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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意义的音节。
他已经彻底的成为了一个哑巴。
再也不可能唱出那样的天籁之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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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难过吗?他会伤心吗?他会遗憾、叹惋、惆怅吗?
不,什么都没有的。
楚歌内心中难受到了极致,而墨菲的眼神依旧平静。
他的眼眸漆黑如旧,没有半点儿波澜,就好像这只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楚歌伸出了手去,轻轻地碰了碰他的喉咙:“你痛吗?”
墨菲摇了摇头。
他一直都是这么个逆来顺受的态度,对于施加在自己身上的折磨不言不语,痛极了,也不过将呻|吟全都压回嗓子里。
他全身上下,遍是伤痕,大概只有脖颈的地方,没有被铁丝拧就的鞭子打到,但恐怕伤的最严重的,也是这个地方。
只不过分着内外而已,然而想要把嗓子医好,也十分的艰难。
楚歌怔愣了很久,下意识看向了自己的手。
曾经的时候,在别的世界里,他拥有最强大的治愈异能,然而到了此刻,他却一无所有。
当他抬起头的时候,却发现墨菲低下了头,视线正凝视往了某一处。
于是他顺着墨菲的视线望下去,想要知道孩子再看什么。
下一刻,他慌乱的站起来,甚至一不小心踢倒了身边的木凳,忙不迭的去扶,将手牢牢地藏在了木凳后。
而墨菲依旧看着他。
视线的尽头,正是他慌乱藏起来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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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的汤药数不尽的往下灌,墨菲一天一天的好起来。
他的气色肉眼可见的变好,但是拆下了绷带后,依旧让人发愁。
用了最好的外伤膏药,但依旧弄不掉他身上的那些伤痕,至多不过变得浅一点儿而已,而陈年旧伤,却没有什么办法来消掉。
他的身上,遍布着蜈蚣一般狰狞扭曲的疤痕,唯有后腰的那一块地方,金丝雀已经看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荆棘玫瑰。
也是楚歌无比想要将之剥下来的荆棘玫瑰。
自从那天之后,楚歌就选择了带上白色手套,他本来极其不喜欢这种缀满了蕾丝边的玩意儿,可这时候,却不得不戴着。
他不想要墨菲看到自己手指上遍布的伤口,尤其是食指之上那个深深的牙印,他用了同样珍贵的膏药,但也依旧弄不掉。
这令人十分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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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菲一直都是那个样子,对于外界的反应十分迟缓。
他睁着眼睛,望着床边开敞的窗户,安安静静的待着,一个上午,一个下午。
就像是在过往的日子里养成的习惯,极力稀释自己的存在感,最好令所有人都忽视掉。
楚歌离开的时候,他不会开口挽留,楚歌来的时候,他也不会笑一下。
就像是所有的情绪都丧失了,只有那么一个表情而已。
可是浮现出来的备注,分明不是这个样子,明明想要楚歌待在他的身边,却强行压抑下了自己的所有渴望。
因为不会表现出来,所以也不会被拒绝,永远也不会失望。
“你救了他,所以他相信你。”
楚歌苦笑了一声。
那又算得上是什么相救呢?
对于一名从小就被禁锢的奴隶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
楚歌心里做了一个决定。
他难以左右阿佳妮的命运,可是让墨菲离开既定的轨道却不是那么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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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乍暖,微风和煦。
楚歌进来的时候,墨菲正朝着窗外,看着高处的天空。
白鸽振翅而上,飞向了远方。
楚歌道:“墨菲,等你好了,我就送你出宫。”
墨菲明显怔愣了一下,吃惊的看着他。
“你腰上的那个印记,我当时没有办法,只能给你烙上,却没法子洗掉,但总算是洗掉了席塞尔诺维奇留下的那个奴隶印。我看过了,烙印的地方并不是那么的明显,只要你小心些,不要暴露出来,别人也看不到。”
墨菲眼神疑惑,似乎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楚歌坐到了床前,笑了一瞬:“你没有听明白么?”
墨菲不说话。
“我想你应该不会愿意继续待在宫里,所以打算送你出去。翡冷翠不是一个适合久待的地方,这里的贵族太多了,到时候我会拜托人,把你送到南方去,你可以在那边,选择自己的生活。”
“如果你喜欢平静的生活,那可以到我的领地上去,我会安排一个普通的家庭养你,让你像一个寻常的孩子长大。如果你不喜欢”
“我写了一封推荐信,可以送你去洛兰行省的学院,如果你愿意,可以到那里去读书。洛兰在南方,那里没有认识你的人,不会有人把你认出来,你可以安安静静的生活在那里,等你长大之后,谁也不会知道,你曾经在宫里待过。”
这段日子楚歌并没有闲着,他已经想好了墨菲以后的出路。
无论是田园的的农夫,还是校园的学子,他都可以给墨菲安排好。
楚歌微微叹气,所谓灯下黑,莫过于此。
他查了那么多资料,辗转了翡冷翠与皇家两个图书馆,竟然都不知道,阿佳妮的领地,就在曾经蔷薇家族的领地。
洛兰行省,曾经最丰饶、最富庶的那一块。
作为领主大人,他当然可以写一封推荐信,将墨菲送到遥远的学院里。
翡冷翠的生活,对于墨菲来说,大概跟噩梦也差不多吧。
骄奢淫逸的贵族,乌烟瘴气的环境,载歌载舞的粉饰太平
没有谁会愿意继续待在这里的。
“你愿意吗?”
床上的孩子明显的怔愣,仿佛整个人都陷入了巨大的不可思议中,呆呆的望着他。
这还是这些天以来他第一次露出这样茫然无措的神情,楚歌禁不住也笑了一下。
虽然他暂时还禁着足,但总有解开的时候,尽管那个时机并不令他喜悦,可是先安排好,以后也不必慌乱。
墨菲张了张嘴巴,却只能够发出咿咿呀呀的音节,整个人仿佛都陷入了焦躁里。
“不要急。”楚歌说,“你会写字吗?”
想来墨菲会唱歌,应当是认识字的。
桌上有鹅毛笔与羊皮纸。
墨菲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他认识的字,并不那么多。
楚歌起身,把桌上的羊皮纸和鹅毛笔都拿了过来,放在墨菲的手边,他的右手尚还可以动作,艰难的运笔,歪歪斜斜的写了一行字:
你是嫌弃我没法唱歌了吗?
楚歌一愣,并没有想到,墨菲会这么反问。
摇头,柔声道:“怎么会?”
漆黑的眼睛看着他,渐渐弥漫上了一点儿情绪,那眼神里的意思,明显就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