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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可能滞留的时长,林展权又拨通了阿媚的电话。
“权哥?”
“嗯。强哥他们这两天就回去,我会晚几天,堂口的事暂交给你。”
“好。”
“还有我家里。就他自己一个,你得闲去看下他。”
“知道啦。”
林展权与雷公的所作所为在帮会势力中引起轩然大波。潮永福遭到和兴胜元朗、荃湾堂口双面夹击,当即元气大伤退走别处。残余人马进行零星反抗后伤亡惨重,叔伯辈的帮会老人无奈之下,终于叫停所有堂口的一切行为。因台风延误飞机多时的陈家昌也急忙辗转多方回港,连夜迈进潮州商会总部,寻求解决之法。
三日后,潮永福现任龙头添叔修书一封,邀和兴胜现任龙头标爷赴隆兴酒楼谈判。
因涉及私密,酒楼包下整场后被社团势力围拢,外人不得进入,所以当时的情形极少有人知晓。许多年后,就在港岛帮会的传奇随着当地电影业的消亡一并步入尽头时,肥佬强的子女却在他的口述下整理出与和记命运起伏密不可分的传记,中间有少许文字提及了这场交易。
“他们当然还想打啦,堂口都没了,还要怎么混?但当时我们已经找过荃湾那边的鬼佬总警司,外面一圈有警员巡逻,没人敢妄动。等两边的龙头说完话,还在做元朗区话事人的权哥上前敬了酒,和他们重新划了地盘,又出钱给潮永福的人做‘安家’和‘汤药’,讲大家以后各自发财。”
“等到散场,当时做屯门话事人的炳佬就来找权哥算账,说一定是他搞的鬼,要弄到他们和潮义安势同水火。哈,我还记得权哥那时给他倒了杯酒,开口讲:‘那不如等大家休息两天,一起打潮义安?’”
“再之后我们便与炳佬带来的人吵起来,一直到标爷发话打圆场。到现在一定有人说权哥做事太绝,但往回几十年,我们没人觉得哪里有问题。是坐馆也好,是红棍也好,是四九也好,重要的是有饭吃、有钱拿,你不绝别人,别人要来绝你呀!”
地盘被和兴胜占去不少,潮永福全帮上下乃至整个潮州一系皆有颜面大失之感,相反,和记八个社团则不断发出赞许和感叹。尽管这些崇敬大多浮于表面,更多的是准备旁观潮州帮可能进行的报复,毕竟“多只香炉多只鬼”,被盘剥的利益与被削弱的权威重叠,无论哪个社团都不想成为刀俎下的鱼肉。
但对于常年盘踞在北部的和兴胜来说,种种所为不仅是对社团建立以来好狠斗勇声名的最好延续,更让它迈出了野心勃勃向南进发的第一步。
第二十三(粤语+普通话)
林展权留在荃湾的时间比众人想的要久,与标爷、雷公重新划分了社团地盘后,因忙于安排眼前的各项事宜,他短期内无法返回元朗,一切暂时交由阿媚看顾。
包括甚少有人知道的“床伴”,哑仔。
“他好细胆,呢两日打风怕会惊,你帮我睇住。”
听着对方专程打电话来嘱托,阿媚勾起唇角笑了笑,回道:“得啦,我识做。”
这是半个月来,她第三次去林展权在元朗的居所。
提着雨伞上楼,打开房门就能看见听见响动走出来的哑仔。少年穿反了两支拖鞋,十分急促地抬起头,对阿媚露出极度企盼的表情。但很快,那双包含希冀的眸子就黯淡下去,因为来人是阿媚而非林展权。哑仔纤长的羽睫微微垂下,神色难掩失落。
“唔……”
披着不合身的宽大睡衣,哑仔乖巧地走进屋去,找来热水壶为阿媚倒茶。他双手捧了玻璃杯送到她手边,见阿媚对自己善意地笑了笑,少年发出几声小小的气音,客气地示意她趁热饮用。
目光从哑仔纤细的身形上扫过,阿媚点点头道了声谢。小坐片刻后,她放下手提包,起身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满满地塞着蔬菜和肉类,和前两回她过来时差不多,看上去基本没被动过。
阿媚知道,养囝仔的地方一般不允许他们吃得太多,因为这些人与妓女不同,一但窜起个子便大概率会失去恩客。她猜测哑仔也大抵如此,一来习惯了穷苦;二来知道自己的处境,怕个子渐长会失去男人的宠爱,便也不愿多吃。
但即便如此,他摄入的食物还是少得过分,尤其在林展权要求阿媚看顾的情况下。
“哑仔,你过。”
少年轻颤了一下,抓着衣襟缓缓走到阿媚身边,小小地“嗯”了一声。
阿媚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又与自己的额间比对一番,轻声询道:“有无边度唔舒服?”
哑仔摆了摆手,似乎有些内疚地低下头摇了几下。
阿媚俯身抚上他的脸,柔嫩的皮肤并不烫手,但仍然泛着小片红晕,眼角也染着哭过一般的粉色,让哑仔整个人看上去颇有些病态的柔弱感。
替他拽好身上明显属于林展权的睡衣,阿媚开口询道:“上次见你时,你都死死下无气无力,今日连块面都红卜卜,味发低烧?你训上张床,我帮你度体温。”
“唔嗯……”
少年轻声应下,趿拉着拖鞋走回卧室。
房间里没有开灯,窗帘也严丝合缝地紧紧覆住大片玻璃,阻挡一切可能透入的光。七月几乎被台风占满,这样的影响之下,屋内更显昏暗。
哑仔膝行上床,掀开被褥钻进还带着暖意的薄毯里。他的双手搂住林展权的枕头,将面容贴上去摩挲蹭动,身下还压着数件男人平时常穿的衣物,让各种布面紧紧地与自己相贴。少年白皙纤长的双腿夹住单薄的衬衫,不时用微凉的纽扣颗粒挤压酸痛的足尖,仿佛这样就能减轻浑身燥热到近似沸腾的痛苦。
几分钟后,阿媚带着杯子、温度计和药片走进来。她翻开一小片被褥,见到床上堆叠着数件林展权的衣衫,不禁神色微动,但却未开口说些什么。
借着客厅的光,阿媚的目光落在三十七度五分的红线上。并无大碍,她松了口气。
“好,无烧。”
哑仔的臂膀再度缠回枕头,一脸乖巧地蹭了蹭柔软的布面,仿佛要阿媚安心似的轻声哼着:“嗯。”
看着对方神情委顿的样子,阿媚忖度片刻,还是忍不住开了口:“跟权哥,记住要听听话话。我知道好宠你……但都记住要知情识趣,唔好成日冤住人,太痴身话,男人好快会厌。”
情感上,她能理解林展权对哑仔喜爱的原因。少年生得清纯,年纪又不大,自然能模糊两性之间的界限,让男人在某段时期内具有新鲜感。但这并不意味着林展权真的“爱”他,起码阿媚眼里看来,在对方离开期间撒娇撒痴、分外粘人的哑仔,不懂得抓男人心就像放风筝一样,要要放。不会知情识趣的话,没法长久留在男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