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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们刚刚开罪了人家的一哥……
有什么比“看不起的人混得比你好、你还要在他手里讨口饭吃”更憋屈的呢?
那个之前把任明卿赶走的小作者心里慌得一批,还要装出气定神闲的样子教育天凉王破:“既然他们老大都说了不合作,你还问什么。”
田恬赶忙道:“不会的不会的!我们老大也就气头上说两句混话,洗灰太太已经把他劝住了。你们又不会直接跟他,带你们的人是我,我不会让你们受委屈的!”
克然把目光从前排的庄墨身上挪开,附和着田恬做起了和事老:“是啊,你们想太多了,甜甜就是警告你们一下,哪里会真的不要你们了。”言辞间把她自己摘了出来,大家一起踩洗灰的时候,她可没有参与。她故意给任明卿发了条信息,约了以后一起开坑,任明卿回了个“好啊”,她就摇了摇手机屏幕对姐妹们炫耀,示意田恬,她可跟一哥好着呢。
田恬对她刮目相看:果然他的作者堆里还是有个正常人的!就应该这样嘛,撕什么逼,大家一起赚钱啊!
天凉王破直率道:“我也不相信京宇一个大公司,会因为我们不愿意和人品有问题的作者接触,就把我们拒之门外。不过既然那个作者后台这么硬,我们跟他一起在平台上竞争,这个季度奖项还轮得到我们么?”她很缺钱,不掩饰对奖金的在乎。
田恬觉得这个姑娘心眼忒直:“我们就是想吸引更多的作者来平台上创作,为什么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平台三个月后就上线了,洗灰太太现在还在写另一个项目,完结都不知道要猴年马月,休息了以后再开新坑,说不定你们300万都花完了呢!”
他没有说的是,人家刚出道一个短篇就卖了120万,长篇报价2000万,起点高成这样,会去竞争这300万的版权用?他愿意,庄墨都不愿意,等会儿又说委屈他家宝宝了。
散会以后,京宇的编辑全体出动,一个一个找作者签约。实体书作者刚尝到了甜头,老东家不怎么成气候的时候都能帮他们发家致富,现在看样子要走上正轨,当然越发要同舟共济。
后来挖来的大部分网络作者咖位都非常非常小,已经被洗脑了,特别是玄原掷地有声的300万,如黄钟大吕不绝于耳,乖乖签了合同。
正经写得好的作者比较难搞一点,像小观澜,她知道平台不好混,田恬就跟她讲道理:只要你好好写,你哪怕数据不行,我都有渠道给你卖钱,再不济还能去微博上做网红。
还有些作者对经济利益比较在乎,要讲讲价,田恬能让的都让了。
最厉害的是可达不是鸭,保底稿要千字300。田恬头痛地去找庄墨,庄墨可要不起:“起点白金才值这个价。”
田恬说:“那他不肯签。”
“他的号要真金白银砸下去才会做大。他要是不肯签,你就晾着他,把钱给断了,让他自己到外面转一圈看看,业内除了我们还有谁能这么下血本给他做。他们这一波起来得快,过气也快,做不了长线,你不用太惯着。”
田恬:“?”
田恬:“做不了长线?”
庄墨笑道:“你就看着吧。”
第101章邮差和讲故事的人
京宇编辑在酒店里兵荒马乱地到处圈人的时候,庄墨和任明卿坐在沙发上说小话。
他们每天都通话,但最近几天没见面,庄墨是忙着筹备作者大会,任明卿是在写《浩荡纪》。
小别重逢,又确立了作家与编辑的关系,两人都感觉彼此之间的羁绊更加紧密,之前有些碍于身份不能明说的话,现在都没有了顾忌。
庄墨登录度他山的微博主页,将手机交给了任明卿。任明卿蓦然间发现自己有一万多个粉,99+的转评数,摸不着头脑,往下一拉才发现都是留言给《新房客》的,庄墨把文章搬到了他的微博里。任明卿感激地张望了他一眼,迫不及待地浏览起网友给他的评论
“吓死人了……”
“脑洞真大啊。开篇以为是悬疑,中间以为是玄幻,最后变成了科幻”
“为什么是个be……555我还以为他俩是一对”
“太太文笔真好,被太太圈粉!太太还写过什么文章呀,想看!”
“@易谷达爱出九来看,别出心裁”
“支持一发原作者( )已关注”
“不是说龙鳞有治疗的效果么,安最为什么不直接拔一块下来吃下去,就不会死了”
“还有么?催更~”
……
任明卿仿佛蓦然间被庄墨一把推到了聚光灯下,一直以来隐姓埋名、默默写作的他除了惊慌之外,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暖和感动。
他在现实中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没有什么人注意过他,更鲜少有人对他好。现在,这些四面八方涌来的陌生人因为他的故事对他刮目相看、为他加油鼓气,发自真心地肯定他、欣赏他甚至于崇拜他,教他受宠若惊。他从众人的字里行间瞧见了一个不一样的自己,也因此领略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充满善意,而他在那里被人所喜欢。
他虔诚地捧着手机,全身心地感受着这种美妙的体验,这种他生来就不曾有过的体验原来被人喜欢,是那么开心的一件事。
庄墨伸手,心疼地将他夺眶而出的眼泪抹掉。
任明卿有些不好意思地自己动手,拾好情绪。
庄墨看着勉强平复心情的小作家,宠溺地揉揉他的脑袋:“以后会有更多。”
更多的读者,更多的留言,更多的肯定,更多的喜欢。
任明卿脸红心跳地继续去翻那些读者留言,一条一条仔细看完,再一条一条认真回复。回复完了以后,他又忍不住从头到尾翻了一遍,暗自欣喜。
离他创作完这个故事,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他以为他和故事都已经告一段落,慢慢把它忘记。但在这一刻,他仿佛回到了那些在魅力四射酒吧包间里疯狂赶稿的夜晚,他回忆起了当初指尖敲打下的每一个字,以及这每一个字背后自己的感觉。他再次沉浸入故事当中,但不同的是,这一次他不是一个人了。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人跟他一起呆在那个包间里,他们或是不停地在他耳边说:这故事可真不错;或是大声讨论着剧情,慷慨激昂地为角色辩论,仿佛安最与龙真的存在。
他不是一个人了,他不寂寞了,故事把他和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联系在一起,而他的故事也因此不再是一堆死物。它原本只是一个臆想,诞生于自己的脑海中,除了他,任何人都对此一无所知。他努力将其转化成文字,而庄先生帮他把这些文字传递到另一些人手里。他们接到了他最奇诡的谵念,看到了他脑海里