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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去咬树叶堆下边它拱出来的看起来橙色的菌菇
他之前吃过这种菌,不知道叫啥名,以前还在当兵的时候,跟队友在深山老林里出任务,一个队友也是农村的,他认识这种菌,当时还给他们煮了
问他他也说不上名字,据说各地叫法都不同,他们家乡那边管这个叫天鹅菌……
名字倒是还行,长相就特别朴素了。
野猪还自顾自在那吧嗒吧嗒吃得香,乘风拿起他带出来的短刀突然冲过去,野猪停下吧嗒的动作,刚抬起头,短刀已经捅进它的脖子,刀一划,血全喷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求宠爱!!!
第23章第23章
野猪哼哼唧唧在原地晃悠了一会儿,乘风把它往旁边一踹,得它倒下压坏他的天鹅菌。
为了方便,他脱下自己穿着的上衣,露出结结实实小麦色的上半身,打好结做成兜兜的样子,把地上一小片菌菇采进衣兜
短刀一,扛起一百多斤的野猪往回走。
刚出山的河水干净点儿,乘风直接在河上游解剖野猪,把一些好弄的内脏用大树叶好,猪皮直接剥了丢掉,他懒得弄,现在都中午了,他早上答应了小哥儿回去给他做好吃的!
猪头丢了倒是可惜,乘风用藤蔓穿好准备带回去
猪肉也洗干净血水,扛着回家。
肉丢在井边的大木盆里碰的一声,把刚进客厅不久的林贵给吓了出来
他也是刚从地里回来,地上种的小麦倒了一片,全泡在水里,距河边近一点的被连根茎都被水冲走
哎,今年怕是没啥成了,原本还侥幸,万一地里的小麦没坏,他有个好成也不用再住在自己哥婿家太久,现在……
“乘风这刚下过暴雨,你这怎么打的野猪?”
“看见就打了。”回厨房把菜刀木盆和砧板拿出来,他得快点处理了,弄完估计要过中午,小哥儿该饿了!
“诶这哪那么容易看见啊,我来帮忙!”要是随便都能看见野猪又打回来,他们王家村早就发达了,还用得着这般穷。
两个汉子切割处理猪肉会快许多,而且乘风又是一手好刀功
他自己事先砍下一只猪蹄清理干净,剁成小块熬汤,水开时撇走肉沫,让汤自己在那里咕嘟。
打开一坛子刚刚搬回来的酸菜,还是弄个酸菜猪脚汤。
今天的野猪也比较肥一点,酸菜刚好吸汤里的油脂,中和一下。
又把竹筒米饭蒸上,然后出院子帮忙继续处理野猪肉
把肉割成一条一条的,现在夏天,这肉挂井里顶多放两天,用盐腌制显然不现实,这古代的盐贼贵
想了想,剩下的野猪肉打算用果木做熏肉,今晚就能熏好。至于猪头……没处理好,还是切开两半,再拿两块各两三斤的肉给送去王有贵和王大家。又被他们媳妇塞回来一篮子青菜和七八个鸡蛋。
至于猪脑……还是蒸熟,用姜汁伴碎,浇上一点酱油,最后撒上葱花
他没做过这个,也不知道好不好吃!
中午的菜式,做三菜一汤估计差不多了。
至于拌猪脑……还是不要算一个菜吧。
第一个做简洁版的红烧肉,把五花肉焯熟,切成正方形的,用油翻炒葱姜五香八角,放糖酱油白米酒什么的炒制酱汁,把肉放下去炖,最后大火汁。
弄得还算不错,捏了一块进口,口味偏甜一点,但是很香,没有肉的腥味,肉炖的也很软烂。
小哥儿口味偏甜,这道菜估计他会喜欢。
喜欢就能多吃一点,多吃一点就能长胖一点,长胖一点身体就能更健康一点,更健康一点他抱起来就更舒服一点……
把捡的天鹅菌也洗干净,看见菌菇的时候林贵还感叹好一会儿
他小时候吃不饱,到这菌菇生长的季节他就常常自己偷跑进山里,把这菌烤熟吃
可见他到底摊上个什么娘啊,他爹也不管,他就只能自己想办法填饱肚子!
把菌菇跟薄薄的五花肉片用猪油炒在一起,又鲜又香!
最后炒了个油水特别足的青菜。
把饭菜端到客厅的时候果然迟了,小哥儿跟在自己娘亲后面下楼,看见乘风的时候也不管他娘念叨了,直接扑到他身上
把扑过来的人接住转几个圈,嘻嘻哈哈玩闹了一会儿,看得李氏一脸无奈。
“别玩了你们两个,都多大人了还跟小孩似的。”林贵把碗筷摆放好:“快来吃饭了。”
“哟这哪来的肉啊?”李氏坐在林贵旁边,动手盛酸菜猪脚汤
这野猪肉不老,肉已经熬得软烂,汤喝起来酸香酸香,特别开胃
乘风把人抱到位子上,接过李氏手里的汤勺,动手给小哥儿盛了一碗汤。
“宝贝儿,饿了没?尝尝这汤可好喝?”
“唔好喝,有点酸的。”
“哎呀可真别说,乘风你这手艺啊!”林贵呼噜一口汤,砸吧砸吧嘴:“好吃!”
他也没放啥特别的东西下去煮汤做菜,估计是调料的缘故吧,还有就是野猪肉本来就鲜美好吃,加上他们又一年到头才吃那么四五次肉……
“那就多吃点!”夹起一块红烧肉吹凉,喂进正双手抱着猪骨头啃的小哥儿嘴里
小哥儿吃到特别合自己口味的菜眼睛一亮,嘴巴里嚼着东西,眼睛巴巴的看着自己相公。
轻笑一声,又夹了块肉吹凉递到他嘴边,小哥儿嘴里的东西还没咽下去就想张嘴咬,乘风手一,把肉塞进自己嘴里了
“相公!!!!”
乘风:“哈哈哈哈哈哈……”
“好了好了你们小两口能不能认真吃饭?”李氏用筷子敲了一下小哥儿的碗:“娘咋教你的,你咋……”
“娘啊,你怎么又教训我夫郎了,你之前可是答应过我不教训我夫郎的。”
“俺这不是教训,俺这是……”李氏看着乘风又把一块菌菇喂进抱着骨头的小哥儿嘴里,一点也不嫌弃两个人共用一双筷子,到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他在这边才住了两天不到,就深切体会到了乘风的宠夫狂魔模式,说实话,要是自己年轻个二十几岁,他求着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