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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了头应道。
傅瑾也不在意他们这些虚礼,踩着那双毛绒绒地拖鞋就往楼下走去。
仙子似乎意识到终于可以回家了,欢快地窜前几步,又摇着尾巴回过头跑到傅瑾身边,如此往复,完全不像是传说中一松手就要跟人跑了的雪橇三傻的模样。
“……傅先生!”
在傅瑾走过郑宏身边时,郑宏像是纠结了许久终于下定了决定一般,突然开口叫住了他。可是没等他欲说些什么,就对上了傅瑾斜望来的眼神。
深邃、了然,以及恍如猎人布下了重重密网就等着网那一刻的一击必中。
即使只是简单的一身白衬衫、单手插在口袋里的姿势,却依旧让他在那一刻仿佛渊深岳立。
这种气势转瞬即逝,几乎让郑宏以为是他的错觉,可是……他闭了闭眼,也罢,本就是自己贪心不足。如今看来,哪怕是自己不动手,善恶,终究有报的时候。
两人的眼神交锋只是一瞬,在赵军林看来,就好像是傅瑾半点也没有理会郑宏一样。这让他松了口气,毕竟郑宏做出那样的事来,向来已经知晓了自己隐藏多年的秘密。虽说傅先生在这行的风评一直很好,但他也拿不准,若是那件事爆出来,这位傅先生,还会不会像往常一样,视若未闻。
捉鬼?
凡是家财万贯之家,哪个不是鬼魅横行?只是这些鬼蜮伎俩上不得台面,更不好公之于众,于是便是出了什么事,也不方便找警/察,如傅先生这样既能一针见血,又守口如瓶的存在,就显得妥当了。
傅瑾并不在乎赵军林或是郑宏在想些什么,对他来说,他此行的所有目的都已经达成了。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快点回家好好睡一觉。
然而,他的这一觉只堪堪睡到了下午一点,顶着因为窗帘被人拉开而照进来的猛烈阳光,傅瑾面无表情地看着某个扰人清梦的混蛋。
“小傅啊,人年轻的时候更应该注意身体啊!你这是又熬夜了吧?这习惯可得改改,刚前几天我还在新闻上看到有个三十几岁的在地铁上猝死了呢!还有就算再困也要三餐规律,不然对胃不好。你可得知道,这胃疼起来,可是要命的啊……哦,对了,我这儿给你带了份粥和包子,快起来洗洗先吃点垫垫肚子吧……”
陈昊絮絮叨叨地说道,若是不看他有点讨好的表情,还真当他是在单纯地关心傅瑾的身体呢。
然而对于刚起床低血糖的傅瑾来说,陈昊的话语无疑就像七八只蚊子在耳边嗡嗡地叫。他猛地拉上被子盖住脑袋,
“仙子,咬他!”
下一秒,原本只是站在床边冲醒来的主人摇尾巴的萨摩耶就窜过去咬住了陈昊的裤脚。
“诶诶诶,别咬啊。”陈昊连忙护住自己的裤子,避又报废一条。“布兰特我可是给你带了牛肉……诶,等等。你这个小没良心的!”
陈昊看着从他手上叼走了牛肉又来咬他的萨摩耶,不由得想鞠一把泪。他可是听他家宝贝女儿吐槽过的,说萨摩耶又蠢又萌,谁给它点好处指不定就跟谁跑了,还不如养德牧或者金毛靠谱。可是,这傅瑾家的布兰特,小名叫“仙子”的萨摩耶简直跟成了似的,就听傅瑾一个人的话。
一狗一人在他房间里折腾这件事对于浅眠的傅瑾来说,显然是个噩梦,当然,重点是那个人。他蒙着被子挣扎了一会儿,还是做起了身,顶着那一头呆毛,□□着上身就准备去洗漱。
“咳咳,小傅,注意点影响!”
因为主人起来转移了布兰特的注意力,陈昊终于松了一口气。然而一抬眼对上傅瑾那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八块腹肌,就有点小心酸。他这个警/察在身体最巅峰的时候还只有六块腹肌呢,为什么这个死宅竟然会有八块!还有那张脸,唉,简直是上天不公啊……
不过见到傅瑾终于肯起来了,陈昊也算是心里安定了一些。知道傅瑾的习惯,拎着他带来的那一袋也不知道是早餐还是午餐的食物,任劳任怨地在天井树荫处支起了桌子。
傅瑾住的房子是在w市的一条老街上,典型的江南民居,四水归堂的设计,虽然比不上北京四合院那般宽敞,却也有江南特有的素雅秀静。当初这里本是要拆迁了建商业街的,然而因为住在这里的老人普遍念旧,都不愿意搬迁,上面一合计了,索性将这些老房、危房重新整修了一遍,想要打出古镇老街的旗号,来发展一番旅游业。
不过因为一些原因,这个计划执行了一半便夭折了。此地侥幸保留了旧时风貌,排除了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又不会变成人声喧哗的景点,宜室宜居,倒是成了市里难得的一片风雅之所。
傅瑾是三年前搬来这里的,也不知他是如何说服了房子原先的主人们,大手笔地直接买下了整套宅院。三年来的雕细琢,让这套旧居古宅愈显古色醇香。
陈昊和傅瑾的相识源于一场误会。
现在这个年代,作为一个生长在国旗下的人民警/察,看到一年轻小伙儿拉着大妈讲些风水八卦之类的东西,难以为对方是个骗子。
他们这片不大,乡亲邻里大多是熟识的。那时候的陈昊见傅瑾是一个生面孔,而跟傅瑾聊得极为投机的王大妈又是出了名的信那些风水啊道士啊什么的,一时就起了怀疑。
在王大妈再三拉着傅瑾的手叮嘱他有空来她家坐坐而傅瑾礼貌告辞并表示日后一定会上门拜访以后,陈昊忍不住跟了上去,半劝诫半防备地让他不要想着做些昧着良心的事。
当然,误会很快就解开了。
而陈昊也阴差阳错地同傅瑾熟悉了起来。
对于这个一表人才,勾起了无数街坊大娘做媒的心思,又养了一条好像成了的萨摩耶的青年,陈昊是好奇的。
而在见识过傅瑾破案的天赋后,陈昊又是佩服的。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民/警。在他们这片儿,抓贼找东西尚还勉强,像傅瑾这样在他眼中堪比福尔摩斯,足不出户就能解决一场又一场豪门阴私的,他当年想过,却也从来没这天赋做到。当然,就他们这样的地方,也给不了他机会尝试。
说起来认识了傅瑾以后,他并不是没有起过类似撮合他和自家女儿在一起的打算。毕竟傅瑾一副要在这里定居的架势,而他家女儿也算得上是“山沟沟”里出来的金凤凰了。
不过,在他家那个号称是“阅尽天下男神”的闺女见过一次傅瑾以后,就迅速沦为了傅瑾的脑残粉,说什么这等男神区区凡女是万万高攀不起的,连他身边的萨摩耶都违背了建国后不许成的铁律,傅瑾绝对不是凡人。
他心底虽然可惜,但却也知道不论他女儿的原话有多么的不着调,至少有一点是对的,傅瑾看着就不是普通人,虽然如今已不兴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