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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岔开了话题,说了几句场面话,主持人做了总结陈词,颁奖礼结束。
叶飞澜对负责人彬彬有礼地比了个请,就像是完全没有察觉刚才他的话有什么不妥一样,对他们的颁奖礼大肆夸奖,甚至表示如果以后需要,他还愿意再次出席他们的颁奖礼。甚至告别的时候,他还朝负责人笑着挥了挥手:“再见。”
如果他们脑子没坑,这辈子大概都不会再想见到他了。
叶飞澜混娱乐圈这么多年,像这些小手段,他心里门清,只是大部分时候,他都更倾向于诚恳待人,愿意就是愿意,不愿意就是不愿意,就算在微博上提醒粉丝,也是光明正大的,不会背地里去搞这些小手段。但是世纪娱乐在这件事上的做法,让他彻底寒了心。
是公司先对他不仁,不怪他不义。
而且,这种看着对方吃哑巴亏的感觉,其实还蛮爽的。
不就是阳奉阴违吗?他叶飞澜也会,而且他发现自己还蛮享受这种感觉的,甚至在出席完这个坑爹的颁奖礼之后,心情竟然还不错,尤其是一出后台就看到苟晟的时候。
他仍然穿着那身碍眼的大花裤衩,但是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猥琐,反而有一种别样的霸道和……性感。他旁边停着一辆suv,不知道这么短的时间,他从哪儿搞到的。
叶飞澜拉开驾驶室的门,却被苟晟拦住了,他笑着低声道:“主人,你休息一会儿吧,我来开车。”
“……”叶飞澜剜了他一眼,“得了,我知道你是替我考虑,不过……我可不敢拿我的命开玩笑。你主人还没活够呢。”
“我……我之前是……骗你的,”苟晟迟疑了一下,“我会开车,有驾照。”说着,把放在前挡下面的驾照拿出来,递给叶飞澜看。
“骗我的?”
叶飞澜扫了一眼驾照,干脆利落地摔在他脸上,然后自顾自坐进副驾驶,系好了安全带,皮笑肉不笑道:“主人给你一次机会,说吧,你还有多少事情是骗我的?”说着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温柔道:“我这人向来大度,现在说了,看在你帮我出头的份儿上,我不会和你计较。不过……如果有一天让我自己发现……所以,希望你在开口之前慎重考虑。”
苟晟沉默了一会儿,流畅地一打方向盘,把车停稳在路边,侧头看着叶飞澜的眼睛:“我的确还有事情瞒着你。主人,十三年前,你是不是从屠狗者手里救下过一条小狗?”
“啊?”叶飞澜愣了一下,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提起这个,“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就是你养了十二年的那只狗。主人。”
第16章方天戟
身为叶飞澜的忠实“走狗”和助理,却让拍了一上午的叶飞澜亲自开车这一点,让苟晟十分自责。所以在叶飞澜出席颁奖礼的那段时间,苟晟找了个练车场练了两把,光速学会了开车。
这次是主动下凡,他的神力并没有消失,有这个保障,别说是开汽车了,就算是开飞机也出不了事故。
学会开车之后,他回了趟天庭,让人脉颇广、神通广大的月老给他弄了个驾照,绝对以假乱真。然后找了家租车行,租了一辆suv。
苟晟的想法很简单,他只想尽快学会开车,为叶飞澜分担一点,让他的渣主人不用那么辛苦,不会那么……让他心疼,可却半点儿没想该怎么解释这件事。月老说过,在凡间拿驾照可没那么容易,要经过刻木一、刻木二、刻木三的考验,最快也得一个月才能拿到。
所以情急之下,苟晟只好说之前在骗他。
苟晟想过无数叶飞澜可能会有的反应,也许会冷冰冰地质问他,也许会不由分说赶他下车,也许会一脚把他踹出去,但唯独没有想到,叶飞澜只是轻描淡写地拿驾照砸了他一下,就默认了他的司机身份,还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用那种半开玩笑地亲密口吻,问他还有什么事情是骗他的。还说如果现在说了,他可以不计较,但有一天让他自己发现就不得了了,希望他能慎重考虑。
苟晟沉默了。
他从来都没有试图瞒过叶飞澜什么,但是叶飞澜没有认出他。为了不被叶飞澜解雇,他暂时把叶飞澜是他前世的渣主人这个秘密吞进了肚子里,想等到叶飞澜自己发现端倪,再慢慢告诉他。
可是……
作为他十二年的老狗,叶飞澜的性格,他再了解不过了。虽然叶飞澜用的是他从未见过的这种开玩笑的口吻,但他知道,叶飞澜从来说到做到,如果他继续隐瞒下去,有一天真相暴露,叶飞澜可能真的会把他一脚踹出银河系。
所以他决定坦白。
他说:“我就是你养了十二年的那只狗。主人。”
叶飞澜愣了一下,紧接着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你别逗了。”叶飞澜指着他,笑着笑着,突然就不笑了,他低了下头,眼神里带着一点点温柔:“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我的确养过一条狗,就那么一条。救它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它可怜,并没真的想养它,可是狗那种东西……太粘人了,我把它养大一点儿的时候,就丢在外面让它自己跑,可是每当我从练习室回来,都能看到他蹲在我住的地下室门口,用那双可怜巴巴的眼睛看着你,还拿脑袋拱你的腿,拿舌头舔你的手……”叶飞澜突然对苟晟笑了一下:“你知道的,那种动物,长得那么大一坨,人高马大的,看起来很凶,但其实最会撒娇了。”
苟晟温柔地看着他,认真地点点头:“我知道的。”你一切的一切,我都知道,但还是第一次在你的嘴里听到关于我的形容。我是很凶,但只会对伤害你的人凶,永远永远都舍不得对你凶。
“……”叶飞澜被他莫名其妙的反应弄得愣了一下,摇头失笑,“你不知道的,我这人从小和人打架打大的,没什么同情心,我以为我会把他踹出去,但是很神奇的,我对它心软了,把它留了下来。那时候我住在地下室,里面就放了一张床,对我而言,那就是个睡觉的地方,但是从那以后,那个地方竟然像个家了。每天晚上回来,‘家’里都热热闹闹的,我给他买了垫子,买了狗窝,买了食盆,买了狗咬胶,顺便也添了一点家具,虽然有时候它会把‘家’里折腾得很乱,但其实……我很喜欢它那样折腾。因为那让会让我感觉,这世界上还有个生物在等我,它需要我。十二年……在娱乐圈这种地方混了这么久,一直出不了头,没什么说真心话的朋友,还有一群吸血鬼亲戚,我没有神失常,也没有得抑郁症,我自己都觉得诧异。后来我想想,可能是因为一直有它在……但是差不多两年前,它也走了。”
叶飞澜抬起头:“不好意思和你说这些。”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