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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手足无措,小崽子大概四五岁后都没这么哭过了,他脑子里一团乱麻,最后几乎是靠着本能摸了摸少年柔软的发丝,撩起衣摆露出只肥硕的奶子来,把奶尖儿塞进小崽子口中。
杜若风正哭得哽咽,差点被噎住,等他反应过来嘴里是什么,抽搭了两下,嘴巴吧嗒着嘬了起来,哭声也止住了,像是因为见不到妈妈而哭闹的婴儿被母乳安抚了。
杜若风闭着眼,伸手摸上男人的胸肉,嘴巴一动一动地吞咽着甜美的奶汁,像他小时候一样。
明朗用手指轻轻梳理着小崽子柔软的发丝,另一手在他背上轻柔地拍打,喂奶这事儿他这十几年做的很习惯了,完全不觉得有什么尴尬,反倒是很享受久违的父子亲昵。
大概是从今年年初,明朗回忆了一下,吃他的奶吃了整整十四年的小崽子突然和他说以后都不吃奶了。明朗大大咧咧惯了,只以为是他青春期叛逆不喜欢和家长太亲密,也没想太多,再说他本来也存着让小崽子断奶的心,也就应了。
打那儿之后,小崽子当真就没有再吃一口奶了。反正他的奶也不是特别多,胀得难受了就偷偷躲在浴室里挤出来,像这样喂奶还真是半年来第一次。
吃完了最后一滴奶杜若风才意犹未尽地从他爹身上爬起来,脸上带着羞赧的笑。明朗笑意盈盈地看着他,亲昵地刮刮他的鼻尖,“吃饱了么我的大宝宝?”
少年清秀的小脸儿上飞起一层红晕,他低头飞快地在老狼唇上亲了一下,然后不好意思似的别开脸,从沙发上站起来,“老狼,我饿了,去做点吃的,炒面你吃么?”
杜若风简直是跑进了厨房,也没等他爹应一声,明朗好笑地看着小崽子的背影,臭小子,还学会害羞了,“吃!记得放点儿猪油!!”
明朗拿起醒酒汤喝了一口,想起刚刚小崽子落在他唇上的亲吻,他们以前经常这样亲来亲去,自从小崽子不吃奶了就鲜少主动亲他,明朗怕他不开心,慢慢的也就少了这些亲昵。
他工作虽然不忙但小崽子是要上学的,两个人亲昵的举动少了,交流也少了,一来二去就觉得两个人感情淡了些,想到这明朗又难受起来。他一手拉扯大的孩子,原本好好的,突然疏远了,自然是万般不舍,可一想到这是小崽子想要的,他又克制住了,他的宝宝开心就好。
第02章
明朗和杜若风不是亲父子。
明朗是天生的双性,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一出生就被遗弃在乌烟瘴气的红灯区。没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在这种地方,像他这样的孩子多到激不起任何人的同情,也是他命不该绝,他被一个妓女捡了回去。
她给这个捡来的孩子取了个和他悲惨身世截然相反的名字,明朗。或许是托了名字的福,明朗的人生倒还算顺风顺水。
明朗对于明姨的印象早就十分模糊了,记忆里她是个忧郁漂亮的女人,她从不让明朗叫妈妈,也不怎么管他,只是给他吃饭给他个地方睡觉。大概在明朗不到十岁的时候,这个女人在她工作的夜总会因为得罪了客人,永远消失在了明朗的生活中。
从小生活在乌烟瘴气的环境中,明朗没有上过学也没读过书,认字来自于明姨偶尔扔给他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书本。明朗在这种环境中混的如鱼得水,帅气聪明,没有人不喜欢这样的男孩儿。
明朗还有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他叫杜云,比明朗大四岁。杜云没有妈,他爸是夜总会的打手头子,挺有钱也不吝啬,偶尔也会给明朗些零花钱,杜云也总会给明朗带些吃穿的东西,让他的童年也不至于缺衣少食,甚至比这个环境中大多数同龄的少年少女好上太多。
到了十一二岁女孩子发育的年龄,明朗发现自己的身体也发生了变化。他胸前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发育起来,所幸与此同时他的身材也迅速拔高,加上一张英俊帅气的脸,把胸一裹竟然连杜云都从来没有发现他的秘密。
杜云当时正在读高中,他也说过让明朗和自己一块上学念书,不求他念书念出什么名堂,只不过不一样看到这个弟弟毁在这种地方,他年纪还小,模样好又聪明,不应该烂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地方。
不过野惯了的少年自知没有那个本事,明朗还是拒绝了杜云,他年纪虽然小但发育得早,十四岁的孩子,一米七几的身高和一身肌肉,看起来竟然有十六七岁的样子,他也不会别的,干脆就跟着杜云的老爹做起了打手。
明朗是个很懒很懒的人,他懒得思考自己未来的人生,也不觉得像这样过下去有什么不好。有钱有酒有兄弟,还有各种男人女人,从出生起他就生活在这个五光十色纸醉金迷的地方,他并不喜欢这种生活,但也说不上讨厌,他只是习惯了,也不怀疑自己以后的日子还会这么过下去。
但或许是名字注定了明朗得是个活在阳光下的人。
在他十八岁的时候,云都夜总会的大老板在黑帮角逐中失势,一时间他的安身之所支离破碎,杜云的父亲也死在火拼之中。一瞬间他拥有的一切都土崩瓦解。
杜云当时在念大学,他虽然也生长在这条花街,但他的内心从来就不甘于委身这里,对于他的父亲,他也是抱着爱恨交加的态度,在得知消息赶回来之后他也只是选择忍痛给他爹尸,他带着明朗离开了卧云这座他们从小生长的城市。
同行的还有另外一个人,明朗也认识她,是云都夜总会非常当红的一名小姐,可谓是云都的头牌,她有着很男性化的名字,楚风。也是直到那个时候明朗才不得不承认自己真是神经比树粗,这两个人在一起一年多,他竟然都不知道。
杜云放弃了他的学业,但他是个极其聪明而且有头脑的人,楚风除了相貌冷艳也是八面玲珑,跟着他们明朗什么也不用考虑,只需要安心做个混吃等死的米虫。
三个人最后在枫岭落了脚,一座和卧云离得不远但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城市。在杜云和楚风的筹划下,他们用杜云他爸留下的钱和楚风多年的积蓄开了一家宾馆,在大学城附近。
在此以前,明朗以前对于楚风的认识仅仅来自于她永远高贵冷艳的表情,那种完全不应该属于一个妓女的表情,无论客人送什么她都不曾弯过嘴角。后来他才知道,楚风曾经也算是高门千金,因为种种原因沦落风尘。
在他们安顿稳定之后,杜云和楚风领证结婚了,没有婚礼,没有仪式,那个时候明朗才发现原来楚风也是会笑的,她穿素淡的衣裙化恬静的妆容,杜云从路边摘的野花也能让她笑得露出牙齿。
日子过得不咸不淡。
后来有一天,杜云冲进明朗的房间,兴奋地告诉他自己要做爸爸了。明朗裹在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