斐失望的眼睛仿佛始终注视着他。左手照样靠谱,他得把自己的身残志坚证明给队友看,于是弯腰掀开琴盒盖子,里面是他那把弦最紧的小马哥,水亮琴面下是漂亮的棕红玫瑰木,流线型线条仿佛就地便能涌出音乐。
要说小马哥的品种,是gibson的hummingbird,还是custom那种高端琴,又正又稳,当初攒了快半年钱才下决心买了它。李枳爱琴,就连第一把早已掉音的电箱琴他都好好供着,这把音极准的能连电的木红色吉他李枳更是极度珍惜,看一眼就亲切。现如今,正如同见了信任的人,更容易唤醒人心里的那点感性。李枳眼眶发涩地抓住琴把,用一种完全不专业的姿态死死握着。
我活该!他蹲着,恨恨地想。他走了太久,一点力气也剩不下,只能抱紧自己,又埋头胡乱挠了几下子琴弦,双眼酸疼,哭都哭不出来。
而另一边,黄煜斐自从听见关门的“咔嗒”一声,就一动不动地又蹲了好久,整个人一节一节地塌了下来,活像个彻头彻尾的败将。他隐约觉得李枳有什么话想对自己说,可他刚才居然没有勇气去试探因为无法接受再三的失望。自作多情的风险使他前所未有地恐惧。站起来的时候腿已经麻了,从餐桌上拿起金蝉的时候,他全身的关节甚至不怎么受控,迫使他颓唐地枯坐于沙发。
那枚蝉,金子用得厚实,掂在手里挺沉,他握紧,再握紧,蝉翼的弧度紧压在伤口上,血水从纱布里洇出来,稀薄地沾在金属表面,他就安静地看着自己流血。这只手,做过太多太多人渣事,就像他这个人,有太多太多的不可理喻。那种难控的、恐怖的占有欲,实则源于他自己内心的魔障他才是最胆小无力的那个。
黄煜斐仿佛看透自己,一边握,一边用左手打开手机,回复了几个白天推掉的工作电话,笑着说再见,说合作愉快。
这一切完成之后,天几乎黑透,猫在吭吭地叫,可能病得很疼。他仰靠在垫子上,懊丧地捂住脸,心中不无自嘲地想,原来人家说的打击太大身体会动不了,都是真的。
好了,最虐的一章已经过了,甜甜甜终于快来了(松口气
今天九千多字,好累,不小心更晚了orz这几章过去仍然没有被吓跑的小天使们~快来给我留个言
第64章
第二天是个周五。雪停之后,天气阴阴的,黄煜斐在沙发上睁眼,发现屋里又只有自己一个了,那种熟悉感尘封太久,以至于让他有点想笑。
没有吃早餐的兴致,他只求到了公司之后姐姐能够少问两句。离家之前,他给猫换了两个暖宝宝,又倒了新水新食。那猫仍然没什么神,确切地说是更病弱了几分,捏着嘴灌药的时候都不太抵抗,只是当黄煜斐把它放回窝旁,转身要走时,忽地抬爪扒住了他的裤脚。
这西裤的面料非常脆弱,拖着猫走一步,爪子一挠就挂丝了。黄煜斐耐着性子蹲下来,把它的又尖又长的指甲挨个拨开,却冷不丁被猫反咬一口。
“你干什么!”黄煜斐神经质地大叫,猫也像是被吓到了,呆了两秒,凑上来舔了舔。其实被病猫咬一口固然不会破,连疼也不该疼,可黄煜斐却觉得很痛。然而,当猫小心翼翼地舔他指节,用软软的胡须蹭他的时候,他又确确实实地感觉到了某种安慰。
他干脆席地坐下,放柔力度,摸了两下那颗因为病痛而颤抖的,小小的猫头,忽然觉得一切都很巧合。他对自己说:你看,猫咬人,都知道舔舔,但是,人不知道,他咬你一口,直接走了。
至于理由?你大概想得通还是那个,他知道自己咬人,害怕以后哪天会伤到你。于是现在这个结果就有了必然性。你做了好多挽留,还是拦不住,只能守着那口子,想等它慢慢愈合,或者永远也不愈合。
你只觉得自己为他那口尖牙练就的铜皮铁骨,一瞬间就变成了没用的土。
黄煜斐并不清楚心情为什么突然就变得这么哀怨,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