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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明卿颇有些慌不择路。
“画手会直接素描。”
“我就是……随便写写,对不起,我太无聊了。”任明卿简直不择手段地想结束这个话题。
庄墨敏锐地感觉到他的抵触有些不同寻常。作者出于羞耻心,都不太愿意跟现实中的人交流他们的工作,但如果彻底掀开他的伪装,扒下他的马甲,作者也只好破罐子破摔了。不知什么缘故,任明卿的抵触更强烈一些,他甚至快要哭出来了,庄墨只好耍了个小聪明,“难道写东西有什么值得羞耻的么?我也是个编剧。”
他抢先一步指责了任明卿,这本来是没有道理的,失礼的人是他;但是他紧接着宣告“我们是自己人”、“我跟你一样”,改变两人的关系,从敌对到同一阵营,于是指责的理由也顺理成章变成了“你的小家子气在否定我的工作”。
这种小把戏果不其然很有用,任明卿不再急着逃离,看他的眼神也变了,甚至带着一丝崇拜:“……是么?!你是编剧?!”对于涉世未深的作者来说,他们搞不清楚小说和剧本之间的天然鸿沟,他们只知道编剧是写电视剧的,科班出身,牛逼。
“我也有随手记人物形象的习惯。”庄墨说谎的时候,根本没有任何心虚的表现,fbi都测不出来他的厚脸皮,任明卿自然被骗得团团转。
“那你怎么知道我不是编剧,而是……写东西的?”任明卿依旧吝于对自己用作者二字。
“你的很多脑洞没有办法影视化,编剧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这样啊……”他现在不但对庄墨放下了戒备心,还有些拘谨。他这辈子都没遇见过正儿八经的编剧,他只是个小人物。
“你在哪里写东西?”
任明卿笑着摇了摇头,被再三逼问,才无奈解释:“我就是自己平时随便写写,没有在哪里写。”
要不是任明卿的心思单纯得全写在脸上,庄墨都要以为这又是搪塞。一个在有意识地积累人物形象的作者,却不是有意识地在进行创作,这太反常了。
在这个遍地都是作者的年代里,人人都能写上一笔,当作者的门槛很低;但同时,能从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绝不是一桩易事。写故事绝不是天马行空、信笔拈来,它需要技巧,需要积累,需要沉淀。靠灵感写作是新手的标志,他们能在第一本书里塑造出活灵活现的人物,这些人物往往取材于他身边,是他熟悉的人,或者压根就是他自己的某一面;随着他们继续写第二本、第三本,人物就会出现雷同。其实道理非常简单:一个专业的作者,他需要持续不断地塑造许许多多人物。如果他交际圈狭小、对人类鲜有观察,他认识的数来数去就是这么几个,那他的确很难凭空捏造出一个有血有肉的新人物。那些天生就能把笔下每一个人物写活的,是祖师爷赏饭吃;其他人需要大量地观察、积累和训练,才能弥补这种才能上的欠缺。非常不幸的是,很少有作者会意识到这一点。
庄墨之所以会对任明卿感兴趣,正是因为他随时随地都在积累素材。这种勤奋让庄墨根本用不着看他的文章,就知道他能吃这碗饭。有句毒鸡汤说得好,大多数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没有达到拼天赋的程度,而天赋,是个人多多少少总有一点。庄墨相信,只要在他手里,任明卿哪怕混不到顶尖,混个一线绝对没问题。他的作者只要结实耐操,红是肯定的,只不过红到哪个程度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编辑知识小课堂:我想当编辑,我要学习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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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命中注意就是你
从医院出来,庄墨打的送任明卿回家。任明卿非常客气:“你如果没有地方住,可以在我那里歇脚,我那个房间还没租出去。”说完又怕庄墨会错意,不好意思地抓抓头,“我不是要你租房子……”
“好,我的酒店太远了,你能留我一晚最好。”其实庄墨出门在外,住的全是五星级酒店,此时竟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任明卿的邀约,他自己也颇感意外。后来两人通过窄小黑暗的楼道时,任明卿开了手机的光源,打亮他的脚下,庄墨一下子就想通了自己的反常。
他混名利场太久,见过的作者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像任明卿这种性格这么好的小孩,太少了,真的太少了。虽然打起架来挺凶的,可性情单纯善良,知恩图报,为人处世会照顾别人的感受,这种人合作起来会非常舒服。但凡是个作者,先不论写得好不好,都有点文人的清高,如果取得一些成就,他是会膨胀的。这种时候编辑真的只能赌人品。人品不好的作者,甚至还没红就作得你要死要活。任明卿是个好人,庄墨就愿意迁就他,不拂他的好意。即使这场邀约看上去没那么慎重,甚至有点莫名其妙,庄墨也很配合。他全当成是一个机会,多考察考察未来的合作对象。
任明卿租住的套间两室一厅一卫,加起来不到60平方,打理得还算干净,至少从一个单生男人的角度来说,已经达到了洁癖的标准。任明卿叫他在沙发上坐一下,自己进卧室泡茶,庄墨在外转了一圈没察觉到什么生活痕迹,不老实地跟进了卧室。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卧室里除了一张床、一张书桌,其他全是书,把书架塞得一点空隙都没有,还蔓延到地上,只能一纸箱一纸箱地摞着。粗粗浏览一遍,文学、历史、流行小说、哲学、科学、艺术……庄墨留心了一下,博览群书,品味很高,却没有任何一本技术类的书籍。
不考公务员,不考会计证,不学ps,不练英语,当然也没有烈火哥最爱的成功学。等于说凡是与赚钱有关的,一律不看。
“你现在在哪里上班?”庄墨试探地问。
任明卿老实回答:“就是那个酒吧。”
嗯,看来连门手艺都没有。
庄墨心想:算了算了,相逢是缘,带一把吧,再不写东西就等着饿死吧。
“你写的文章发表过么?”庄墨发现一排笔记本,想抽出来看看,任明卿赶忙往他手上塞了杯热茶,“嗯……没有。”
“为什么不发表?”庄墨也不着急看他稿子,反正以后总是会有机会的。
任明卿腼腆地笑:“写的不好,投稿过不了。”
“可能是没投对地方,可以去别家试试看。”
“算了,我也不是那块料,很久没写了。”
庄墨不觉得这是真心话。一个成天钻人堆里观察人间百态的人,他会没有创作欲望,这就好比一个撬了atm机的人,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