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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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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作者有话要说:7年前守望先锋总部的爆炸,让莱耶斯和莫里森当场毙命。

死而复生的莱耶斯发现他的死神体质并不稳定。他的记忆在渐渐地消逝,就如同他的生命一般。

可是他无法忍受,也许有一天,他会连他曾经的伴侣,也是守望先锋的领袖杰克莫里森,都会彻底忘记的事实。

这是一个充满回忆和车的故事(我不得不说,所有的h都是剧情需要)

真正想说的大概是,人毕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神。就从人的角度来写一写加布里尔莱耶斯这个人吧。

另外,既然是r76,那就是伴侣的关系。我真的觉得这俩人是天生一对啊。

我保证这是happyending,呃,至少在某种意义上。

有读者表示需要交代背景,呃,如果你对守望先锋这个游戏和它的背景并不了解,可以参见下面这篇介绍:

或者直接百度搜索“守望先锋背景故事”,会有一些详细介绍。

因为本文最初面向的受众是玩过这个游戏并对其同人有兴趣的读者,所以没有考虑到其他读者的需要,不好意思

[你想叫我什么?给我个名字吧。]

[现在吗?我可能还没想好要……还有这个单片眼镜要怎么戴?]

莱耶斯花了好长时间才笨拙地戴上“时光微尘”的唯一外接设备,在手甲的金属外壳上看到了自己的脸

这幅打扮,看起来就像是杰克莫里森。

“时光微尘”的全息投影在桌子上歪了歪头,似乎沉思了片刻。

[不一定现在立刻就要决定,不过你要明白,加布里尔,我的名字是你唯一能够开启存储内容的密匙。]

这家伙的口气,听起来真像个活生生的人。

智械已经诞生半个世纪了。莱耶斯从二十岁出头就在跟他们打交道,对这些有自我意识的机器早就见怪不怪。只是,他昨天才购买的“时光微尘”并不是一个拥有完整自我意识的机械。

它只是个随时联网的程序,带全息投影,唯一的外接设备就是一个有录音和录像功能的单片眼镜。

购买的时候,推销员极力地告诉了他这东西最大的特色:它能够随时记录你想留存下来的东西,并且在设定了名字之后还会开启人格模拟,以你存储的记忆为基础,进行独一无二的交流。

他猜想这就是为什么一个破眼镜要卖两千美元。但其实,他对什么人格模拟完全没有兴趣。

所有有自我意识的东西,早晚都会离开。

就像孩子离开父母,就像战友分道扬镳……

就像爱人离你而去。

莱耶斯怔怔地看了一会儿自己戴眼镜的样子,紧紧捂住了眼睛。他的手指深深嵌入两侧的太阳穴,用力之大,就像要从侧面把自己的眼睛和脑子一起抠出来。但就算如此,也不能让他的痛楚缓解半分。

然后他深吸一口气,咬紧了牙,硬生生把胸口涌上来的硬块咽了下去。

[我暂时不需要读取什么东西。]他的声音低沉,几不可闻。[我不是为了跟家人回放美好瞬间才购买你的。]

“时光微尘”没有回答他,只是静静地看着他。眼镜边缘的指示灯轻微闪烁,莱耶斯知道,他刚才说的话已经被记录下来了。

[我已经失去了我唯一的家人。而且……我也不会再有什么美好的瞬间了。]他轻轻地说。

[我已经死了。]

这个说法并不太准确,但一个用来记录的程序不会反驳他。

[他们叫我死神,生命的割者。这名字很恰当。]他看了一眼桌上的地狱火散弹枪,扯了下嘴角。[讽刺的是,我自己也算不上是活着。说真的,我都不知道是不是哪天一觉睡去,我就再也不会醒来。]

[不过,其实我连睡眠都不再需要了。]

窗外,启明星早已升起。带着冷灰的清晨微光透过窗帘,不知不觉又到了新的一天。

莱耶斯曾经很喜欢黎明。他还记得那些清晨,当他从睡梦中醒来,而莫里森还睡在他身旁。如果莫里森要熬夜处理守望先锋的文件,天蒙蒙亮的时候,屋子里就会飘着煮咖啡的香味儿。

莫里森知道他喜欢咖啡,闻到那味道就一定会醒。可他喜欢装睡。因为只要他不睁开眼,莫里森就会蹑手蹑脚地潜进厨房,不一会儿,煎蛋的滋滋声就会和着烤土司的香味儿飘进卧室来。

他们在一起的三十多年,一直都是这样度过。

如果还能再吃一次莫里森做的早餐,莱耶斯愿意用一切去交换。

[其实,我现在也不再需要进食了。]他补充道,[所以说,这就是我这副身体仅有的一些方便之处。]

他停顿了片刻,下意识地搓了搓手。冰冷的皮革相互摩擦,他却感受不到一点温度。他早就不会感到寒冷了,至少在他全身的血都流干,所有的细胞都死掉然后重生之后,他就不再具有那些常人的知觉。

对一个老兵来说,这其实没什么。那些全身都被改造成智械的人也是一样,习惯之后反而会觉得这个样子也许才更适合自己。何况,人本来就会变老,知觉这种东西本身就会衰退。

但唯有一样东西,他想要永远地保存。唯有这一样,哪怕他的努力和挣扎在命运面前显得可笑,他也要从死亡面前把它夺回来。

[也许,这跟我死而复生的体质无关。也许,我早该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我老了。杰克总是说,等我们都老的走也走不动,我们就离开守望先锋,把守护世界和平的责任交给年轻人,去乡下买个农场,一起度过最后的日子。]

他一个人面对着虚无的空气,掰着手指细细地数着:[忙碌一年,等到作物成熟。宰一头牛,把最嫩的肉用木炭细地烤上几个小时,用刚割的大麦做成面包,奶酪也是自家产的。傍晚时分,开着辆小卡车顺便去田里兜风,运气好的时候还能遇到一两只狐狸或野兔,或者就掰几个新鲜玉米回来,点一堆火,开几瓶啤酒,把玉米架在火边烤。]

他的思绪飘的很远,浑然不觉天已大亮。

他的一生已度过大半,其中九成都浸泡在鲜血和危机之中。他经历了常人几辈子都过不完的纷繁复杂,但他依然希望,如果有机会能再尝试一次莫里森口中的这种人生,该有多好。

他惊讶于自己对这些过去从不在意的小事情竟然记得清清楚楚,一字不落。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买了“时光微尘”根本就是个错误,那一切让他骨里发寒的感觉都不过是错觉。

但是很快,那种感觉就重新找上了他就在几分钟他,他刚刚亲口说出来的回忆像烟灰一样飘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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