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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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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香雾从房门口散了出来,也不知道散了多久,终于消失殆尽。

第十八章凤凰重生

陈朝生的爷爷在水里头捡到他的时候,他浑身都是伤痕,脸上的伤尤其地重,趴在礁石旁边,染红了一方的湖水。

陈爷爷在这峡谷里头隐居了这么多年,这已经是他第六次遇见这样的情况了。他知道这湖的上头是一个名叫舍忧的崖,据说从那里跳下去,便可忘却一世的烦恼,一世爱恨情仇,一世荣辱得失,统统都会忘记。

但是那么高的悬崖,林石杂生,想要毫发无损地活下来,哪有这么容易。那崖壁名叫舍忧,倒不如叫舍生,因为他在几十年间见到了五个从上头跳下来的人,都死了。

他把他们都从水里头打捞出来,在一旁的山林里头埋了。他们也都是可怜的人,若不是被逼到了绝路,想必也没有人会跳下来。他们跳下来的时候,心里也一定知道自己是八成要活不成的。

其实来舍忧崖的人,都是寻死来的。

所以当他第一眼看到朝生的时候,也以为他已经死了。他就下水把他抱了上来,可是触摸到朝生的身体的时候他才惊了一下,原来那个少年,还活着,气息微弱,但还固执地活着。

他将他抱到了岸边,看着他那一张血肉模糊的脸,还看见他的手里头,还抓着一串银链手。他轻轻叫了两声,少年呻吟着微微动了一下,便再也没有了反应。

他隐居山林多年,看病救人的本事或许没有,但是却也懂得了一些草药的机理,便尝试着熬了药给那个少年服下去了。他想,从那么高的悬崖上跳下来还能活着的人,想必是上天不愿意他,既然上天不愿意,就总还能活下去。或许他还有很多没有完成的事,还有很多舍不下的人。

那个少年果然活下来了,在床上躺了三天之后,终于睁开了眼睛。

只是他竟然真像传言说的那样,将从前的记忆忘得一干二净,不但将记忆给忘记了,甚至与连说话也不会,吃饭也不会,除了会走走跑跑之外,像完全新生的婴儿一样。

他想了想,觉得这样也好。从舍忧崖上跳下来的人,过去也一定是伤心的,既然忘了,就忘了吧,他只当自己得了一个上天赐给的小孙子。

他就给他取了个新的名字,叫做朝生,开始手把手地教他,教他吃饭穿衣,教他开口讲话。或许朝生的脑子深处还残留着过去的东西,学什么都学的很快,一点就会,聪慧的简直有些不可思议。第二年秋天的时候,他的聪慧便与世间寻常的十二三岁的男孩子无异了。

他当年为了逃避一份孽缘,逃到了深山老林里头。这儿的一方峡谷,四周都是峭壁,外面的人几乎进不来,只有一个极其隐秘的出口,只有半个大人大,被杂乱的草木掩着,外人轻易根本进不来。他当年也是在外头活了两三年,才在一次无意中发现了这处世外桃源。

陈爷爷得了朝生,觉得自己的人生也算很圆满了,虽说自己半生疾苦,没想到老了老了,得到了一个这么听话懂事的小孙子,过上了含饴弄孙的生活。只是偌大的山谷只有他们祖孙两个,他怕朝生会觉得无聊,便唱戏给他听。没想到朝生极喜欢,也跟着他依依呀呀地唱。他是极有天赋的孩子,竟然一点就会,不过半年的功夫,便可以唱戏给他听了。

只是朝生渐渐懂得的多了,便常拿戏文里头的故事问他,问他什么叫思春,什么叫锦绣佳人,什么又叫青梅竹马,什么又叫洞房花烛。他就一一解释给他听,心里也是沉沉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已经垂垂老矣,余下的日手已经不多了,如果在他死了之后,朝生孤零零的一个人,又那么年轻,一辈子这样过下去实在可惜。

到了冬天的时候,他有一次上山去砍柴,终于一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了,这一摔他的身体算是彻底地毁了,数十年生活在这样阴冷潮湿的地方,他早就积横了一身的毛病,如今可算都找上门来了。他看见朝生的急切和恐惧,心想,这么大的一个孩子,如今心里头也是恐惧的吧,怕自己死了,留下他孤零零的一个。

想了几天之后,他决定趁着自己还能活一些日手,带着朝生出山,再回到人世间去。

当年他为了一个人躲到了山里来,如今再为了另一个人重入红尘。

朝生似乎很喜欢外面的生活,他却也遇上了自己的烦恼,因为到了外头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的脸是很吓人的,没人愿意看见他。

陈爷爷便把自己的匣手打开,拿了好多的金银珠宝来,给他打造了一个金色的面具,戴在了他的脸上。朝生生的很文弱,什么也做不了,唯一可以谋生的只有唱戏了。

陈爷爷也觉得很慨叹,好像命运故意这样捉弄,他的朝生,最后也要步上他的后尘,成了一个地位卑下的戏子。

虽然很伤心,但朝生也总算找到了一个谋生的渠道,他将来死了,也不用再担心他会活不下去。

朝生身段优美,唱腔清丽,画上浓妆出去唱戏,竟然也很快就唱出了名气,第二年春天的时候,便已经有了很高的声名,连石府主子的寿宴,也点名邀请了他,富春戏班子一时风头无两。

在接下来的一个漫长的春夏,朝生都觉得自己像活在戏文里头一样,他见到了这世上最伟岸的男人,成了他的娈宠,再也不是一个小小的戏子。他成了石府里头最炙手可热的陈少爷,尽管这样的荣宠,他知道不过是因为另外一个人,那个人的名字,叫做燕来,小字冬奴,是他喜欢的那个男人的小舅子,是东都有名的公子。

他没有想到,男人对那个叫冬奴的男孩子竟然那样痴迷,那样的深情,叫他也觉得动容。他想那个冬奴真是好福气。

所以在他觉得自己就要死的时候,他在心里头默默地念,渴望自己下一辈子,也投胎成冬奴那样好的命,有一个这世间最出色的男人喜欢他,念着他,生生世世爱护他。

这样的人不需要很多,有一个就很好。

等他下辈子再见了他,如果还问他那一句“你不认得我了么”,他会告诉他,说他认得,他就是他上辈子最爱的那个人,名字叫做石坚。

人的一生,总有一个深深爱恋的人,即便走到生命的尽头也不愿忘记。

人世轮回,如同花开花落,燕去燕来。

冬奴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梦里头苦涩缠绵,浸着淡淡菊花香。

(打赌看到这句话许多大人心里都五味杂陈,会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感觉。)

他觉得身上疼的厉害,吃力地睁开眼睛,朝门口的光影处看了一眼,门口的人影模糊而熟悉,只是他不能够看得清晰。他只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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