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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容地对着每一个进门的顾客,无聊地数了数他柜台上被拍死的雪虫子。
突然,当一个瘦小的人进店的时候,满脸微笑的拉姆突然脸色一变,两手交叉在胸前,瞪着眼前对着来人吼道:“你们莫丁家族算什么东西,滚回你们的角落里去!这里不是你们能来的地方。”
“我……只是来买一些油灯和熊皮。你能不能别这么凶,我这就走。”头上顶着“莫丁鲁尔”的瘦弱的中年男人有些哀求地看了拉姆一眼,叹了一口气。
“哼,寄生虫,雪堡城的耻辱,居然还敢来到这种地方。不去流放区赶走你们已经是你们的福气了!下次再看到你们这种低等败类,我见一次打一次。”说着,他双手抱拳,指节咔咔作响,重重地哼了一声,转身走向了自己的柜台。
青迟的眉微微蹙起。那个叫做鲁尔的莫丁家族的男人,明显穿着很单薄,身体瘦弱。而且……青迟朝着鲁尔远去的身影看去,一路走过的守卫和市民都对他报以了不屑和鄙夷的态度。这种歧视和那些人骨子里透出来的骄傲感让青迟有些不舒服,为什么鲁尔面对这种歧视却只有默默忍受呢?
青迟看了看时间,现在离大胡子来的时间还很充足。青迟叫住了拉姆,拉姆看了青迟一眼,脸上露出一个笑容,“啊,是个冒险者,请问你需要什么东西呢?拉姆的店一应俱全,包你想要的都有。”
“给我几盏油灯和熊皮。”青迟想了想,“再买一些黑麦面包和酒。”买好了这些东西,青迟急忙追了出去。好在,鲁尔的速度很慢,到现在还没出商业区。
青迟叫住了鲁尔,鲁尔一脸迷惑不解的神情,当青迟把东西交给他的时候,他竟然流下了激动的热泪,“啊,你真是个善良的好人!愿九圣灵保佑你,竟然肯帮助可怜的莫丁家族的鲁尔,你是鲁尔最忠诚的朋友。”
“为什么莫丁家族会变成现在的处境?”青迟看他狼吞虎咽地吃着面包,问道。鲁尔含糊不清地回答道:“是这样的……莫丁家族本来是贵族的一支,居住于极寒大陆的主城雪堡之中。莫丁家族里的族长提利……是少有的不会使用兵器不懂作战的人,只沉迷于长生不老的炼金术。北王东征之时,莫丁家族违背了誓言,临阵脱逃了。后来北王惨败,下令将莫丁家族永远逐出雪堡,并世世代代只能居住在距离冬雪城不远的一个贫瘠的小镇上,称为流放区。”
青迟的目光里透出了然。对于贫瘠的极寒大陆来说,占领东部大陆的一些沃土地盘于他们而言是理所当然的做法。何况,在以军功为重,整个大陆崇尚武力的风气下,莫丁家族的临阵脱逃和畏畏缩缩,自然会被视为耻辱。当青迟以一个局外人的眼光站在不同的立场来看,莫丁家族是悲哀的。虽然莫丁提利沉迷于长生不老的炼金术,但他的确为炼金术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那本叫做《炼金术初级》的图书,是炼金术的入门书籍,编著者似乎就姓莫丁。
鲁尔吃完了面包,又喝了几口酒,脸上露出了感激,“谢谢你,没有什么言语能表达我的谢意了。你是第一个不歧视我的人。莫丁家族现在已经衰落,已经不剩几个人了。为了表达我的感谢,我将一张图纸送给你。这是家族流传下来的,据说还差最后一种药材才能制成的神秘药剂配方。但是还没等莫丁提利找到那种高山上生长的雪心莲,就已经死了。只可惜我没有那个天赋,看不懂。在我手里也是浪,不如送给你吧,希望你能找到那种药材。”鲁尔把一张泛黄的羊皮纸交给了青迟,上面写着“未知药剂的配方。”
“谢谢你。”青迟十分真诚地笑了笑。《天命》游戏里遇到过很多的npc,大多只是你来我往的交易。而这样仅仅只靠一个面包和一瓶酒就对你不胜感激,甚至把家族的遗物都赠送给你的人,还是第一次遇到。尽管鲁尔活得很没有尊严,但他的内心依然是富足的。这些崇尚武力的蛮民不会懂得炼金术的神奇,对于他们不懂的东西,他们就会群起攻之。说不定当年那位莫丁家族的族长提利临阵脱逃,不是因为贪生怕死,而是因为厌恶掠夺和战争呢?
青迟跟鲁尔告了别,约定以后有时间的话会去看他。翻了翻这张羊皮图纸,发现上面的很多药材在东部大陆似乎没有。看来这种药材只有极寒大陆才有了。青迟去药剂店逛了逛,同时看了看城里的交易行,把看到的材料都买了不少,这才回到了拉姆的杂货店。很快,大胡子就要带着牦牛商队来这里交易了。
当一串“叮叮当当”的声音响起时,青迟就已经看到了十多头牦牛被人牵着走了过来。其中两头牦牛身上驮着最后的两担货物。大胡子要在这里购买一些补给,然后再次出发。除了大胡子以外,商队里还有一个小眼睛的男人和一个背着弓箭的女人。看起来这几个人就是大胡子的商队同伴了。
当这个小眼睛男人和弓箭女跟大胡子打了个招呼,分散去集市里购买东西的时候,拉姆正一脸热情地跟大胡子攀谈。只有青迟在暗处清楚地看见了一个鬼鬼祟祟的人,推着一辆装满了黑麦的小推车,故意绕了个弯朝着两头牦牛走去。
第一百一十八章:冬雪城
有时候青迟十分喜爱这样的雪夜和灯光。少一分亮则太冷,多一分亮则刺眼,吸了所有的喧嚣嘈杂,安静到世界仿若只有一个人。这时的雪夜里,最温暖地莫过于燃烧的炉火,烤架上弥漫着麻椒和烤肉的香气。青迟忽然想起,幼时自己也曾于微亮中拿了烟花,在漫天飞舞的雪花里大笑,以为自己是个小仙女。那时的不愁吃穿,家庭幸福,父母慈祥,都在自己的身边。到底是经历了岁月,才将那份任性娇气彻底化为了如今的安静沉默。从此以后记忆中的雪都是二月那日的寒冷刺骨,伴随着刀割般地疼痛,时光终于彻底失去。
“你怎么突然这么抱着酒杯这么感伤。”夜枭喝了一口酒,心情很不错。“尝尝冬雪城最美味的奶油羊肉汤,包你吃了还想吃。不过还真没想到,这些骷髅洗红名的速度太快了,下次再红名了,我就去屠一次修道院。”
冬雪城是一座十分热闹的大城市,不少小镇都围绕在它的附近。这座城内筑起了几十米高的城墙,灰岩是这里最方便的建材。城内分为商业区、居民区和市政厅。是一座规划十分整齐的城市。这里的守卫大多习惯了这种严寒,不像青迟一样缩在壁炉里,风雪天气仍然在外练兵。而这里的居民大多生得十分高大健壮,皮肤很白,毛发浓密,喜欢以各类兽皮为衣服,一张完好熊皮能以100金币的价格卖给商人,而且他们十分热衷于各种战斗训练,青迟经过冬雪城的时候,看到不少npc在自家院子里打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