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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布莱恩摩斯因为再次病发被遣送,但回来后他对后续治疗一直十分配合,甚至让人感觉那次的病发只是一次意外。毕竟他四岁时来到这里,隔了十一年才重新回到人群,一时间过大的认知冲击导致了那次病发也是有可能的。”
“既然如此,”坐在首位的人拿起了手边的印章对准手中的文件盖下,“布莱恩摩斯批准出院。”
神病院都是如此,往里送人容易,却鲜少有自己能走出去的。时隔三年,布莱恩摩斯的再次出院,还是让院里的护工阿姨们庆祝了一番,毕竟在气氛压抑的神病院,爱笑又喜欢聊天的布莱恩可是他们的小甜心。
我是布莱恩摩斯,但同时我还是我,那个在2014年11月3日死于一个疯子之手的励志小青年。而如今,我出院的这一天却是2008年8月31日。
2005年11月3日,我的意识在这个名为布莱恩摩斯的少年身上苏醒。那时布莱恩摩斯才刚刚获得出院批准,我意识的到来打乱了原本就混乱的自我认知,我被当地医院遣送回了这家神病院。
和那些专家认为的不同,我只用了两天时间来重建我的自我认知。我还是我,只不过我多了一个名为布莱恩摩斯的人的记忆,当然,我还占用了他的身体。
作为我自己的二十三年的记忆十分琐碎却详细,因为这强大的自我认知,我十分幸运的没有被布莱恩摩斯的记忆干扰,而失去自己的人格。
毕竟当时从一个黄种人变成一个白种人,还是世界上只占人口百分之二的红发人种,对我冲击还是相当大的。如果可以翻阅那名心理医师的医疗记录,一定可以发现那两天中,我喜欢一直毫无原因站在厕所的镜子前,只是看着我自己。
布莱恩摩斯,四岁时被送进神病院。1994年,四岁的布莱恩和小他一岁的弟弟在一起凶杀案现场被迈阿密当地警局发现。
在警察发现他们之前,他们已经在那地狱般的血池里坐了两天三夜,而受害人是他们的亲生母亲。布莱恩和他的弟弟亲眼目睹了歹徒如何用电锯切碎他们母亲的身体,血液四处飞溅,眼前只是一片猩红。
布莱恩小他一岁的弟弟德克斯特被第一个找到他们的警官哈里摩根养,而布莱恩却因为到了记事的年纪,被确认为反叛型人格错乱,送进了这所神病院。
布莱恩的记忆中清晰的记得德克斯特被抱走的那一幕。所以在他刚被批准出院后,他就着手调查了他的弟弟德克斯特。
他急切的想要去与他的兄弟相认,却发现德克斯特似乎对他毫无记忆,一直坚定的信念崩塌。布莱恩是用想见亲人的这个信念建立起来的人格,所以他的心理状态也再次濒临崩溃。
于是,我来了。
要我说,布莱恩是在是太着急了。如果他接着查下去,就会看到他想要的。因为布莱恩的执念,在这三年里,我持续了他对德克斯特的调查。
就算德克斯特被哈里摩根养,成长在一个完整的家庭,但三岁时亲眼见到的那一幕,虽然已经无法完整的回忆起来,但却仍然深深存在于他的潜意识里。所以,其实德克斯特和布莱恩何其相像。
他们都是潜在犯。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很多犯罪者都是因为曾经受害,心理没得到及时和正确的疏导,便对其他无辜的人犯下罪行,以此宣泄他们心中的不满。
布莱恩清楚的记得母亲被分尸的那一幕,所以他其实一直渴望着分离的肉块,流淌的血液。就算后来长大后他在那些心理医生面前用尽全力伪装,这种渴望也时常变成一种幻想,存在于布莱恩留给我的记忆里。
德克斯特只记得记忆里的那片血红,但他还是无法抑制对血的渴望,就像是对曾经记忆的渴望。我对德克斯特的调查中发现,他身边邻居家的宠物狗失踪,已经发生不止一次两次。
不知道到了今天,德克斯特有没有开始对人下手呢?他负责任的养父哈里警长又会如何对待一个有着杀人欲望的养子。
我和布莱恩不一样,我很清醒,病态的清醒着。我不会因为潜意识中的嗜血暴虐就对无辜的人下手,我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就像当初从心理上控制了那个疯子一样。
在之前,我不是反社会人格者。那么变成布莱恩摩斯之后,我也相信我一定会有办法控制自己。
……
今天的阳光很好,出院后我来到社区分配的平房安置了我所有的东西,包括几本身份证件,两本心理医师送的书,几条换洗内裤和几双袜子,一个背包便能轻易装下。然后我买了一份报纸,目的明确的找到了招工版面。
曾经是孤儿的好处就是,你有养活自己的能力。
我穿着自己唯一的一套除了病号服以外的衣服,白色短袖浅蓝色脚牛仔裤黑色tom布鞋,简单干净得像一个生活在象牙塔里的普通学生。
按照报纸上招工版面的信息来到了距离住处最近的一家咖啡店,拿下了咖啡师的兼职工作。工作内容简单轻松,工资也不算太少。感谢我上辈子的摸爬滚打,让我掌握了足够支撑自己开销的生活技能。
一个下午的熟悉工作,第二天正式上工。
但就算是社保补助和这份兼职给的钱加起来,也才刚刚都填补我的生活而已。这些钱无法让我重新开始我的学业。
从蓝领到白领一词之隔,隔的就是那份学历和知识。而想要赚够那些书籍,考试报名,乃至大学学之类的一系列用,单单只是一份简单的侍应生工作是不够的。
也许哪个商业性舞团会需要一个技巧纯熟的爵士舞舞者?
早在一年前,我就开始计划出来后的工作方向了。还是干会老本行吧,虽然累了些,可是以前作为兴趣而练到了专业水准的爵士舞,还是能带给我比一般兼职更丰厚的入。
为此我还在平日做了不少恢复性训练。可就算我把一身恰到好处的肌肉练回了身上,弥补了布莱恩原本的瘦竹竿样,可他那张天生便看起来十分无害的脸,一直让我十分为难。
对于布莱恩来说,这张长得致到过分典雅的脸带上那阳光下显得毛茸茸的卷发,加上一张嘴角确到角度的笑脸,是他最强大的伪装。
可对于我来说,想要用这样的外表在商业舞团找到一份正式的工作,实在强人所难太难。单说布莱恩平日里的气质,就没人觉得他会是一个懂跳舞的。更别说他如今还如此稚嫩的模样。估计舞团老板都会觉得,他只是一个舞蹈初学者。
从布莱恩的身上我找不到曾经自己那骗过了许多人的成熟感。就是原本自己习惯的舞蹈风格,也为了配合布莱恩给人的印象,而彻底改变。
如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