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雨后初晴天
利用中午时间走访的刘坤压着点走进教室,科任老师已经提前安排了课程教学计划。
“怎么样?有什么眉目?”张琪变着法儿的询问有关案子的情况。
“你还是好好准备你下午的比赛吧。这马上就要期末考了,我尽量早点将案子的细节核实。”说着,刘坤拿起一旁张琪的杯子仰面喝起水来。
他们两个自小一起长大,而且还一同进行了训练,感情自然很好。不过刘坤本身并不帅,普普通通,但是张琪不一样,活脱脱一个大美女,这就让很多人都很嫉妒了。
课程是选修,在这个临时教室,刘坤并不会像在教室里那样拘谨。所以在空白的a4纸上,刘坤将案发到凶手被捕的简单路线图和相关证据呈列。说实话,刘坤虽然是在打官司,实际上却是以刑侦做基。美名曰:“凡事都得讲证据。”
“你呀,就是不想多说话,宁可噎死人,不肯让一件事有任何的不确定因素。”
“那是当然。”刘坤深以为然,这也是他为人处世的一种原则,实事求是。
“你这样是会没朋友的。”
“朋友是什么?能吃吗?”
看着刘坤一脸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神情,张琪感觉他这完全就是缺心眼儿啊。刘坤对案子的表述言简意赅,从凶手案发的三点到被捕的三点二十三分这二十三分钟时间,凶手一直在街上,但是实际距离即使是用走的也仅仅只需要七分钟而已。
“这绝对有问题,这段时间他在什么地方、干什么。”
刘坤下意识点点头,他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不过,如果是在案发现场观察情况就一切都说得通了。
下课后,刘坤没有向任何人打招呼就先自行离开了,对这个案子,他还需要进行很多必要的询问和调查。刘坤前脚刚刚进入监狱,顾昌黎后脚就跟着进来了。两个人的目的一样,来考证这段时间这个罪犯到底在干什么。
“我是你的辩护律师,具体的疑点,我希望你可以如实回答。否则,就算是神仙都帮不了你。”
“不过是个毛头小子,装什么装。爷爷……”
刘坤直接就说起了法规:“一、在我国《刑法》中没有过失杀人罪的规定,因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过失杀人罪。二、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应该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为量刑情节)的区别主要是:
“其中,二者的主观故意不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过失,即行为人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方死亡,但因疏忽大意以而没有预见;或虽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方死亡,但轻信能够避免。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在主观上要伤害对方,不以追求对方死亡为目的。
“另外,二者的刑罚规定不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被刘坤这么一说,刚刚还嚣张跋扈,现在面如死灰,坐在椅子上丝毫不敢动弹。刘坤见自己的目的达到了,似笑非笑地盯着他:“说说吧。如果有隐瞒,你就等着自生自灭吧!”
刘坤从征询室出来,看到低头坐在那里的顾昌黎,脸上浮露出淡淡的笑容:“顾叔,您这大驾,也不通知一声。”
被这么一说,顾昌黎还以为是这里的什么办事员呢!抬头一看,刘坤正笑吟吟地看着他:“别睡在这地方,容易着凉。”
“嘿,你这小子,是不是皮肉痒痒了?”
刘坤呵呵一笑:“就你们警局里的那群人,都不够我打的。”
顾昌黎拍拍他肩,站起来问道:“怎么样?他怎么说?”
“如我所料。他在周边观察,害怕警方怀疑他。这是一种心理问题,我觉得还是看看周边有没有监控什么的可以证实这个观点。”
“不是,我怎么感觉你这是在和稀泥啊!只字未漏,怕我是内奸?”
话说完,随即哈哈大笑,他们两个人经常会开这种玩笑,已经见怪不怪了。刘坤告诉自己的司机先回去,自己要去掉证,坐顾昌黎的车,司机老张点点头就把车开走了。
“怎么样?说说吧。就咱们两个人,你就没必要藏着掖着了吧!”
刘坤微微点头,脸上却露出了十分狡黠的笑容:“我觉得我不应该为其辩护是否为过失杀人,而应该是是否为故意伤害的问题。”
“你说什么?”
刘坤摸着下巴,表情极度轻松:“事实上,在分析过具体的事件发展顺序,谁都会怀疑他这段时间究竟干了什么,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个时候被害人很没有死。”
“什么?!”被刘坤连续的两个出乎意料的结论轮番轰击,顾昌黎感觉到自己似乎被抛到另一个世界一样。
刘坤从副驾驶的座椅下取出一瓶水拧开瓶盖:“我觉得我还是一会儿具体给你讲讲那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吧!在此之前,我需要确定另外一件事。”
“你说,我派人去查。”
“我想确定一下,当时被害人被杀的时候,有谁在那个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