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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了些衣服,别忘了勤换。”
说着潇洒地离开了。
奇光顿时恨恨地摔了扫把,衣服,又是衣服!
累死他算了!
终于把镯子套到戚承手上的李唐:“……”
青春期的孩子,脾气还真是反复无常啊!
“千万注意奇光的心情啊。”李唐忧心忡忡地说,“快到中二病病发期了。”这要是奇光受戚承的不良影响,张罗着要毁灭世界,那真是要了命了!
一个中二病就够世人受苦受难了!
第91章
如果说谁是兄弟们中的运气王的话,那么这个镯无疑是3106号玉镯了。
造价十两银子的玉镯,和造价千百两的玉镯,除了材质质量工艺不同以外,境遇也是不同的。
十两镯往往会出现在街边,再普通不过的摊子或者是小店中,被一个或是攒了许久银子的普通人买走,或者是被地主稍微富裕一点的人家买走。
如果是前者的话,那么它没准会被郑重地放在首饰盒中,时不时被带出去炫耀一番。
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材质不突出工艺不突出,哪都不突出的镯们,只会是别的饰品的陪衬。
总之,它们是进不了大户人家的,就算进了,也只会是大户人家仆人们的首饰。
高贵的主人家才不会这么掉价的。
像它们这种新鲜出炉,没有历史的沉淀的镯,最不值钱了。本来3106号镯会像它同一匠人手下出来的兄弟姐妹们一样,被人买走后过着平凡无奇的镯生。
可是就在它和它的兄弟姐妹们堆在琉璃厂,等待着被挑选之时,一个女人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它的镯生。
和它一起撞大运的,还有3107号,可是它的传奇性,还是及不上3106号的,因为只有3106,才是被武林知名败类唐沉星,郑重其事地套在魔门教主戚承手腕上。
而它3106,则是见证这两个传奇人物的镯。
这在以后,让它身价倍增,直接一跃成为镯界新贵,被无数镯们羡慕嫉妒恨。
而它的历任主人们,虽然不懂唐沉星为什么要给戚承,套这么个娘里娘气的玩意儿。
总之,看在这东西纪念意义非凡的份上,人们还是乖乖掏了腰包,争相竞拍。
传奇开始的地点,是岐山再迎镇,而改变了3106号命运的女人,名为孟绰。
话说来到再迎镇之后,在挠了自己的儿子一顿之后,心情大好的白夫人见儿子撩了,也暂时放过了自己儿子,溜溜达达着直奔琉璃厂,准备给她的表侄戚承买点见面礼。
至于为什么见面礼不是白家的珍宝,白夫人笑而不语。
戚正信的儿子,她就算再喜欢,也不会送贵的东西。
琉璃厂逛了一圈之后,只有看起来比较能唬人的玉镯们,能入了白夫人的法眼。
她自己本身不懂玉,昂贵的和便宜的完全分不出什么区别的白夫人,便以为所有人都和她一样,所以白夫人挑挑选选了几个之后,拎着它们兄弟十个去结了帐。
末了还不忘磨着老板要了几个盒子,面子工程是必须做全的。
打定了主意将它们当作见面礼之后,最开始的说法是白家的传家宝之一,留着给戚承未来的媳妇。
毕竟儿子表弟,现在成了儿子上司,她这个当娘和当表姑母的,于情于理都该对表侄表示一下。
虽然戚承这小子不学好了点,可是起码能看住自家小兔崽子,仅凭这一点,孟绰就决定将戚承和戚正信区别对待。
可是在见到自己儿子羞羞答答地,看着唐沉星和戚承之后,孟绰就改了主意,于是新的说辞就这么很扯的说了出来。
当然,之所以配合白霜明,而不是将他吊起来抽,纯粹是因为她想稳住这小兔崽子,别跟那个大兔崽子一样,直接没了影儿,找都找不到的。
现在,小兔崽子稳住了,孟绰缓缓露出一抹狰狞的微笑,夫君那里,应该逮到大兔崽子了吧?
她要把他抽的娘都认不出来……
本质上是学剑的,但是近期隐隐有向鞭子转移的白夫人,今天依旧是优雅而又美丽呢。
3106号镯的传奇一声,就这么开始了。
当然传奇人物,经历点坎坷那是再正常不过的,所以出世后没多久,3106号就差点面临玉碎镯亡的险境。
手镯套上之后,戚承:“……”
眼见撸下来,看样子是有点劲了,戚承看着被箍的死死地手腕,干脆直接砸墙上救手吧!
“你要做什么?”李唐雀容失色,“戚承,你太过分了。”说着戏瘾上身的他,抱着正装在盒中的3107,一脸悲戚。
戚承:“……”
“有了红豆。”戚承配合地扯出红豆项链来,“其他玉饰,在我眼中都没有它珍贵。”
“其实,我不介意你左拥右抱的。”李唐说。
他是不缺玉星人,随便从成衣或者是发饰上,抠点下来送给戚承,也是可以的。
“唐沉星,你说什么?本座没有听清?”戚承的面色顿时危险起来。
李唐顿时乖乖闭上了嘴:“其实这镯子挺好看的。”说着,伸手手指,小心翼翼地碰了下戚承手上的玉镯,“你听听这声,还挺清脆的。”
“奇光……”戚承喊道。
“来了。”正在艰难地重塑三观的奇光连忙跑了进来,“教主有何吩咐。”
“拿油来!”又在美人计上吃了一亏的戚承命令道。
黄澄澄的油被端上来后,闻着这熟悉的味道,李唐赞道,“好油!”非转基因的,吃着放心。
劈叉夹好下摆后,戚承撸好了袖子,直接浇了一碗油。
堂堂魔门教主,就这么苦哈哈地任由手臂流满豆油,末了还得保持稳重,艰难地撸下玉镯。
“公子……”奇光转脸问李唐,“你是怎么把它戴上去的?”
好神奇!
李唐:“这个问题,就跟问那些含着灯泡去求医的人,到底是怎么把灯泡吃进去的一样,无解的。”
起码文科生李唐,解释不了。
自从升入了高中后,他就再也看不懂物理化学书了。
虽然不知道什么是电灯泡,不过直觉吞灯泡是一种很愚蠢的行为的戚承,决定保持沉默。
折腾了一会儿后,镯子终于和戚承的胳膊分来,而戚承也神色复杂地将手中的玉镯扔给了奇光。
“拿去洗洗吧。”虽然他更想直接把它给摔了。
3106的小命,看起来暂时抱住了。
“正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戚承掰了下手腕,“我也帮你戴上。”
“不用了。”李唐正色道,“我自己来。”说着取出3107,无比顺利地戴上了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